水痘

自108年9月1日至108年11月6日止,本市共148所學校及補習班通報水痘群聚事件,為避免疫情持續傳播,請貴校(園)落實相關防治措施,並加強疫情監測與通報,有關水

痘疾病特性與相關防治重點如下:

(一)疫情監測:校園發現疑似水痘群聚時,應立即向市府衛生局通報,相關接觸者皆須進行健康監測及主動回報。

(二)疾病特性

1.好發於冬末早春,前驅症狀有發燒、頭痛、食慾不振、疲倦、肌肉痠痛約2-5天,全身性皮膚出現紅疹及 變成水疱疹。 

2.水痘傳染力極強,可經由皮膚接觸、空氣或飛沫、或水疱液和黏膜分泌物傳染,潛伏期約2至3週,自出疹前5天到首次水疱出現後5天都有傳染力,完全結痂後才不具傳染性。

(三)防治重點 :

1.接種水痘疫苗為目前預防水痘最有效的方法,即使受 感染也能降低水痘所帶來的嚴重併發症。如未滿13歲 且未曾施打,公費提供第1劑;滿13歲以上無疫苗接種 史,則自費接種2劑,每劑應間隔4-8週。

2.請校園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共用之玩具、遊 樂設施、門把等要定時清潔消毒。保持室內清潔與通 風,教室座椅應有適當之距離,避免室內人員過於擁 擠,注意人員健康及請假狀況。 

3.罹病者應佩戴口罩、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並請假在 家休息,至全身所有水疱均結痂變乾,始得返回學校 (或機構)。請假期間,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 節,儘量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捷運、公車等擁擠的 大眾運輸工具,如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時,應全程佩戴 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

4.班級有群聚疫情發生,應儘速通知班級所有家長監測 家中學童健康狀況,如有異常應立即就醫及向班導師 回報,俾利校方第一時間掌握疫情;且應視疫情狀況 停止混班教學、肢體接觸課程(游泳、柔道等…)及共餐等活動,如有共乘交通工具(如校車),應落實配戴 口罩及咳嗽禮節,以防止疫情跨班、跨年級傳播;每 日加強環境清潔及消毒頻率增加2-3次。

5.補習班、安親班若出現個案或群聚疫情,應即時通知 原就讀學校知悉,請校方儘速介入防治措施。 


水痘的暴露後預防措施」,係提 供群聚事件相關的學生、民眾,使其認識疾病及瞭解如何 自我照顧,同時提供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等暴露後之預防建 議,以便其就醫諮詢時出示,供醫師評估參考。 

時序進入秋冬,已屆水痘好發季節,校園內師生間接觸頻 繁,一有水痘病例極易造成群聚,除影響教職員工生健康 或學習,更可能傳播至社區,對孕婦、嬰兒、免疫力低者 等高風險族群造成嚴重危害,加強水痘防治工作, 落實下列事項: 

(一)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 設備,以及提供肥皂、洗手乳等洗潔劑。 

(二)共用之設備、器材、玩具、遊樂設施、門把等要經常清 潔,並保持室內清潔與通風,維持寬敞空間,避免室內 人員過於擁擠。

 (三)請注意教職員工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有疑似水痘群 聚等異常現象,應進行校安通報並通報當地衛生機關, 及配合當地衛生機關執行防疫工作。

 (四)罹患水痘師生應佩戴口罩、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並請 假在家休養,至全身所有水疱均結痂變乾,始得返回學 校。

 (五)休養期間,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不出入公共 場所及搭乘捷運、公車等擁擠的大眾運輸工具,不得已 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 物。 

水痘相關宣導資料,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水痘併發症項下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