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戶證明、 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符合資格後請家長填寫申請表並簽名,導師審查後繳交至學務處,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經濟弱勢情事發生時,於上課日,都可提出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