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組織與運作
一、行政組織與運作
(一)學期前成立執行小組,開學前定期召開相關會議
(二)擬定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三)家庭教育活動(含祖父母節)納入學校行事曆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
(一)每學年將家庭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檢附成果佐證資料)
(二)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三)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全校教師),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四)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
三、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一)辦理家庭教育親職、子職、倫理(代間)議題相關活動
(二)辦理家庭教育性別、婚姻、多元文化、資源管理議題相關活動
(三)辧理家庭教育失親、情緒及人口議題相關活動
(四)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含網路、性平等議題)
四、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
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ntpc.familyedu.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