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伺服器規章乃為伺服器內部全員皆應遵守之基本守則,敬請詳讀且遵守,若有任何規章疑問,請詳見常見Q&A,或洽企劃人員為您解答
以下規章企劃方與玩家一視同仁,若發現任何違規情況,請敬請提供VOD或錄影片段,企劃方將予以對應懲處,絕無寬貸。
1、請務必以負責的態度面對自己創造的角色以及一切衍伸之角色和世界觀,切勿因任何情況而消極面對戲上演繹。
例:1、因為和某位玩家不合因此排擠對方扮演空間。
2、因為劇情沒有照自己想要的方向發展,所以乾脆放置。
3、因為想要開啟別的角色故事,所以將原本的腳色放置甚至刻意殺青。
2、禁止於伺服器中使用任何外掛、作弊軟體及私自安裝伺服器未同意安裝之插件和補丁程式(畫質補丁、光影、調色盤等不再此限)。
例:1、自動準星瞄準。
2、鎖血、鎖體力等。
3、刷錢、道具。
3、不得以除了戲上真實取得之情報以外的任何資訊進行混淆扮演。
例:1、透過他人直播訊息得知對方位置並應用在戲上演繹。
2、在戲外聊天時得知對方即將預設的劇情,因此在戲上突然前往和對方對戲。
3、看過他人人設得知他人人設,並以此來做扮演。
4、不得以任何超現實的方式進行超人扮演。
例:1、從高處墜落、被車撞到等,但由於血量沒有減少太多,於是演繹自己只是輕傷。
2、為了貪快,所以走路和騎腳踏車時瘋狂使用跳躍來進行加速。
3、使用表情選單做出不應出現的動作,如虛空拉單槓、原地起飛等。
5、RP在演,走心難免,請勿將其帶入戲上的任何演繹,伺服器方無權也無意干涉玩家私人交友及社交情況,敬請適當調適個人情緒。
例:1、某人跟我有牛肉,所以我利用我在戲上的權力瘋狂欺負他。
2、因為我本人今天心情不好,所以我想在戲上為所欲為。
3、我不滿意其他人丟的球,所以我要求企劃組改變規則上我心情好一點。
6、不允許私自衍生任何伺服器方未同意之扮演,例如私自佔領房地產、地盤,或私自賦予未真實存在且不符合世界觀設定之內容。
例:1、我看到一間沒有人的店面,所以我沒有在企劃同意的情況下私自住進去並且販售物品。
2、因為我覺得很酷,所以不管世界觀怎麼寫,我就是突然會巫術了。
3、我私自組建了一個幫派,並且佔領了某的地方說是自己的地盤。
7、不得透過伺服器漏洞和未修正之Bug取得任何實質上的好處,例如金錢、物品道具又或能力值提升之方式...等。
例:1、我發現可以透過讀取時間的空檔多按幾下按鍵可以多拿一點錢,所以我狂按。
2、我發現健身時可以取消動作後立刻接續,兩分鐘把自己練超壯。
3、我發現可以透過某種方式讓腳色在別人面前隱身消失,所以用這個方式來逃脫追捕。
8、不得於伺服器中使用T鍵做除輸入必要指令及/me演繹外之任何動作,如OOC、擅自輸入指令等。
例:1、私自使用OOC的系統當作全島廣播跟大家放送。
2、幹,我受傷了,可是我正在演戲中欸?那我自己輸入指令回血好了~
3、覺得現在的對戲狀況不合理,或者臨時有事情要離開位置,所以我直接OOC打字或者/me給對方叫對方等一下。
以下規章為玩家基礎守則和規範,若有違規情形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不同之懲處方式,
計算方式如下:口頭警告>記過>角色離鎮>玩家離鎮>永久黑名單
1、口頭警告:
不會做出其他懲處,口頭警告三次即記過一支,情節嚴重者將跳過此項,口頭警告僅會給予初次違規之玩家,累犯者則不適用。
2、記過:
依玩家違規情節嚴重程度決定記過數量,最少半支,最多六支,記過滿三支即角色離鎮,記過滿五支則玩家離鎮,滿六支則永久黑名單處置。
3、角色離鎮:
記過滿三支則角色離鎮,意旨該違規角色需自行於三日內進行殺青(若玩家無此動作,將由企劃方決定角色後路,不接受異議。),殺青後可繳交新角色人設並需再次通過面試後重新開始扮演,若經過此懲處之第二人設,記過機會僅兩次,意旨若再有兩次違規則玩家離鎮。
4、玩家離鎮:
記過滿五支除同角色離鎮殺青外,需脫離扮演且不得進入伺服器或其他地方進行演繹,僅能於DC頻道聊天,同樣不得造成各種混淆情況,若情節表現良好,可與企劃方溝通獲得二次機會,若獲二次機會,一旦再有違規則黑名單處置。
5、永久黑名單:
永久於伺服器除名,且不再擁有任何演出或者DC使用之權利,沒有其他轉圜餘地,也沒有溝通空間。
1、國際觀概念:
採現實國際世界觀,現實世界存在之任何國家及城市皆為真實存在,如日本千葉、德國漢堡、美國波多黎各...等,相對不存在任何虛構之國家或者領土,如霍格華茲、亞特蘭提斯、美國高譚市...等。
例:1、「我來自台灣台南,離高雄滿近的。」(O)
2、「我老家在北歐的新阿斯嘉德,由索爾奧丁森創立。」(X)
3、「你知道有一位來自波多黎各的饒舌歌手叫做BAD BUNNY嗎?」(O)
4、「我是亞洲人,住在日本的胡志明市中山區。」(X)
2、時間概念:
時間觀念默認為國際時間為主(24小時制),迅速天黑天亮默認為正常現象,沒有一天=一周等等之設定,例:車廠說這台車明天來牽,就是明天來的意思;犯罪刑罰及稅收時間等將另外計算,不是用於國際標準時間例。
例:1、我的電腦時間是晚上八點,如果我等一下要在戲上約妹妹出去玩,我可以跟她約九點,她就會知道是一個小時之後。(O)
2、醫生說我必須住院一天,但我看窗外已經天黑天亮一次了,所以我可以自行出院。(X)
3、我因為犯罪被判刑要關有期徒刑兩天,但我跟我的小弟們說我要被關兩年(X)
3、NPC的存在:
在此世界觀NPC皆為真實存在並擁有絕對生命,請勿將其稱呼為原住民,不得對其 進行任何不合理之動作,如故意撞倒、攻擊等,如有執法人員撞見,則當作正常犯罪進行執法;四周沒有看見NPC不表示其不存在,如執法人員沒有人上戲,不得將 此情況當作城市內沒有任何警力。
例:1、我心情不好,所以路上NPC我看一個殺一個,沒有法律問題。(X)
2、我不小心違規開車撞死NPC了,所以我應該打電話叫救護車和報警,並且負擔起任何法律責任。(O)
3、目前城市內沒有任何扮演警察的玩家在線,所以系統不讓我犯罪,應將其理解成目前的警員巡邏太過頻繁,而不是沒有警察上班。(O)
4、便利商店裡會有店員大叔NPC,我可以無視他做任何我想做的事。(X)
4、/me演繹:
/me演繹僅能用於表達演繹,如受傷演繹昏迷狀態並使用/me告知傷勢、或者用於表達無法用動作或語言表現之演繹方式,不能用來做戲外溝通或者打表情符號等。
例:1、剛剛摔斷了腿,所以使用:/me 表情看起來很痛苦(O)
2、表達無言以對,所以使用:/me .... 或者 /me =.=(X)
3、剛剛幫男朋友做了好吃的愛心便當給他,所以使用:/me 手中的便當散發出烤肉的香味。(O)
4、語音系統突然壞掉,所以使用:/me 我語音掛了,重開一下。(X)
5、互動演繹:
當角色因受傷昏迷,或者任何能使用表情動作及語言演繹時,需善用/me演繹來做丟接球之動作,若玩家沒有透過/me演繹自身狀態,那接球者則擁有絕對解釋權力,不接受事後補充,若事後不接受接球者之解釋硬要自己演自己的,則判定為混淆扮演。
例:1、我中槍倒地,當有醫護人員來救援時我應該使用:/me 側腹部及肩膀遭槍擊,血流不止。來解釋現在的傷勢,與醫護人員來回丟接球。(O)
2、我被車撞倒,醫護人員在做檢查時我沒有用/me回應給他,所以他自己幫我決定我的大腿粉碎性骨折,但我沒有同意,所以不算。(X)
6、戲上殺青:
除了非自願行為,如摔倒、被車撞、意外受傷等,皆會以依照情節程度來決定你的腳色真正死亡的難易度,如跑進黑幫劇點挑釁被開槍(難度A)、進行超商搶劫警方開槍擊斃(難度B)、重大刑案如搶銀行、謀殺等遭現場警方攻擊(難度S)...等,難易度的決定取決於骰子,比如說難度S需要跟我比骰子五次內需獲勝3次,難度D只需贏1次等,依照扮演程度也可以提供獎勵骰。
例:1、我跑到跳傘區進行跳傘卻沒有帶傘,所以我摔死了,我需要和企劃組回報並且使用DC的骰子系統決定我是受傷、重傷或是死亡。(O)
2、我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卻有發瘋的NPC突然無預警地把我撞死,這樣的情況下我可以自行演繹受傷狀態,不需要使用骰子決定命運(X)
3、有玩家不知道為什麼隨機開槍把我打死,不管他是基於甚麼理由,我都可以自行演繹受傷,不需要使用骰子。(O)
4、我搶劫飛車,從山上飆下來剛剛好撞到加油站爆炸,這不是我能控制的,所以我可以不用回報。(X)
7、多重人設:
除劇情需要之限時出現角色外,玩家若想要擁有多重人設需將原角色合理殺青並且刪除角色資料後一周才得創造新角色人設,且須繳交完整人設以及重新通過面試,若原角色不想要殺青,則須付費解鎖第二人設之角色格,若私自創角遊玩演繹,企劃方有絕對權力將其角色刪除以及對玩家實行記過處分,兩個角色之間任何資產及資訊不得相互流通。
例:1、我第一個人設玩膩了,所以我隨便殺一殺就可以創造第二的角色來玩。(X)
2、我因為劇情需要,於是向企劃申請臨時角色,企劃同意之後我就可以使用臨時角色來做扮演,並且在劇情結束之後將其殺青並刪除。(O)
3、我可以透過二設的資訊來交流給一設,包括金錢、資訊、車子等。(X)
4、我的第一人設殺青了,我可以直接創二設進去繼續扮演,不需要經過企劃同意。(X)
(一)Q:我如果突然海掉或者系統故障該怎麼辦?
A:若是在對戲中海嘯,或者有系統上的故障,需使用DC TAG對戲之玩家回報情況,沒有海嘯的玩家不得私自停止RP或者在未溝通之情況 下決定劇情走向,請一定要跟對戲的人溝通好喔!
(二)Q:我在戲上被人騷擾了,我該怎麼做?
A:用角色進行拋接球,離開現場,並且和企劃方回報檢舉,然後告死他。
(三)Q:戲上是否可以進行18+演繹?
A:可以,但請經過他人同意,切勿騷擾或者迫害其他玩家,另外,直播平台會對此有相對應的處置,這方面企劃方幫不了你。
(四)Q:如果有人在我面前違規了,我該怎麼做?
A:若你覺得對方有明顯的違規行為,請務必保留影片(直播紀錄、錄影等)並且和企劃方做回報檢舉,切勿跟著一起違規以免受罰。
(五)Q:我一次付費了很多個月的費用,但卻在這當中有不可避免之因素必須暫時停止RP扮演,那我可以得到退費嗎?
A:若有此情形,需與企劃組討論並且確認目前情況,但通常我們不會鼓勵退款,但可以將你的遊玩時間往後延後。
(六)Q:看過世界觀之後,我有一些別的想法想要加入到城市裡,我應該要怎麼做?
A:很棒,企劃方非常鼓勵玩家有各種不同的想法,若是如此,歡迎可以提出計畫並與企劃方討論,讓玩法更加多元。
(七)Q:我不小心在戲上噴出我的習慣語言(台語、粵語、馬來文),我會被罰嗎?
A:如果是不小心的那不需要擔心,我們不會刁難你,但不可以故意為之喔!
(八)Q:我可以依伺服器進行任何創作(繪畫、音樂、影像等)嗎?
A:可以,企劃方不會跟你收版權,不用擔心。
(九)Q:我在戲上播放版權音樂,會不會違規?
A:不會,但如果你被直播平台消音,我們也幫不了你。
(十)Q:我跟某個人超級不對盤,可是戲上又一直遇到,怎麼辦?
A:請調適個人情緒,可以盡量避免對到戲,但企劃方不會幫你解決人際關係問題。
(十一)Q:伺服器因為任何原因需要休鎮,那還會算我付費的時數嗎?
A:不會,如果伺服器有除了休鎮以外的臨時關閉,會延後各位的收費時間。
(十二)Q:我戲上殺青了,但我不服氣,怎麼辦?
A:想辦法說服企劃方。
(十三)Q:幫派和警方的平衡性,玩家該如何應對?
A:請以戲上方式應對,企劃方會依照戲上情況去給予不同的劇本和動作來控制城市平衡。
(十四)Q:一開始入城,我的初始資源會是多少?
A:企劃方會依照你的人設給予你相對應的資源。
(十五)Q:會不會有任何超自然的劇本出現?
A:可能會,但請留意是企劃方給出來的才是正史。
(十六)Q:伺服器是否有年齡要求?
A:有,GTA V的遊戲需求就是需要滿18歲,所以我們也必須遵守此原則,當然可能有例外,請和企劃方討論。
(十七)Q:違規會被記過,那有沒有機會可以銷過?
A:有,只要表現良好甚至做出企劃方都說讚的演繹,即有可能可以銷過,甚至記優點獎勵。
(十八)Q:我可以農錢嗎?
A:可以,但被抓到會被徵稅,逃漏稅也會罰款,建議各位腳踏實地,不要投機取巧。
(十九)Q:因為刑罰比較嚴重,我有沒有可能因為太壞被判死刑?
A:可能,請自行斟酌。
(二十)Q:我看到很酷的模組,希望可以加進伺服器裡,我該怎麼做?
A:可以和企劃方提出申請,若世界觀相符,並且技術上沒有問題,則會斟酌替玩家做安裝動作,但僅是安裝,不是送你喔。
(二十一)Q:我想在戲上開店、組織活動,該怎麼做?
A:和企劃方報備,並且於戲上經對戲方式談妥地點、金額等項目,一但確認無誤,即可按照相對時間舉行活動,或者開新店面 等。
(二十二)Q:我可以同時身兼二職嗎?
A:要看你做甚麼工作,一般來說公務員不可能同時有兩個正職工作同時進行。
(二十三)Q:我可以在正職工作之外用其他方式賺錢嗎?
A:可以,但收入仍要採取稅收,避免嚴重貧富差距。
(二十四)Q:在這個世界觀裡,我們所熟知的名人們(歌手、演員、虛擬偶像、YOUTUBER等)存在嗎?
A:存在,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知道。
(二十五)Q:企劃方違規是否也會被記點甚至離鎮?
A:會,一視同仁。
(二十六)Q:我搶劫路人,但他好像不怕槍?他是不是FAIL?
A:不是,那是他的角色演繹,你無權干涉,但是他必須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你也一樣。
(二十七)Q:當我在戲上需要企劃或者技術支援,我該怎麼做?
A:用DC開票或者私訊,也可以直接做TAG,切勿在戲上說出要找上帝甚麼的不合邏輯之演繹。
(二十八)Q:我有機會加入管理組和企劃組嗎?
A:有,但不表示你擁有特權。
(二十九)Q:我在戲上遭到種族歧視怎麼辦?
A:看你的角色如何應對,非企劃方管理範圍,除非他是攻擊你本人,那請檢舉他。
(三十)Q:人設審核及面試有限制幾次機會嗎?
A:沒有,歡迎多來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