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Q&A


是否要重建? 該找誰?如何談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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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導讀

都更就是一場談條件的活動,

規則中包含了多數決的概念,(少數會被迫都更)

除了要了解土地價值、都更與危老的規則外,

也須了解權變、合建等不同的分配方式,

才能在都更路上保障自身的權益。

1.【都更五大提問】

■Q. 什麼都不簽,會被都更嗎?

都更的模式分為兩種,有簽合約的人走協議合建,沒簽合約的人走權利變換,

為什麼沒簽合約也要被都更呢?因為都更條例規定同意比例80%以上時,全體都要都更,所以沒簽合約的人會被迫走權利變換。

權利變換就是由政府決定(專家審議)居民的分配坪數,雖然看起來很鴨霸,但目前也沒有更好的方法了。

而協議合建則是居民與建商協議好分配坪數,而且還有詳細的權利義務(選屋/找補/稅費等),合約常常是好幾十頁,建議要詳細看完才能簽約。

權利變換有一些優惠,像是土增稅全免、不用負擔營業稅、有拆遷補償金,居民應好好比較誰優誰劣。當然,簽合建契約的人也可以加註「待權利變換分配結果出來後,我方可擇優」,這樣就保障的更完整了。

■Q. 都更與危老,哪個獎勵比較高?

都更與危老都是「重建」,只是法源不一樣,

一個走都更條例,一個走危老條例。

兩者比較如圖表,都更必須土地1000平米(300坪)以上,獎勵上限是50%,須80%以上同意,不同意者採權利變換,時程很久。都更還有個好處是,可以疊加其他獎勵(海砂/中高層等)。

而危老沒有面積最小限制,獎勵上限40%,要100%同意,所以時程很快,半年就能請領建照開工了。要注意危老獎勵上限就是40%,是不能疊加其他獎勵的。

我們提供的協助:

重建坪數計算機

■Q. 合建契約中,可能有什麼陷阱?

合約幾千幾萬字中,必須看清楚各項權利義務、細節定義,才不會一不小心簽下不利條款,

要注意的重點有:整合期限?解約條件及定義?合建法源?是否禁止轉讓?分配比例之項目?定義?坪數之每坪定義?是否有選屋限制?樓層限制?可選面積限制?車位之文字定義?(法定?自設?)選車位之限制?容積移轉如何分配?租金補貼之期間?發放條件及定義?是否有完整的信託條款?稅費負擔對象?(營業稅?土增稅?是否有減免?)找補辦法?建材保證?公設比?保固?交屋驗收條款?及各種項目...。

建議您先參考「合建合約自我檢查表」,未來簽約前,找建築師或律師協助審閱合約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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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都更時轉移房子給下一代,能不能節稅?

可以,記得要「先都更完,再轉移」,為什麼?

我們來看圖表中,無論"贈與"或是"買賣"都要繳土增稅,

因為都更可以土增稅全免或打六折,所以當然是先都更,都更完後再轉移給下一代。

反過來說,如果您把老屋先轉移給下一代,馬上要繳高額的土增稅,然後未來都更時雖然享有土增稅減免,但到時土增稅本來就很少,把減免的機會用在那時非常浪費。

■Q. 自辦都更?建商都更?哪個更有利?

自辦都更要自組更新會、地主要有專業知識、要接洽建築師、營造廠、找銀行談貸款,難度非常高,而且更新會內部人多嘴雜常有糾紛,因此自辦都更相當少見。

建商都更就是跟建商簽約,由建商處理一切事務,雙方權益依照合約來保障,這是目前最普遍的做法,

公辦都更就是由政府當建商,由政府處理一切事務,但目前政府人力有限,只優先服務弱勢社區,而且公辦都更只能走權利變換(依照政府分配坪數),沒辦法跟政府談條件、談坪數。

2.【是否要重建?】


■Q. 重建有哪些優點?缺點?

A. 優點:新的耐震結構、有電梯、有車位、更加採光

缺點:室內可能變小、土地持分減少、要繳土地增值稅(可依條件減免)、房屋稅提高(約3~5倍)、要繳管理費。


■Q. 重建後能分回原本室內坪數嗎?

A. 要分地區來看:

實際數字依容積率、容積獎勵、舊公寓樓層數而有變動。

了解更多請到→重建坪數計算機


■Q. 重建須要出錢嗎?合建vs委建之差異?

A. 看重建形式,不出錢就相當於「都更, 協議合建」,出錢就相當於「自地自建, 委建」。

如果不出錢,建商就要分走一些坪數抵付造價。反之,如果出錢,就能拿回全部坪數。

另外,就算不出錢,也有許多稅費要繳(土地增值稅、登記規費、代書費等)。


■Q. 重建的難題?

【方法1. 找建商合建】的難題:

【方法2. 自己出錢蓋】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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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都更vs危老」之差異?

A. 因為「都更重建」太慢了,人多嘴雜、審查委員意見多,公聽會、審議會開不完,基地要夠大、地主越多越困難,搞個10年以上很正常。

「危老重建」通常半年內就審查完成,容積獎勵明確,基地不限大小,鄰地不同意就割掉,不會被鄰地牽制,照樣可以自己蓋。

唯一要注意的是,危老重建需要100%同意,一個都不可少。


■Q. 為什麼老公寓不都更?


■Q. 一, 二, 三, 四樓的價差是?

A. 各樓層的價差,邊間與非邊間的價差,是無法算準的,就算委託估價師算出來,屋主通常也不滿意。

例如,東區忠孝東路一、二樓的價差可能差兩倍,但一般小巷弄一、二樓可能沒有價差。

實務上,估價師會依據路寬、面向、商業程度來估價,儘管估出來總是有人不滿意,但一起合建就要遵守。

以下提供2000筆實價登錄之平均值(台北市-四層公寓):


■Q. 建築成本怎麼算?

A. 如下圖:

由於建築成本持續上漲, 政府在2021年7月調漲工程造價1.21倍※政府公告請見「都更建物造價要項

Q1. 為什麼房價越高,成本越貴?

因為房價越高, 要用上好建材, 才能賣出高價,

例如全棟崗石外觀, 高級大廳, 高級廚具衛浴等…

同時建商也要付給地主較高的租金補貼。

Q2. 聽說建築成本每坪15萬,為何寫到20幾萬?

建築成本約略15~18萬沒錯,

但本表中的成本不只建築成本,

還包含設計費, 整合費, 人事行政, 租金補貼,

利息, 稅捐, 代銷, 公司利潤等…


以上數字都是參考既有案例,想了解更多請到→重建坪數計算機


■Q. 台北市實際案例分享

【台北市大安區,新成屋房價110萬/容積率225%/容積獎勵1.4倍】

某地主原本持有:8坪土地

8坪 x225% x獎勵1.4倍 x公設與陽台1.6倍 =40.32坪(含公設)

40.32坪 x分配比例68% =27.42坪(含公設),車位另計


■Q. 新北市實際案例分享

【新北市中和區,新成屋房價60萬/容積率300%/容積獎勵1.4倍】

某地主原本持有:8坪土地

8坪 x300% x獎勵1.4倍 x公設與陽台1.6倍 =53.76坪(含公設)

53.76坪 x分配比例52% =27.96坪(含公設),車位另計


3.【該找誰?如何簽約?】


■Q. 重建該找誰?

方法1-找建商:

方法2-找顧問 (委託建經公司):


■Q. 我簽的是哪一種合約?

A. 重建合約大致分為3種:


■Q. 權變分屋vs協議分屋vs委建?

A. 以下介紹三者:



*[專業團隊]像是建築經理公司or建設公司,協助地主接洽建築師、估價師、市政府、營造廠、銀行貸款、信託、代銷等......。


■Q. 權利變換的問題?

都更分為兩種簽約方式:

1.簽合建契約,約十幾頁,分配坪數都寫在裡面,稱為「協議合建」。

2.簽都更同意書,薄一張A4,代表你授權政府幫你談,分配坪數兩三年後才算得出來,稱為「權利變換」。

「權利變換」的精神就是由政府來把關,幫忙審核分配,保障各方權益,然而在中,還是有許多問題產生

問題一:估價爭議

會有三家估價業者,來估每位居民的舊房價值,再估每位居民的新房價值,由於信任度不足,容易使居民抱怨(認為自己房子被低估)。

問題:刻意規劃

通常選屋會規定說「不得選"超過可選價值±10%"的房子」看似合理,但若遇到有心的建商,就可能把地主戶規劃在較差位置(ex.不佳棟距、不佳格局),使地主只能選這些

問題:同意比例

只要有八成的人簽都更同意書,則全體進行都更

就算你沒簽,還是會被都更(走權利變換),

因此簽同意書只是為了衝破八成,之後有簽者與沒簽者,其實都一樣。


綜合上述,權利變換已經不太流行居民大多都是簽「協議合建」,儘管協議合建可能問題更多,但能及早保障分配坪數,還是讓居民感覺較踏實。 


■Q. 分配方式有哪些?

A. 兩種分配方式如圖,分述缺點如下:


■Q. 分配比例應有多少?

A. 地主分配比例之多寡,關係到房價、容積率、建材品質、租金補貼金額、選屋規則細節等......,難以直接論定。

但新成屋房價與分配比例有一定趨勢,例如:

由於建築成本持續上漲, 政府在2021年7月調漲工程造價1.21倍※政府公告請見「都更建物造價要項

Q. 地主比例如何算出的?

這是根據房價、成本,所綜合評估出來的,

後續應考量基地大小、容積率、地下室車位數、車位售價等… ,若須詳細計算比例,請到→重建價值報告書

試閱範本→報告書.pdf

房價-地主比例趨勢圖

(一圓點代表一都更案)

■Q. 什麼是信託?是否安全?

A. 信託就是,開工前,土地會過戶給銀行,起造人也是銀行,所有貸款也放在銀行,建商只能向銀行分階段請款。

如果建商倒了,土地也還是銀行的、錢也還在銀行、蓋一半的房子也屬於銀行,銀行會找新的建商接手。


■Q. 到底要繳哪些稅?

A. 對稅捐機關來說,重建就是「地主賣出部分的土地換取新屋」,視同地主賣地須開收據(繳土地增值稅),建商賣屋須開發票(繳營業稅)。

通常要繳的稅如下:

(據營業稅法第二條,納稅義務人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建商應負擔興建房屋之5%營業稅。但大法官釋字第688號提到「...稽徵技術上雖以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但經由後續之交易轉嫁於最終之買受人,亦即由消費者負擔。是以營業人轉嫁營業稅額之權益應予適當保護...」,代表建商可向地主收取5%營業稅。目前實務上營業稅大多由地主繳納,此項屬於雙方協議範圍,雙方協議清楚就好。)

■Q. 協議合建合約有什麼重點?

(據營業稅法第二條,納稅義務人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建商應負擔興建房屋之5%營業稅。但大法官釋字第688號提到「...稽徵技術上雖以營業人為納稅義務人,但經由後續之交易轉嫁於最終之買受人,亦即由消費者負擔。是以營業人轉嫁營業稅額之權益應予適當保護...」,代表建商可向地主收取5%營業稅。目前實務上營業稅大多由地主繳納,此項屬於雙方協議範圍,雙方協議清楚就好。)

■Q. 委建合約有什麼重點?

A. 委建的核心價值是「每位甲方(地主)都是老闆,並委託乙方(專業團隊)協助興建」

因此委建合約的重點不在談條件,而是「甲方之間如何決議」,其重點如下:

4.【取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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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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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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