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vs危老」之差異

重建有3種

  • 第1種-權利變換,依照政府審核比例分配。

  • 第2種-協議合建,依照雙方協議比例分配。

  • 第3種-自地自建(委建),地主分回所有坪數,但須出錢。

權利變換:

由「估價結果+政府審核」決定分配坪數

協議合建:

由「雙方簽訂合約內容」決定分配坪數

委建, 自地自建:

地主分回所有坪數,但須出錢

「權變vs合建」之差異


了解更多請到→重建Q&A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