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建置完整的學生通學方式資料。
建置全校學生通學方式資料。
3-1-2. 規劃放學路隊,本校學生分別就走路上下學、家長接送進行路隊編排與停等位置,學生均參加學校辦理之課後班。
本校學生分別就走路上下學、家長接送進行路隊編排與停等位置,學生均參加學校辦理之課後班,統一時間放學。
3-2-1. 進行校內人車動線規劃及交通管制狀況、教職員校內停車方式討論、落實導護老師上下午值勤。
1.進行校內人車動線規劃及交通管制狀況、教職員校內停車方式討論、落實導護老師上下午值勤。
2.規範停放車輛時車頭朝前。
3-2-2. 校內人車規劃良好,停放管制得宜,採人車分道,且依規「倒車入庫」,校門口大門管制,讓車輛無法進入校園,以維護學生安全。
採人車分道,且依規「倒車入庫」。
校門口大門管制,讓車輛無法進入校園,以維護學生安全。
3-3-1. 訂定交通服務隊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參與學生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本校無交通服務隊,由導護老師帶隊放學,並確認學生人數。
3-3-2. 訂定導護工作輪值表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
訂定導護工作輪值表實施要點。
3-4-1. 統計學生違規發生交通事故或非因違規發生事故的次數及原因,予以分析、宣導並提示預防之道。
統計學生違規發生交通事故或非因違規發生事故的次數及原因,予以分析、宣導並提示預防之道。
3-4-2. 利用學區交通事故資料分析事故特性態樣,且能運用於教學與活動。
透過交通事故案例解說、錯誤樣態影片觀賞,讓學生明瞭不守交通規則可能帶來的傷害,以知所警惕、守法守規。
3-5-1. 家長接送區之設置完善與運作良好
規劃「家長接送區」,導護老師及學校老師也會陪同放學,隨時指導及指揮家長車輛。
3-5-2. 訂定「愛心商店設置辦法」,且有定期追蹤與檢討。為提供學生安心通學環境及照護。
1.訂定「愛心商店設置辦法」,規範實施要點、招募方式、協助項目等事項,且有定期追蹤與檢討。
2.本校在國城商店成立愛心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