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採樣技術簡介
簡介組織病理採樣技術
撰文/鄭謙仁 教授
當臨床獸醫師已判斷出其病例的可能疾病或病變器官,此時若能有適當的採樣,並經組織病理檢查,此檢驗結果對於疾病的診斷或治療將有極大的幫助。而若病例不幸死亡,病理檢查結果亦能提供可能的死因,此資訊不只對認識疾病有所幫助,且對於未來類似疾病的診療亦有極大的助益。雖然病理檢查可辨識組織的病變,並將此資訊通知醫療人員以提供對「症」下藥的方法,但若無臨床醫師的密切配合,這樣的目的是永遠無法達到的。而一位獸醫病理師最害怕遇到的,是所收到的送檢病材,其包涵的資訊有所短缺,不足以提供適當的診斷,其不僅耽誤診療工作的進行,有時因無法挽救或補救的錯誤,而永遠無法知道病畜的病因或死因。
本次的簡介,希望由此提供臨床獸醫師在進行生檢或屍解採樣時,避免一些常見錯誤,使得送檢病材經病理診斷工作所得的資訊,能適時的提供各位在診療上最好的協助。
就生檢(Biopsy)病材,病理醫師最害怕的,是收到的樣材有下列情況:
沒有病歷,或病歷不夠完整。
有時如無頭公案或描述不清楚,不知道從哪裡切下及病畜疾病的狀況等。病材採樣不當。
送檢的樣材不是太小塊或是找不到;或是切下來的地方皆是壞死區域或炎症反應區,或是切的病灶太過老舊等,以致於無法辨識病因的特徵;或是腫瘤病灶沒有適當的邊緣區域,而無法提供恰當的預後資訊。病材保存不當。
送檢的病材已冷凍,或經不適當的固定;包括組織無切割致固定不良,或不適當的固定液;或處理不恰當而破壞組織的原貌等。上述的錯誤皆會干擾甚至摧毀了病變的特徵而無法診斷。
因此適當生檢樣材的檢送應注意到:
詳細的病歷資料。
這包括動物發病或病變(如腫塊)的病例,應詳細描述送檢臟器,其結構、大小、重量、形狀及顏色等。(可參考本系及動物醫院的生檢送檢單,填寫時應盡量完整。)適當的樣品採樣。
以皮膚為例,病變應選取原發的病變為主,如丘疹(Papule)、膿皰(Pustule)、水痘(Bullae)、結節(Nodule)、剝落或脫落(Scaling)、紅斑(Erythema)、脫毛(Alopecia)、色素消退(Dipigmentation)。二次性病變,如痂皮(Crust)、潰瘍(ulcer),或因原發病變所引起的創傷或其他二次性病原感染的病灶應避免。二次性病變發生因無法提供正確的病變特徵或病因,對於治療工作助益不大。而原發的病變應以新的及最近的較好,因此尚需配合畜主的描述及觀察以進行採樣。有時皮膚的樣材只給表面(如表皮epidermis),而無接壤的真皮區,如此對於疾病的診斷是無法進行的。
對於疑似腫瘤的病材,臨床獸醫師至少希望得到三種資訊,包括何種腫瘤、有切乾淨否、是否有轉移的傾向等。因此送檢的病材應盡量完整,且病材邊緣的部位較深層的部分重要。因此區域較無出血壞死,固定可能較好,及帶有腫瘤組織是否包覆完整或無包覆,或已局部擴散等重要資訊。另外手術是否將腫瘤部位切除乾淨,也是以送檢病材的邊緣區域來判斷。而疑似腫瘤病歷的局部淋巴結摘除及一併送檢亦是好習慣,一般不會因此而多收費,但卻有較多的資訊獲得,對於送檢醫師何樂而不為。病材的固定及運送。
在此僅討論組織病理檢查的部分,其他螢光免疫染色等檢查之送檢組織之處理將不在此討論。組織病理檢查採下的組織應即時固定,千萬不要冰凍。固定液以10%中性福馬林對各位的狀況最方便,取得較易及便宜。而何謂10%中性福馬林?其配方包括:
37-40% (福馬林原液) 100 mL
dd H2O (水) 900 mL
Na2HPO4 (磷酸氫鈉) 4.0 gm
Na2H2PO4 (磷酸二氫鈉) 6.5 gm
福馬林的穿透力約為1mm/hr,因此固定的組織應不超過5mm其效果較好,組織太厚,應給予適當的切割,組織和固定液的比例至少為1:10。若沒有10%中性福馬林可資使用時,100%的絕對酒精可以應急,但其穿透力較差,因此組織厚度應不超過2mm。由於絕對酒精固定會使組織變硬,在後續處理上較不方便,因此較不鼓勵使用。另外在切割及處理病材時,不能壓迫及擠壓送檢組織,因其會造成人工干擾,而影響及造成判讀上的困難。
對於需要屍解或解剖病理檢查的病材時,我們最害怕遇到的事包括:
沒有病歷。臨床獸醫師沒有或提供不完整的病例,要病理師上山下海去找動物的死因。
不適當的樣材保存,包括冰凍或病材已腐敗。臨床工作非常的繁忙,獸醫師常在做完事後再來看或處理,或遇到假日,或遇到下班,或病材在戶外或室溫太久,致死後變化嚴重。
郵寄剖檢後的組織,常遇到的狀況為組織太厚,固定不好,或臨床獸醫師只送他有興趣、或認為有病變的組織。經常因送檢臟器的不完整致診斷上無法有完整的答案。
因此,臨床獸醫師若需要自行剖檢及採取病材以送檢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檢附此患畜所有的病例及檢驗報告。
若自行剖檢時,請描述所看到的病變,但請勿判讀病變。例如肺的暗紅及堅實區域包括雙側尖葉,心葉及部分膈葉,但請勿用肺炎來描述,因篇幅的關係,描述方法請參考列述的文獻。
採樣除了有病變的組織外,應包括下列器官:如心、肺、肝、脾、腎、腎上腺、甲狀腺、淋巴結、扁桃腺、舌頭、食道、胃、十二指腸、空腸、迴腸、大腸及腦(大腦、小腦及腦幹)。因篇幅的關係,亦請參考文獻1及3的解剖要領,了解一般的解剖程序。
採樣除病變區外,亦包含部分的邊緣正常組織。
採樣固定時應同生檢的原則一樣,以10%中性福馬林為固定液,病材不超過0.5公分厚,且組織和固定液的比例至少要1:10。
若需要其他的檢驗,包括微生物培養,中毒分析等,應將這些目的所需的樣材先收集,另行保存,再進行組織病理的採樣。
若有疑問,可事先請教本系及動物醫院的輪值病理醫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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