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相關政策資訊

淡水急診

** 淡水急診住院病人原則  2023/12/27 R124 ** (更新處以藍色/紅色字體標示)


1. 自2023/5/1起,COVID-19降為四級法定傳染病,取消常規採檢、通報、專責病房,符合疑似個案定義者進行快篩/PCR採檢,符合中重症定義者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

自2023/10/1起,健保公費醫用抗原快篩,給付條件限『抗病毒物使用條件者』。 

(公費CoV快篩檢驗僅保留 『醫用抗原快篩655078』及『公費家用快篩+醫師判讀』兩種)(自費醫用抗原快篩655088, 200元)(公費CoV PCR檢驗更改為呼吸道病毒4合1一般件Y667』及『速件Y668(n-CoV, RSV, FluA, FluB 4合1)



2. 急診發燒疑似個案,可採抗原快篩 (655078/655088/家用快篩)或PCR

-疑似症狀包含:發燒、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

-CoV檢驗陽性且符合中重症臨床定義(診斷碼參考:U071 + Pneumonia (J189,J1289); Resp.failure (J96); Meningitis (G039); Encephalitis (G0490); Pericarditis (I30),需要另外輸入法定傳染病通報單(四級)及診斷碼。

-無通報個案開立抗病毒藥物時,需要在病歷上紀錄新冠檢驗陽性結果(須符合公費使用條件,無健保者自費購買也必須符合條件)


3. CoV陽性/返國 病人需住院時:

-快篩/PCR陽性後0-5天,第一順位入住40B隔離病房/內外科ICU,簽床前採快篩一次(公費家用快篩+醫師判讀)(符合中重症定義需法傳通報);第二順位(40B滿床)入住39B單獨一室(相同COVID診斷可同住一間)。

-快篩/PCR陽性後6-90天病人,快篩陽/CT值<27/重複感染者40B隔離病房,快篩陰/CT值>27/非重複感染者住綠區一般病床(確診者可使用公費家用快篩,若是離確診日未超過2週,且持續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即使快篩陰住院前也先會診感染科/胸腔科)。

-返國7天內病人,一採陰(公費家用快篩)後可以住一般病房(不限房型),住院第3日再作2採。


4. 疾病需感控隔離病人床位收治原則: (2023/5/1起取消專責病房) 

-40B(隔離病房):優先收治急診COVID-19/TB/流感需隔離床位之病人

  ~由當科(胸腔科)控床醫師評估後,住院組40B住院醫師給床

  ~病情嚴重可能需要ICU病人,宜同時聯繫ICU控床評估

  ~40B空床有限時盡量收TB及COVID,流感找一般病房單獨一室收治

-內外科ICU: COVID/流感/TB重症個案,由ICU控床醫師評估,依病情及床位設定安排(內科系確診無ETT者收治TMIA 8,9(有門有窗)及16,17(負壓),確診有ETT者有門的床位皆可收)

-一般病房: 流感陽性及TB病人,在不超過病房收治病人總數原則下,可以使用空置病室收治需隔離病人。

  ~流感A/B可各別同住一病室;TB單獨一室

  ~確診個案若無其他特殊專科診斷,40B收胸腔科、3922收感染科;若有則主科combine該床位胸腔/感染科醫師。

  ~病歷上註明『疾病因感控需要,免除差額床部分負擔』,並告知感管室作紀錄

  ~若是住院組給床與病房資訊有爭議時,可連繫該區護理督導協調

-需洗腎病人,入住隔離病房/一般病房前務必會診腎臟科評估與安排後續血液透析。

     

5. CoV確診住院病人轉入一般病房床位條件:


6.急診出國/探病/門診住院 自費採檢作業(8am-9pm) (詳細作業請見下方自費採檢流程說明) ***自費採檢於內科診間***(勿讓採檢者等待超過15min)

-出國自費 速件655058 (12pm以前開立 ,當日8-10pm拿報告,7000元);

-出國自費 一般件655060 (隔日9am-4pm拿報告,5000元)


7.急診照會耳鼻喉、眼科、牙科/至其他單位檢查治療 原則:(取消無疑似症狀者的常規採檢)


8.急診動線分流: CoV採檢陽性者於戶外區/內篩看診(必要時可以短時間入內批價領藥);留觀待床時優先放置於503/504/311單獨病室,需要時啟用微負壓病室(601/602優先)。

新冠病毒相關醫令碼簡表20210716_V36_0410刪除適用對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