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獲甄選通過之師資生,每名每月核發新台幣 8,000 元,通過甄選後次月核發獎學金至 115年 7 月為止。
二、獲甄選通過之師資生受補助期間須每學期通過相關考核審查且符合續獎資格,方得續領下一學期獎學金。受補助期間若受獎資格若被取消時,則不能續領。
一、依教育部核定名額,114學年度甄選6名師資培育獎學金;其中3名為一般師資生(含經濟或弱勢資格),外加1名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資格者及2名STEM教育師資生(數學科、資訊科、資管專長)。
二、依作業要點提供弱勢師資生(經濟或區域弱勢)2名優先錄取名額,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
三、依規定,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者錄取通過甄選者,需檢附CEFR B1(含聽、讀)檢定證明並申請「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資格通過;同時需於114學年度修習2門4學分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上、下學期各一門)。
四、為甄選實際需要,本甄選除錄取3名一般師資生(含經濟或弱勢資格)、1名雙語教學次專長資格及2名STEM教育師資生(數學科、資訊科、資管專長)正取生外,共計6名;將依一般師資生(含經濟或弱勢資格)類別得列備取生至多3名、雙語教學次專長資格類別得列備取生至多1名、STEM教育師資生(數學科、資訊科、資管專長)得列備取生至多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