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罰單了怎麼辦?求求「好心的」警官開輕一點?透過退伍軍人及姊妹冒名之案例分享告訴你,違規取締、變更事實從寬,可是違背法令、涉嫌偽造文書罪及圖利罪呢!
憑什麼開我罰單?拒簽有沒有用?視而不見會不會受到裁罰?不服又要怎麼申訴?應該向哪個機關提出什麼文件?有什麼相關範例可參考?
聽聽這場研究會,你會知道的更多。
現已退休。
於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畢業。
曾任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台北分行台灣區總經理、台灣工業銀行副總經理、德國商業銀行(Commerzbank)代表人辦事處台灣區首席代表、法國東方匯理銀行(Credit Agricole Indosuez)台灣區總經理、荷商安智(ING)銀行台灣區總裁及總經理、中華金融業研究發展協會常務監事、亞橋投資合夥人、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教授、國泰世華銀行柬埔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規畫場址容量分配」遴選委員等職。
為2009年台灣「看雜誌」封面人物及專題報導。
現為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為台大法律系財經法組學士、交大科法所司法專班碩士生。
任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委員、全國聯合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委員。
現為台灣東協商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