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突遇車禍不需緊張,處理事項DIY簡單易懂!
車禍到底如何避免?車禍後如何妥適採取跡証以維護權益?
報警以後,警察要怎麼處理?要是不服警察處理結果怎麼辦?「鑑定會」是什麼?聲請鑑定會有什麼結果?這些程序中會產生什麼效力?
現已退休。
警察學校62期、 警官學校44期畢業,擔任基層警員十年,曾任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南港分局分局長、中正二分局分局長、大同分局分局長、鐵路警察局副局長。
開創警廣當志工主持李警官熱線,宣導解答與民眾溝通搭建警民橋梁,開創路況報導播報路況分享聽眾。
現為大展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中華法律風險學會律師團執行長、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協會副秘書長台灣立法院立法委員促進會法律顧問等。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碩士、輔仁大學物理系學士。
曾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台灣全國工業總會法律顧問(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台灣石油化學工業同業公會、台俄協會法律顧問等。
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