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彙編

高雄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校友會會長候選人遴選辦法

113年6月12日第二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會議通過


一、高雄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校友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延攬優秀校友領導本會訂定「高雄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校友會會長候選人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會長任期屆滿四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二個月內,應組成會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新任會長遴選事宜。

 

三、遴委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會會長兼任,召集會議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得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之。

 

四、遴委會置委員八人,召集人為當然委員,並由召集人就下列人員聘兼之:

  ()本會名譽會長及輔導會長各一人。

  ()本會常務監事一人。

  ()本會副會長、常務理事各二人。


五、遴委會開會時(含視訊會議),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六、會長候選人遴選作業採五階段方式實施:

1階段:在總會及本會網站、總會臉書及LINE群組公告25日,請各班期會長(或召集人)推薦或自我推薦;若有提報資料則進入審查,審查通過直接進入第4階段;若無提報資料或無適當人選產生,則進入第2階段遴選。

2階段:請本會各理監事推薦;若有提報資料則進入審查,審查通過直接進入第4階段;若無提報資料或無適當人選產生,則進入第3階段遴選。

3階段:由遴委會推薦適員擔任會長候選人。

4階段:由遴委會協助會長候選人遴選適員擔任理監事候選人及秘書長等行政團隊人員。

5階段:公告會長候選人、理監事候選人。

以上各階段時程由遴委會自訂。


七、會長候選人遴選基準、資格審查事項:

1.具犧牲奉獻、熱心公益的特質。

2.須為本會校友或會員者均可列為候選人。


八、遴選委員若成為會長候選人,需於遴選時主動迴避。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高雄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校友會接受各界贊助款管理運用要點】

中華民國111年3月5日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一、高雄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校友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妥善運用各界贊助款,積極推廣文化、教育、藝術、公益、慈善、傳承等活動,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贊助款,係本會被動接受各界營利、非營利團體及個人(以下簡稱各界),以指定(或無指定)用途方式,贊助本會推動各項社教、關懷、服務等相關業務相關活動之捐款(以下簡稱贊助款)。


三、各界之贊助款須指定用於推動本會社教、關懷、服務相關業務,用途如下: 

(一)講座及教育文化學習相關事項。 

(二)藝文休閒等相關事項。 

(三)志工福利等相關事項。

(四)公益、慈善及傳承活動等相關事項。

(五)執行專案所需行政費用支出。

(六)其他經本會指定之用途。 


四、本會接受贊助款時,須開立收據、依指定(或無指定)之用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將辦理情形提報理監事會議備查,並列入當年度收支決算表中審議。 


五、本會接受贊助款,應辦理事項如下:

(一)接受贊助單位申請:已知贊助對象,由贊助單位提報理事會,專案之計畫或說明文件及執行方式,經理事會備查後據以執行。

(二)接受贊助個人申請:已知贊助對象或事務,依據贊助個人之意願後據以執行。 

(三)若單位或個人不限定贊助對象或專案,則可視狀況支應與專案或相關會務活動預算。

(四)開立收據:由會計開立本會收據,交付贊助單位或個人。

(五)贊助款運用及動支、核銷:

      1.專戶專款專用:依據申請之專案成立專戶列管,依收支現況管理及紀錄,每月提報理監事會備查。

      2. 非專戶專款專用:除現有「指定專戶專款專用」外,其餘捐款均列入每月「非專戶專款專用」集中列管、登錄、管理及支用,視狀況支應與專案或相關會務活動預算,每月提報理監事會備查。。 

(六)致贈感謝函(狀):秘書組負責製作感謝函(狀),並依贊助者需求,郵寄或由秘書長及會長親送贊助者。 

(七)公開徵信:贊助款項入帳後,秘書組應會知資訊組,由資訊組負責登錄 於本會網站公開資訊。 

(八)函報上級機關備查:秘書組應於每年二月前,將上年度贊助款運用情形併上年度收支決算表,經理監事會審查,再送會員大會通過後,函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備查。 


六、贊助款須存入本會專戶,並依指定用途以代收代付方式動支。


七、本要點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經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                                              

【高雄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校友會重要作業準則】


※109年2月22日 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

自109年3月起,每月核發總幹事工作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嘉勉總幹事處理會務、校友參訪、聯繫、關懷及辦理各項活動事務之辛勞。


※109年11月29日 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

一、本會辦理校友急難、慰助關懷事宜,僅針對當年度有繳會費之校友本人,辦理死亡慰助,以新台幣2000元內之奠儀或花籃為上限。

二、由各期班會長擔任關懷員,請熊韻琪常務理事擔任諮詢窗口,校友如有需要關懷慰助,可透過本會或熊常務理事獲得各地榮服處或退輔會等相關轉介政府單位資訊。

三、鑒於本會由空軍通校、機校、防校、航技學校、航技學院等五校畢業校友所組成,為平衡各校及女性理、監事員額,分配如下:

       (一)理事:機校5員、通校5員、航校(院)2員、防校1員、女性1員。

       (二)監事:機校1員、通校1員、航校(院)1員、防校(女性)1員。

       (三)以上分配員額均保留1員開放,如各校未達上述報名人數,均可流用,由次高票者遞補。

       (四)理事長與常務監事須不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