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動出示「接送證」進出校園:
(1)請您務必佩戴「接送證」並準時接送幼兒上、下學。
(2)未佩戴「接送證」之家長,請至大門警衛室換證。
(3)「接送證」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請找導師填寫補發申請書後補發。
2. 與老師面對面交接幼兒:
請親自將幼兒交給老師後才離開,上學切勿讓孩子自己從校門口走進教室;放學切勿讓國小的哥哥、姊姊來接幼兒。
接送者有異動時,請提前告知老師,並主動出示「接送證」。
3. 上學、放學時間與地點:
(1) 上學時間為8:00~8:30,若您有特殊需求,最早可於上午 7:30 入園,請將幼兒帶至早值教室交由值班老師照顧,
8:00 各班老師會將幼兒接回教室。(8:00 前請勿進入戶外遊戲場或國小教學場域,以免影響國小上課。)
(2) 放學時間為15:40~16:00,請家長到班上接回幼兒。
請詳閱以上園方之幼兒接送辦法並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