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辦法
教職員工:
A.個人:每次五冊,借期一個月,可續借一次。
B.級任教師代班上團體借書以五十冊為限,必須統一歸還。
C.賠償法:書如有嚴重污損有遺失,應賠原書或照原價賠償。
D.離職或調校:須事先還清借書。
E.期末全校統一索回圖書,做清點、維修整理或保管。學生:
A.每次借書以二冊為限,借期兩週,可續借一次。
B.借圖書逾期未還者公佈其姓名並停止借書權利七天。
C.賠償法:書如有嚴重污損有遺失,應賠原書或照原價賠償。
D.轉學:須事先還清借書。
E.期末總回收:期末前兩週全校暫停借書,辦理催還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