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用水負成長

通過    前3年(109-111年)用水量不成長。

通過    前2年(110-111年)用水量不成長。

通過    最近一年(111年)之用水量與2010相比,需減少12%(含)以上

通過    未達標準者,確實提出用水超標原因分析,以及已採取之改善措施,以及改善後成效評估。

111年1月至112年12月水費單

11101-11212水費單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