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0年2月17日高市教資字第11030983400號函,本局110年1月27日召開推動資安法實施第七次會議決 議事項辦理。
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IoT)設備(EMS、攝影機、太陽能等)所使用的網路,必須和一般使用者的資訊設備網路分開, 僅在 core switch 上留 1 port 供 IoT 設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