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心理師法修法,諮商心理師公、學會以及臨床心理師公、學會未來將共同進行修法討論,並上呈鈞部共識版本,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臺灣諮商心理學會、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及臺灣臨床心理學會(以下統稱五會),於112年8月1日召開第一次心理師修法五會共識會議,按此次決議辦理。
二、旨揭五會決議如下: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布聯合聲明予全體諮商心理師與臨床心理師知悉目前正在進行心理師法修法討論。
(二)五會每季開會一次,持續針對心理師法進行討論。
(三)未來心理師法之修法版本均以此五會共識會議決議為主。
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臨床心理學會、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及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心理師法修法
第2次共識會議紀錄及修法條文對照表各1份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臺灣諮商心理學會、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及台灣臨床心理學會
113年3月10日「心理師修法第3次五會共識會議紀錄」1份
尚未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