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07學年度學生社團評鑑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07學年度學生社團評鑑辦法

一、 目    的:考核各學生社團辦理活動成效,藉以交換工作經驗,提升學生自治水

          準,培養學生學以致用能力,並依據評鑑結果合理配置資源。 

二、 評鑑對象:所有本校核准成立之社團。 

三、 評鑑時間:1.各社團於5/27中午12:30前至學務處會議室繳交書面資料,並同時上傳電

            子檔至社團活動組網站。

          2.5/29、5/30、5/31中午及放學於指定地點依排程順序時間進行

            社團幹部面談。

          3.5/27~5/31擇日入各社團辦公室評審環境及周邊佈置與維護。

四、 評鑑項目及內容: 

以下項目中,「基本資料」與「社團活動紀錄」由各社團自行以A4紙本規格列印製作,格式自訂(可參酌公版活動企畫),紀錄內容輔以適當照片佐證,整份資料需有封面及目錄,封面及書背上須註明「107學年度OO社社團評鑑資料」;「社辦佈置」為評審委員於5/27~5/31擇日入各社團辦公室評審;「清潔維護」與「社團違規紀錄」為平時社團巡查考察之評分。

1.  基本資料:(10分)

I.        社團組織章程 

II.      社員名冊 

III.     指導教師資料(指導老師是否為校內編制)

2.  社團活動紀錄:(40分) 

I.        招收及訓練社員情形 

II.      社團負責人改選及交接情形 

III.     社團經費、財產列冊管理情形 

IV.    近三年各項社團課程與活動資料整理 

V.      本學年各項會議記錄 

VI.    本學年度社團活動總計劃書 

VII.   本學年度社團成果發表計畫及實施紀錄 

VIII. 近三年社團或所屬社員參加校內外各項競賽成果 

IX.    網路宣傳資料與維護

3.  社辦佈置與整潔維護: (20分)

I.        社辦佈置及公物使用維護情形 

II.      社辦及週邊整潔之維護 

4.  社團違規紀錄: (30分)

I.        社團巡查紀錄。

II.      宣傳品張貼及拆除情形。

III.     舉辦活動是否依照規定步驟辦理申請。

IV.    經投訴違反活動時間、地點或請假等社團活動規定,並查

   證屬實者。

五、 評鑑方式: 

1.  社團活動組就本校教職員中遴聘三至五人成立「評鑑小組」,報請校長核定。

2.  各社團應就評鑑項目內容準備資料(基本資料與社團活動紀錄),於評鑑日將資料

   陳列指定地點接受評鑑,各社團負責人及相關幹部(含負責人至多三人)亦應出席

   接受評鑑委員諮詢。未繳交評鑑資料或未在指定時間出席之社團,將視同缺席並

   收回次學年之社團辦公室使用權利。

六、 評鑑等第: 

1.  積分計算以80分為基準分、60分為及格分數。

2.  總分90分以上列為優等

3.  總分80-89分列為甲等

4.  總分70-79分列為乙等

5.  總分60-69分列為丙等

6.  總分60分以下列為丁等

七、 獎懲辦法:

1.  列前五名且總分為優等之社團為年度特優社團,公開頒發名次錦旗表揚及核定 

  「社團獎勵補助金」鼓勵,社團負責人及相關幹部嘉獎兩次。

2.  環境維護及佈置優良評鑑最高分者為最佳環境維護社團,公開頒發錦旗表揚及

   核定「社團獎勵補助金」鼓勵,社團負責人及相關幹部嘉獎一次。

3.  扣除前五名,列前十名且評鑑甲等以上之社團為年度優良社團,公開頒發錦旗鼓

   勵,社團負責人及相關幹部嘉獎一次。

4.  連續兩年列為丁等之社團停止該社團活動,並簽請校長核定後撤銷解散。

5.  每學年學務處得實施社團辦公室空間輪替,並依據評鑑結果調整次學年社團辦公

   室之選擇順位。

6. 未參加評鑑之社團,次學年將收回社團辦公室使用權利。

八、本實施辦法報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 社團評鑑補充注意事項

     1.資料夾封面及書背可自行設計,但務必以清晰辨識之端正字體書寫或張貼註明

       【107學年度師大附中OO社評鑑資料】。

     2.書面資料需有目錄及頁次,且務必精確真實,總頁數以50頁(100面)內為原則,

       勿放無意義或虛浮偽造資料。

     3.資料夾及書面資料於本次評鑑後即取回,並妥善保存做為下屆評鑑檢視對照之用。

     4.參加評鑑答詢之社長及幹部請著全套制服及非拖、涼鞋之鞋類,違者視同未出席。

     5.因應社團來詢,補充說明社團組織章程之內容至少應包含下列各項,若各社團現行章

       程所有不足者,建議依下列補充:

甲、社團名稱。

乙、宗旨。

丙、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丁、組織系統及各部門之職掌。

戊、社團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任免方法及程序。

己、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任期。

庚、權力機構、社員大會議事規則。

辛、經費來源。

壬、通過組織章程及修改組織章程之程序。

      6.以上社團評鑑補充注意事項或相關若尚有疑問者,請洽學務處社團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