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若幼生身體不適就醫為下列疾病,請依規定請病假填報此表單通知幼兒園健康中心:

🌟幼兒園健康中心收到表單,會再與您電話聯繫確認學生復課日期,並依照教育部規定通報教育局及衛生局。

🌟如學生請假,請家長與導師聯繫。

◆快篩陽日為0+5日在家自主健康管理。

如有疑問可與健康中心聯繫,電話:29400170轉866、860


感謝家長的配合填寫,讓健康中心護理師及老師可以盡速的瞭解您的寶貝的健康狀況,也留意班上其他幼生的身體狀況!保護自己的孩子也保護其他小朋友


幼生快篩陽性,請填寫回報表單,謝謝您。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6130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 於112年3月9日公布調整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如下:

(一)112年3月20日起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者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者,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

三、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自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採至多10天自主健康管理免隔離政策(快篩陰性時,可提早解除自我健康管理),調整幼生及教職員工請假規定等配套措施,重點臚列如下:

(一)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二)假別規定方面,幼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家長在幼生前述天數之病假期間,可請防疫照顧假

四、請持續落實防疫三部曲:備妥防疫物資、強化防疫措施、落實防疫應變。

五、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生病不入校及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對於有發燒、呼吸道等相關症狀之師生,建議佩戴口罩。

心靈雞湯-口罩鬆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