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目的

政府於民國36年10月17日制定「技師法」公布施行,為各類專業技師創建基本法,當時規定所稱技師分有農業技師、工業技師、礦業技師等三種,其中工業技師之分科即有土木科、水利科、建築科…等26科,其建築科即為建築技師,主要負責建築設計相關工作。


直至於民國60年12月14日政府制定「建築師法」公布施行,「建築技師」之業務方轉由「建築師」辦理,翌年建築師先輩亦將前依「技師法」發起組織之「台灣省建築技師公會」更改為「台灣省建築師公會」。


「建築師法」公布施行後主管機關核定12月27日為「建築師節」,時至今年已有50年,本公會特配合辦理本活動慶賀紀念,期使在這全球疫情尚未緩和混沌不清之際,藉由個人微旅行來觀察我們居住的環境並呈現其美,激發人與環境相處之新思維;另為擴大本會與社會參與層面,亦鼓勵各界人士欣賞圖文稿件並票選優良作品,期盼全體會員及社會大眾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