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委託執行廠商(公會版)
臺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承辦業者(公會版)☎ (04)2321-8298 一通電話免出門 合法業者找上門
好室成家 |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分為兩種委託模式:
房東想知道 Q&A
(一)依據「租屋服務事業辦理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或媒合承出租及其他服務注意事項」,合法建物之規定如下:
1.出租之住宅須為合法建物。
2.合法建物之認定,須由房東提供該出租住宅之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築物登記資料,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用途登記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
(2)主要用途均為空白,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該建築物全部為住宅使用。
(3)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築物,其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舖」或「零售業」,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該建築物全部為住宅使用。
(4)不符合前三項規定者,須提出合法房屋證明或經直轄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建築物文件。
(二)有關出租住宅須為合法建物規定,若6直轄市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可以。房東若中途將該住宅售出,依據民法第425條及租約規範辦理。
(二)房東採包租方式出租住宅,業者向房東以市場租金8折承租住宅,並簽訂3年包租約,於包租期間(3年)由業者每月支付房東租金,並由業者管理該住宅,房東每個月可輕鬆穩定收租。
(一) 包租:業者以市場租金8折與房東簽訂包租約3年,並轉租房客。
房東:按月向業者收取市場租金8折之房租。
房客:一般戶:以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
弱勢戶:依弱勢條件(社會或經濟弱勢戶)以市場租金的7折或5折支付業者,至弱勢戶之租金差額1折或3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
(二) 代管:房東與房客經業者媒合承租雙方簽訂租約(至少1年)。
房東:業者向房客(含政府之租金補助)收取市場租金9折之租金後,按月轉交房東租金。
房客:一般戶:以市場租金9折交付業者。
弱勢戶:依弱勢條件(社會或經濟弱勢戶)以7折或5折的市場租金交付業者,至弱勢戶之租金差額2折或4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
如果是出租前需進行的修繕整理,我們有專人可以協助提供您建議與判斷;如果是出租管理期間的居家修繕,我們也能夠協助房東進行現場勘估與房客溝通,如有必要,經屋主授權後,我們也能代理房東找尋合適的修繕廠商,並提供評估與報價喔!
106年包租代管計畫執行3年,房客承租之包租代管的住宅,其租約年限會因房東選擇「包租」或「代管」方案,而有不同的租約年限,以下分別說明:
(一)房東採包租方案:房東與業者簽訂包租約,包租約年限為3年。業者包租期間可再與房客簽訂轉租約,轉租約年限至少1年,轉租約期滿後,房客可再與業者續租,租期最長2年,即業者與房客之轉租約租期最長3年。
(二)房東選擇代管方式:由業者媒合租屋案件,由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其租約年限至少1年,租約期滿後,房東與房客可再協議續約,租期最長2年,即房東與房客之租約租期最長3年。
代管的租期中,我們會負責每月向房客收取租金,並且在約定的期日間將租金轉付給房東,我們是「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台中受託廠商之一,並非一般傳統的租賃仲介公司,我們不和客戶收取任何服務費用,領的是營建署核發的執行費用(服務費),主要工作就是協助房東出租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