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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保優存取捨 / 為主管加分

退休公保優存取捨

準備退休的公務人員都該知道的養老給付優存選法,選對了!「拋棄優存」比「保有優存」領更多的養老給付!如了解更多,請向下展開閱讀全文,讓文山國小人事主任羅宜華為您作權威的解說

依據107年7月1日施行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6條規定:退休公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者,其公保一次養老給付之優惠存款利率,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自中華民國107年7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年息百分之九。二、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起,年息為零。意即110年1月1日之後,這個長期以來讓退休人員搞不清楚怎麼算、讓大眾誤以為退休人員賺很大的優惠存款,在退休人員選擇領月退休金的同時即不復存在。

法規轉換過渡中難免有模糊不清的地方,近期就有即將退休的同仁在填寫退休事實表時就「選擇拋棄優存」欄位感到非常困擾,已經選了請領月退休金,即便公保養老給付可以有優惠存款,但是到110年1月1日不是就歸零了嗎?為什麼還要選擇拋不拋棄?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9條規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超過各年度替代率上限者,扣減每月退休所得的順序是1.先扣優惠存款利息2.再扣舊制月退休金3.最後扣新制月退休金。當退休試算時發現因為所得替代率的關係,舊制月退休金已經被扣減了,表示優惠存款早已經被扣減為零了,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拋棄優存了。但是拋棄了有什麼好處呢?會不會影響我的權益呢?造成即將退休的同仁選擇上很大的疑慮。

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6條: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職)、資遣,或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15年且年滿55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給與養老給付。養老給付之請領方式及給與標準如下:一、一次養老給付:保險年資每滿一年,給付一點二個月;最高以給付42個月為限。但辦理優惠存款者,最高以36個月為限。

上述的法規並不是說放棄就有42個月的養老給付可以領,每個人加入公保的時間、年資不相同,因為公保歷經幾次修法,計算養老給付的公式有階段性不同,要經過公保系統試算(這部分可請機關人事上「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e系統」試算)。

以下用幾個案例說明:

案例一:840701以後任公職,皆為新制年資,無優惠存款的適用,所以沒有拋不拋棄的問,直接勾選請領養老給付即可。

案例二:因為所得替代率的關係先扣減優存再扣舊制月退休金,經試算舊制月退休金已經被扣減表示優存已經先被扣掉了,既然領不到優存利息不管公保養老給付的月數,直接拋棄就對了。

案例三:假設1090701退休至1091231期間仍有優存利息 經試算公保年資只能領30個月的養老給付,這樣就要保持優存,可以多領幾個月的優存利息。

案例四:公保養老給付可請領38個月,經退休金試算仍有優存息每月可領利息1500元,這個時候就要評估了。假設退休日期為1090701至1091231還有6個月利息1500*6=9000元,此時選拋棄優存,公保養老給付有38個月,保有優存給付36個月,假設是一個590俸點的人,月俸額40270元兩個月就有80540元減掉可領的優存息9000元,差額71540元,這個時候拋棄優存反而領更多,所以要勾選拋棄優存。

  • 以上案例提供給即將退休的人員參考,讓選擇公保養老給付時不再糾結。 (撰文:苗栗市文山國小人事室主任羅宜華)

為主管加分

近年來公部門極力倡導員工協助方案的重要性,對員工的照顧不遺餘力,也強化了政府的人力資源。然而在推動過程中卻常遺忘了主管環節,當主管面臨問題員工時,孤立無援者所在多有,本期特邀啟文國小人事主任劉惠菁,暢談此時主管的有所為與不為,有興趣的同仁可展開全文瀏覽,亦歡迎一起經驗分享【投稿專區】。

個人公務生涯中約莫二分一的時間擔任主管,初任主管時總認為只要用心去管,所屬必能理會,績效會與管理操作的力度成正比,惟實不然。也許目前一帆風順,長官也挺你,但遲早會遇上一些麻煩的問題部屬,不去面對和處理,只會導致惡性循環。如何面對或處理問題員工,是一門主管必修的課程。

所幸本府已規劃員工協助方案(EAP),方案中既有員工因心理、健康、財務及法律等面向的協助,亦有組織管理諮商可運用,可謂面面俱到,雖個人公務生涯將屆,心想有了EAP資源無疑是同仁的一大福音。舉新冠(肺炎)防疫為例,初期以阻絶境外為重,然部分EAP措施相對於個案處理而言,較似支持性協助,如染疫者給予支持性療法,期個案憑自身免疫力戰勝病毒。但問題員工光期待他們改變,是不可能的,如何阻絶於外,不致為組織管理上的破口,這引來我回溯一篇文獻的動機。

早些時候曾拜讀過天下雜誌461期吳怡靜的文章,雖留下心得手札,因年份有些歷史,究為何時作品請恕不溯查,謹憑手札印記略表個人看法。文中提及問題員工是可以預防的,除有賴主管對工作環境保持敏銳的觀察,而預防之道,就是讓每位同仁了解組織的遊戲規則,也就是明確指示工作、行為規範與組織目標,並在共同討論確認下(請部屬確認簽名)據以遵循。預防雖是第一道也是最佳防線,能有效的將麻煩快篩,但對特殊個案還是没輒,建議一旦發現員工的行為異常,就要及早介入,避免問題惡化,而這時主管可以採用「回饋」方式,提供資訊給員工,讓他知道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了組織,如果不改善行為,會帶來嚴重後果。

在一般公務機關主管「回饋」員工的方式,個人覺得「面談」不失為具體的方法之一,也就是大家慣用的面對面「聊一聊」,聊一聊是有技巧、步驟的,因個人腦容量有限且文思枯竭,請容省下臚列時間逕舉例淺解:

例如,某位員工常會遲到早退,處理有此問題的員工,就把面談的主題訂為遲到早退,不要摻雜其他議題或把嚴重性一語帶過。清楚說明,面談的目的是要一起想出一個策略或方法,並說明已造成的影響。明白指出其不良行為發生的時間與日期(建議面談前先取得正確資訊),聆聽當事人想法與解決之道,並建議其組織可允許之行為。面談結束前感謝當事人持正向態度一起努力解決問題,接下來觀察後續該員工的工作表現,是否獲得改善,這時不妨試著運用員工協助資源,否則就必須按組織規定來處理這名員工。手札末記,建議主管在處理問題員工時尚要考量問題背後是否有其他原因(家庭、金錢或健康),根源掌握了才能對症下藥。有時情緒也有感染風險,儘量避免與對方爭吵或被激怒,以免適得其反節外生枝。另外切記須詳實記錄並落實保密功夫,如果極盡可能也無法改善,就讓他離開亦不失為好方法。

作者尚有援引人力資源專家奧德蕊奇分析「問題員工六大類型」,還引用人力發展顧問凱西.霍利(Casey Fitts Hawley)「會談十個步驟」,皆屬個人增長見聞珍寶,多年後仍受用無窮,真心推薦同好撥冗一探。語末,感謝本府人提供EAP有關組織、管理課程,讓主管們也能獲得充電、進修機會,文中亦提及主管應把「管理問題員工」視為一種學習的經驗,借不斷的吸取專家精粹,從實務中領悟,自期成為好的溝通者,才有助問題行為的改善,畢竟開除一位員工,還要重新招幕培育新人,成本似乎太大。也許論調有些老派無法與時俱進,亦或老調重彈缺乏新意,個人覺得「擇善固執」無妨,溫故且能知新,學習可以幫主管自己加分。 (撰文:苗栗市啟文國小人事室主任劉惠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