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費申請規則:
【團體退費】:公假或參加比賽等,由帶隊老師或相關業務單位直接進行退費。申請退費以「學年」為單位。
【個人退費】:於「前一工作日下午4點前」通知午餐秘書,且天數「達3天」者才予以退費,請導師上網填寫退費簿。
不論學生身分別(自費、貧困、原民),提出退費或退餐需求請清楚「標明學生身分」及「不用餐天數(扣除例假日)」。
若學生自主請防疫假,視同事病假退費規則辦理。
午餐退費作業會在一期結束後進行退還。有【銀行帳戶者】會直接退至帳戶,【現金退費】則須請學生、老師於清冊簽名後退費。導師可建議開立學生帳戶,避免現金金流產生不必要之誤會。
貧困、原民身分仍請填寫,將由補助款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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