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視輔導
111-112年重複性肌肉骨骼傷害預防精進計畫 - 現場企業訪視
。專案是由
為預防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1明定雇主對於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危害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措施。
為使事業單位落實重複性作業人因危害預防,職安署委由長榮大學辦理人因性危害高風險產業訪視、輔導與教育訓練,於111年至112年以數家企業做為輔導改善範例,促進業界施行人因性危害改善風氣。
。服務流程
1.請填寫重複性肌肉骨骼傷害需求回饋單,將有專人與您聯繫,確認您的需求並安排專家訪視。
2.訪視前請提供以下資料,以利專家了解作業情形,可向窗口詢問建議與協助:
目標改善作業、製程(建議以關鍵製程、人數眾多或危害特別嚴重的單位為主)
同仁的NMQ(調查肌肉骨骼不適的表格)
人因性危害風險檢核表(如KIM表、MSDs、EWAS等)
若單位允許,請提供現場人員作業照片或影片
。相關資料
。常見問題
計畫由職安署委託長榮大學執行,企業無相關費用產生,若有計畫外的進階需求,歡迎與長榮大學進行產學合作!
本次危害預防專案與勞動檢查系統無關,且訪視報告會將公司名稱去識別化。
訪視產生的改善報告,僅作為改善建議,不會要求貴公司按照方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