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跟 an 可以視為一組,它們用於「不指定」的情況,什麼叫不指定?當你要「泛指」這個名詞,你指稱的內容包含了這個名詞裡的每一個個體,無一例外的話,就叫「不指定」。那要特別注意 a 跟 an 是用在「可數名詞」前面喔。例如: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一天一蘋果,醫生遠離我。)
因為你沒有特別說只有哪個蘋果才可以讓醫生遠離你,是「所有」蘋果都可以,一天一顆就能有效果,那你就可以用不指定的 an。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問:「 an apple 那為什麼不用 a apple 呢?」答案很簡單,只要 a, an 後面的名詞發音以「母音」開頭,那你就要把 a 改為 an;若是子音開頭,則用 a 就好。那因為 apple 是母音 [æ] 開頭,所以當然要用 an,不能用 a。
不指定的時候除了用 a, an 以外,還可以直接用可數名詞的複數形,例如:
I think puppies are so cute.(我覺得小狗狗們好可愛喔。)
那 the 跟以上介紹的情況相反,它是用於「指定」的情況。也就是說這名詞裡面你不是指所有個體,而是只有一部份而已,這時候就用 the。例如:
We are sold out of the coffee you want.(我們賣光了您想要的那種咖啡。)
因為不是所有咖啡都賣光,只有你想要的這種咖啡而已,所以說:...the coffee you want.
再舉個例子:The boy is my classmate.(那個男生是我的同學。)
因為不是全天下的男孩都是你的同學,所以你要加上 the 來指定喔。
冠詞 (article) 位於名詞前面,功能類似形容詞,在句子裡主要是對名詞起限定作用的詞,他們分別是不定冠詞 (a/an)、定冠詞 (the)。
不定冠詞:“a/an” 後面跟著單數的、可數的、且未明確指出的名詞。
定冠詞:“the” 後面跟著明確指出或先前已提過的名詞。
對話中的兩人都知道彼此在說的特定人事物時,在該名詞前面要加 “the”。
A: Can you bring me the blue bag in my room on your way?
A: 你可以順路幫我拿那個在我房間裡的藍袋子嗎?
B: No problem.
B: 沒問題。
太陽 (the sun)、月亮 (the moon)、天空 (the sky)、地球 (the earth)…等等都要加上 “the”。
The sky is clear today.
今天晴空萬里。
第幾名、第幾個,形容名次、順序這些名詞時也要記得加上 “the”。
Susan won the first place in the dance competition.
Susan 在跳舞比賽中拿到第一名。
最常用法是 the adj./adv. + est/st/iest… 或是 the most + adj.。
Jeremy is the hottest guy I’ve ever met.
Jeremy 是我遇過最帥的男生。
在形容詞、分詞、名字前面加上 “the”。
the rich 富人
the poor 窮人
the Jacksons 屬於 Jackson 家族的成員
the French 法國人
早上 / 下午 / 傍晚 / 過去 / 未來 / …年代 / 世紀要加上 “the”。
in the morning/afternoon/evening 早上 / 下午 / 傍晚
in the past/future 過去 / 未來
in the 1980s / in the 20st century 1980年代 / 20世紀
這些特殊名詞都要加 “the”,並不一定是特定指某個東西。
the piano 鋼琴
the rose 玫瑰花
the Pacific Ocean 太平洋
the mobile phone 行動電話
一個名詞可概括世上所有「同樣」東西時,不必使用限定的冠詞。
Trees can provide oxygen.
樹可以提供氧氣。
早餐 (breakfast)、午餐 (lunch)、晚餐 (dinner/supper) 不需要加上 “the”。
Would you like to come to supper tonight?
你今晚要來吃晚餐嗎?
向親戚打招呼、在學校稱呼教授、路上向老先生道早…這些情境都不需要加 “the”。
Sir, could you open the door?
先生,你可以把門打開嗎?
街 (street)、大街 (avenue)、路 (road)、大道 (boulevard) 都不需要加 “the”。
Fifth Avenue is a great place to shop in New York.
第五大道是紐約購物的好地方。
各種語言的名詞前皆不需要加 “the”。
Learning Chinese has become a global trend recently.
學習中文在近幾年已經成為全球潮流。
這些單字前面不需要加 “the”。
I live in Taiwan.
我住在台灣。
New York City is a famous tourist attraction.
紐約市是著名的觀光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