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第五條及學程「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委員資格認定準則」第二條
其他名詞釋義:
所外委員:非學程核心教師。
校外委員:非本校教師。
召集人:不可為主指、共指
學位考試以實體為主,如需採線上或混合口試,請於委員名冊敘明原因。
實體舉行地點由指導教授安排,如有困難請聯絡學程助理。
可以。但請於寄送文件時副本(cc)該位教師。
依本校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第七條:
更換指導教授者,應於學位論文口試十日前,將論文文稿以親自送交、系所轉交或郵寄雙掛號之方式,送原指導教授簽收。以郵寄雙掛號方式送交論文文稿者,以掛號郵件收件回執日期視為原指導教授簽收日期。原指導教授如認研究生有違反聲明書及協議書情事者,至遲應於研究生舉辦論文口試五日前向系所提出異議。
應繳文件
未達修業年限者,請見「離校手續」分頁第一項說明。
學程在 Turnitin 開通當學期可使用的帳號時,系統會自動寄發啟用通知信到大家的學號信箱,請去把那封信撈出來。
其他參考連結(包含忘記/重設密碼教學):Turnitin 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