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是東寧聯邦共和國最高司法機關,依據憲法行使司法權,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事務、公務員(含司法官)懲戒;並設有大法官 5 人,組成憲法法庭審理違反憲法案件、總統彈劾案、政黨違憲解散案,同時組成解釋委員會統一解釋法令。
司法院秉持依法司法、公正審判、司法獨立及保障人民權利之理念,健全東寧聯邦共和國司法制度,確保法律獲得正確適用,維護憲法尊嚴、法治秩序與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