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創世看時間──時間觀與聖經的交錯
Time from Creation: The Interplay between Temporal Perspective and the Bible
李俊賢,臺南.臺灣,2025.July
(作者為主耶穌基督的門徒,大學教師.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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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from Creation: The Interplay between Temporal Perspective and the Bible
李俊賢,臺南.臺灣,2025.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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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緒言:時間的奧秘與造物主的智慧
2.地球、太陽、月亮、天球與「春分」的關聯
3.人類對時間測量的探索與發展簡述
4.現代時間觀
5.羅馬時間觀與儒略曆制度
6.中國傳統時間觀: 十二時辰制、干支紀法、五更制、二十四節氣
7.格里曆:現代公曆制度的起源與影響
8.一週七天制度的起源與演變
9.猶太時間觀
10.結論:造物主創世的智慧與奧妙在時間中的啟示
謝辭
補充資料
1 緒言:時間的奧秘與造物主的智慧
時間是人類最熟悉卻又最難以觸及的概念。我們用它衡量日常生活,規劃工作與節慶,甚至用它計算歷史的長河。然而,時間究竟是什麼?它是宇宙自然而然的產物,還是造物主在創世之初所設立的秩序?《創世記》1:5告訴我們:「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這句話看似簡單,卻揭示了時間的起源並非偶然,而是出於神智慧的創造與安排。自古以來,人類對時間的理解與計算方式各不相同,卻都不約而同地追求與宇宙節律的一致。猶太人以「日落為一天之始」的時間觀,強調一天從晚上進入安息,反映神的恩典先於人的勞碌,並以陰陽合曆確保節期與季節對齊,成為信仰與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古代則以圭表測影、日晷報時,結合二十四節氣,體現「天人合一」的思想,把時間視為農耕秩序與禮制核心。古羅馬人承襲希臘科學,以十二時辰與四更制度調整社會運行,並在儒略曆與格里曆中,試圖校正曆法與春分,確保節慶與天象一致,最終形成影響全球的公曆制度。隨著科學進展,人類從天文觀測跨越到原子級的時間測量。原子鐘、原子秒的誕生,使計時精度達到驚人的穩定性,卻仍以自然界的固定常數為基礎,顯示人類的科技並非創造秩序,而是探索秩序、揭示秩序。從日影長短到量子振盪頻率,從季節更替到復活節的日期,人類在時間上的努力,無一不是在回應創世之初神所設下的節律。本文將從創世的視角,帶領讀者穿越歷史,探討猶太、羅馬與中國時間制度的差異與演進,追溯儒略曆、格里曆與猶太曆法的根基,並反思現代時間觀與原子鐘所帶來的挑戰。時間不只是物理量,它更是神與人相遇的場域,是救贖歷史展開的舞台。願讀者在閱讀過程中,看見時間背後的神聖秩序,並以謙卑之心讚嘆造物主創世的智慧與奧妙。本文的探討主題是關於時間觀(temporal perspective)與時間計數(timekeeping)。不同時代或地域的文明對時間的理解與紀錄各自不同,因此在歷史文件或文獻中出現的時間標記往往存在差異,容易使後人對事件的時間產生誤解或混淆。以主耶穌的受難、復活等聖經事件為例,人們對其發生時間的理解常因背後所依據的時間觀不同而產生歧義。本文內容旨在闡述幾種主要文明的時間觀:現代時間觀、古羅馬時間觀與猶太時間觀,並輔以中國傳統時間觀,作為比較或補充。透過這些說明,本文期望能幫助讀者,在閱讀中文聖經譯本(特別是聖經和合本)時,準確理解聖經事件時間與脈絡。人們首要認識這位創天造地的上帝對天體運行節律的智慧與定規,才能準確地理解聖經事件發生時間與時序。本文所稱的「神」或「上帝」或「造物主」均指聖經中的耶和華神。本文中的引用「《創世記》1:5」指聖經的「《創世記》書卷的第1章第5節」之意,其他聖經經文的引用皆循此模式。本文所引用的中文聖經經文皆取自《聖經和合本》,除非另有說明。
2 地球、太陽、月亮、天球與「春分」的關聯
聖經在開篇即明確宣告:起初,神創造天地(見《創世記》1:1)。並進一步說明: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見《創世記》1:14)。因此,神創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並造了眾星,設置在天空中,普照大地,管理晝夜,分別明暗 (見《創世記》1:14–19)。我們可合理理解,這「兩個大光」即為太陽與月亮,分別主宰地上的晝與夜、節令與年月。地球本是浩瀚宇宙無數星系中的一顆渺小星體,也是目前已知唯一擁有生命的星球。地球是太陽系多個星體成員之一,是第三靠近太陽的行星。根據現代天文與地球科學研究,地球具有以下幾項基本特徵:呈略扁的橢球形(赤道半徑比極半徑多出約21公里),赤道周長約 40,000 公里,質量約為 5.972 × 1024 公斤,平均半徑為 6,371 公里,平均密度為 5.52 g/cm³,是太陽系中密度最大的行星。地球同時進行自轉與繞行太陽公轉等運動:自轉產生晝夜更替,公轉則帶來四季循環。地球自轉一周為「一個太陽日」(a solar day),依據太陽運行可區分為「視太陽日」(apparent solar day)與「平太陽日」(mean solar day);地球公轉太陽一周為「一個回歸年」(a tropical year),亦即一年。地球自轉軸傾斜於其公轉軌道所在的平面(稱為黃道平面),這正是地球四季形成的主因。地球與太陽的平均距離為約 1.5 億公里,光行八分鐘可達,即八光分,這段八光分的距離亦稱為「一個天文單位」(AU, astronomical unit)。光速=299,792,458公尺/秒(約每秒30萬公里)。八光分=1天文單位=149,597,870,700公尺(定義)。地球繞太陽一周的時間約為 365.2421990741 天;地球自轉一圈的實際時間為約 23 小時 56 分鐘。地球擁有一顆天然衛星─月球,距地約 1.28 光秒(約 384,400 公里),直徑為地球的約 1/4。月球引力對地球的影響包括穩定自轉軸、引發潮汐、以及逐步減緩地球自轉速度;而月球自身因潮汐鎖定效應,始終以同一面朝向地球。公元325年,尼西亞大公會議後,教會確立「主耶穌復活日」(dies dominica, 稱為主的日、主日)的計算方式為:「春分後第一個滿月後的主日」。由此可見,正確地確定春分的時間,對於教會曆法與聖經事件的理解極為重要。我們若要理解春分的定義,需先掌握幾個基本概念:黃道(ecliptic)、天球(celestial sphere,見圖1)與回歸年(tropical year)。地球公轉繞行太陽的軌道(Earth's orbit)稱為黃道(ecliptic),該公轉軌道所在的平面稱為黃道平面。黃道平面是黃道座標系(ecliptic coordinate system,見圖2)中一個基礎且重要的參考平面。黃道平面與天球球面相交會形成天球上的一條圓稱為天球的零度緯線。以地球視角而論,太陽彷彿一年之中在黃道平面沿著一條曲線路徑移動。天球(celestial sphere)是一個假想球體,其球心可設定於宇宙中任意位置,半徑亦可任意設定,目的是為了簡化天體位置的描述與觀測。其主要功能包括提供天體坐標系統、輔助天文觀測,以及作為導航與空間定位的重要參考架構。
圖1 天球、黃道平面、春分點、秋分點 (Wikipedia)。
圖2 黃道座標系 (Wikipedia)。 圖2中黃道座標系的原點位於地球球心。地球公轉繞行太陽的軌道(Earth's orbit)稱為黃道(ecliptic),該公轉軌道所在的平面稱為黃道平面。地球自轉軸通過其南北兩極,並且垂直於地球赤道(地球的零度緯線)所在的平面(稱為地球赤道平面)。黃道平面與地球赤道平面之間的夾角稱為黃赤交角(the obliquity of the ecliptic),大約是23.44°。地球赤道面與天球球面的交集就是天球赤道(celestial equator),圖中標示以藍粗圓。黃道面與天球球面的交集就是天球的零度緯線,圖中標示以紅粗圓。這藍粗圓與那紅粗圓在天球球面上交叉出兩個點(the equinoxes),即春分點(vernal equinox)與秋分點(autumnal equinox)。座標系原點指向春分點位置就形成一個方向,稱為主方向。令天球的零度經線通過春分點。以零度經線的春分點為基準,沿零度緯線,開始測量黃道經度(ecliptic longitude),圖中標示以紅色面區域。以零度緯線為基準,垂直於黃道面,開始測量黃道緯度(ecliptic latitude),圖中標示以黃色面區域。天球的{零度經線、零度緯線與赤道線}的共同相交點是春分點,而與春分點在球面上對稱的位置是秋分點。
黃道平面與天球球面相交會形成天球上的一條圓稱為天球的零度緯線。以地球視角而論,太陽彷彿一年之中在黃道平面沿著一條曲線路徑移動。天球(celestial sphere)是一個假想球體,其球心可設定於宇宙中任意位置,半徑亦可任意設定,目的是為了簡化天體位置的描述與觀測。其主要功能包括提供天體坐標系統、輔助天文觀測,以及作為導航與空間定位的重要參考架構。地球的自轉軸穿越南北兩極並且傾斜於黃道平面,而地球赤道平面通過地球赤道且垂直於地球自轉軸,因此地球赤道平面相對於黃道平面呈現傾斜,並不重合。因此這兩平面夾有一定角度稱為「黃赤交角」(the obliquity of the ecliptic)約為 23.44度,但逐年微幅變動。假設一個天球的球心設於地球的中心位置。地球赤道平面與天球表面相交,形成天球上的另一條圓稱為「天球赤道」(celestial equator)。天球赤道與天球的零度緯線(即兩條彼此呈傾角的大圓)相交而形成兩個交點(the equinoxes),分別稱為春分點(vernal equinox or spring equinox or March equinox,約為公曆3月21日)與秋分點(autumnal equinox or fall equinox or September equinox,約為公曆9月23日)。這春分點與秋分點看起來(以地球視角)像是太陽穿越天球赤道的兩個重要時刻點。對地球而論,這兩個點是天文上劃分季節與建立曆法的重要依據。在天文觀測上,一個回歸年(亦稱太陽年,solar year)是指太陽的平黃經(mean longitude)在黃道上變化 360 度所需的時間,也就是太陽從地球觀測角度上回到黃道同一位置所經歷的週期,約為 365.2422 天,亦即一年。所謂黃經即是黃道經度(ecliptic longitude),是以天球上的黃道平面為基準所定義的太陽視位置經度,用來精確標定太陽在一年中在黃道平面上沿運行路徑的視運動位置。
然而,由於地球受到來自太陽、月球及其他行星等的攝動力(perturbing forces)影響,造成天球赤道與黃道平面並非絕對穩定,而是會產生緩慢的移動。因此,其主方向(即天球中心點指向每年春分點的方向)會隨時間略為小幅改變,並非完全固定。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地球自轉軸的歲差運動(precession),又稱地軸進動(axial precession)。歲差現象的發現通常歸功於希臘天文學家喜帕恰斯(Hipparchus, c. 190 – c. 120 BC),他在西元前2世紀觀察到春分點位置隨時間產生微小移動,從而推論出歲差的存在。在中國,南北朝時期的科學家祖沖之(公元429–500年)在創製《大明曆》時,首次將歲差納入曆法計算,並記錄為:「冬至所在,歲歲微差」,之後正式提出「歲差」一詞,成為曆算史上的一大創見。地球歲差的產生主要是因為太陽、月球與其他行星對地球赤道隆起部分所施加的重力矩,導致地球自轉軸的方向隨時間緩慢改變。這種變化不僅影響春分點的推移與黃赤交角的變動,還對天文觀測、星座位置、甚至地球氣候造成長期影響。歲差現象揭示了天地運行的深層節律,也促使古代天文學朝著更高精度發展。地球自轉軸的歲差造成春分點在天球上逐年向西漂移,每年約移動50.3角秒,一整圈需約 25,772年(稱為「柏拉圖年」 precessional cycle)才會回到原處。在歲差的基礎上,還疊加了較小幅度的短期運動,包括黃道面的細微變化與地球自轉軸的微小振盪,這種疊加現象稱為章動(nutation)。歲差與章動共同構成了地球天文坐標系的長期變化,對曆法與天文計算具有重要意義。上述這些天文與曆法概念,不僅關乎科學觀察,更深刻地影響著宗教儀式、歷史紀錄與信仰實踐。
3 人類對時間測量的探索與發展簡述
人類自古以來便關注時間的測量與紀錄。早期社會主要透過觀察太陽與月亮的運行,來判定每天時辰、月份變化與季節交替,以配合農耕活動、宗教祭祀、軍事部署、政務管理與日常生活等各類實務需求。隨著文明演進,地球上的各大文明逐漸發展出多種計時工具(timekeeping tools),這些技術不僅反映人類對掌控時間的渴望,也標誌著天文與工程知識的積累。最早出現的進位制之一來自蘇美人(Sumerians),他們約在公元前2000年創立了六十進位制(sexagesimal system),這成為現今24小時制與60進位時間單位(例如60分鐘、60秒)的數學基礎。古埃及人則將一天劃分為白晝與夜晚各12小時,並發展出以觀測太陽影長的方尖碑(obelisks)與以水流為基礎的水鐘(clepsydra)來測量時間,進一步提升了時間紀錄的準確度。水鐘,也稱「漏壺」,是一種以水滴流量計時的古老裝置。根據歷史記載,水鐘後來傳入古希臘,而中國在周朝(約公元前11世紀至前3世紀)亦使用類似的「漏壺」計時器,可能源自西亞。根據英國科學史學者李約瑟(Noel Joseph Terence Montgomery Needham, 1900-1995)的研究推測,中國的漏壺技術或許早在公元前2世紀便已傳入,並發展出精密的銅壺滴漏(刻漏)系統,具備可調整流速與浮箭刻度指示等特徵。除水鐘外,古代其他文化亦發展出創新計時方法,例如中國與中東地區曾使用蠟燭鐘(candle clocks)來計時,而日晷(sundials)則在印度、歐洲與西藏廣泛應用,儘管受到天候與日照限制,仍為重要的日間計時工具。日晷設有一根固定的指針(通常與地球自轉軸平行,指向北極星),當陽光照射時,指針在刻度面上投下陰影。刻度面(通常是平面或圓弧面)根據當地經緯度與地球自轉週期設計,將太陽在一天中的角度變化轉換為時間標記。當太陽位置改變,陰影會沿刻度移動,顯示時間。日晷主要用於顯示一天中時間的流逝(時刻),依靠地球自轉使太陽方位變化,透過影子位置讀取時間。至公元8世紀,中國已發明出含擒縱機構(escapement mechanism)的機械鐘,這是機械計時史上的一大突破。11世紀時,穆斯林世界的工程師發展出以重錘驅動的鐘塔機械裝置(weight-driven clocks),為歐洲14世紀日益成熟的機械鐘技術奠定基礎。進入20世紀,隨著石英振盪器(quartz oscillators)的出現,計時準確度大幅提升,並成為現代手錶與電子時鐘的核心技術。之後更進一步出現了原子鐘(atomic clocks),利用原子內電子在不同量子態之間躍遷所產生(或吸收)光的頻率,提供極高的時間穩定性與精度,成為今日世界協調時間(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UTC)的技術基礎。原子鐘的發展始於公元1955年銫-133原子的共振頻率實驗,結果顯示地球自轉並非絕對穩定,證明了平太陽秒(mean solar second)不足以作為國際標準。1958年國際社群正式將銫-133原子內電子在能階之間躍遷而發射(或吸收)光子(即光量子,電磁波的粒子形式)的頻率與天文曆法中的曆書秒(ephemeris second)進行比對與連結,從而制定出更穩定的計時單位。1960年起,國際單位制(法文: Système International d'Unités,簡稱SI)逐步改採「原子秒」作為時間的基礎單位,即「一秒」被定義為銫-133原子內基態電子在兩個超精細能階之間躍遷而發射(或吸收)光子的頻率為9,192,631,770赫茲(Hz)所對應的時間長度。這「9,192,631,770赫茲」就是「每秒有9,192,631,770次週期」,也就是這些往返次數(即週期數)所需的時間長度定義為「一秒」。此一定義於1967年獲國際度量衡大會正式採納,使「一秒」成為一個穩定且全球統一的物理量。為了精準協調世界各地的時間,自1972年起,UTC時間加入了閏秒(leap second)機制,以補償地球自轉速度的不穩定。一天仍定義為24小時,每小時60分鐘,每分鐘60秒,必要時會加入或扣除一秒,使UTC與格林威治平太陽時(又稱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Greenwich Mean Time, GMT)之差異不超過一秒。與此同時,天文學界亦陸續發展出兩套基於相對論修正的力學時間系統:地球力學時(Terrestrial Dynamical Time, TDT)與質心力學時(Barycentric Dynamical Time, TDB)[註: TDB縮寫源自法文Temps Dynamique Barycentrique],自1984年起取代過往非相對論性的曆書時(Ephemeris Time, ET)。從觀察天體運行到建構原子標準,計時科技的演進展現了人類在天文觀測、數學推理、物理理論與工程實踐上的重大成就,也深刻影響了曆法制度、國際標準、全球通訊與科技發展,成為人類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4 現代時間觀
「Day」(一天)這一詞源自古英語 dæġ,其同源詞包括冰島語 dagur、德語 Tag、以及荷蘭語 dag,皆可追溯至原始日耳曼語的詞根 dagaz。天文學上所稱的「一天」,是指地球自轉一周相對於太陽所經歷的時間週期,亦即「太陽日」(solar day),平均長度為24小時(即86,400秒)。每小時由60分鐘組成,每分鐘再細分為60秒。根據1967–1968年間第13屆國際計量大會(CGPM)所通過的第1號決議,「秒」被重新定義為:銫-133原子基態中兩個超精細能階之間躍遷所對應輻射的9,192,631,770個週期所持續的時間。根據此定義,一個以SI制為基準的「一天」,即相當於794兆2433億8492萬8000個這樣的頻率週期。隨著一天的推移,地球上的某一地點會依次經歷清晨、白晝、黃昏與黑夜。這樣的日夜循環,不僅形成了人類生活的基本節奏,也驅動許多生物的晝夜節律(circadian rhythms),對生命活動與自然現象均具有關鍵意義。多日連續累積後被劃分為曆法中的「日期」(dates),並依慣例分組為「週」(七天)、「月」與「年」。目前的平均回歸年(mean tropical year)約為365.24219個太陽日。為了克服視太陽日(apparent solar day)中的微小不規則性,人類採用「平太陽日」(mean solar day)作為計時基準。平太陽日是依據太陽沿天球赤道移動的平均速率而定,其變化趨於穩定,因此多數機械時鐘皆可長期使用而無需頻繁調整。然而,隨著測量技術的精進,科學家發現月球透過潮汐力逐漸減緩地球自轉,使一天的長度隨時間緩慢增加。現代所使用的太陽曆(solar calendar)係依據太陽的年度視運動來安排日期,使得四季起始日相對穩定。而陰曆(lunar calendar)則以月亮盈虧週期為主軸規劃每月的開始與結束。當代通行的民用時間制度中,一天從午夜開始。24小時制午夜為00:00;12小時制則表示為12:00 a.m.(凌晨12點)。由於地球上各地的實際「午夜」時間不同,為了方便全球統一協調時間,人們引入了「時區」(time zones)的概念。1863年首次提出時區的劃分方式。理論上,每15經度劃分為一個時區,每區寬度為東西各7.5度。但實際實施時,為考量政治與行政邊界,時區邊界常作調整。2025年全球共有24個整點標準時區;若加上半點、四分點等非整點時區,實際使用總數約在38至42個之間。為避免東西半球跨日界混亂,地圖上設立了「國際換日線」(International Date Line),其大致位於180度經線附近。其東側時間比西側落後整整24小時,以維持全球時間邏輯一致性。此外,部分文化或領域有不同的一天起算慣例。例如猶太曆法中,「一天」從日落開始計算,因此安息日(Sabbath)從星期五日落起算;而天文學為便於整夜觀測紀錄歸屬同一天,則採用「從中午開始」的方式。由於地球自轉速度並非絕對穩定,國際標準時間(UTC)在極少數情況下會加入「閏秒」(leap second)來修正時間,使世界協調時不致與地球自轉誤差累積過大。雖然常規上每日固定為86,400秒,但在插入閏秒時,一天可能變為86,401秒(或理論上為86,399秒)。自1972年至2022年,全球總共加入27次閏秒,平均每兩年一次。這些調整的根本原因,是因月球潮汐力使地球自轉逐漸變慢,進而導致「SI秒」與自轉週期計算出的「太陽秒」產生微小偏差。因此,為確保時間制度與天文現實同步,科學家需定期監測地球自轉並適時調整時間標準。
5 羅馬時間觀與儒略曆制度
古代羅馬人的時間觀與猶太人的時間觀在結構與理念上存在顯著差異。所謂「羅馬曆法」,泛指羅馬王政時期至共和時期所採行的各種曆法體系,特別是在儒略曆改革之前。根據史料記載,最早的羅馬曆由傳說中的開國君王羅穆路斯(Romulus)創立,僅包含十個月份,從三月(March)開始。冬季則被視為不屬於任何月份的空白期間,等待下一年的春天到來。這十個月份每月為30或31天,總共覆蓋38個「九日週循環」(nundinal cycles),即羅馬特有的「八日週」制,每第九天為市集日(nundinae),民眾進行交易與宗教儀式。儘管這是一套太陽曆,其內部仍保留與「月相」相關的痕跡,例如:每月的三個關鍵日為「朔日」(Kalends,對應新月)、「初九日」(Nones,上弦月)及「望日」(Ides,滿月)。即便在後期,這些節點仍由宗教機構「祭司學院」在國會山正式宣告,並以倒數方式計算日期。後來的君王努瑪·龐皮留斯(Numa Pompilius)被認為對曆法進行重要修訂,將冬季劃分為一月(January)與二月(February),並縮減原有月份的天數,以容納新月份,另加入閏月調整機制,使曆法與太陽年保持一致。此種藉由閏月修正與太陽年一致的方式,是典型的陰陽曆作法。然而,實務上因宗教與政治操作,使得閏月調整不穩定。例如:歷史學家李維(Livy)指出,至公元前190年時,曆法與季節已脫節整整一季;至公元前168年,甚至相差兩個月。為此,《阿西利亞法案》(Lex Acilia)規定,閏月由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負責,但這項職務往往由具有政治權力者掌握(例如凱撒),因此調整時機常受操控,導致曆法混亂。羅馬共和時期,曆法紀年多依據當年任職的兩位執政官(consuls)為基準;曆法與宗教儀式長期維持傳統模式,即使與天文觀測脫節。例如:即便九日週與月相早已脫鉤,祭司仍需象徵性宣稱「新月已見」,並向女神朱諾獻祭。
凱撒(Gaius Iulius Caesar, 100 BC–44 BC),即儒略·凱撒,是羅馬共和國體制轉向羅馬帝國的關鍵人物,史稱凱撒大帝。凱撒於公元前46年推行儒略曆(Julian calendar)改革,該年因調整緣故長達446日,為歷史上最長的一年。他推動的儒略曆完全採用太陽曆模式,廢除不規則閏月制度,明顯受到埃及曆法影響。儒略曆將一年分為12個月份,平年365日,閏年366日(每四年增加一天於2月)。此制度有效解決「季節偏移」問題,成為歐洲日後曆法基礎。早期羅馬以日出為一天之始(類似猶太人以日落為起點),但自共和晚期至帝國時代,法律與行政上逐漸採用「午夜」作為一天開端。耶穌時代,羅馬官方以午夜為一天開始,而民間依然以日出作息。羅馬的計時工具主要為日晷與水鐘,日晷用於白天,水鐘用於夜間與陰天,廣泛應用於審判、會議與守夜。羅馬人將白天由日出到日落平均分為12個時辰(horae),因此時辰長度隨季節變動;夏天時辰較長,冬天則較短。夜晚分為四更制(vigiliae),作為軍事與守夜計時單位,每更約三小時:第一更為日落至21:00,第二更21:00至00:00,第三更00:00至03:00,第四更03:00至日出。例如,馬太福音14:25「夜裡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中的「四更天」即指清晨約3至6點之間;路加福音12:38「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有福了」也有提到更次。這些經文正反映了猶太社會文化上已融入羅馬夜間更次制度。羅馬原使用八日週(nundinum),每第九日為市集日,以等同於A至H等的羅馬字母標記。公元1世紀後,在東方宗教與猶太教影響下,七日週制漸普及。君士坦丁大帝於公元321年頒布法令,全帝國實施「七日週」,並以Sunday(即今星期日)為公共假日,與基督教主日相合。早期羅馬曆自3月起算(對應於現代公曆),至12月,僅10個月。1月與2月為後來新增,原始一年僅304天。凱撒改革曆法後,制定12個月份,每四年設閏日,年平均365.25天,惟仍無法完全修正「春分漂移」問題。羅馬紀年方式多樣,包括:「某年由某兩位執政官任內」、或以建城紀年(AUC, ab urbe condita)記錄。例如傳說中羅馬建城年為公元前753年,耶穌誕生傳統定於AUC 754年。哲學上,羅馬人對時間的理解呈現兩大核心:其一為「循環時間觀」(Cyclic Time),受到斯多亞學派與東方宗教影響,認為宇宙週期循環,如同印度輪迴觀;其二為「命定時間觀」(Fatum),強調命運無法違抗,國運與戰爭均由神祇掌管。雖個人生命有限,但國家的光榮能永存。整體而言,羅馬時間觀融合天文觀測、政治秩序與宗教哲學:自午夜起計一天、有市集循環與軍事守更制度;以儒略曆規劃年曆、矯正季節;時間既具實用功能,又體現羅馬人對命運與傳統的深刻認知。
6 中國傳統時間觀: 十二時辰制、干支紀法、五更制、二十四節氣
在中國古代,時間被視為天地與人之間秩序的展現,是宇宙運行與人事活動和諧一致的體現。春秋末戰國初的《考工記》中所言:「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為良」,正反映中國古人對時間的深層理解,指出優良之物的完成必須順應天時地氣,體現了時間並非單純的刻度,而是自然節律與人事安排的交會。這種觀念根植於「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將時間視為天道的具象流露,不僅具自然性,還具道德與政治的意義。孟子所言「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顯示時間不只是自然現象,更是人間倫理與統治正當性的依據。歷代君主講求「順天應時」,依節氣行仁政,顯示政權須與宇宙節奏相協調。陰陽五行思想進一步深化這種時間觀,十二地支對應十二時辰(如子時為晚間23:00至01:00),象徵陰陽交替、氣機升降;而時間本身也非直線前進,而是如四季、六十甲子般的循環往復。五行理論(木、火、土、金、水)則被用以推演日月運行與年歲變化,強化時間與自然規律的結合。中國古代的時間體系由對天象觀察發展而來:「年」是根據太陽年(地球繞太陽一周)形成的四季循環,並配合農業週期建立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歲時制度;「月」則依據月亮的朔望週期(約29.5天)形成太陰曆(lunar calendar)為主體;「日」則以日出與日落為一天之循環單位,稱為「辰」或「日行」。這套時間系統不僅為哲理抽象所構成,更根植於農業需求、節氣變化與社會生活的實際節奏,是中國古人用以安排生活與治國的核心依據。
在商周時期,古人已開始依天象觀察來掌握時間,時辰觀念的雛形由此產生,並出現了早期的計時工具,例如透過「圭表」觀測日影長短來判斷正午與春分、秋分等節氣,或利用「漏刻」這類最早的水鐘以滴水計時。當時中國便已將一晝夜(即一天)依照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順序劃分為十二個時段,每段稱為一個「時辰」,大致對應現今兩個小時。現代對照如下:子時為23:00–01:00,丑時為01:00–03:00,寅時為03:00–05:00,卯時為05:00–07:00,辰時為07:00–09:00,巳時為09:00–11:00,午時為11:00–13:00,未時為13:00–15:00,申時為15:00–17:00,酉時為17:00–19:00,戌時為19:00–21:00,亥時為21:00–23:00。十二時辰制的確切起源年代尚無定論,有學者認為源於西周,也有戰國說與漢代說,然目前普遍認為其出現於先秦時期。此制度以子時為起點,亥時為終點,循環往復,並在漢代得到了更具象的命名與應用,各時段分別稱為:夜半(子時)、雞鳴(丑時)、平旦(寅時)、日出(卯時)、食時(辰時)、隅中(巳時)、日中(午時)、日昳(未時)、晡時(申時)、日入(酉時)、黃昏(戌時)、人定(亥時),這些命名反映了當時人們根據日常作息與自然變化所建立的時間理解模式。
中國曆法屬於「陰陽合曆」,以月亮的朔望週期來決定每個月的起訖,但透過設置閏月與二十四節氣來調節,使曆法與四季節令保持一致,展現出中國古人「調和天道與人事」的理念,這種宇宙秩序觀貫穿整體時間制度的設計精神。十二時辰制度至漢代時已成為官方與民間共用的基本時間單位,並不僅用於標示時刻,也與人體作息、五行運行與氣候變化息息相關,例如中醫就強調「子時養肝、午時養心」等時間與臟腑功能的對應。至宋代,「一時辰」進一步被細分為「初」與「正」兩段,如子時分為子初與子正,丑時分為丑初與丑正,構成一天二十四個區段,每一區段時間稱為「小時」。此外,周代以前已有「百刻制」,即將一晝夜分為一百刻,並以「泄水型漏刻」來計時──這種漏刻是一種水鐘,壺中浮箭隨水位下降顯示當前刻度。為配合十二時辰制,漢代曾試將百刻改為一百二十刻,但推行時間不久。東漢中期的《說文解字》記載了一種計時方式:「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即利用銅壺盛水的漏刻系統,將一晝夜分為一百刻,每刻約14分24秒。隋朝以後,百刻制度再度流行,但由於一百無法被十二均分,後人陸續嘗試調整為96刻、108刻或120刻等不同方案,如南北朝南梁的梁武帝蕭衍(464年—549年)曾實行96與108刻,但最終多又回歸百刻制。宋以後仍以百刻為主,但每時辰除了八刻外,增設兩個「小刻」,每小刻為六分之一刻。至明末西洋機械鐘傳入,百刻制被96刻制取代,即每時辰八刻,每刻15分鐘,前四刻為初刻,後四刻為正刻,形成與現代「四分之一小時」(quarter)對應的單位,例如「午時三刻」即為上午11點45分。公元1645年清順治帝頒行《西洋新法曆書》後,正式採用一天96刻制度,進一步細分每時辰為八刻:初初刻、初一刻、初二刻、初三刻、正初刻、正一刻、正二刻、正三刻。其中「正初刻」亦稱「初四刻」,下一時辰的「初初刻」又稱「正四刻」。至清代《新法算書》更進一步提出每刻為100分,每分100秒的計算方式。當時時間記錄方式細緻入微,若在一刻前稱「零某分某秒」,如「未初初刻零八十三分」,若在某刻後則稱「內某分某秒」,如「酉初四刻內九十三分六十秒」。此外,《御製數理精蘊》與《全史日至源流》等清代數學與天文曆法書籍中,還記載了更精細的時間單位:每刻15分,每分60秒,每秒再細分為微、纖、忽、芒、塵等六十進位制單位,呈現中國古人對時間極致細膩的思維與技術力。
中國的五更制度最初源於軍中的夜間輪班守衛安排,後來逐漸延伸至城市的治安維持與夜禁管理。例如夜歸需報告行蹤,巡更人員則以擊鼓為號報時。這一制度不僅具有實務功能,也深植於文化語境中。如清朝乾隆時期《紅樓夢》、清朝康熙年間《聊齋誌異》等文學作品中常見「三更夢回」、「五更天曉」等詞句,顯示五更已成為古人生活中的時間標記。中國古代夜間共分為五更,每更約等同於現代兩小時,自戌時(約19:00–21:00)起始,第一更亦稱「初更」,各更對應現代時間如下。第一更(19:00–21:00);第二更(21:00–23:00);第三更(23:00–01:00);第四更(01:00–03:00);第五更(03:00–05:00)。這種時間劃分制度不僅體現了古人對夜間秩序的維護需求,也反映出時間制度與社會生活的密切關聯。這種文化延續也對聖經閱讀產生影響。華人基督徒使用最普遍的《聖經和合本》(1919年出版)中,許多時間用語仍採中國傳統表述,若未理解古代各文明制度差異,容易產生誤解。例如《馬太福音》14:25記載:「夜裡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此處的「四更天」其實是指羅馬(或猶太)的第四更(約03:00–06:00),並非古代中國的第四更(01:00–03:00)。這說明在研讀聖經時,須對比不同文明的時間制度,才能避免誤解其真義。
古代中國人觀察天象以測定時間,並發展出多種計時工具,反映出高度的天文知識與工藝技術。例如,圭表利用日影長短判斷時辰與節氣,是最早的天文儀器之一;漏刻則是以水滴流量為基礎的水鐘,用於計算晝夜時刻;香刻與日晷廣泛用於寺廟與民間生活中;至於機械鐘,則始於宋代蘇頌等人的齒輪報時裝置,至明清時期進一步吸收西方鐘錶技術,推動時間測量的精準化。這些工具不僅服務日常生活,也支撐了曆法的制定與國家禮儀的安排。
中國傳統時間觀不只是對時間的技術性量測,更具有深刻的道德性與政治性。在儒家思想主導下,「天人感應」是一種宇宙觀:若君王失德,天將以災異示警,因此「掌握天時」便成為政治合法性的基礎。農耕社會中,人們極為重視「順時而行」,配合節氣耕作、祭祀與生活節律,如「立春祭耕」、「秋分收穫」等皆為典型表現。此外,風水、命理、八字與擇日術等術數也皆以時辰為基礎,用以推演人生吉凶與宇宙秩序。由此可見,時間在中國傳統思想中並非線性、單向的進程,而是一種環狀、動態、有機的宇宙秩序。即使現代華人社會已普遍採用公曆與24小時制,但這套傳統時間觀並未消失,反而轉化為文化記憶與生活實踐的一部分。例如,農曆新年、清明節、中秋節、冬至等節日,至今仍以陰曆推算;中醫理論依舊強調「子時養肝、午時養心」;宗教祭祀仍以時辰為依據進行。總體而言,中國古代的時辰與更次制度,不僅技術細膩、應用廣泛,更深刻反映出時間與天地人之間的和諧觀,與猶太與羅馬文明中的時間理解構成鮮明對照。中國古代根據太陽運行與日影變化創立了「二十四節氣」制度,作為農事與歲時節令的指導基準。最早的測量工具是圭表,由垂直立桿(表)和水平指北尺(圭)組成,通過觀測正午日影的位置與長度來判定節氣與季節。圭表主要用於測定方向、日影長短,以確定冬至、夏至及春秋二分,是曆法制定與天文觀測的重要工具,但並非用於精確計算時刻。與日晷相比,圭表側重曆法精度與季節校定,核心在掌握歲時;而日晷則結合時辰制度,用於更精確的日間計時,服務日常生活、宗教儀式與社交需求。古人發現,每年圭表日影最長之日為「日至」(冬至),最短之日為「日短至」(夏至),而春、秋季節各有一天晝夜等長,即「春分」與「秋分」。這四個節氣最早在商代就已出現,代表四季,也稱為「四象」。至周代擴展為八節氣(八卦),秦漢時期進一步發展為完整的二十四節氣體系,其完整名稱最早見於《淮南子.天文訓》。《淮南子》成書於西元前139年之前,由西漢淮南王劉安及其門客共同編撰,內容包羅萬象,涵蓋政治、哲理、天文、地理、自然、養生與軍事等領域。該書融合先秦諸子百家的思想,以道家老莊為核心,同時吸納儒家與陰陽家的觀點,修正先秦道家的「無為」政治理念,並發展出「天人感應」的理論,成為漢初各家學術思想的綜合總結之作。早期曆法採用「平氣法」:將冬至至下一次冬至的時間(約一回歸年)平均分為十二份,稱為「中氣」,兩個中氣合為一「節氣」。但因地球繞太陽運行軌道為橢圓形,公轉速度有快慢,導致平氣法難以精準反映實際氣候。隋代天文學者劉焯開始探討太陽運動的不均勻性。唐代張遂在《大衍曆》中更進一步描述了太陽在冬至前後行速快、夏至前後行速慢的規律,並具備計算其視運動軌跡的方法,推進了以「定氣法」來推曆。雖然當時曆書節氣仍採平氣法,但重要天文現象如日月食、朔望則使用定氣法。明末清初,隨著西方曆法傳入,是否採用定氣法成為中西曆爭的核心問題。清順治二年(1645年)頒行的《西洋新法曆書》正式採用定氣法,成為中國曆法史上的重大改革。現行農曆即以定氣法為準,根據太陽在黃道上的視黃經位置,每15經度為一節氣,從「立春」開始,至「大寒」結束,共24個節氣(twenty-four solar terms)。這24節氣由「12個節氣」與「12個中氣」交錯組成。「12個節氣」(表示節令開始):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12個中氣」(表示氣候中期):雨水、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每一節氣對應太陽在天球黃道平面上每運動15經度所到達之位置,全年構成太陽周年運行的24個階段。由於這是根據太陽視運動計算,其在公曆上的出現日期幾乎固定:上半年節氣多在6日,中氣多在21日;下半年則節氣多在8日,中氣多在23日,前後誤差約1至2日。此外,二十四節氣也是中國干支紀月法中各月的起始依據。例如,「立春」為「寅月」之首,「驚蟄」開啟「卯月」等。[註:干支即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壬、癸」與十二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組合,用於紀年、紀月、紀日與紀時,一輪60年稱為一甲子。] 節氣名稱反映了氣候節律與農耕實際。「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為八大節點,顯示太陽對地球的週期性影響。其餘「雨水、驚蟄、清明、穀雨、小滿、芒種、小暑、大暑、處暑、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大寒」等十六個節點則描繪更細微氣候變化、物候觀察與農業活動節奏。二十四節氣見圖3。
圖3 中國曆法之二十四節氣 (Wikipedia)。
華人社會沿用至今的農曆屬於「陰陽合曆」,以月亮盈虧決定月份,透過閏月制度與二十四節氣來調整太陽年與陰曆月的差距,達成「年合四時、月合圓缺」的陰陽和諧。農曆一年起始於「寅月建正」,即是將寅月(通常與立春相近)作為正月之首,故又稱「夏曆」,源自傳說中夏朝以寅月為歲首。傳統上,正月亦稱「建寅」、「孟春」、「楊月」、「太簇」、「春王」、「新正」等。日本則稱為「睦月」,意含「和睦喜慶」。農曆正月初一(農曆新年)通常落在節氣「立春」前後,「雨水」亦多在正月內,對應中國北方的農閒時節,也正是華人世界歡慶「春節」的時段。自春秋時代起,農曆就採用「十九年七閏月法」,設計閏月規則,調和陰曆月份與太陽季節,使農曆新年穩定落在冬春之交,維持月亮與太陽運行節奏的雙重準確性。總之,二十四節氣制度不僅是曆法工具,更蘊含深刻的宇宙觀、農耕智慧與自然節奏,是中國古代陰陽合曆制度的重要體現。至今在農曆與節慶安排中仍具高度實用與文化意義。
現今仍有許多華人家庭習慣查閱農民曆(黃曆、皇曆)選擇吉日。農民曆實質上是一部以農曆為基礎,並整合農事指南、二十四節氣資訊及擇吉宜忌等內容的綜合性曆書。它以農曆為核心框架,若無農曆,農民曆便無從存在;不同於僅提供日期與節氣的農曆,農民曆更承載生活實用與信仰文化的功能。農民曆內容涵蓋農業耕作資訊,並依年、月、日排列,標示陽曆、陰曆與節氣,每日附有吉凶時辰、卦爻、節慶及沖煞提示。農民曆不僅作為日曆使用,亦是民俗活動的重要參考,用於婚喪喜慶、祭祀與日常擇吉,並附生肖運勢、卦象及安太歲方法等資訊。目前農民曆版本繁多,包括古代官修的通書、道教黃曆及民間編製版本,因解讀與算法差異,現代社會在擇日宜忌上常引發爭議。
7 格里曆:現代公曆制度的起源與影響
格里曆(Gregorian calendar),又稱格里高利曆,是當今全球最廣泛使用的曆法制度,屬於太陽曆的一種,因此在中文語境中常被稱為「陽曆」或「新曆」,以區別於「農曆」(俗稱「陰曆」)。格里曆的時間觀以「午夜為一天的起點」,這與猶太曆的「日落為一天之始」形成鮮明對比。這一差異不僅是文化上的區分,更直接影響對《新約聖經》多處細節的理解,例如耶穌受難時間的推算、守更天的順序、主日聚會的安排等,特別對《聖經和合本》讀者尤需留意。格里曆的制定源自16世紀天主教會對儒略曆(Julian calendar)的修正。儒略曆每年設為365.25天(每四年一閏),但實際上地球繞行太陽一周的回歸年約為365.2422天,二者之間的誤差每128年便會累積約一天。到了16世紀,這項累積已造成曆法與天文現象之間產生大約10天的偏差,尤其對基督宗教依「春分」計算復活節日期的安排造成混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教宗額我略十三世(Pope Gregory XIII,1502–1585)於公元1582年10月頒布曆法改革:將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儒略曆)的次日直接訂為10月15日(星期五,格里曆),中間跳過10天,但一週的七天名稱及循環順序並未變動。此即為格里曆的正式誕生。其核心改革包括修正閏年規則:只有西元年可被4整除者才為閏年,但若該年可被100整除則非閏年,除非同時也能被400整除,則為閏年。這使得格里曆的年平均長度縮減至365.2425天(相較於儒略曆一年365.25天),更精準貼近回歸年(365.2422天)的實際長度,從而有效修正季節漂移問題,並統一復活節(主日)計算標準。
8 一週七天制度的起源與演變
「Week」(星期)一詞源自古英文 wice,其詞根可追溯至日耳曼語系共同語 wikōn-,其中 wik- 含有「轉動、變化、循環」之意。在羅馬曆法傳入日耳曼世界之前,這個詞可能泛指「一連串的順序」或「有秩序的輪替」。這點可由哥德語 wikō 在《路加福音》1:8 中對希臘文 taxis(秩序)的翻譯中看出端倪。古代各文明對「一週」的定義並不一致:古埃及以十天為一週,伊特魯里亞人(Etruscans)則採用八日週,並影響了早期羅馬人。羅馬帝國初期沿用八日週制度(nundinum),但隨著基督教在帝國內部的興起,七日週逐漸取而代之。「七日週」制度最早源於猶太教的創世傳統(見《創世記》1:1–2:3),經由基督教影響而在西亞與東地中海地區普及。公元 321 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頒布法令,正式在帝國內採行七天為一週的制度,並規定星期日(即今星期天、禮拜天)為公共假日。此制度後來傳遍歐洲,並隨殖民與傳教擴及全球。現今西方語言中星期的名稱多源自拉丁語及古代神祇與天體的對應關係,構成所謂的「行星週(Planetary Week)」制度。在英文中的名稱:Sunday(太陽日) = 星期日、Monday(月亮日) = 星期一、Tuesday(火星日) = 星期二、Wednesday(水星日) = 星期三、Thursday(木星日) = 星期四、Friday(金星日) = 星期五、Saturday(土星日) = 星期六。其中,Saturday(星期六)保留了羅馬神祇 Saturn(農神)的原名,其餘六天則對應日耳曼神話中的神祇。這種命名方式與古典行星的順序相符,也與天文、占星學的七曜相通。「七曜」指{太陽、月亮、火星、水星、木星、金星、土星}。「七曜」出於古巴比倫天文學,後由希臘、羅馬傳入中國與日本;「曜」原意為光耀,指能在天上明顯可見、且相對運動的天體。它們是肉眼可見的主要活動星體(不含恆星)。
不同文化對於「一週的第一天」有不同理解。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制定的 ISO 8601「週曆系統」,「星期一」為一週的第一天。目前多數歐洲國家與中國皆以此為標準,視星期一為工作週的開始。然而,在北美洲、南亞、以及多數天主教或新教文化圈國家中,「星期日」仍被視為週首日。阿拉伯語系國家亦採此制度,因其稱「星期日」為「Yaom Al-Ahad(يوم الأحد)」,意即「第一天」。因此,世界各地大致以星期日或星期一作為一週的起點。
值得注意的是,「七日週」制度本身是獨立於年、月、日曆法循環之外的一套時間循環系統,從歷史上看,自形成以來從未被中斷,即便如法國大革命所推動的「十日週」制也未成主流。儒略曆與格里曆皆承襲羅馬帝國晚期的「七日週」制度,並與基督教「主日」制度緊密結合。公元 325 年尼西亞大公會議後,復活節(即主耶穌復活之日)被規定為春分後滿月後的第一個主日(拉丁語 dies dominica),「主日」即對應於公曆(格里曆)的「星期日」(星期天)。
中國在接觸西方文明之前,並不具備「星期日休息」的制度。直到鴉片戰爭後,隨著與西方交流加深,中國始了解西人「禮拜日休息」的習俗。最早實行週日(即星期天、禮拜日)休息的是中國洋務運動期間的洋務學堂,如 公元1882 年船政學堂的外籍教師課程於星期日休課,而中方教師課程照常進行。「星期」一詞起初尚未普及,傳統文化人士多反感西方習俗,部分地區仍沿用中國古曆二十八星宿中「房、虛、昴、星」等四天為休息天。後來,「星期」逐漸被取代為「禮拜」用作「一週」名稱。公元1898 年戊戌變法以來,西式教育推廣,「週日休息」漸成習慣。公元1902 年頒布的《欽定中學堂章程》與《欽定高等學堂章程》中首次由政府正式規定學校星期天休息。公元1907 年清朝政務處明定「星期」為正式名稱,不再稱「禮拜」。日本、韓國、北韓至今仍使用「曜日」作為「一週七天」命名方式,如「日曜日、月曜日、火曜日」等,保留對古典天體的命名方式。臺灣在日治時期一週七天名稱曾沿用「七曜日」制,即日曜日=星期日、月曜日=星期一、火曜日=星期二、水曜日=星期三、木曜日=星期四、金曜日=星期五、土曜日=星期六。但二戰之後由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因而「曜日」改成「星期」。但受基督宗教影響,今日臺灣、馬來西亞、新加坡及中國東南沿海部分地區仍普遍使用「禮拜」一詞來稱呼一週七天。
這段歷史與語源的演變顯示,「七日週」不僅是時間制度的標準形式,更蘊含文化、宗教與語言的深層連結。儘管各地對週首日的認知略有差異,七天為一週的制度如今已成為全球共通的時間架構。
9 猶太時間觀
猶太人對時間的理解根源於《創世記》,展現出與現代公曆(以午夜為一天之始)截然不同且富含神學意涵的時間觀。在猶太傳統中,一天的起點是日落,而非午夜。這一觀念來自《創世記》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英文: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re was evening, and there was morning—the first day., NIV 2011)。由此可見,「一天」是從「晚上」開始,即日落之後,直到後續的日落為止,構成完整的一天,並以此方式循環往復。在這種時間觀下,一週七天的第七天被稱為「安息日」(Sabbath),起源於《創世記》2:2:「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因此,猶太一週的起點相當於現代公曆星期六的日落(即猶太的「星期日」開始),並於下一個星期六的日落結束,整個週期為七天。安息日則從星期五的日落開始,至星期六的日落結束,是猶太一週中最神聖的一天,用於休息與敬拜。
猶太曆(Hebrew calendar)可分為「宗教曆」(猶太教曆、聖曆)與「世俗曆」(猶太民曆、俗曆)兩種體系。宗教曆以尼散月(Nisan)為正月,是全年宗教節期的起點;而猶太民曆則以提斯利月(Tishri)為歲首月,主要用於王朝紀年、農業與經濟週期的計算。(猶太民曆是現在以色列的國曆。) 宗教曆源於「出埃及」事件,依摩西從神所領受的指示而建立。《出埃及記》12:1–2記載:「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此處的「本月」即亞筆月(Abib),後稱尼散月(Nisan),大致對應現今公曆的3月至4月,屬春季。從此,猶太人以逾越節所在的尼散月為宗教年之首,作為獻祭、節期(例如:逾越節、五旬節、贖罪日、住棚節等)與禮儀年的基準,象徵以色列民族的重生與信仰歷史的起點。相對地,民曆以提斯利月為年首月,對應公曆的9月至10月。此月又名以他念月(Ethanim),如《列王紀上》8:2所載:「以他念月,就是七月,在節前,以色列人都聚集到所羅門王那裡。」提斯利月常與秋收季節連結,其作為歲首的制度與古近東文化(例如:巴比倫、亞述)一致,常用於王朝更替、稅收起算、農業輪替與地利分配的周期標準。需要注意的是,在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之後,原有的希伯來語月名逐漸被巴比倫月名取代,例如 Nisan(尼散月)、Tammuz(搭模斯月)、Tishri(提斯利月)等。經歷被擄與歸回後,猶太曆法進一步制度化,儘管仍依月亮變化與農事觀察來確定月份,但其計算方式已趨於穩定,成為一種兼具宗教神聖性與實用性的陰陽合曆制度。宗教新年(即猶太教曆的新年)始於尼散月初一,象徵神在歷史中的拯救作為,特別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救贖歷史。尼散月作為宗教年之首,強調的是神的作為與信仰記憶的延續。而民用新年(即民曆新年、猶太新年)則始於提斯利月初一,此日同時也是「吹角節」(Yom Teruah),被視為紀念神創造世界或亞當受造的日子,具有深厚的宇宙創造象徵意涵,成為民事、王朝、農業與經濟週期的起算點。
在歷史發展中,猶太曆逐漸制度化。早期摩西時代的曆法僅以編號方式稱呼月份,例如「第一月」、「第七月」等,並無專名。正如《出埃及記》13:4所述:「你們是亞筆月出來的。」其中「亞筆」(Abib)一詞意指農作物成熟,後來改稱為「尼散」。自公元前6世紀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後,逐步吸收並沿用了巴比倫曆法中的月份名稱。例如「搭模斯月」(Tammuz)與「亞伯月」(Av)原為巴比倫神祇之名,儘管在猶太文化中已脫離偶像崇拜語境,名稱仍沿用至今。自第二聖殿時期起,猶太經典文獻如《米示拿》(Mishnah)、《他勒目》(Talmud)均採用這套固定的月份名稱。今日全球猶太社群、以色列國家以及各種猶太曆書皆沿用這套命名系統。現行猶太曆的十二個月份(見圖4)如下:「尼散月נִיסָן (Nisan)、以珥月אִיָּר (Iyyar)、西彎月סִיוָן (Sivan)、搭模斯月תַּמּוּז (Tammuz)、埃波月אָב (Av)、以祿月אֱלוּל (Elul)、提斯利月תִּשְׁרֵי (Tishrei)、瑪勒示玟月מַרְחֶשְׁוָן (Marcheshvan)、基斯流月כִּסְלֵו (Kislev)、提別月טֵבֵת (Tevet)、細罷特月שְׁבָט (Shevat)、亞達月אֲדָר (Adar)」。閏年時加上一個閏月:閏亞達月 Adar II。猶太教曆與公曆月份對照見圖5。
圖4 猶太曆與耶和華的七個節期。(Source: lupon.gov.ph)
圖5 猶太曆與公曆月份對照及猶太節期。(Source: bmy.org.hk)
為因應猶太人散居各地、無法集中觀測新月的情況,猶太曆於公元359年由希勒爾二世(Hillel II, הלל נשיאה)正式頒布固定曆法。根據《Sefer Ha'ibbur》(公元1123年)中對 R. Hai Gaon(寫於公元992年)的引用記載,該制度於塞琉古紀年670年(即公元358/359年)確立。這是猶太曆法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使整個離散猶太社群能以統一曆制共同遵守節期與律法規定。希勒爾二世制定了一套精密的十九年七閏制度,與古巴比倫曆法的週期相似,旨在協調陰曆月份與太陽年的季節循環,使猶太曆在長期使用中得以同步於自然節律。自此以後,猶太宗教曆(教曆)與民曆的功能區分逐漸清晰,雖有不同用途,但實際上是同一套曆法在宗教與世俗領域的雙重運用。這種雙軌曆法體現了猶太人對世界的兩重時間觀:一方面,宗教曆根據神所設定的歷史節奏,如逾越節、五旬節等,強調神在人類歷史中的救贖作為;另一方面,民曆則依照自然週期與社會制度運作,涵蓋農業、王朝、司法與經濟生活。兩者交織出猶太文化中對「時間」的神聖詮釋:時間不只是中性或數學化的量度單位,而是神行動與人回應的歷史舞台。透過曆法的運行,猶太人不僅記憶歷史,更在每個時間節點中重申對神主權與救恩歷史的承認與參與。猶太曆是一種典型的陰陽合曆,因為它同時融合了月亮的朔望週期與太陽的回歸年週期,兼顧了「月相變化」與「四季節律」的對齊。具體而言,猶太曆的每一個月從新月出現(稱為 Rosh Chodesh)時開始,每月長度為 29 或 30 天,依實際觀測或曆算決定。所有猶太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吹角節、住棚節等)皆與特定月份與日子綁定,顯示其陰曆特性明顯。然而,根據《出埃及記》13:10:「你每年要按著定期守這例」,猶太節期不僅須按月計算,更需發生於正確的季節。例如,逾越節必須發生於春天(尼散月14日),住棚節則在秋季的收穫時節(提斯利月15日)。若僅依月亮曆(如伊斯蘭曆),每年會提早約11天,節期便會逐年漂移,無法與四季同步。為解決此問題,猶太曆引入太陽曆成分,透過設置「閏月」調節曆法,達到陰陽協調。猶太曆一年約為354天,較太陽年(約365.25天)短11.25天。為彌補此差距,猶太曆採用「十九年七閏」制度(Metonic Cycle),即每十九年間插入七個閏月,使得平均每年接近太陽年長度。閏月統一設置於細罷特月與亞達月之間,稱為「閏亞達月」(Adar II),原本的亞達月則稱為「正亞達月」(Adar I),實施方式為「先閏後正」,以保節期不偏離季節。如此設計可將陰曆與陽曆之誤差壓縮至每十九年不超過一天,成就陰陽合曆的核心特徵。猶太曆一年可為12或13個月,每月起始為新月之日。尼散月十四日傍晚為逾越節,正如《利未記》23:5 所載:「正月十四日黃昏是耶和華的逾越節。」猶太時間觀根植於神創造的秩序,體現出對生命節奏與信仰實踐的深刻理解。聖經《創世記》中「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的記載,奠定了「從日落開始」的時間次序,顯示人生由黑暗與安息進入光明與新生的神聖節奏。對猶太人而言,一天的開始並非源於勞動,而是從休息開始—這是一種對神供應與恩典的信靠與回應。這種以神為中心的時間理解方式,與現代公曆採用「午夜為一天之始」的時間觀截然不同。猶太曆的時間制度不僅規範節期的安排與日曆的計算,更深刻地影響了聖經事件的時序詮釋—尤其是在耶穌受難、安葬與復活等事件的時間點時,此種時間觀提供了關鍵解釋框架。對古代猶太人而言,時間的運行不僅是天體運動的度量,更是神創造與啟示的延伸。他們將白晝(日出至日落)分為十二時辰,夜晚則劃分為三更(早期)或四更,這套制度不僅依據日出日落的節律,也與聖殿敬拜、節期獻祭等宗教實踐緊密結合。猶太時間制度因此不只是技術性的時間管理工具,更是一種融合自然觀察與信仰行動的文化結晶,至今仍深刻影響著信仰群體對聖經歷史與神學的詮釋與實踐。根據《創世記》1:5「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猶太人確立了一天從日落開始的時間觀,與現代格里曆(午夜00:00為新一天的開始)的制度形成鮮明對比。這一時間觀不僅體現了猶太人對創造秩序的神學理解,也深刻影響了他們的整體計時制度,尤其是白天的時辰劃分與夜間的更次安排。
猶太曆法採用「不等時」時辰制度,即根據日出與日落的實際長度將白天平均分為12個時辰(與羅馬時辰制相同),因此每個時辰的長度會隨季節變化而有所不同:夏季白晝長,單位時辰較長;冬季白晝短,時辰相應縮短。雖然摩西律法時期尚未見完整的時辰制度,但《舊約》中已有以「早晨」、「黃昏」和「三時獻祭」來區分時間的記錄。到了第二聖殿時期(約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70年),在巴比倫、波斯及希臘羅馬文化影響下,猶太人才逐步建立出一套較為系統的白晝12時辰制與夜間更次制度。例如,聖殿每日早祭在第三時(約上午9點鐘),中午(第六時)與第九時(約下午3點鐘)也設有獻祭與禱告,這些時間成為猶太人敬拜生活的節律。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在第三時被釘十字架、第九時斷氣,正顯示這些時辰在信仰群體中所具有的神學與象徵意義。至於夜間的時間制度,希伯來聖經早期(如《詩篇》63:5-6及119:148與《士師記》7:19)採用三更制,即晚更(約18:00–22:00)、中更(約22:00–02:00)與晨更(約02:00–06:00),這與祭司輪值與軍事守望有關。然而,到了新約時代,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統治影響下,逐漸改採羅馬通行的四更制度:第一更(18:00–21:00)、第二更(21:00–00:00)、第三更(00:00–03:00)、第四更(03:00–06:00)。例如《馬太福音》14:25記載耶穌在「四更天」海面行走,正是反映該制度的普及;《馬可福音》13:35中的「晚上(evening)」、「半夜(at midnight)」、「雞叫(when the rooster crows)」及「早晨(at dawn, NIV)」等四個時段正符合猶太四更制。猶太時辰與更次制度是神學、自然觀察與文化交流融合之產物。從原始以色列人根據日落起算的信仰時間觀,到第二聖殿與新約時期逐漸吸納外邦文化元素,猶太時間制度展現了其歷史連續性與適應性,並深深影響了聖經敘事與後世信仰實踐的時間理解框架。這些時辰與更次制度,並不只是用來抽象量度時間的工具,而是深入貫穿猶太人的日常生活、敬拜實踐、節期守例,乃至律法的具體執行。舉例來說,安息日來臨前,猶太社群會透過號角聲(或其他形式的口令)於黃昏前發出六次提醒,提示民眾預備進入神聖的時間。這些提示會隨時間推進而漸次密集,最後一次號角聲則象徵著俗日已盡,神所分別為聖的安息時段正式開始。
在計時工具方面,早期猶太人主要依靠天象觀察。白天常使用日晷(希伯來文:מַחְצֶב makhtzav),藉由太陽影子的方位與長度來判斷時辰;夜間或陰雨天無法見日時,則使用水鐘(clepsydra),特別是在需要準確計時的場所,如聖殿、會堂或法庭。考古學家在昆蘭地區發掘出的日晷模型,也證明猶太人在時間測定方面擁有相當高的技術水準與實踐能力。然而,猶太時間制度的核心意義遠超出技術層面。對猶太人而言,時間本身就是神的創造與啟示所賜予的神聖秩序。他們的時間觀並不將時間視為一個中性、線性流動的容器,而是作為神恩典運行與人回應信仰的舞台。每天的日出象徵新希望的開始,日落則標誌著神恩臨到與休息的進入,這種節奏成為生命與敬拜的指導原則。這種神聖時間觀具體體現在猶太曆的年曆節期中,例如逾越節(尼散月14日黃昏開始)、贖罪日、住棚節等,每一個「晚上與早晨」的交替都標示出神與人立約歷史中的重要節點。這種以「日落為起點」的計日方式,至今仍在全球猶太社群與以色列官方宗教節期中維持不變。不論是拉比猶太教的曆法計算、安息日的具體儀式,或國家層級的節日安排,都能見到這套以神創造秩序為核心的時間制度之延續與實踐。
對現代人而言「一日」與「一天」可能在中文語境上被視為同義詞,但在某些語境中,「一日」與「一天」所表達的概念並不相同。基於猶太時間觀,本文明確定義「一天」、「一日」及「一夜」,避免混淆,以備後用。「一夜」:指日落至後續日出前的無陽光時段。「一日」或「一晝」或「白天」:指日出至後續日落前的有陽光時段。「一天」:指從日落至下次日落的完整時間週期,簡而言之,「一天 = 一夜 + 一日(即一晝)」。
10 結論:造物主創世的智慧與奧妙在時間中的啟示
時間是造物主創世秩序的核心標誌。《創世記》1:5記載「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揭示出神對時間的定規並非單純的物理現象,而是一個帶有神聖的秩序。猶太時間觀源自此啟示,強調「日落為一天之始」,一天從晚上進入安息,象徵「先安息後工作」,反映「神的恩典先於人的努力」。猶太曆採陰陽合曆,兼顧月相與季節,確保逾越節、住棚節等節期固定於適當時令,顯示神在天體節律與信仰秩序中的和諧安排。中國傳統時間觀則以「天人合一」為基礎,「圭表」測日影以定節氣,「日晷」分晝時,夜間分「五更」,核心是順應陰陽變化與農耕節奏。這顯示中國古人雖無啟示之光,仍在創造秩序中窺見神智慧的痕跡。羅馬時間觀承襲希臘科學,以日出至日落劃分十二時辰,夜分四更,後經儒略曆改革,以太陽年為基礎確立曆法秩序,並以「主日」作為禮拜的時間核心。格里曆進一步修正「春分漂移」,確保復活節與春分相符,顯示信仰實踐對曆制發展的深遠影響。進入現代,原子鐘與「原子秒」的出現,將計時精確度推至億萬分之一,超越天文觀測,卻仍以「銫-133原子振盪頻率」這一自然常數為依歸,證明人類無法脫離神所設計的物理秩序。從古代日影、漏壺,到現代量子標準,人類對時間的探索,不過是逐步揭開造物主已經寫入宇宙的法則。這一歷程啟示我們:時間不是偶然演化的結果,而是神智慧的印記,是宇宙秩序與救贖歷史的舞台。無論是猶太安息日對時間的分別為聖、春分所定的節期、還是原子鐘的精準,都在宣告同一真理:「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道書》3:11)。時間不僅是度量,更是神與人相遇的器皿。當我們回望歷史、觀察自然、仰望星空,應當謙卑承認:創世的智慧超越一切人類制度,而我們所能測量的,只是神永恆旨意的一隅。
謝辭
本文作者誠摯感謝各方資料來源的支持,讓本文得以兼具準確性與完整性。特別感謝維基百科(Wikipedia)作為全球知識共享的平台,提供豐富的曆法制度、文化背景、時間計量歷史及學術觀點資料。其多語言內容與參考文獻對於本文架構的建立與資料驗證具有關鍵作用,使複雜的時間制度與歷史沿革能呈現清晰脈絡。同時,本文引用《聖經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 CUV)的經文內容,特別是在探討猶太時間觀、節期制度及神學意涵時,聖經經文的引用不僅用於闡明時間制度的神學根基,更顯示其在信仰實踐中的重要地位。
補充資料
[1] 《創世記》1:1「起初,神創造天地。」
[2] 《創世記》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3] 《創世記》1:14-19「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4] 《利未記》23:5「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5] 《利未記》23:6-8「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6] 《詩篇》63:5-6「我在床上記念你,在夜更的時候思想你;我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我也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
[7] 《詩篇》119:148「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
[8] 《士師記》7:19「基甸和跟隨他的一百人,在三更之初才換更的時候,來到營旁,就吹角,打破手中的瓶。」
[9] 《馬太福音》12:39-40「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10] 《約翰福音》13: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參見詩篇41: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
[11] 《馬可福音》13:35-37「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
[12] 天球、黃道平面、春分點、秋分點. 黃道平面是指地球繞太陽公轉軌道所在的平面以所有方向投射於天球而形成一個參考平面。黃道平面與天球(celestial sphere)相交形成一個大圓,這條大圓上似乎太陽隨著地球公轉而形成移動路徑(以地球觀察者之視角)。在天文學和導航上,天球是一個想像(抽象)的球體,且與地球同球心,並有相同於地球自轉的軸。天球的半徑大小可任意設置。[註:天球可以以地球中心或觀測者位置為其球中心。] 天球是一種概念工具,用於天球天文學中指定天空中物體的位置,而不考慮其與觀測者的線性距離。由於地球的自轉軸並非垂直於其繞太陽公轉之平面,因此,地球赤道平面並非與黃道平面共面,而是傾斜約 23.44°(但實際角度逐年微幅變動),這個角度稱為黃赤交角(the obliquity of the ecliptic)。如果將地球赤道向外投影到天球上,形成天球赤道(celestial equator,天赤道)。因為存在黃赤交角之故,黃道平面與天球赤道在天球上會有兩個交點(the equinoxes),分別稱為春分點(大約在公曆3月21日)和秋分點(大約在公曆9月23日),這是太陽似乎穿越天球赤道的兩個點(以地球觀察者之視角)。基於以上說明,從地球上的觀察者角度來看,太陽在一年中圍繞天球的運動沿著黃道平面(在極遠背景的恆星上)描繪出一條路徑。黃道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平面,是黃道坐標系(ecliptic coordinate system)的基礎。(資訊來源: Wikipedia)
[13] 回歸年. 回歸年是由地球上觀察,太陽平黃經(mean longitude)變化360°,即太陽再回到黃道(ecliptic or ecliptic plane,也稱黃道面、黃道平面)上相同的點所經歷的時間。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回歸年約365.2422天,即地球繞太陽公轉的時間。[註: 1回歸年 = 365.2421990741天 = 365天5小时48分46秒。] [註:黃經是指太陽經度或天球經度。] (資訊來源: Wikipedia)
[14] 地球不是完美的球體。地球實際上是赤道略鼓、兩極稍扁的扁球體(又稱為「地球扁率」現象),這是因地球自轉造成的離心力所致。赤道半徑比極半徑多出約21公里,形成一個「赤道隆起 bulge」。太陽與月球在地球赤道面「上方」或「下方」時,會對地球的赤道隆起部分產生非對稱的引力,這些引力試圖將地球自轉軸拉回與黃道面(地球公轉軌道平面)垂直的位置。不過,由於地球在自轉,這種拉力無法直接讓自轉軸「立正」,反而導致一種橫向的旋轉力矩,造成地球自轉軸在空間中以圓錐狀緩慢旋轉,這就叫做歲差(precession)。由於歲差,地球自轉軸方向(即指向地球北極)每年發生微小變化,導致天球赤道與黃道的交點──春分點(vernal equinox)也會在天球上逐年向西漂移,每年約移動50.3角秒,一整圈需約 25,772年(俗稱「柏拉圖年 precessional cycle」)才會回到原處。春分點移動造成星座與節氣位置的逐漸錯位(例如黃道宮與實際星座不同步,稱為「歲差問題」)。歲差影響天文曆法(如黃經計算)、地極位置、導航與星圖對應。需要建立動態天文座標系(如 J2000.0)來標定星體位置。(資訊來源: Wikipedia)
[15] 「原子躍遷頻率」是指原子內部電子在兩個特定能階之間發生躍遷(轉換)時所釋放或吸收的電磁波,其頻率。當電子從較高能階「掉到」較低能階時,會釋放出一個光子(photon);若從較低能階跳到較高能階,則需吸收一個光子。最著名的應用是銫-133 原子鐘。 銫-133 原子有一個超精細能階(hyperfine levels),即電子與核自旋交互作用所產生的細微能差。當銫-133 原子的電子在這兩個超精細能階之間躍遷時,會發出一個電磁波,其頻率非常穩定,為9,192,631,770 赫茲 (Hz)。因此,根據 公元1967 年國際單位制(SI)定義:1 秒 = 銫-133 原子在兩超精細能階間躍遷所發出輻射,進行 9,192,631,770 次週期所經歷的時間。(資訊來源: Wikipedia)
[16] 現代一天之定義. 在公元1967至1968年間,第13屆國際計量大會(源自法文: Conférence générale des poids et mesures, CGPM)通過了第1號決議,國際度量衡局(International Bureau of Weights and Measures, BIPM)重新定義了「秒」為:「銫-133原子基態中兩個超精細能階之間躍遷所對應輻射的9,192,631,770個週期的持續時間。」根據這個定義,以國際單位制(源自法文: Système International d'Unités, SI)為基準的一天,精確地等於794,243,384,928,000個這樣的週期。(資訊來源: Wikipedia)
[17] 平太陽日. 為了平衡「視太陽日」(apparent solar day)中的微小不規則性,人們改以「平太陽日」(mean solar day)作為計時基準,這種方法是根據太陽沿著天赤道的移動來計算時間,而不是沿著黃道(ecliptic)的路徑。這種系統的不規則性極小,因此大多數使用這種方式來計時的時鐘不需頻繁調整。然而,隨著科學測量技術的提升,最終人們能夠偵測到「月球透過潮汐引力作用於地球而逐漸減緩地球的自轉速度」的影響,這會使地球一天的時間逐漸變長。(資訊來源: Wikipedia)
[18] 基於理論時區,東12區與西12區為同一地方。為避免同一地方日期卻相差一天的矛盾,提出國際換日線的概念,國際換日線東側比西側遲整整24小時。 (資訊來源: Wikipedia)
[19] 閏秒. 由於地球的自轉速度正在減慢(主要是由於潮汐減速,因而月球的引力減慢了地球的自轉),因此SI秒的長度與自轉週期得出的秒不同步,這就產生了對閏秒的需求。(資訊來源: Wikipedia)
[20] 日晷是一種利用太陽位置來判斷時間的裝置。狹義而言,它由一個平面(刻有時間刻度的盤面)與日規(gnomon)組成,日規將陽光陰影投射在盤面上,當太陽沿天際移動時,陰影邊緣與刻度線對齊,即顯示當前時間。晷針(style)是日規上用來標示時間的邊緣線,若設有節點,還能提示日期。日規可由木棒、金屬桿或裝飾性結構製成,且必須與地球自轉軸平行,才能全年精確運作,其與地平面的夾角等於當地緯度。廣義而言,日晷指任何利用太陽高度、方位或兩者結合來顯示時間的裝置。除了計時功能外,日晷亦常被視為藝術裝置、文學象徵,並用於數學與天文學的學習。(資訊來源: Wikipedia)
(資訊來源: turbosquid.com)
(資訊來源: kids.britannica.com)
[21] 圭表是中國古代根據日影長度變化測定季節、劃分四季和推算曆法的工具。圭表由「圭」和「表」組成,表是一根垂直立於地面的杆或柱;圭是一根平貼地面而垂直於立杆或立柱的水平標尺,指向正北。正午,「表」的日影落在「圭」的刻度上,根據表影的長度可以測定節氣,推算曆法等。(資訊來源: Wikipedia)
(資訊來源: zhongyijinnang.com)
[22] 水鐘(或漏壺). 水鐘(water clock, clepsydra)泛指古代以水計時的器具;水鐘是一種時鐘,通過調節液體流入(流入型)或流出(流出型)容器的流量來測量時間。漏壺為水鐘的一種,又稱銅壺滴漏、銅水滴漏,因漏壺的箭上刻符號表示時間,又稱漏刻;常用青銅為材料製作。刻漏」一詞的「漏」是指帶孔的壺,而「刻」是指附有刻度的浮箭。有泄水型和受水型兩種。早期多為泄水型漏刻,水從漏壺孔流出,漏壺中的浮箭隨水面下降,浮箭上的刻度指示時間。受水型漏刻的浮箭在受水壺中,隨水面上升指示時間。為了得到均勻水流可置多級受水壺。英國學者李約瑟(Noel Joseph Terence Montgomery Needham, 1900-1995)推測中國的漏壺可能從美索不達米亞傳入,時間可能早達公元前二世紀的周朝。(資訊來源: Wikipedia)
(漏壺。資訊來源: yzthome.com)
(水鐘。資訊來源: alamy.de and en.wikipedia.org )
[23] 干支是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十二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合稱,通稱為十天干十二地支,用於紀年。十天干及十二地支經由一定的組合搭配成六十對,為一周期,循環往復,稱為一甲子或花甲之年。干支在古代稱榦枝,好比樹幹和樹枝,有主幹分枝之意。(資訊來源: Wikipedia)
[24] 臺灣日治時期. 在甲午戰爭(公元1894年7月-1895年4月)中戰敗後,大清帝國於公元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the Treaty of Shimonoseki),並於同年5月8日生效,將原本統治的臺灣及澎湖群島永久割讓予大日本帝國。自此,臺灣進入為期50年的日治時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二戰)日本戰敗於同盟國。公元1945年(民國34年、昭和20年)8月15日,日本於二戰中戰敗無條件投降。隨後於9月2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 Military and Naval)(見文件內容),指示日本各地軍隊向同盟國指定代表投降。[註: 《一般命令第一號》於1945年8月17日經美國總統杜魯門核准,送交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供其在1945年9月2日的受降儀式上發佈予日方代表。] 命令中規定,駐於中國(滿洲除外)、臺灣與越南北部的日軍應向同盟國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中正將軍投降。蔣中正隨即指派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將軍為全權代表處理受降事宜,何應欽再委派陳儀將軍負責在臺灣的具體受降工作。公元1945年10月25日,作為降方代表的臺灣總督兼日本陸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根據《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在臺北公會堂(今臺北中山堂)向陳儀投降並簽署受降文件。自此,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正式接管臺灣與澎湖群島,宣告日治時期的終結,並開始戰後新時期。此一歷史事件被中華民國政府稱為「臺灣光復」。長期以來,政府與社會普遍將「臺灣光復」視為臺灣(及澎湖)回歸中國版圖的重要歷史轉折。然而,隨著歷史研究視角的演進與當代政治局勢的改變,對於此事件的性質與主權意涵,社會上出現了更多元的詮釋,亦有觀點主張中華民國並未因此取得臺灣主權。(資訊來源: Wikipedia)
[25] 現代猶太固定曆法. 傳統上,希勒爾二世(Hillel II)被認為是現代猶太固定曆法的創始人。這項傳統最早出現在 R. Hai Gaon (寫於公元992年)的一篇答辯狀中,該答辯狀被 R. Abraham bar Hiyya 在其《Sefer Ha'ibbur》(寫於公元1123年)中引用。這段引文明確指出了這事件發生的年份,即塞琉古紀年670年,相當於公元358/9年。(資訊來源: Wikipedia)
[26] 《西洋新法曆書》源於《崇禎曆書》。《崇禎曆書》又稱《時憲曆》,是崇禎帝為曆法改革而頒令編修的重要叢書,其名稱源自年號「崇禎」。此曆法及其修訂版,後在清初沿用並影響至今。明代沿用自元代郭守敬制定的《授時曆》(公元1281年施行,明代稱《大統曆》),歷經約348年,誤差逐漸擴大。《大統曆》未計算斗分差,而《授時曆》因制曆時冬至與近日點重合,未考慮近日點進動,導致預報偏差。(「斗分差」是中國古代曆法中的一個專有名詞,與地球自轉軸的進動(歲差)有關,會影響曆法中節氣和二十四節氣的準確性。「斗」指北斗七星(古代天文定位基準),「分」是角度單位,表示方位的細微差距。地球自轉軸進動造成黃道與赤道交點(春分、秋分點)逐漸移動,即「歲差現象」。每年約 50.3角秒 的移動,積累起來會影響節氣位置,進而影響農曆曆法。) 公元1629年6月21日的日食,欽天監預報明顯錯誤,而徐光啟依西法預報卻準確,遂奏請改曆並獲批准。崇禎二年(公元1629)九月,禮部左侍郎徐光啟主持在宣武門首善書院設曆局,邀集來華耶穌會士參與,如龍華民(義大利)、羅雅谷(葡萄牙)、鄧玉函(瑞士)、湯若望(日耳曼),譯介哥白尼、伽利略、克卜勒等歐洲天文學著作。徐光啟於公元1633年去世,後由李天經續修,至崇禎七年(公元1634)十一月完成,共五年。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帝下決頒新曆,但未及實施明朝覆亡。清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湯若望刪訂為《西洋新法曆書》103卷,由清廷正式頒行,後收入《四庫全書》,改名《西洋新法算書》。時憲曆的曆法原理是以回歸年(即歲實)為基準,採「定氣法」,依太陽實測位置確定二十四節氣,並用數據插值預測未來太陽黃道位置。閏月置閏原則為「無中氣置閏,閏前不閏後」,冬至所在月定為十一月,以兩個冬至為曆元,排定曆月,必要時加閏月(閏x月)。(在曆法或天文計算中,需要有一個固定的時間點,作為計算天體位置(如太陽、月亮、行星),以及日月食、節氣、年曆表等的起算基準,這個基準時間就是「曆元」。所有天文曆表(ephemeris)都是相對於曆元來計算的。) 此《時憲曆》引入歐洲天文計算方法,改進中國傳統平氣法,並首次系統化採用西方球面三角與觀測數據,奠定中西曆法融合的基礎。(資訊來源: Wikipedia)
[27] 「日耳曼世界」. 日耳曼世界這個詞通常指的是以日耳曼民族及其語言文化為核心的區域或文明體系,並且隨著歷史階段有不同內涵。它不是一個固定的國家,而是一個文化—語言—歷史概念。日耳曼民族(Germanic peoples)最初是指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的古代部落群體,約在公元前1千年起活動於現今的北歐、德國北部、丹麥、荷蘭 等地。其共同特徵是使用日耳曼語族語言(包括古高地德語、古英語、古北歐語等)以及類似的社會結構與習俗。羅馬人稱之為 Germani,首次見於凱撒《高盧戰記》。日耳曼世界以歷史階段分類為: 「古日耳曼世界」、「中世紀日耳曼世界」及「近代日耳曼世界」。「古日耳曼世界」(公元前500年—公元500年)指羅馬帝國疆域的北方地區,特別是在帝國最強盛時期(約公元1世紀至3世紀)以萊茵河(Rhine)和多瑙河(Danube)為界的北方,包括: 萊茵河以東、日耳曼平原(今德國北部、丹麥部分)、多瑙河以北(今奧地利北部、捷克、匈牙利北部、斯洛伐克等)、斯堪地納維亞半島(今丹麥、瑞典、挪威)、波羅的海沿岸(今波蘭、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居住的民族主要是日耳曼部落:哥特人、汪達爾人、撒克遜人、盎格魯人、法蘭克人等,還有更北方的斯堪地納維亞人(維京人的祖先)。「中世紀日耳曼世界」指隨西羅馬帝國崩潰,許多日耳曼部族建立王國,例如:東哥特王國、法蘭克王國。逐漸形成 神聖羅馬帝國(公元962年),以德意志為核心,涵蓋中歐。近代「日耳曼世界」概念指以德國、奧地利、瑞士德語區為核心,延伸至 斯堪地納維亞國家(瑞典、挪威、丹麥)及英國(盎格魯—撒克遜血統)。在19世紀德意志民族主義中,日耳曼世界被強調為歐洲文明的重要支柱。語言方面包含:德語、荷蘭語、斯堪地納維亞語(瑞典語、挪威語、丹麥語)、英語、冰島語。文化方面包含:北歐神話、日耳曼法律習俗、後來的基督教化、中世紀騎士文化。(資訊來源: Wikipedia)
[28] 量子理論的誕生. 20世紀初,一場劃時代的革命震撼了物理學界。公元1900年,馬克斯·普朗克(Max Planck, 1858−1947)提出能量量子化的基本思想,奠定了量子理論的基礎;公元1905年,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發表狹義相對論,這兩大理論共同揭示了人類對上帝以智慧創造天地萬物的奧秘之一角。19世紀後期,德國物理學界專注於黑體輻射問題。1860年,古斯塔夫·克希荷夫(Gustav Kirchhoff, 1824−1887)首次提出「黑體」概念。1899年,普朗克提出「基礎無序原理」(Principle of Elementary Disorder),並以熵公式在瑞利–金斯定律與維恩近似間插值,推導出能準確描述實驗結果的普朗克輻射定律(Planck’s Law)。1900年10月19日,普朗克首次在德國物理學會公佈該定律,因無實驗證據而引起廣泛質疑。同年12月14日,他正式提出能量量子化假說:E=hf,其中 E為能量,f為頻率,並引入了關鍵常數—普朗克常數h。同時,他修正了阿伏加德羅常數、分子摩爾數及基本電荷的精確值,徹底解決了黑體輻射問題,標誌著量子理論的誕生。普朗克假設電磁波(即光)的吸收與輻射並非連續,而是以「能量子」(quantum,今稱為量子)為單位,每個能量子等於 hf。這一假說成功調和了古典理論無法解釋的熱輻射矛盾,並導出黑體輻射的普朗克公式,完美解釋觀測現象。公元1919年,阿諾·索末菲(Arnold Sommerfeld)在《原子結構與光譜線》中首次將1900年12月14日稱為「量子理論的誕生日」,此說法後被科學史界廣泛接受。公元1905年,愛因斯坦成功將量子理論應用於解釋光電效應現象,奠定了其物理基礎。公元1958年,量子理論進一步被應用於銫-133原子鐘,該技術利用銫-133原子中電子在能階之間躍遷時發射或吸收光子(即光量子)的頻率,並與天文曆法中的「曆書秒」(ephemeris second)進行比對,從而實現更高穩定性的計時。自公元1960年起,國際單位制(SI)逐步採用「原子秒」作為時間的基礎單位,標誌著人類從天文時間過渡到原子時間的重大革新。(資訊來源: Wikipedia)
[29] 原子鐘. 公元1955年銫-133原子鐘的發明提供了一種比天文觀測更穩定且更方便的授時機制。1958年將新確立的銫原子(caesium)躍遷頻率和曆書秒(ephemeris second)聯繫起來的數據被公布。當曆書秒在支配太陽系行星和衛星運動的定律中充當自變量時,曆書秒這種時間間隔可以使得這些定律能夠準確預測太陽系中天體的觀測位置。1961年國際時間局開始在國際上協調不同的UTC時間。1967年國際單位制秒(SI second)根據銫-133原子鐘產生的頻率被重新定義,這樣定義的秒實際上和曆書時的秒長度一樣。世界協調時間把時間分為天、小時、分鐘和秒。通常,天是使用格里曆(公曆)定義的,但也能使用儒略日。每天包含24小時,每小時包含60分鐘。一分鐘通常有60秒,但加入了隨機的閏秒後,一分鐘可能是61秒或59秒。1972年UTC時間引入了閏秒機制。UTC時間是世界上調節時鐘和時間的主要時間標準,它與0度經線的平太陽時相差不超過1秒,並不遵守夏令時。UTC時間是最接近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reenwich Mean Time, GMT)的幾個替代時間系統之一。銫-133原子鐘在1955年開始運轉,並且很明顯地顯示出地球自轉的任意起伏,證實了平太陽秒(mean solar second)完全不適宜做為世界時的時間測量單位。經過三年的比較和觀測月球的位置,確定了曆書秒相當於9,192,631,770週期的銫-133原子共振,在1960年和1984年之間的國際單位秒被定義成和原子秒一致。在1976年,國際天文學聯合會確認曆書時(Ephemeris time, ET)的理論依據是非相對論性的(nonrelativistic),因此,從1984年起曆書時將由兩個相對性的時間尺度,建立在力學時間尺度上的地球力學時(Terrestrial Dynamical Time, TDT)和質心力學時(Barycentric Dynamical Time, TDB)來取代。為了實用的目的,曆書秒的長度和地球力學時(TDT)或質心力學時(TDB)的秒完全一樣。(資訊來源: 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