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時刻──逾越節、羔羊與約拿的奧祕
God’s Timing──The Hidden Meaning in Passover, the Lamb, and Jonah
李俊賢,臺南.臺灣,2025.August
(作者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大學教師.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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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 Timing──The Hidden Meaning in Passover, the Lamb, and Jonah
李俊賢,臺南.臺灣,2025.Au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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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緒言
2. 罪的起源、天上的爭戰、人類的墮落
3. 神的救贖藍圖、逾越節的起源與預表
4. 猶太日期─預備日、大安息日、週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及五旬節
5. 逾越羔羊的啟示
6. 神的羔羊選出於「尼散月十日」之必須性
7. 神的羔羊無瑕疵之必須性──各方的檢驗
8. 神的羔羊宰殺於「尼散月十四日」之必須性
9. 神的羔羊應驗「約拿的神蹟」之必須性
10. 神的羔羊復活之必須性
11. 神的羔羊復活之見證人
12. 神的羔羊應驗舊約與成就新約之必須性
13. 人的重生與教會的興起
14. 基督十字架的誇勝
15. 禱告──神與人之間的通路
16. 聖靈──聖徒個人及教會群體的引導與啟示
17. 神的羔羊與「彌賽亞」、「神之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及「七十個七」的關聯
18. 神的救贖計畫──神的時刻、七大節期真義、末日的等待、聖徒的忍耐
19. 結論
謝辭
補充資料
附錄: 雙重曆法假說─逾越節晚餐與主受難時間──四福音書表面矛盾的整合式解釋
摘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討逾越節在聖經中作為救恩預表的深層意義。文章首先從罪的本質與起源切入,指出罪不僅源自人類的墮落,更追溯至屬靈界的叛逆,並進而闡明神如何藉著逾越節的設立,彰顯祂完整的救贖計劃。隨後,詳述猶太曆中關鍵的節期與時點──預備日、大安息日、週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及五旬節──的神學內涵,為後續探討逾越羔羊奠定歷史與文化基礎。進一步剖析逾越羔羊的啟示,特別強調「尼散月十日」神揀選羔羊的重要性,以及羔羊必須無瑕疵的屬性,凸顯耶穌基督作為神羔羊在律法與典章中的完美應驗。透過探討「尼散月十四日」羔羊被宰殺的時間,揭示歷史事件與先知預言的精準契合,並結合「約拿神蹟」的三日三夜闡釋,說明耶穌受死與復活如何完全應驗舊約預言,成為新約救恩的核心基石。論及復活的重要性與見證人,強調復活既是歷史事實,更是信徒新生命的根基。本文亦闡述人如何因信靠基督而重生,以及聖靈如何在聖徒個人生命與教會群體中運行,促使他們興起成為實踐神救恩的共同體。接著,分析神的羔羊與「彌賽亞」、「神之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以及猶太歷史中「七十個七」預言的內在關聯,揭示救贖藍圖及歷史的奧秘。結論部分綜合全篇,闡明逾越節與羔羊的神學意涵如何貫穿舊約與新約,彰顯神藉耶穌基督成就救恩的全備計劃。附錄則探討 Annie Jaubert 於 1954 年提出的「雙重曆法假說」,該理論試圖調和四福音書中關於逾越節晚餐與耶穌受難時間的差異,提供一個整合的解釋視角。整體而言,本文不僅將逾越節放回以色列歷史與文化脈絡中,更深刻揭示其在神救贖藍圖中的關鍵地位,強調耶穌基督作為神羔羊,從揀選、受死到復活的全程應驗,是信仰核心的真理與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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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緒言
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書》第9章第22節寫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句話深刻揭露出神對罪極其嚴肅的態度,表明在屬靈原則中,罪的赦免必須以流血為代價。這句話代表著整本聖經中對救贖真理最深刻、最核心的總結之一。其意義貫穿聖經之舊約與新約,揭示神救贖計畫的關鍵:流血是贖罪的必要條件。「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這不是出於殘酷,而是出於神對公義與聖潔的堅持,同時也是神憐憫人的表現,使罪人能有重得潔淨的出路。在舊約中,神藉摩西律法設立獻祭制度,如《利未記》17:11 所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這裡清楚指出,生命的代價是流血,而流血的目的是代替人的性命來贖罪。因此,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每年都要在贖罪日(七月10日)將祭牲的血獻在壇上,由祭司為百姓遮蓋罪惡(見:《利未記》16:29-31)。然而,正如《希伯來書》10:4 所言:「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這些獻祭只是一個預表,一個影兒,指向那真正有能力除去人罪的「一次而永遠的」贖罪行動—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耶穌」這名字的意思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創世記》1:31記載:「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那麼,既然神的創造原本是完全良善的「都甚好」,「罪」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呢? 這是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
本文說明經文的引用格式,例如,「《約翰福音》1:29」或「約1:29」或「約翰福音1:29」均指《約翰福音》書卷的第1章第29節;「來10:1-4」指《希伯來書》書卷的第1章第1至第4節;其餘的經文引用皆循此模式。本文引用的經文皆取自《聖經和合本》,除非另有註明。本文數字採中文與阿拉伯數字並行使用。本文所稱的「神」或「上帝」均指聖經中的耶和華神。鑒於猶太時間觀與現代觀念有所不同,本文根據猶太時間觀特別定義下列用語以避免混淆,除非語境上另有註明。「一夜」:指日落至後續日出前的黑暗時段。「一日、白天、一晝」:指日出至後續日落間的陽光時段。「一天」:指從日落開始至後續日落為止的完整週期,亦即「一天 = 一夜 + 一日(一晝)」。願讀者在對這些聖經預表與神蹟的理解中,更深體會神的救恩何等真實,也更堅定相信那為我們捨命、又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基督。
2 罪的起源、天上的爭戰、人類的墮落
罪的起源. 罪起源於天使界的墮落,路西法因驕傲與悖逆而被神從天上摔下(賽14:12-15;結28:12-17)。「路西法」(Lucifer)這個名字(或譯「路西弗」),在聖經中並非明確作為撒但(希伯來文: שָׂטָן (śāṭān),原意為「對頭」、「敵對者」、「控告者」)的名字出現,而是出現在以賽亞書的一段詩句中。進入新約時,「撒但」(希臘文: Σατανᾶς Satanas)與「魔鬼」(希臘文: διάβολος diabolos,意為「誹謗者」、「毀謗者」)幾乎可互換使用。在《以賽亞書》14:12中說:「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是針對巴比倫王的詩歌性嘲諷,形容他的驕傲與墮落,並不直接指撒但。但後來基督教傳統(特別是奧古斯丁、耶柔米等教父的解釋)逐漸將「明亮之星的墜落」與啟示錄12章所述撒但與天使被摔下地的事件聯繫起來,使「路西法」成為撒但墮落前的名字。「明亮之星(הֵילֵל בֶּן־שָׁחַר,Helel ben Shachar)」的「Helel」在希伯來文意指「閃耀的」、「發光的」,拉丁文聖經《武加大譯本》將其譯為 Lucifer意為「帶來光者」,後來西方神學傳統便沿用此名稱,視之為撒但墮落前在天上原本的身份。[註: 聖經《武加大譯本》(Vulgata, 或譯 Vulgate)是由早期教父聖耶柔米(Jerome, 約公元347–420年)編譯,完成於公元4世紀末,是中世紀西方教會官方使用的聖經版本,對西方神學、文學與拉丁語文化有深遠影響。武加大譯本使用當時拉丁世界的通俗語體,目的在於讓普羅大眾也能閱讀神的話語。] 從這段經文與以西結書28章對推羅王的譴責(尤其是以西結書28:12-17)結合來看,許多教父與神學家解釋為對撒但墮落的隱喻性描述。例如,以西結書28:14-15 說:「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論到這位「明亮之星」,以賽亞書14:12-15說:「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這樣的語氣與驕傲,符合撒但的性格:「那起初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並且「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早期教會常從這些經文中看到對撒但由榮耀到墮落的預表:他曾為神所造、居於高位,卻因驕傲與悖逆而被摔下,被神定罪(路加福音10: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西法」象徵了墮落前極榮耀的靈體—被造的天使,卻因心高氣傲、妄想與神同等而墜落,成為如今敵擋神與迷惑世人的撒但(啟示錄12:9)。這個形象提醒人:驕傲是罪。箴言6:16-19「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此段經文指出驕傲是耶和華所恨惡的七樣之首,可見其嚴重性。反之,謙卑順服才是持守與神關係的關鍵(彼得前書5:5-6)。
天上的爭戰. 啟示錄第十二章揭示了一場在天界發生的屬靈爭戰,其核心人物包括米迦勒、大龍(撒但),以及隨之而來的人類歷史中的罪惡問題。經文記載:「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他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12:7-9), 「牠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12:4)。這段話揭示了撒但的本質、其墮落的過程、以及米迦勒在神國度中維護秩序的角色。撒但,又稱魔鬼、古蛇、大龍,別名彼列(林後6:15),曾是榮耀的天使長,根據以賽亞書14章與以西結書28章的間接描述,其前身極可能是Lucifer(明亮之星),原為光明使者,擁有完美的智慧與美麗,卻因高傲而企圖與至高神同等,因此墮落。Lucifer的墮落標誌著罪在宇宙中的首次出現──一種違逆神的意志、自我高舉的叛逆精神。撒但的墮落並不孤單,經文說「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說明一大批原屬神的天使也與他一同叛變,成為墮落天使或惡靈。這場天上的戰爭,神並未親自對撒但出手,而是差遣米迦勒──一位天使長,常代表神的軍隊與以色列民族(參:但以理書10:13,21)──帶領天軍將撒但驅逐出天上。米迦勒的得勝不僅是屬靈權柄的彰顯,更表明在神的計劃中,義與不義不能共處於聖潔之天界,最終撒但被摔到地上,罪的權勢開始在人類歷史中進一步展開。自始祖犯罪以來,撒但成為迷惑普天下的「古蛇」,延續伊甸園中的詭計,以謊言與試探使人遠離神,罪便因而進入世界(參:羅5:12)。從Lucifer的墮落,到撒但的工作,再到人犯罪的墮落,形成一條屬靈墮落的鏈條,其共同核心是「離棄神的本位」──撒但離棄天上榮耀的職位,人類離棄神的誡命與關係。米迦勒則象徵神的公義與勝利,他在歷史與末世的交會點上擊退撒但,預表末日最終的審判。這一切顯示:罪的根源與擴散離不開撒但的作用,撒但的起頭是Lucifer的高舉自我,而神所設立的聖潔使者──米迦勒──則不斷為神的子民爭戰,直到神完全得勝。
「罪」一詞的希伯來文為「חטא」(ḥaṭṭāʼ),意指「偏離目標」、「未達標準」。「罪」的希臘文為「ἁμαρτία」(hamartia),意同「失準」、「未中靶心」。罪的定義是「違背神的律法、悖逆神的旨意」。罪,在聖經中不僅是一種行為的錯誤,更是一種對神本體與祂旨意的背叛。「罪」指出人未能遵行神的旨意,偏離了祂所設立的標準;反之,則是「毫髮不差」(at an hair breadth, and not miss, KJV)達到神的標準(參:見士師記20:16)。希伯來文的另一個字詞 פֶּשַׁע(pesha)也是舊約中常見的「罪」的詞彙之一,其含義深刻,與其他如 חַטָּאָה (ḥaṭṭā’āh) 和 עָוֹן (ʿāwōn) 等詞有所不同。「פֶּשַׁע」(pesha)強調故意悖逆(以賽亞書1:2),其基本意義是「背叛、叛逆、違犯、故意反抗」,英文常翻作:transgression(違犯)、rebellion(叛逆)、trespass(踰越)。與 sin(罪)相比, 「פֶּשַׁע」(pesha)所形容的「罪」更強調「故意的違逆」,甚至有法律意涵上的「重罪」色彩。因此,「פֶּשַׁע」(pesha)「罪」不是單純的「過錯」或「誤失」,而是帶有強烈主觀意識的違反與反叛行為,常用來指向對神或人立約關係中的故意違約或背棄。
罪的區分. 聖經中與「罪」相關的詞彙有多層次的意義,舊約希伯來文中的 חַטָּאת(ḥaṭṭā’t)原意為「射不中靶心」,指偏離神的標準,中文常譯為「罪」; עָוֹן(ʿāwōn)意為「彎曲、扭曲」,強調罪性帶來的敗壞與後果,譯為「罪孽」; פֶּשַׁע(pešaʿ)意為「叛逆、背叛盟約」,指明知故犯,常譯為「罪愆」或「過犯」; רָע(rāʿ)與 רֵשַׁע(rēšaʿ)指「邪惡、壞事」,對應「罪惡」。新約希臘文中,ἁμαρτία(hamartia)同樣是「射不中靶心」,為最普遍的「罪」概念; παράπτωμα(paraptōma)意為「跌倒、偏離正路」,譯為「過犯」; ἀνομία(anomia)意為「無律法、違法」,強調與律法為敵; πονηρία(ponēria)與 κακία(kakia)則表達道德敗壞與惡意,譯為「罪惡」。聖經指出,罪不僅是行為上的錯誤,更是人內心與本性的敗壞,「因為世人都犯了罪(ἁμαρτία),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這種虧缺與偏離並非僅限於外在行為,而是源自人內裡扭曲的心(耶17:9),因此即使在行為上看似正直,也可能在神的標準下被算為有罪。罪孽(עָוֹן)揭示了罪帶來的深層影響,不僅玷污人的靈魂,也導致咒詛與刑罰,「我是在罪孽(עָוֹן)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顯明罪性自亞當墮落以來已深入人類本質。罪愆(פֶּשַׁע)則帶有叛逆的意味,是對神旨意的有意違抗,「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עָוֹן)都歸在他身上」(賽53:6),這節經文也揭示了彌賽亞代贖的核心——祂擔當了我們的罪與罪孽,使我們得稱為義。罪惡(רָע/πονηρία)更是一種整體的邪惡狀態,耶穌曾指出,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太15:19-20),說明罪惡不只是外在事件,而是發自內心深處。聖經也告訴我們,無論罪的層次如何,最終都使人與神隔絕(賽59:2),然而神在救贖中為我們預備了完全的赦免,「我向你陳明我的罪(חַטָּאת),不隱瞞我的惡(עָוֹן 罪孽);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פֶּשַׁע),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32:5),在這節經文中,三種不同的罪詞並列,顯示神的赦免是全方位的。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不僅除去罪的刑罰,也釋放人脫離罪的權勢,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7),這救恩成就了舊約預言中彌賽亞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的應許。最終,啟示錄21:27 宣告「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唯有蒙羔羊寶血洗淨的才可進入,顯明在神永恆的國度裡,罪、罪孽、罪愆、罪惡都要被徹底除去。
人類的墮落. 保羅指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顯示罪是人無法達成神榮耀標準的狀態。罪首先進入人類歷史,是亞當違背神命令所致(創世記3:6),因此「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馬書5:12)。大衛在詩篇51篇寫道:「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指出人一出生就帶著原罪的本性。罪使人靈裡與神隔絕,成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以弗所書2:1),也敗壞人的心思與情感,使心剛硬而詭詐(耶利米書17:9),不再順服神的真理。耶穌說:「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馬可福音7:21-23),顯明罪根深植人心。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不僅是肉體的死亡,更是永遠與神隔離的刑罰(啟示錄20:14-15)。罪也使整個受造界敗壞,地被咒詛(創世記3:17),萬物服在虛空之下,一同歎息(羅馬書8:20-22)。因此,罪是一場全面的墮落,使人遠離神、敗壞自己、污染世界,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才能得赦免與釋放(約壹1:7-9)。
3 神的救贖藍圖、逾越節的起源與預表
神的救贖藍圖. 在創世之前,神就已經預定了一個宏偉而周密的救贖藍圖,要使祂所造的人類從罪惡中得救,恢復與祂的關係,並在基督裡一同承受榮耀。以弗所書一章四節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救恩不是神在亞當犯罪後才臨時想出的對策,而是在祂永恆的旨意中早已預備的。祂的目的是要藉著耶穌基督,將萬有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都在祂裡面同歸於一(弗1:10),使祂的榮耀得著稱頌(弗1:6,12,14)。神的救贖藍圖分為四個階段:預備期(舊約時代: 藉律法、獻祭、先知,預表基督)、根基成就期(十字架與空墓: 耶穌降生、受死、復活)、救恩實施期(五旬節聖靈降臨與教會時代: 藉聖靈將救恩施行在信徒身上、教會建立、福音傳至萬邦)、完成期(啟示錄成就時: 基督再來、大審判、新天新地)。在人類歷史中,亞當與夏娃受撒但引誘,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禁果(創3:1-6)。從那時起,罪的影響全面擴展,不只敗壞了人內在的心靈,也影響了整個受造界。人靈裡死了(弗2:1),魂被罪性轄制,心剛硬詭詐(耶17:9),體受敗壞與死亡的律支配(羅7:24)。不僅如此,罪也使地受咒詛(創3:17-18),海成為神審判的工具(創6-8章),天閉塞不下雨(申28:23-24;哈該1:10),萬物被服在虛空之下(羅8:20-22)。保羅說:「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22)萬物都在等待神的眾子顯現,盼望得脫離敗壞的轄制(羅8:19-21)。連人手中所管理的物質與自然世界,也因人的貪婪與罪而被玷污與濫用(雅5:1-3)。罪的影響不只是個人道德的偏差,而是一種全方位的腐蝕與敗壞,從靈魂深處延伸到全地。但神的救恩計畫沒有因此止步,反而從創世記第三章就開始啟示出來。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這被稱為「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是對將來彌賽亞的預告。自此,整個舊約歷史成為預備與預表的階段。神揀選亞伯拉罕與他的後裔,立約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祂藉摩西頒布律法,使人知罪(羅3:20),又設立祭司與獻祭制度,預表將來真正除罪的羔羊(利17:11;來10:1-4)。眾先知也不斷預言那位受膏者的來臨,彌迦書五章二節說:「伯利恆以法他啊……從你那裡必有一位為我而出,在以色列中為掌權的;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這一切的應驗,都在耶穌基督身上成就了。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約1:14),來到世上,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祂在地上的生活完全遵行律法,無罪的生命成為我們的義(彼前2:22),在十字架上,祂除去(背負)世人罪孽,成了神的羔羊(約1:29),流出寶血,使我們得贖(弗1:7)。使徒約翰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耶穌基督的流血與死亡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基督的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林前15:17-22)。祂升天坐在神的右邊,成為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代求(來7:25)。接著,神差遣聖靈降臨,使救恩進入實施階段。五旬節那天,聖靈如風、如火臨到,使門徒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證(徒1:8;2:1-4)。從那時起,聖靈就成為施行救恩的主動者。祂感動人認罪悔改(約16:8),重生悔改的罪人(約3:5),內住在信徒心中,引導進入真理(羅8:9,14),並使我們得著成聖的生命(林前6:11)。同時,神在地上建立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弗1:23),藉著教會傳揚福音、牧養聖徒、實踐神國的樣式。主耶穌所頒佈的大使命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如今,我們正處於救贖計畫的「教會時代的末期」。聖靈仍在感動人信主,福音已傳至世界多數地區。耶穌曾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而今福音在各族群中正快速擴展,這正是末期來臨的重要預兆。同時,世界道德敗壞、宗教混亂、以色列復國(1948年)等現象,也符合聖經對末後日子的預言(提後3:1-5;帖後2:3-10;路21:24-28)。神的計畫尚未結束,接下來將進入第四階段:主耶穌基督將要再來。祂要審判活人死人(啟20:11-15),得勝敵基督與撒但的勢力,將信靠祂的人接入榮耀。祂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14:3)。最後,祂要創造新天新地,那裡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痛苦與眼淚(啟21:1-4),神要親自與人同住,萬有要在基督裡完全更新(啟21:5;西1:20)。因此,我們今日正處於極關鍵的時期,正如保羅所說:「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我們既在神的救恩計畫中,當回應祂的呼召,悔改歸主,受聖靈充滿,忠心傳揚福音,等候基督再來,直到那一天我們與祂一同得榮。神的救恩是全然的、歷史性的、靈魂與宇宙更新的計畫,如今這救恩仍開放給凡願意相信的。願我們在這救恩歷史中,占有一席屬靈的地位,與主同行,直至見祂面。
逾越節的起源與預表. 在以色列的歷史中,有一個節期被視為民族的起點,也是世世代代猶太人紀念神大能拯救的象徵─逾越節(Passover)。這不僅是一場從埃及奴役中獲得自由的歷史事件,更是一場關乎生死與審判的屬靈轉捩點。當神差遣摩西向法老宣告釋放以色列人的命令時,埃及遭遇了連續十次神蹟般的災難。最後一災─擊殺埃及所有頭生者─成為神憐憫與審判之間最明顯的界線。在那關鍵的一夜,神吩咐以色列人宰殺無瑕的羔羊,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框與門楣上,作為「逾越」的記號。當滅命的天使巡行全地時,擊殺了所有頭生(無論人或牲畜),卻越過了那些有羔羊血記號的以色列人家(見《出埃及記》12章)。這一夜,被稱為「逾越之夜」,正式揭開了逾越節的序幕。然而,逾越節的意義遠不僅是回顧一次歷史神蹟,它成為整個猶太信仰中最核心的節期之一,也深深預表了那位將來真正為人犧牲的「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祂為世人的罪被釘死於十字架,使凡相信祂的人可以脫離永遠的死亡,得著永恆的生命。在整本聖經66卷書(包含舊約39卷及新約27卷)中,有兩個重要的預表性意象貫穿舊約與新約、彼此呼應,並共同指向同一位救主─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一個是「神的羔羊」:預先揀選、毫無瑕疵,獻上自己作贖罪祭;另一個是「約拿的神蹟」: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象徵耶穌進入陰間並戰勝死亡的神蹟。當施洗約翰在約旦河邊看見耶穌時,他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見《約翰福音》1:29)。施洗約翰的這句話不只是辨認出「神的羔羊」的身份,更是見證耶穌將親自成就逾越之恩典的這樣一位救主。而耶穌自己也曾對當世代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12:39-40)。這兩個主題—神的羔羊與約拿的神蹟—交織出一幅神榮耀的救恩藍圖。從羔羊被揀選與宰殺的時辰,到耶穌在墳墓中三日三夜的精準應驗,都彰顯神在歷史中的救贖計畫何等嚴謹與奇妙。本文將帶領讀者深入探討逾越節的起源、設立背景與每項儀式細節的屬靈涵義,並對照耶穌如何在新約中完全應驗這一切。
4 猶太日期──預備日、大安息日、週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及五旬節
「預備日」的原文為希臘文 Παρασκευή (Paraskeuē),意思就是「準備」、「供應」。這天的主要目的是為即將來臨的安息日預備所需的一切,因為根據摩西律法,在安息日不可從事工作。「預備日」是新約聖經中一個重要術語,用來指稱安息日的前一天,尤以與耶穌基督受難事件密切相關而備受關注。在猶太傳統中,預備日具有實際且宗教上的重大意義,因為這是為迎接安息日所預備的時段—安息日乃神所設立、吩咐人守為聖、歇息與敬拜的神聖之日。新約四卷福音書皆提及「預備日」,且皆與耶穌受難的敘事密不可分。例如,《馬可福音》15:42記載:「到了晚上(evening, NIV; 傍晚, 中文當代譯本),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馬太福音》27:62則說:「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路加福音》23:54也記錄:「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而《約翰福音》19:31更強調埋葬耶穌的迫切:「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在猶太曆法中,預備日即為每週的第六日,也就是現今所說的「星期五」。安息日自週五日落開始,至週六日落結束。因此,猶太家庭會在預備日白天完成所有必要家務,如煮食、打掃、安排一切在安息日禁止進行的工作。這些準備正是為遵守十誡中神的命令:「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埃及記20:8)。耶穌的受難與埋葬與「預備日」緊密相關。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在逾越節的「預備日」─也就是尼散月十四日(見《約翰福音》19:14),而猶太人急於將屍體處理完畢,因為第二天是「大日」(即除酵節期的第一天,大安息日,尼散月15日),屬於七大節期中的一個特別安息日,不一定是週六。約翰福音 19: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因此「預備日」不總是指「每週安息日」的前一天,它也指「大安息日」的前一天,因為大安息日是節期中的一個特別安息日,「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參見:利未記23:5-8)。
「大安息日」(High Sabbaths or High Days). 在多數基督徒與彌賽亞猶太教徒(即信耶穌的猶太基督徒)的用法中,「大安息日」一詞指的是根據聖經所設立的每年耶和華的七個節期,其節期中的安息日,記載於《利未記》和《申命記》。「大安息日」不同於每週的安息日。此術語源自《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 KJV)對《約翰福音》19章31節的翻譯:「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for that Sabbath day was a high day, KJV),並在後世延伸為節期安息日的名稱。這七個節期的大安息日不一定落在每週的安息日(即第七日安息日),其希伯來文名稱為מִקְרָא miqra。מִקְרָא miqra的意義是「聖會」、「召集的會」、「被召集的聚會」、「宣告的集會」、「公開的朗讀或會眾聚集」。希伯來文מִקְרָא miqra對應聖經英文譯本及中文譯本如下,KJV: holy convocation; NIV: sacred assembly;中文合和本:聖會。「聖會」在《利未記》23章中多次出現,用於描述神所指定的節期與集會。這些節期至今仍由猶太人及部分基督徒遵守。其中兩個大安息日發生在春季,即除酵節(又稱無酵節)的第一日與第七日;一個在夏季,即七七節(又稱五旬節);其餘四個則在秋季、猶太曆的第七個月舉行,分別為:吹角節(Yom Teru'ah,七月初一日),贖罪日(Yom Kippur,第七月初十日),住棚節(Sukkot)的7月15日(住棚節期的首日)與住棚節末後日(7月21日)的翌日,即7月22日。在部分文獻中,「shabbaton」(安息日的另一種形式)一詞也被廣義地用來指涉這七個年度節期。這些「大安息日」被視為聖日(如同每週的安息日一樣),不可作工、要有聖會(聚會),因此稱為「大」或「高」的安息日。例如,《利未記》23:5-8「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根據這段經文,無酵節期的第一日(尼散月15日)與第七日(尼散月21日)為節期中的安息日,無論這天落在一週的哪一天。《約翰福音》19: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a high day, KJV),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因此,「大安息日」又稱「大日」或「節期安息日」。
「安息日」(希伯來文:שַׁבָּת,Shabbat)是神特別設立的一天,具有創造的記號、律法的命令、屬靈的意涵與彌賽亞的預表。「安息日」又稱「每週安息日」或「週安息日」。聖經首次提到安息日在《創世記》2:1-3「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這顯示安息日的設立不是由人開始,而是神主動設立、賜福並分別為聖的一天,是神創造完成後的記號。當神藉摩西頒布十誡時,安息日成為第四條誡命,是神與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約記。「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出埃及記》20:8-11)。「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埃及記》31:17)。安息日是神聖的命令,也是與神關係的記號;百姓不可作工,並要將這日獻給神;違反安息日的規定可導致嚴重刑罰(見《民數記》15:32-36)。耶穌沒有廢除安息日的意義,但祂指出人本末倒置、將律法高舉過於人的需要:「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馬可福音2:27-28)。耶穌在安息日醫病、教導、行善,表明祂成全律法的精神,不是拘泥於形式,而是恢復安息日的真正意義:使人得自由、得生命、得醫治。初代教會在耶穌復活後,逐漸以主日(星期日)為聚會、敬拜的時間,因為: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主向人顯現(約20:14-18)。聖靈降臨日也是主日(使徒行傳2章)。初期信徒「每週第一日聚會擘餅」(使徒行傳20:7;哥林多前書16:2)。這表明安息日的意義,在基督裡已得完全的成全與更新:「我們若信從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已經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希伯來書4:3, 10)。安息日關鍵在於基督是我們真正的安息(太11:28);外在的日子只是影子,實體是基督本身(西2:16-17「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希伯來文: תחום שבת, Techum Shabbat)是猶太律法中對於安息日行走距離的限制,源於舊約律法精神並經過後來拉比傳統的具體規範。這個概念在新約聖經《使徒行傳》1:12 中被明確提及:「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離耶路撒冷不遠,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舊約摩西律法中並未明確規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的長度,但有一些原則性的命令,例如,出埃及記 16:29:「看哪,耶和華既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祂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可離開本處。」這節經文成為猶太拉比界訂「人在安息日不可遠行」的法律基礎,稱為「תחום שבת / Techum Shabbat」,意即「安息日邊界」。民數記 35:5 提到城郊四圍「二千肘」為利未人之地。拉比們根據這些經文,認為人在安息日不應「離開本處」,於是發展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這一規定。根據猶太傳統與塔木德的解釋,「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2,000肘(אמות,amot),一肘 ≈ 45–50 公分,總長 ≈ 900–1,000 公尺(約 0.9–1 公里)。這是從人居之地邊界(如城牆)之外開始計算的距離。若超過,便視為違反安息日安靜居住的精神。拉比律法的延伸與應用存在例外情況。例如,如果有人在安息日之前在某地設立「食物存放點」(稱為 Eruv Techumin),則可將「本處」定義在那裡,延長可行走距離。城市連結法(Eruv):現代宗教猶太人透過繩線或界標將城市連為一體,允許在某範圍內自由行走與攜物。醫療或緊急狀況:可以不受此限制,遵守「救命優先」原則(Pikuach Nefesh)。現今正統猶太教徒在安息日仍遵守這項規定,在居住區域設立 Eruv 以方便安息日的生活實踐。對基督徒而言,這規定主要是理解聖經背景的重要文化脈絡,並不具有律法上的束縛(參:羅馬書 14:5-6,加拉太書 4:10)。
伯大尼(希臘文:Βηθανία;亞蘭文:Beth Anya),意為「困苦之家」、「無花果之家」或「歡樂之家」(學界有不同解釋),是位於耶路撒冷東邊約3公里處的一個村莊,在橄欖山的東坡,靠近主耶穌升天的地點。伯大尼(Bethany)位於橄欖山的東坡,地理上與橄欖山是相連的,但伯大尼本身不等同於整座橄欖山。這裡是耶穌常去的地方,也是幾個重要事件發生之地。伯大尼是耶穌在地上生活與服事中極為重要的地點,多次被新約福音書提及,是祂在耶路撒冷事工的「避風港」。從伯大尼走到耶路撒冷的距離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嗎? 是的,從伯大尼走到耶路撒冷的距離,符合「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的規定。根據《約翰福音》11:18記載:「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這裡的「六里路」原文是:「ὡς ἀπὸ σταδίων δεκαπέντε」──約 15個stadia(stadion),1 stadion ≈ 185 公尺,所以 15 stadia ≈ 2.8公里(約1.7英里)。根據猶太拉比傳統,「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約為0.9–1公里。那為什麼從伯大尼到耶路撒冷約 2.8 公里,卻仍算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這是因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的起點是「人所在的地方(居住區)外圍再加上 2,000 肘」:如果伯大尼和耶路撒冷被視為連續的社區(例如有許多住戶、道路、供應物資),拉比傳統容許它們之間被視為「一個社區」。此外,如果有設立 Eruv Techumin(安息日邊界擴展的食物存放點),則合法地擴大範圍。橄欖山位於中間偏伯大尼方向,橄欖山與伯大尼間不過約1公里,因此伯大尼與耶路撒冷間可能被視為一體社區的延伸範圍。因此,從伯大尼經橄欖山至耶路撒冷的行走路程,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眼中,是可以在安息日合法行走的。耶穌在聖週期間(Holy Week),每日往返耶路撒冷與伯大尼之間(參見:可11:11-12;太21:17),卻未曾被批評違律法,可見這段距離符合猶太人對安息日行走的容許範圍。[註: 聖週期間指主耶穌受難前的一週,也稱「受難週」或「最後的一週」(the Passion Week)。]
「逾越節」(Passover,希伯來文:פֶּסַח Pesach)是舊約中最重要的節期之一,其設立、日期、程序及屬靈意義都與耶穌基督受難、死亡與救贖密切相關。逾越節是神為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得釋放而設立的節期。在摩西時代,神擊殺埃及所有頭生的(人及牲畜),但吩咐以色列人宰殺羔羊、將血塗在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12:7)。當耶和華的滅命天使見到羔羊的血,就「逾越」那家,不使滅命的進去殺他們(出12:13)。「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利未記23:5)。《出埃及記》12:6記載: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這「黃昏」的希伯來文是בֵּין הָעַרְבַּיִם,拼音為bein ha-arbayim,字面意思為「兩個傍晚之間」(between evenings),也可譯為「在黃昏之間」。「黃昏」到底是什麼時間?猶太傳統對「黃昏בֵּין הָעַרְבַּיִם」的解釋有兩種主要看法。一種為主流拉比觀點(塔木德與後期猶太傳統):「兩個黃昏之間」是指:第一個「傍晚」開始於太陽開始下落(約下午3時);第二個「傍晚」是太陽完全下山(約下午6時)。所以這段時間是「從下午3點鐘到日落前」。這與耶穌在下午三點斷氣的時間剛好一致。(太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另一種為撒都該人的看法:認為「兩個傍晚之間」是指「黃昏至天黑之間」,即從日落開始至星星初現,時間較晚。這一派觀點較少被主流接受,尤其在節期運作上。在節期中,特別是逾越節(出12:6)與每日獻祭(出29:39;民28:4)的規定,這段黃昏時間是最重要的獻祭時段。因此,耶穌在下午三點左右斷氣(馬可15: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正好處於「兩個傍晚之間」(בֵּין הָעַרְבַּיִם),完全應驗「逾越節羔羊在黃昏宰殺」的律法規定。猶太曆與耶和華的七個節期,見圖1。
圖1 猶太曆與公曆月份對照及耶和華七節期。(modified from the original picture at lupon.gov.ph)
「除酵節」(希伯來文: חַג הַמַּצּוֹת Chag HaMatzot,意為「無酵餅的節日」)又稱「無酵節」,是與逾越節密切相關的一個節期,在猶太曆「尼散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舉行,為期七天。除酵節(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期間,每日不可吃有酵之物。除酵節前,猶太家庭會徹底打掃家中除盡一切含酵的食物(Chametz)。《利未記》23章、《出埃及記》12章和《民數記》28章都對此節期有詳細描述。酵(酵母)在聖經中常象徵罪惡、敗壞、假道(參:路12:1;林前5:6-8)。除酵象徵從罪中潔淨,預備自己迎見神。無酵餅(matzah)象徵以色列人對神旨意的迅速順服—「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立即啟程(出12:11)。除酵節象徵神子民生命的新階段,離開舊奴役,邁向應許之地。使徒保羅在新約明確指出,除酵節的實體在基督裡已得成全: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盡,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羊羔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5:7-8)。這裡保羅不僅引用了除酵節的語言,更指出基督徒生命中的除酵行動是丟棄舊人、潔淨內心、活出真理與公義。耶穌是「無酵的餅」,即無罪的生命,獻為世人的贖罪祭。耶穌被埋葬的那天正是除酵節的第一天(尼散月十五日開始,日落,猶太時間觀,大安息日開始)(《約翰福音》19:31),象徵祂進入墳墓中代替我們成就潔淨。
「初熟節」(Firstfruits,希伯來文: בִּכּוּרִים Bikkurim)是以色列人在除酵節尼散月十五日之後的第一個週安息日的隔天(即星期日)獻上春天初熟莊稼的日子,也就是獻上大麥初熟的捆(omer)為祭的節日。這節期有深厚的歷史背景與屬靈意義,更在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中得到了完全的應驗。利未記23:9-1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初熟節為期一天,通常落在除酵節期間。此日以色列人要把田中初熟的大麥捆獻給神,感謝神賜下豐收,也代表整個收成的歸屬與奉獻。新約聖經清楚指出,耶穌的復活向人顯現發生在尼散月15日後的那個主日(即初熟節),祂成為「初熟的果子」,應驗了舊約律法中的預表。「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15:20)。「按著所定的日期,基督從死裡復活,在初熟的日子……」(參見:利未記23:11;《路加福音》24:1;《馬可福音》16:9)。這就像農夫把初熟之物獻上,信心地盼望未來豐收一樣;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對所有信祂之人未來復活的保證;祂是首先復活、永不再死的那一位,之後所有屬祂的人都要按時復活(林前15:23)。初熟之物是最好的,是「頭一份」,象徵整個收成屬於神。我們的生命若已屬神,應當也將最好的獻給祂—時間、恩賜、資源。初熟節的核心是復活的盼望。耶穌不是僅死於十字架,更從死裡復活。基督徒不僅被赦罪,也要有復活的新生命(參:羅6:4-5)。初熟的東西是「聖的」,要獻給神(參:《民數記》18:12-13)。我們也當將自己的生命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單單歸主。
「五旬節」(Pentecost,希臘文 Πεντηκοστή,意為「第五十」),又稱為「七七節」(希伯來文:שָׁבוּעוֹת Shavuot),是以色列人三大朝聖節期之一,是從初熟節(獻上第一捆大麥)起數七個安息日後的次日(共 50 天)所定的節日。它不僅有深厚的舊約意義,也在新約中應驗為聖靈降臨的日子,標誌著教會的誕生。《利未記》23:15-16「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此節期是春季小麥的收割節。從初熟節起計數 50 天,稱為「五旬」。這時以色列百姓會帶著「新穗子」的餅(與逾越節大麥不同,此為小麥)到耶路撒冷敬拜獻祭。根據猶太傳統,這一天也紀念神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給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 50 天, 見:補充資料[28])。《使徒行傳》2:1-4「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耶穌復活後與門徒同在 40 天,並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降臨(徒1:4-5)。第50天時,也就是五旬節這天,聖靈降臨,應驗了主耶穌受難之前及復活之後的應許。神的律法從石版(西奈山頒律法)寫入人心(參:耶31: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五旬節降聖靈,人心得更新。新約時代的「靈魂收割」開始(教會起頭),有3000人悔改受洗(徒2:41),對比於舊約西奈山,有3000人因拜金牛犢被殺(出32:28)。神使門徒說起各國語言(方言),眾人各按本鄉話聽見神的大作為,應驗《約珥書》2:28「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 聖靈不是只為說方言,更是賜給我們能力、智慧與安慰,活出新生命,倚靠聖靈過得勝生活(羅8章)。教會始於主耶穌升天後的五旬節,因此教會也被稱為「聖靈的共同體」。信徒不單是個人得救,更是被呼召進入基督身體──教會(即基督徒的群體),並參與傳福音、培養門徒。正如逾越節重申救贖,五旬節喚醒我們對聖靈的渴慕與順服。五旬節不僅是聖靈降臨的日子,更是救恩計畫從「個人」擴展到「群體」的起點。這天的歷史意義,既連結西奈山上的律法,也連結耶路撒冷樓房中的火焰。它提醒我們:不是靠勢力,不是靠才能,乃是靠神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書4:6)。
5 逾越羔羊的啟示
當以撒問他父親亞伯拉罕「燔祭的羊羔在哪裡」時,亞伯拉罕回答:「神必自己預備燔祭的羊羔」(見《創世記》22:7-8)。在舊約時代,當以色列百姓犯罪時,要獻上無瑕的羊羔為贖罪祭(見《利未記》4:22-35)。在摩西時代,「逾越羔羊」與「尼散月十日」之間,蘊含著神的救恩預表與屬靈啟示。在摩西所寫的《出埃及記》第12章中,當耶和華神藉摩西設立逾越節時,祂向以色列人頒布了具體而嚴謹的指示:《出埃及記》12:1-11「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裡所說的「本月」是指「亞筆月」(Abib),後來在巴比倫之後稱為「尼散月」(Nisan),相當於格里曆(公曆)的3月至4月之間。「羊羔」指的就是「逾越羔羊」。尼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利未記》23:5)。以色列人要在尼散月10日選取一隻無殘疾的公羊羔,並在14日黃昏將之宰殺,其血要塗在門框與門楣上,使神的滅命天使越過他們的家。這正是「逾越節」名稱的由來。「尼散月十日」正是神救恩計畫中的關鍵時刻。尼散月十日不僅是歷史中的一個日期,更是神救贖歷程中的關鍵預表。這一天代表了三重屬靈意義:1. 分別與揀選: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揀選」一隻無瑕疵的羊羔,預表救恩不是隨意的選擇,而是神所喜悅、完全聖潔的獻祭。2. 預備與觀察:從第十日到第十四日,羊羔要被留在家中,這段時間用來觀察牠是否真是無瑕疵的。象徵對獻祭之物的嚴格要求,也表明耶穌將接受公開的試煉與檢驗。3. 救贖恩典:「一家一羊」象徵救贖是個別且具體的。每個家庭都必須親自選羊、宰殺、用血塗抹,救恩不能代替,罪也不能被忽視。在《出埃及記》的救贖中,逾越節的羔羊遵循一個清楚的程序:首先被選出、接著經過幾日的觀察以確認其無瑕疵,然後被宰殺,最終其血塗抹於門框上,使全家得以免於死亡之災。這一系列的步驟,不僅是歷史事件中的儀式安排,更深層預表了將來那位真正能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耶穌基督。本文將帶領讀者從聖經的角度,逐步探討這四個關鍵階段:從羊羔的選取、觀察與檢驗、被殺流血、到最終成為遮蓋(遮罪)與拯救的憑據。我們將並列舊約律法中的指示與新約耶穌基督的言行,驗證祂是否完全應驗了作為逾越節羔羊的所有條件與預表。透過這樣的比較與省思,讀者將更深認識神在救恩歷史中所設計的精準與偉大,也更加確信耶穌就是那獨一無二、為我們而死的無瑕疵羔羊。
6 神的羔羊選出於「尼散月十日」之必須性
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被選出,是整本聖經中一幅震撼人心的預表與應驗。根據《出埃及記》12:3,神吩咐以色列人:「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這個日子—尼散月十日—標誌著逾越節準備期的開端。此時選出的羊羔要在家中被保留至第十四日,期間需確認牠是否「無殘疾」,才可在黃昏時被宰殺作為贖罪之祭。這不只是儀式性的指令,更是預表神所要差來的救主—那為世人贖罪的無瑕羔羊。耶穌正是在尼散月十日被公開「選出」。《約翰福音》12章記載,祂在尼散月九日抵達伯大尼(約12: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處」),隔天(即尼散月十日),騎驢榮耀進入耶路撒冷(約12:12-13「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着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正應驗了撒迦利亞書9章9節:「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當日,百姓揮舞棕樹枝,迎接耶穌,高呼:「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約翰福音》12:13)。這一幕是逾越節預表的驚人對應:如同當年每家在尼散月十日選出自己的羊羔,耶穌作為「神的羔羊」也在這一天被以色列百姓公開迎接與選立。祂不只是猶太人期待的彌賽亞,更是整個人類歷史中被揀選的救主。正如施洗約翰所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耶穌的進城是救恩歷史中的關鍵時刻,也是一幅深具象徵性的圖畫。祂的時間、行動、以及群眾的反應,皆精準地對應舊約律法對逾越節羔羊的規定與期待。這樣的對應不僅讓我們看見神計劃的周詳,更讓我們明白:耶穌並非偶然地成為救主,而是按照神早已預定的時間與方式,公開地被選為那無瑕疵的贖罪羔羊。本文後續將繼續深入探討耶穌如何在被選出之後,經歷一連串公眾的檢驗,最終證明祂是那真正「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彼得前書》1:19)。
7 神的羔羊無瑕疵之必須性──各方的檢驗
這「無瑕疵羔羊」的真理從摩西律法中已被清楚揭示,並在新約中以耶穌基督的生命與事工得到了完全的應驗。根據《出埃及記》12:5-6的規定,當神設立逾越節為以色列人的救贖記號時,祂明確吩咐說:「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這條命令不僅是動物獻祭的儀式要求,更是預表那將來為人類罪孽而死的「神的羔羊」—耶穌基督—必須是完全無罪、無玷污、無瑕疵的。從逾越節的安排來看,尼散月的第十日,是選出羊羔之日。自那天起至十四日的黃昏之間,羊羔要被留存觀察,以確保其完全無瑕。這五天的觀察與驗證,是要確認牠是否適合獻為祭物。這正與耶穌基督在進入耶路撒冷之後的五天中,所經歷的各樣試驗與質問形成了完美對照。耶穌在尼散月第十日騎驢進耶路撒冷,應驗《撒迦利亞書》9:9的預言,祂的進城,不僅是王者的象徵,更是神為世人預備的贖罪祭「羔羊」被揀選與公開呈現的時刻。在進入耶路撒冷後,耶穌沒有退隱,也沒有立即赴死,而是主動進入聖殿,接受百姓與宗教權威的觀察與試驗。如同律法中羊羔被仔細檢查是否無殘疾一樣,耶穌從進城那刻起,便接受來自各方的質詢與挑戰,包含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希律黨人與撒都該人輪番質問(見《馬太福音》21~23章;《馬可福音》11~12章;《路加福音》20章),從權柄的來源到納稅、復活、誡命的大小等,皆受公眾試驗。
例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質問祂的權柄(《馬太福音》21:23),祂反問他們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哪裡來,使他們啞口無言。接著,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來試探祂,問祂是否該向該撒納稅(《馬太福音》22:15-22),耶穌以一枚錢幣的比喻回應:「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使他們驚訝無言。然後是撒都該人,他們不信復活,便舉出七兄弟娶同一女子為妻的問題來試探祂(《馬太福音》22:23-33)。耶穌指出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因在復活的時候,人不娶也不嫁,像天上的使者一樣。祂進一步引用摩西的書:「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埃及記3:6,15,16)證明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這一回答使眾人希奇不已。法利賽人中有一個律法師又問祂:「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馬太福音22:36)耶穌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40)。這一總結不僅展現祂對律法的透徹理解,更表明祂的教導回歸律法的核心—愛。連續幾番試探之後,經文記載「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馬太福音22:46)。這表明耶穌在這五天中,面對連番的挑戰,始終表現出絕對的智慧、權柄與聖潔,無人能在言語或教義上找到祂的破綻。正如彼得前書1:19所寫:「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耶穌在這幾天所展現的,正是祂作為贖罪羔羊的資格與神聖身份。
除了被動地接受挑戰與質問,耶穌在這段期間也主動地宣告審判與預言自己的死與復活。例如祂潔淨聖殿,趕出做買賣的人(馬太福音21:12-13),彰顯祂對神殿的主權與聖潔的要求。祂也藉著比喻指出猶太領袖的不信與拒絕神的心,如無花果樹的枯乾、兩個兒子的比喻、兇惡園戶的比喻與婚宴的比喻等,皆指出以色列宗教領袖將被棄絕,神的國將賜給那結出果子的百姓(馬太福音21~22章)。其中,在「兇惡園戶的比喻」中,耶穌明言自己是「園主的兒子」,將被園戶殺害(馬太福音21:37-39),並引用《詩篇》118:22-23「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來預言祂雖被人棄絕,卻被神所立為根基,這不僅顯明祂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也指出祂的受難將帶來新的救恩秩序。這段從尼散月十日至十四日的過程,正是耶穌作為神羔羊,接受檢查與見證的期間。祂公開地經歷一切人所能設下的試探與質問,不論是宗教層面還是政治問題,從未出錯。祂的聖潔與真理,使祂成為那唯一合格的代罪羔羊。
在彼拉多的審問中,我們也看到一個非猶太人對耶穌的觀察與結論。彼拉多三次對群眾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該死的罪來。」(路加福音23:4,14,22)這再一次從外邦官員的角度證明耶穌是無罪的。這五天的公開檢驗最終以祂被釘十字架而告終,然而這正是神計畫中的一環: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3:18)。祂的死不是因為祂有罪,而是因為祂是那被揀選的贖罪羔羊。
當我們回顧舊約時代的逾越節原型與耶穌在世上的應驗,就會明白為何聖經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5:7)。從摩西律法對羊羔的檢查,到耶穌受難前的挑戰與無罪見證,我們看見神的救恩計畫是如何一絲不苟、精確應驗的。這不僅讓我們對基督的贖罪有更深的敬畏與感恩,也讓我們確信: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抽象的宗教理論,而是那位真實道成肉身、歷史中被驗證、為我們死而復活的救主耶穌基督。因此,基督徒在每一次守逾越節或主的晚餐時,應當存敬畏與感恩的心,記得祂是那為我們被選出、被觀察、被獻上的羔羊。祂的血,是我們得以被神越過審判、不至滅亡的保障;祂的生命,是我們得以進入永生的門與路。
8 神的羔羊宰殺於「尼散月十四日」之必須性
尼散月十四日,是耶穌基督受難的關鍵時刻,對照猶太節期「逾越節」的律法與預表,這一天的每一個細節都應驗了祂作為「神的羔羊」所成就的救恩大工。本文將依時間順序,深入整理耶穌在尼散月十四日的各個事件,並佐以經文,顯明祂如何成為我們的逾越節羔羊(林前5:7),並預表約拿三日三夜的神蹟(太12:40)。根據出埃及記第12章,逾越節設立於猶太曆(希伯來曆)的「亞筆月」(後稱「尼散月」)十四日黃昏。當年以色列人在埃及,神吩咐他們於十四日黃昏宰殺無瑕疵的羊羔,將血塗在門框及門楣上,使滅命的天使越過他們家,保全頭生的性命(出12:1-14)。十五日起便進入「除酵節」,連續七日吃無酵餅,是紀念匆忙出埃及、不容有時間發酵之象徵(出12:15-20)。
(一)、尼散月十四日:夜晚至清晨
1. 最後晚餐、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被捕:耶穌與門徒守最後的晚餐後(尼散十四日的夜,夜為猶太一天之始),前往橄欖山下的客西馬尼園禱告(太26:36-46)。祂在極其痛苦中三次禱告,汗如大血點(路22:44),顯明祂甘願順服父神的旨意。猶大率兵丁前來,以親嘴為記將祂出賣(太26:47-50;約18:1-12)。
2. 初審與猶太公會審問:耶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家,接受非法夜審(太26:57-68)。雖尋找假見證,但無法一致(可14:55-59)。耶穌直言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祭司便撕裂衣服,定祂為褻瀆(太26:63-66)。此時彼得三次不認主(太26:69-75)。
(二)、尼散月十四日:清晨至上午(羅馬審訊階段)
3. 送交彼拉多審問:天一亮,公會將耶穌交予羅馬巡撫彼拉多,控告祂自稱為王(太27:1-2;約18:29-32)。彼拉多審問後未見其罪,遂送祂至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23:6-7)。
4. 希律審問與戲弄:希律極欲見耶穌行神蹟,但耶穌默然不語(路23:8-11),這應驗「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53:7)。希律戲弄祂後再送回彼拉多。
5. 公審與釘十字呼聲:彼拉多欲釋放耶穌,然祭司鼓動群眾呼喊:「把他釘十字架!」(太27:22-23)。為迎合民意,彼拉多釋放強盜巴拉巴,將無罪的耶穌交予羅馬兵丁(太27:24-26)。
(三)、尼散月十四日:上午至正午(鞭打與十字架)
6. 鞭打與受辱:兵丁鞭打耶穌、戴荊棘冠冕、披紫袍羞辱祂為「猶太人的王」(可15:15-20)。
7. 背十字架至各各他:耶穌拖著十字架行至刑場,但途中因力盡,由古利奈人西門代勞(路23:26)。
8. 被釘十字架於各各他(髑髏地):在四福音書中,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有互補的敍述。馬可的經文說: 「巳初的時候」(可15:25);約翰的經文說: 「約有午正」(約19:14);路加的經文:未明言;馬太的經文:未明言。綜合以上,主耶穌上十架的時間應在巳初到午正前的時段。本文引用馬可15:25的經文:「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It was nine in the morning when they crucified him. , NIV)。「巳初的時候」相當於猶太第3時辰,約早上九點鐘。兵丁分祂衣服(詩22:18;太27:35),兩旁是強盜(太27:38)。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19:19)。
(四)、尼散月十四日:正午至午後(死亡與大震動)
9. 黑暗籠罩:猶太第六時辰至第九時辰,即午正至下午3時,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預表神的審判臨到。(Matthew 27:45「Now from the sixth hour until the ninth hour there was darkness over all the land.」, NKJV)
10. 呼喊與斷氣:耶穌高聲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引用詩篇22篇。祂又喊「成了!」(約19:30),並將靈魂交付神。耶穌斷氣約在申初(路加23:44,46;馬可15:34,37;馬太27:46,50)。申初對應現代時間下午3點鐘。
[註: 「成了」(希臘原文:Τετέλεσται (Tetelestai)),意為「完成」、「達到目的」,在新約語境中,它通常指「使命完成」「工作達到目標」。在古希臘及當時的商業用語中,tetelestai 也會出現在收據或帳單上,意指「已付款」「債務已結清」。因此,有些神學家將耶穌說「成了」解釋為:祂已經「全數付清了我們的罪債」。人類因罪欠神的債,已被基督的犧牲全額支付。這個概念與舊約祭祀系統和新約的贖罪思想相呼應:耶穌作為代贖者,完全成就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
11. 幔子裂開與地震:耶穌斷氣時,地震、磐石崩裂、墳墓開啟,百夫長驚呼:「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太27:54)。「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太27:50-51)。
[註: 耶穌斷氣時,聖殿幔子從上至下裂開(太27:51),象徵新路開通(來10:19-20)。幔子是「從上到下」(from top to bottom, NIV)裂開,表明這不是人為的行動,而是神親自的作為。這與「從下到上」的撕裂(人所能及)不同,是神主動打開了通向祂的道路。根據《巴比倫塔木德》(Babylonian Talmud)的記載,幔子的厚度是「一個手掌寬」(Hebrew: טפח tephach)。一個手掌寬約等於8~10公分(3~4英吋)。此幔子是編織而成的,據說要三百名祭司一起清洗它,可見其尺寸與重量極大。根據《耶路撒冷塔木德》與其他註釋,幔子高達40肘(約18公尺),寬20肘(約9公尺),重得令人難以搬動。每年製作兩層幔子,厚重程度堪比牆體,極難撕裂。約瑟夫斯是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學者,在《猶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與《猶太戰記》(The Jewish War)中記載第二聖殿的幔子情況,他形容幔子為極厚重之布幕,上面繡有宇宙圖案(天象、星宿),象徵天地之間的屏障。雖未明言厚度,但從其對幔子的讚嘆來看,推測與塔木德所述相近。幔子的厚重不是偶然,正是隱含人罪隔絕神的嚴重性。如今,神以恩典撕裂厚幔,象徵救恩突破一切障礙。]
(五)、尼散月十四日:日落前(預備安息日與安葬)
12. 求遺體與安葬:亞利馬太約瑟向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與尼哥底母一同用細麻布與香料在當天日落前安葬祂於新墳墓(太27:57-61;約19:38-42)。
尼散月十四日完整實現了逾越節的核心:被選的羔羊在黃昏被殺,血成為救贖的記號(出12:5-6)。耶穌經歷尼散10日至14日的公開檢視(太21-23章),沒有一點罪(彼前2:22),最終在神預定之時「一次獻上」(來9:12),成就永遠贖罪。祂的死裂開聖殿幔子(太27:50-51),使信祂的人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22)。祂也是那被殺卻仍活著的羔羊,在天上受萬民敬拜(啟5:6-13)。祂不是一般的祭物,而是「神的羔羊」,完全除去罪孽(約1:29)。總結而言,從逾越節的律法設立、羔羊的檢視與宰殺、耶穌的被審與釘十字架,到安葬,尼散月十四日展現了「神的羔羊」如何擔當世人的罪,成就舊約預表,開啟新約救恩。這天是歷史的樞紐,是救恩的起點,也是信心的根基。我們唯有因信祂所成就的代贖,才能出死入生,與神和好。
9 神的羔羊應驗「約拿的神蹟」之必須性
耶穌下葬至復活的關鍵時段,正是從尼散月十五日到十七日,這三日三夜既應驗了祂所宣告的『約拿的神蹟』(太12:40),也與猶太節期中的除酵節、安息日與初熟節精準呼應,彰顯出神在救贖歷史中的巧妙設計與屬靈預表。主耶穌曾明確預言:『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NIV: For as Jonah was three days and three nights in the belly of a huge fish, so the Son of Man will be three days and three nights in the heart of the earth.)。事件的次序亦清楚對應節期如下。尼散十五日:大安息日,兵丁守墓。尼散十六日:婦女在安息日隔日預備香料。尼散十七日:每週安息日,婦女遵誡命安息。從尼散月十五日到十七日,我們將按日逐步檢視主如何應驗『三日三夜』後復活的細節,並逐一對照聖經經文。
(一)、尼散月十五日──安息與陰間的寂靜
根據猶太曆法,尼散月十五日是除酵節的第一天,也是大安息日(利23:6-7),屬於節期中的安息日,不一定是每週的星期六,但具有完全停止勞作的意義。這一天的開始(前一天日落後)耶穌已被安放在墳墓中(太27:57-61),墳墓被大石封住,並由猶太兵丁嚴密看守(太27:62-66)。對門徒而言,是極度哀傷與困惑的一天,他們既因安息日不能處理耶穌遺體事務,只能靜候。
1. 尼散月十五日守墓設封:猶太宗教領袖記得耶穌曾預言「三日後我要復活」,便請羅馬巡撫彼拉多派兵守墓,用印封石。馬太福音27:62-66記著: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After three days I will rise again, NIV)。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2. 安息與除酵節:出埃及記12:17記述神吩咐以色列人守這日為紀念神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之日,並在七天中除掉酵,象徵除去罪與敗壞(林前5:6-8)。耶穌死後的靜默,正如潔淨與隔離的過程,也象徵罪的權勢被中止,撒但不能再控告屬神之人。
3. 墓中之靜:耶穌身體安放墳墓,是祂經歷「死亡之境」的第一天。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2:27援引詩篇16:10「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這是對耶穌死後靈魂在陰間卻未朽壞的預言。耶穌並未在此時敗壞,而是在死亡中繼續完成救贖計劃。
4. 向死亡及陰間宣告得勝:彼得前書3:18-19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祂藉著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the imprisoned spirits, NIV)聽」。這段經文被許多神學家理解為耶穌在死後,進入靈界,向死亡與陰間宣告得勝。彼得前書3:18-19經文的「這靈」(the Spirit, NIV & KJV )指聖靈。
(二)、尼散月十六日──預備香料與隱密等待
根據《馬可福音》16: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這裡的「安息日」表示是一個「大安息日」(尼散月十五日)。「過了安息日」就是尼散月十六日,婦女們便趁著非安息日的時間購買香料,準備在主日清晨去膏耶穌。
1. 婦女們的信心與愛心:在無聲等待中,這些婦女仍未放棄對耶穌的愛,儘管不了解復活的預言,卻表現出極高的忠誠與盡責(路23:55-56)。
2. 門徒的隱匿與動搖:大多數門徒仍處於驚惶失措與躲避之中(約20:19)。他們未明白: 主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第三日復活」(the third day rise again, KJV)的話(參見:路24:6-11)。[比較: 馬太27:63-64的「三日後我要復活」及「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 。顯明人性在苦難面前的無助,但也為復活的出人意外作鋪墊。
(三)、尼散月十七日──每週安息日
1. 在週安息日,猶太人遵著誡命安息了。
2. 因主的安葬在尼散14日的日落前一刻(太27:57-61;約19:38-42;路23:50-55;可15:42-47),根據「三日三夜」推論,主耶穌應於尼散17日的日落前一刻復活,即第三日復活,而完成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27:63)。
10 神的羔羊復活之必須性
在尼散十八日(七日第一日,主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約20:1,NIV: while it was still dark),抹大拉的馬利亞前往墳墓(可能與其他婦女同往),發現石頭已被挪開,耶穌不在墳墓中(路24:1-3;約20:1),隨後復活的主向馬利亞顯現(約20:14-18)。這一天正是人發現主復活的榮耀日,也是在猶太節期中「初熟節」的實體應驗。
1. 墓穴被開與天使宣告:天使對婦女說:「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太28:6)。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宣告──死亡被勝過,生命已得勝。
2. 成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15:20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祂是第一位從死裡復活、不再死的復活者(羅6:9),為所有信靠祂的人鋪下復活的盼望。
3. 約拿神蹟的應驗:馬太福音12: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從尼散十四日下午三時斷氣、日落之前埋葬入墓(在地裡頭),至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尼散十八日,猶太計時)天還黑的時候(約20:1),發現空墳墓(此前主已經復活),滿了三日三夜「在地裡頭」。耶穌以自己的身體應驗了舊約先知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的神蹟。
4. 生命與重生的起始:主已經復活的事實代表著新創造的開始(林後5:17),耶穌是「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the last Adam, a life-giving spirit, NIV),帶來重生與永恆生命。保羅在羅6:4寫道:「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是與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5. 彌賽亞與初熟節:利未記23:10–11記載,初熟節是在週安息日的次日(即星期日,後來稱為主日)獻上初熟莊稼,正是尼散月十八日。而就在這一天,耶穌基督(彌賽亞)的空墓被發現,並且復活的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4-18)。祂成為死裏復活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註:由於主耶穌空墓的發現及復活主向人顯現的時間在星期日,因此後來教會認定主復活的日子在星期日。使徒約翰在啟示錄提到主復活的日子,稱為「主的日子」。主的日子在後來稱為「主日」。初代教會敬拜神的時間從週安息日逐漸過渡至主日,過程是漸進的,特別在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之後,以記念主的復活。]
11 神的羔羊復活之見證人
耶穌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在指定的日子被獻上;於預備日(尼散十四日)成為無罪的受害者並在日落前下葬;而在初熟節(主日,週安息日的次日),空墓被看見,復活的基督顯現,使祂成為永生的初熟果子,為世人開啟永恆生命的盼望。因此,這些節期不僅是預表,更在歷史中具體應驗,成為真理的印證。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使我們如今在祂裡面得以成為新造的人,擁有復活的盼望,也領受勝過罪與死的權柄。主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從死裡復活以後,按照聖經記載,有許多明確的見證人。「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這些人親眼看見了復活的主,或與祂交談,或與祂一同吃飯,這些見證成為使徒宣講福音的根基,證實耶穌確實照聖經所預言的「三日三夜」後復活(見:太27:63「三日後我要復活」;約12:40),顯明祂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是「神的羔羊」,並且是「從死裡首先復活」(啟1:5),為那要來的審判主。根據聖經,以下是復活後主耶穌所向其顯現的重要見證人。
一、抹大拉的馬利亞(約20:11-18;可16:9). 這是耶穌復活後最先向其顯現的個人。主稱她的名字「馬利亞」,她就認出祂來。她去報告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主了!」這是復活的第一個目擊見證人,極具啟示意義:主首先向一位曾被鬼附、忠心愛主的婦女顯現。
二、幾位婦女(包括馬利亞、約亞拿……等等)(太28:8-10;路24:9-11). 主也向幾位一同去墳墓的婦女顯現,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並吩咐她們去告訴門徒要往加利利去見祂。
三、彼得(西門)(路24:34;林前15:5). 主向彼得單獨顯現,這段過程雖無細節記述,但明確表明彼得在悔改痛哭之後,也親自得見復活的主。
四、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路24:13-35). 他們一路與主同行,直到在掰餅時認出祂。這段記載突顯了耶穌如何「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7),證明復活的耶穌就是應驗律法與先知預言的那一位「神的羔羊」。
五、十個門徒(不含多馬)(約20:19-23;路24:36-49). 主在關門之處顯現,向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並讓他們觀看祂的手和肋旁。祂向門徒吹氣說「你們受聖靈」,並賜下赦罪與傳道的權柄。
六、十一門徒(包含多馬)(約20:26-29). 主第八日又向門徒顯現,這一次特別向多馬顯現,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多馬因此宣告:「我的主,我的神!」這是門徒首次對復活的耶穌公開承認祂的神性。
七、加利利的門徒七人(約21章). 在提比哩亞海邊,耶穌向正在打魚的門徒顯現,呼召他們上岸吃早餐,並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這段對彼得的恢復與差遣,強調主復活後仍繼續牧養祂的群羊。
八、加利利山上向十一門徒顯現(太28:16-20). 在此,耶穌對他們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並頒佈大使命,要他們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是「萬王之王」的身分啟示之一,顯明復活的主擁有宇宙主權。
九、五百多弟兄一同看見(林前15:6). 保羅明確見證:「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這是極具歷史見證力的一件事,顯示復活不是少數人幻覺,而是多數見證人同時看見的真實事件。
十、向主的弟弟雅各顯現(林前15:7). 耶穌的肉身弟弟雅各原本不信主(約7:5),但復活後主親自向他顯現,他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並為主殉道。
十一、所有使徒(林前15:7). 保羅強調復活主向「眾使徒」顯現,這包含後來在升天前的顯現與囑咐。
十二、保羅(掃羅)(徒9:1-6;林前15:8). 最後主向保羅顯現,雖不是與其他見證人同時間內的顯現,卻是復活主的親自呼召。保羅稱自己如「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林前15:8),但仍蒙主揀選為外邦人使徒(加2: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這些見證人來自不同背景,有男有女,有漁夫有文士,有信主早的、有初時不信的,甚至有曾逼迫主名的(如保羅)。這證明復活不是一群信徒自我催眠的宗教經驗,而是復活的主耶穌親自主動向人顯現,堅固他們的信心,差派他們成為復活的見證人。正如彼得所說:「我們傳給你們的是那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基督,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徒2:32)這些見證共同構成基督教信仰歷史性的根基: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被交給人,為使我們稱義從死裡復活(羅4:25),祂如今仍活著,並將再來審判活人死人(徒17:31)。
基督復活的意義. 使徒保羅曾在帖撒羅尼迦的會堂中,本著聖經,為基督從死裡復活的真理竭力爭辯。使徒行傳 17:1-4記載:「保羅和西拉……來到帖撒羅尼迦,在那裡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他們中間有些人聽了勸,就附從保羅和西拉,並有許多虔敬的希利尼人,尊貴的婦女也不少」。這復活的真理不僅是一場神學上的宣告,更是一個關乎整個人類歷史與救恩計劃的中心信息。基督的死與復活不是偶然的歷史事件,而是神在創立世界以前所預定、並藉眾先知所預言、最終在耶穌身上成就的救贖工程。祂的復活不只是祂個人的得勝,更是萬人得救的憑據與根基,因「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這一憑據,並非模糊不清的傳說,而是具有歷史事實、見證人群與屬靈功效的真實事件。耶穌的復活,是神親自對祂的認可與印證,如羅馬書1:4所說:「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大能的復活,使祂的神性、祂的信息、祂的國度與祂對人類的救贖計劃得以完全確認,並揭示祂不僅是彌賽亞,也是創造萬有並掌管萬有的主宰。耶穌的復活,不僅關乎祂自己的榮耀,也是我們信徒得著新生命的門路。「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5),這種聯合是實質的,是信徒與基督之間生命的連結,是藉著洗禮進入祂的死,埋葬與復活,使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因此,復活不僅是神學真理,更是信徒生命轉化的實際經歷。提摩太後書2:8提醒我們要記念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裔,祂從死裡復活,正合乎保羅所傳的福音。啟示錄22:16寫道: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 (I am the Root and the Offspring of David, NIV & NKJV)。我是明亮的晨星」。這福音不是人的哲學思辨,也不是宗教的幻想,而是神自己藉著耶穌在歷史中所做的真實工。基督的死與復活,成為福音的核心,是拯救與審判的分界線。因為「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林後4:14),這樣的盼望,深深建立在那已成就的歷史事件之上,並延伸到我們將來的復活榮耀裡。耶穌基督不僅自己從死裡復生,也要使一切屬祂的人與祂一同得榮耀,這是基督徒信仰最核心的盼望。以弗所書1:10揭示,神的計劃是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這項安排正是以基督的復活為轉捩點。祂既是創造的元始,「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1:16),那麼祂也就是萬有的終極目標與中心。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西1:17)。基督的復活,彰顯祂是那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在哥林多前書15章中,保羅進一步揭示復活的屬靈意義與次序:「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這表示祂的復活不僅是起頭,更是預兆。就如在舊約初熟節中,獻上初熟的果子代表整個收成的開端與保證,基督的復活即為全人類復活的保證與開始。「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因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1-22),這種對比揭示了兩位人類代表:亞當與基督。亞當使人類陷入死亡與敗壞;基督則帶來生命與復活,祂是新人的元首,是全新創造的起點。然後,「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24),這段次序說明復活不是一次完成,而是神歷史計劃中的一個漸進程序。基督首先復活,成為我們的憑據;然後是屬祂的人在祂再來時復活;最終,在末期,祂要將萬國萬民都帶到神的審判與榮耀中,並「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15:24)。這不是虛構的千禧幻想,而是神國度的實現。「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腳下」(林前15:25)。「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6),這是復活的最終意義:死亡不再為王,陰間被吞滅,生命得勝凱旋。當「萬物都服了祂,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這一切的終局並非混沌的虛無,而是神完全的同在與治理。這是一幅榮耀的異象,是歷史的終點,也是信仰的巔峰。基督的復活,既是歷史的事實,也是信仰的核心;既是生命的保證,也是審判的標準。每一位信主的人,既與基督一同受死,也必與祂一同復活,進入那永遠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這樣的盼望,並不是空中樓閣,而是建立在神親自成就的歷史事件上。基督已經復活,祂是初熟的果子;而我們,也要在祂的榮耀中復活,使神在萬有之中得榮耀。這就是福音的大能,也是歷史的終極意義。
12 神的羔羊應驗舊約與成就新約之必須性
早在耶穌降生之前約七百年,先知以賽亞就已發出驚人的彌賽亞預言,深刻描繪那位為人受苦、無辜代罪的義僕形象。他寫道:「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以賽亞書》53:7-8)。這段不僅充滿哀傷與尊嚴,更是對未來彌賽亞耶穌受難情境的準確預告。祂如同無聲的羊羔,在受審與被殺的過程中毫無反抗,甘願背負眾人的過犯,代替我們承受應得的刑罰。耶穌在世上的苦難與死亡,並非偶發的歷史悲劇,而是神預先設計、為贖人類罪所成就的救恩核心。以賽亞的這番預言,為世人揭示了神的義僕如何甘心承擔審判,使我們因祂的鞭傷得醫治,因祂的犧牲得以稱義。
新約聖經《希伯來書》9章12節如此宣告:「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節經文清楚地指出,耶穌所獻的不是屬地祭物的血,而是祂自己無瑕無玷的生命。祂一次的獻祭,就成就了永遠有效的贖罪,徹底終結了舊約祭司年年獻祭的制度。
這位為世人流血的「神的羔羊」,在天上同樣被尊崇為榮耀的中心。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親眼見證這一幕,寫道:「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這羔羊前來,從坐寶座的右手裡拿了書卷。他既拿了書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我又看見且聽見,寶座與活物並長老的周圍有許多天使的聲音;他們的數目有千千萬萬,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啟5:6-14)。這不僅彰顯了基督的救贖,也肯定了祂在永恆中的至高地位。此外,啟示錄7:14進一步指出:「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這表明,只有透過羔羊的血,信徒才能得潔淨、站立在神面前。耶穌的血是潔白衣裳的唯一泉源,是進入神國的唯一門徑(約翰福音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因此,我們看見,耶穌並非只是象徵性的「羔羊」,祂是完全成就神救贖計畫的真實「神的羔羊」,也是配得全受造界唯一敬拜的主。祂的獻祭不僅應驗了舊約的預表,也開啟了通往永生的恩典之路。
這一切的起點,正與神藉摩西所設立的「尼散月十日」緊密相連。在那一天,神命令以色列百姓要為一家選出無瑕疵的羊羔,預備逾越節的獻祭。這不僅是歷史事件的起點,更是預言得以具體應驗的時刻──因為在約一千五百年後(從摩西律法起算到主耶穌進入了耶路撒冷)的同一天,神的羔羊準備為世人捨命。神的計畫從不混亂,每一個節期、每一個細節,都是為祂的兒子耶穌的榮耀所鋪設的舞台。
13 人的重生與教會的興起
耶穌基督福音簡述. 在神創造萬有之初,人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像與樣式,純全無罪,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但因始祖亞當違命而墮落,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死也因此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罪使人與神隔絕(以賽亞書59:2),在靈裡死亡,成為可怒之子,失去原有的榮耀與神的同在(羅馬書3:23)。在這樣無助與黑暗之中,神並未放棄祂所造的人,祂早在創世以前,就預定在基督裡施行救贖,使凡信祂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神的救恩從創世記第三章就啟示出來,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這是原始福音,預告彌賽亞(基督)將來要擊敗撒但與罪惡的權勢。到了時候滿足,神差遣祂的兒子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拉太書4:4-5)。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傳天國的福音(馬太福音4:17「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顯明神的愛與公義,最終為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成為代罪的羔羊,按聖經所說,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向門徒顯現四十天之久,之後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哥林多前書15:3-4,馬可福音16:19)。
人的重生. 人要如何領受這救恩?不是靠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乃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2:8-9)。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重生不是肉體再生,而是由聖靈所生,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這重生的工作是聖靈藉著基督福音在人心中動工,使人知罪、悔改、信靠耶穌基督。在五旬節那天,彼得向群眾講道,指出他們釘死了神立為主為基督的耶穌,「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7-38)。馬可福音16:15-16寫道:「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在新約聖經中,「按手領受聖靈」是一個明確的屬靈經歷,特別在《使徒行傳》中多次記載,是神藉著使徒或教會領袖將聖靈恩賜傳遞給信徒的方式之一,但並非唯一的方式。使徒在撒馬利亞的信徒身上所行的事:「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8:14-17)。這段經文明確說明,撒馬利亞人雖已信主並受洗(參:徒8:12),但直到使徒按手,他們才領受聖靈。這表示按手可以作為領受聖靈的媒介。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保羅遇到以弗所的門徒時:「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徒19:6)。這裡不僅有按手,還有明顯的聖靈降臨的證據,包括方言與預言。另一處記載是亞拿尼亞奉主差遣去找掃羅(即保羅)時,說:「主就是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隨後亞拿尼亞「按手在他身上」(徒9:17),掃羅就得了看見,也受了聖靈。希伯來書6:1-2也有「懊悔死行」(為致死的行為悔改,中文當代譯本)、「信靠神」、「各樣洗禮」及「按手之禮」的教導。然而,我們也應當記住,聖靈的降臨不受限於儀式,而是由神主權施予給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參:約翰福音7:38-39;以弗所書1:13)。基於上述這幾處新約經文,人的重生得救包括:悔改罪行、信主、受洗叫罪得赦、按手、領受聖靈。悔改是轉離罪惡與世界的心意更新,信是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我而死又復活的救主。受洗是信心的見證,將人歸入基督的死與復活(羅馬書6:3-4),是得救後順服的表現。教會領袖按手於信而受洗者,使其領受聖靈(使徒行傳8:17)。當人信主、重生之後,聖靈就內住在他裡面,使他成為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不再被罪轄制,開始有能力活出聖潔的生活,這就是成聖的過程。「成聖」的希臘原文是 ἁγιασμός(hagiasmos),意指「被分別為聖」、「成為聖潔」。這個詞在舊約中對應的是希伯來文 קָדוֹשׁ(qadosh),同樣有「分別出來歸屬於神」的意思。《帖撒羅尼迦前書》4:3-4「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彼得前書》1:15-16「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聖靈也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重生之人不再是孤立的個體,乃是被納入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在耶穌基督裡重生之人,稱為基督徒(參:徒11:26「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有聖靈內住在他裡頭,其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3:16-17)。因此基督徒就是一個屬靈人,有聖靈居於其中。基督徒在世上行走,須要警醒,分辨哪些靈是出於神不是。因此,使徒約翰提醒基督徒,寫道:「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壹書4:1-4)。
耶路撒冷會議對今日基督徒的影響. 耶路撒冷會議(使徒行傳15章)是初代教會處理跨文化信仰衝突的關鍵時刻,其決議對今日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仍有深遠影響。當時,有些猶太信徒堅持外邦人必須受割禮並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徒15:1,5),這挑戰了福音的核心真理。保羅與巴拿巴為捍衛「因信稱義」的真道而上耶路撒冷與使徒、長老商議。彼得見證神在外邦人中所行的工作(徒10-11章),指出神藉聖靈潔淨了他們,「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15:10-11),救恩完全出於恩典,非靠律法行為(加2:16)。雅各總結經文(阿摩司書9:11-12)指出:「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15:16-18),外邦人歸向神早已在先知中預言,於是會議在聖靈引導下,寫信告訴外邦信徒:「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15:28-29)。這四項禁令既維護信仰純潔,也顧及與猶太信徒的合一。耶路撒冷會議間接揭示摩西律法的三分類理解:禮儀律(獻祭、節期、祭司制度、潔淨條例等)乃基督的預表(來9:11-14),已在祂裡面完全成全(太5:17;西2:16-17);民事律(國家法律、司法刑罰等)隨以色列神權國度的結束而不再直接約束教會,但其公義原則仍適用(羅13:1-7);道德律則反映神永恆聖潔標準,在新約中仍具權威性(羅13:8-10),其中的核心表達就是十誡(出20:1-17;申5:6-21)。十誡可分為前四條關乎對神的愛與敬拜(太22:37),後六條關乎對人的愛與行為(太22:39)。耶穌沒有廢掉十誡,而是將它的要求內化、深化,例如將「不可殺人」延伸至不可心懷怒恨(太5:21-22)。新約作者引用十誡原則(羅13:9;雅2:8-12),表明它仍是基督徒的道德準則,但遵守的動力不是律法轄制,而是愛神、愛人的心(羅13:10),因為聖靈已將律法寫在信徒心版上(耶31:33;來8:10)。另外,安息日誡命(十誡的第四條)在新約中呈現出特別的轉化。舊約中,安息日是創造的記念(創2:2-3)、律法的命令(出20:8-11),同時也是神與以色列立約的記號(出31:13),要求在第七日停止工作。耶穌宣告祂是「安息日的主」(太12:8),並邀請人到祂裡面得真安息(太11:28-29)。耶路撒冷會議未要求外邦信徒遵守安息日律例,保羅也教導不可讓人因安息日來論斷信徒(西2:16-17),並說「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要各人心裡意見堅定就可以」(羅14:5-6)。初代教會因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太28:1;徒20:7;林前16:2),遂在主日聚會,這成為記念主復活與敬拜的重要日子,早期文獻如《安提阿的依納爵書信》也證實了此轉變。對今日基督徒而言,真正的安息是屬靈的,即在基督裡因救恩而歇了自己的工(來4:9-10)。因此,我們雖不在律法安息日的轄制下,仍應分別出時間專心敬拜、團契與服事神(來10:25),並尊重信徒在守日方式上的自由(羅14:5-6)。綜合來看,耶路撒冷會議確立了救恩唯獨靠恩典、因信稱義的核心(弗2:8-9),釋放外邦信徒脫離律法禮儀與民事條文的束縛,同時肯定道德律的持續價值。十誡作為神聖潔標準,在聖靈內住下成為信徒生活的自然流露,而安息日在基督裡得以成全,轉化為屬靈安息與復活的主日敬拜。今日教會在面對文化差異與信仰實踐時,應效法初代教會堅守真理、彼此包容的精神(弗4:3-5),活出愛神及愛人的生命見證。
教會的興起. 教會的希臘原文ἐκκλησία (Ekklesia),原意為「被呼召出來的人群」。新約中教會用來指稱屬於基督的群體。因此教會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人,是基督徒群體。耶穌曾對彼得說道:「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16:18)。舊約出埃及記中的以色列「會眾」、「大會」常預表將來新約中的教會。神呼召以色列人脫離埃及,聚集在曠野、會幕前敬拜─如同教會是被召出、聚集歸向神的一群人。「以色列會眾」(Hebrew: עֲדַת יִשְׂרָאֵל, ‘adat Yisra’el 或 qahal Yisra’el)是舊約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代表神在舊約時代所揀選、呼召、聚集的立約群體,是新約教會的預表與根源。[註: 會眾(qahal)希伯來文:קָהָל (qāhāl),意為「被召集的群體」、「集會」。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常譯為 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即新約中的「教會」一詞。另外,會眾(Edah)希伯來文:עֵדָה (‘ēdāh),常指「聚集在一起的民眾」、「共同體」。強調見證者的身份(同詞根‘ed,「見證人」)。兩字在舊約中常互換使用,均指神在曠野與應許之地中呼召的以色列百姓群體]。因此,教會是被召出來的一群人,以耶穌為元首,聖靈在其中運行,互為肢體、彼此服事、傳福音、牧養群羊、建立神的國。教會不是我們去的地方,也不是建築物,教會是我們的身份與使命。信徒不是單獨存在的「基督徒」,乃是教會身體的一部分。離開教會,如肢體離身,容易枯乾、跌倒、被迷惑。神的祝福、恩賜與保護,常透過教會這個「屬靈家庭」來流通。教會的興起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那日門徒聚集一處,聖靈如風吹過,火焰分開落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被聖靈充滿,開始說起各國的方言(使徒行傳2:1-4),這是教會正式誕生的時刻。那天彼得一講道,三千人悔改受洗,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凡物公用,天天在殿裡同心合意的敬拜,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2:42-47),這是初代教會的榮景。教會是神藉著基督在地上的代表,保羅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6-17),又說:「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1:23)。信徒在教會中被建立、被裝備、學習真道、過聖潔生活,並且承擔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今天的教會仍處於救贖歷史中的一個階段,這階段始於五旬節,稱為恩典時代,也是外邦人得救的時期(羅11:25)。當福音傳遍萬邦,教會成熟,基督將再來接祂的教會(帖前4:16-17),之後是大災難的試煉時期,接著基督在榮耀中降臨設立千年國度,最終死被完全消滅(見:林前15:26「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新天新地降臨(啟示錄21:1-4)。因此,信徒重生之後,應當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活,積極參與教會的建造與宣教使命,預備自己作無瑕疵的新婦,等候新郎再來。人若願意領受這救恩,只需回轉向主,承認自己是罪人,願意悔改,單單信靠主耶穌為自己的救主,受洗,神就按祂的應許賜下永生與聖靈,使人重生得救,加入教會的大家庭,一起與眾聖徒同奔天路,直到榮耀之日。願人都聽主的聲音,「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6:2)。下面討論主日(即主耶穌復活之日)的起源與發展。
主日(Lord's Day)的起源與發展,必須從舊約安息日的設立開始談起,因為主日的神學意義與安息日有深刻的對應與延續關係。安息日(שַׁבָּת, Shabbat)是神在創造完成後所分別為聖的日子:「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2:2-3)。後來摩西律法將安息日列入十誡(出20:8-11;申5:12-15),吩咐以色列人守這日為聖,不作工,記念神的創造與祂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的救恩(申5:15)。猶太時間觀以日落為一天的開始(見:創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因此安息日從週五日落至週六日落。在此期間,百姓停止一切勞作,專注敬拜與家人團聚(利23:3),並且視之為立約的記號(出31:13,16-17)。然而,《希伯來書》提醒我們,舊約的安息日只是更深層安息的預表。希伯來書4:4-10引用創世記第七日的安息,並指出「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希伯來書4:9)。此處的「安息日的安息」原希臘文為σαββατισμός(sabbatismos),意即屬靈層面的「守安息」,表達信徒在基督裡得享救恩完成後的平安與滿足,是一種停止自我努力、完全安息在神救贖工作的狀態(來4:10)。這個「新安息」超越每週一次的律法安息日,指向末世永恆的安息(來4:11),但也在歷史中透過主日敬拜得以提前預嚐。新約福音書一致記載,耶穌基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被人發現從死裡復活(太28:1;可16:2;路24:1;約20:1)。對門徒來說,這是救恩歷史的高峰,也是新創造的開始(林後5:17)。因此,七日的第一日不僅是時間上的標記,更是神在基督裡翻轉歷史、開啟永恆國度的見證。舊約的第七日安息紀念舊創造的完成,新約聖經中七日的第一日復活則宣告新創造的啟動,這種從「結束」到「開始」的轉換,成為早期基督徒聚會習慣轉變的神學基礎。使徒行傳20:7記載:「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哥林多前書16:2提到信徒在這日奉獻,顯示初代教會已在復活日聚集敬拜、擘餅(記念主的死與復活)、聽道與奉獻。啟示錄1:10首次將這日稱為「主的日子」(κυριακὴ ἡμέρα),說明到第一世紀末,這個名稱已被教會廣泛使用。二世紀的教父文獻為這種轉變提供了清楚見證。安提阿的依納爵(Ignatius, 約公元110年)在《致馬格尼西亞書》9章中說,基督徒「不再守安息日,而是依照主的生活,在主復活的日子喜樂」,顯示早期信徒將復活日視為屬於主的新安息。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約公元150年)在《護教篇》第一卷第67章解釋:「我們在稱為太陽日的日子聚會,因為這是神在創造的第一日造光的日子,也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日子。」愛任紐(Irenaeus)與特土良(Tertullian)也強調主日敬拜的重要性,並反對律法主義地守舊約安息日。對他們來說,主日是新時代的安息日,屬靈意義在於記念基督完成救贖後的安息,並預嚐來世永恆的安息。公元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頒佈《米蘭詔書》,宣布基督教合法化。321年,他更頒令規定「榮耀的太陽日」為全帝國的休息日,政府官員與城鎮居民停止工作(農業除外)。雖然這與羅馬傳統太陽神崇拜在名稱上有重疊,但對基督徒而言,這是主復活的日子,社會層面上第一次將主日(星期日)定為公共假日,使基督徒更容易在這天聚會敬拜。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First Council of Nicaea)除了處理亞流派(Arianism)爭議外,也統一了復活節的日期,決定復活節應在春分後第一個滿月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舉行,而不再依猶太曆的逾越節日期計算。這一決定進一步鞏固了星期日作為紀念復活的核心敬拜日,並將主日與猶太安息日徹底區分。從神學角度看,這一歷程顯示了時間觀的轉換:每週安息日(第七日)屬於舊創造與律法之下,主日(第一日)屬於新創造與恩典之下。希伯來書所說「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在歷史中透過主日敬拜得以具體化,每週一次的聚會不僅是紀念歷史上的復活,也是活在復活大能中的當下經驗,更是對將來永恆安息的預嚐(來4:9-11)。主日既承接了舊約安息日的「神為人所定的休息」原則,又超越了律法層面的限制,成為福音時代的新安息日。在基督裡,信徒已經進入屬靈的安息(太11:28-29),每逢主日,教會聚集敬拜、擘餅、聽道、奉獻,都是在宣告基督的得勝與救恩的完成。從創造的第七日,到救贖的新第一日,歷史與救恩在主日相遇,顯明基督是時間與永恆的主。依納爵所說「我們不再守安息日,而是按主的生活過日子」,正是對希伯來書新安息思想的教會實踐;游斯丁所說「我們在太陽日聚會,因為這是光被造與救主復活之日」,則是將創造與救贖連成一條時間線,彰顯主日的雙重神學根基;尼西亞會議的決定,則使這種敬拜模式成為普世教會的共同見證。今天的主日敬拜,不是將安息日簡單移動到星期日,而是因著基督的復活與新安息的應許,在歷史中見證並提前享受將來的榮耀安息,直到那日,救恩完全成就,神與人同住,真正的安息不再是預表,而是永恆的實現。
14 基督十字架的誇勝
在基督信仰的核心當中,十字架是一個充滿奧秘與能力的記號,它並非僅僅是一個刑具或羞辱的象徵,反而成為神藉著基督完成救贖與誇勝的地方,正如歌羅西書2:13-15所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這段經文揭示了十字架的三重勝利:赦免人的罪,廢掉律法對罪人的控告,並且徹底勝過撒但與一切屬靈惡勢力,這是一場宇宙性的勝利。首先,十字架彰顯了神赦罪的恩典。保羅說我們「從前在過犯中死了」,這顯示人類因罪與神隔絕,靈性上是死亡的(弗2:1),然而神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使我們得以與祂一同活過來,這是生命的更新。這樣的赦免不是基於人的行為或功德,而是單單出於神的恩典(弗2:8-9)。十字架使我們不再被罪捆綁,因為基督已經代替我們承受刑罰,祂在十字架上呼喊說:「成了!」(約19:30),這不是失敗的呼喊,而是得勝的宣告,表明救贖的工作已經完全。其次,十字架塗抹了在律法上所寫的「字據」,這字據好比一張債務契約,記錄著我們因罪所欠的債。律法的要求是聖潔、完全的,但人無法靠自己遵守,因此成了定罪的根據(羅3:20)。然而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承擔這一切債務,將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使律法不再能控告我們。正如羅馬書8:1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這是何等大的釋放,因為律法的咒詛已經因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而解除(加3:13)。因此,十字架不只是赦免個人罪過的地方,也是宣告神公義得以滿足、恩典得以顯明的地方。再者,十字架是屬靈爭戰中最徹底的勝利。保羅說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這裡的「執政的、掌權的」(希臘文: ἀρχαί καὶ ἐξουσίαι;英文: the powers and authorities, NIV)在保羅書信中常指撒但和邪靈的勢力,這些權勢透過罪、死和律法轄制人類,但在十字架上,基督公開羞辱牠們,如同古代羅馬將軍凱旋時,把俘虜公開遊街示眾,顯明勝利的榮耀。希伯來書2:14-15進一步解釋這奧秘:「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基督以祂的死擊敗了掌死權的魔鬼,使信徒不再被死亡轄制。這勝利也在復活中被徹底顯明,因為死亡不能拘禁基督(徒2:24),祂已經吞滅死亡而得勝(林前15:54-57)。因此,十字架不是失敗的象徵,而是得勝的記號。這種勝利的意涵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中也一再強調。例如在以弗所書1:20-22,保羅說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這表明基督藉著十字架與復活,坐在神的右邊,成為超乎萬有的主。又如腓立比書2:8-11說:「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十字架的卑微順服成就了神榮耀的高舉,這就是誇勝的真諦。十字架誇勝也意味著信徒在基督裡同享這勝利。羅馬書6:6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信徒不再被罪轄制,而是活在基督的自由裡。加拉太書2:20更深刻地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十字架誇勝不僅是一個歷史事件的勝利,更是每個信徒生命中的經歷,藉著與基督聯合,信徒得以在祂的死與復活中分享勝利。這種誇勝不僅針對個人層面,也關乎整個教會的使命。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8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十字架的信息在人看來或許是軟弱與失敗,但在神的救贖計劃裡卻是得勝的能力,因此教會不應依靠世俗的智慧與勢力,而是單單高舉十字架,因為這正是神拯救的大能。教會在世上的見證,就是彰顯基督十字架的誇勝。當我們面對逼迫、困難或屬靈爭戰時,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著十字架的勝利剛強站立,正如啟示錄12:11所說:「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這就是十字架誇勝在教會歷史中的延伸。總結來說,十字架誇勝的真理涵蓋三方面:首先,它是對罪的赦免,因基督替我們承擔刑罰,使我們與神和好;其次,它是對律法控告的終止,因基督釘在十字架上,除去了律法的咒詛,使信徒不再被定罪;最後,它是對撒但與屬靈惡勢力的徹底勝利,基督公開羞辱並擄掠牠們,使信徒能在耶穌基督裡面得著自由與得勝。這場誇勝不是人眼中的勝利,而是神在永恆裡的凱旋,並且已經賜給凡信靠基督的人,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2:14所說:「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此,十字架不再是羞辱的記號,而是榮耀的冠冕,不再是死亡的象徵,而是生命的泉源,不再是失敗的標誌,而是得勝的凱歌。信徒要常常記念十字架,活在這得勝的真理中,直到主再來,使一切的仇敵徹底敗亡,神的國度完全彰顯。
15 禱告──神與人之間的通路
自從神的羔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那一刻起,通往至聖所的道路就完全敞開了。希伯來書10:19-20清楚地宣告:「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這裡指出,耶穌的身體就如同聖殿的幔子一般,祂在十字架上的破碎,使阻隔人與神之間的屏障被徹底拆毀。這與馬太福音27:51所記「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互相呼應,見證了神親手打開了通往祂面前的道路。從此,凡相信基督的人,不再需要透過地上的大祭司,也不必靠著獻祭的儀式,就能憑著耶穌的寶血坦然無懼地來到父神施恩的寶座前。這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因為它是藉著基督一次獻上自己而成就的,並且直到永遠都有效,不再是死板的律法條文或重複的獻祭,而是活潑的關係與真實的交通。基督徒如今可以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隨時進入神的同在,與祂親密對話。因此,禱告正是神為祂兒女所預備的道路,它不僅是一種屬靈的操練,更是十字架帶來的實際恩典,是那條藉著基督的犧牲所開啟、永不關閉、又新又活的路,讓我們在任何時刻都能來到全能的神面前,得著憐憫與幫助,正如希伯來書4:16所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在聖經中,禱告被視為神子民與神交通最核心的方式,因為神是靈,祂與人建立關係並非藉著可見的形像,而是透過話語與心靈的交流。禱告就是人憑著信心將心靈向神傾倒,藉此經歷祂的同在與作為。舊約新約都充滿禱告的見證,並且神的救贖藍圖也藉由禱告被信徒不斷經歷與承接。聖經教導我們要常常禱告,不住地祈求,並且要在禱告中敬拜、認罪、感恩與代求,將一切交託給神,因為祂是聽禱告的主,詩篇65:2(大衛的詩歌)說:「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由此可見,禱告不是某些人的專利,而是凡屬於神的人都能來親近祂的途徑。從舊約開始,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創18:23-33),摩西為以色列人代求(出32:11-14),哈拿在示羅的聖所向神痛哭祈求得子(撒上1:10-20),大衛在患難中不斷呼求神(詩篇3:4;34:4),先知以利亞禱告天閉塞不下雨三年零六個月,又再禱告天就降下雨來(王上17:1;18:42-45;參:雅各書5:17-18),這些例子顯示禱告是神與祂子民之間最重要的互動,人將心意呈上,神則以祂的旨意回應,並且在過程中彰顯祂的主權。新約中,耶穌基督不僅教導門徒如何禱告,更親自成為禱告的榜樣,祂常常退到山上或曠野獨自禱告(路5:16),在挑選十二使徒之前整夜禱告(路6:12-13),在客西馬尼園面對十字架時俯伏在地懇切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這清楚表明禱告不是要神來成全人的意思,而是人順服於神的旨意。耶穌也教導門徒主禱文(太6:9-13),這禱文成為基督徒禱告的典範,首先讚美神的聖名,其次求神的國降臨、旨意成就,再求日用的飲食、罪得赦免、脫離試探與惡者,這五方面涵蓋了禱告的基本元素,提醒我們:禱告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首先求神的榮耀,其次才是個人的需要。保羅也多次教導信徒要恆切禱告,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這裡的「不住地禱告」不是指形式上不斷講話,而是隨時保持與神的交通,無論在任何處境都心存對神的倚靠與依附。腓立比書4:6-7也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這應許顯示,禱告不僅能帶來事情的改變,更能帶來內心的平安,因為當人將重擔交託給神,就不再被憂慮轄制。雅各書5:13-16也說明禱告的功效:「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這段經文不僅指出禱告有醫治的能力,更強調禱告的共同性,信徒彼此代求,就能經歷神的醫治與赦免。從這些經文可見,禱告包含多重面向:首先是敬拜,因為神是配得榮耀的主,禱告不是單單求恩典,更是承認祂的偉大(詩29:2);其次是認罪,因人常常跌倒,需要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約壹1:9);第三是感恩,因神是賜各樣恩典的神(詩100:4;帖前5:18);第四是代求,因神呼召祂的子民為他人站立在破口上代禱,如摩西為以色列人、保羅為眾教會所作的(弗1:16;西1:9)。禱告的對象單單是神,因為祂是全能的創造主,任何形式的向人、向偶像、向亡者的禱告,都被聖經嚴厲禁止,因為這是偶像崇拜(申18:10-12;詩115:4-8)。耶穌在約翰福音16:23-24說:「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顯示新約信徒是奉耶穌基督的名來禱告,因祂是唯一「新約的中保」(來9:15,12:24;提前2:5),藉著祂的死與復活,信徒得以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前(來4:16),因此基督徒的禱告與其他宗教的祈求本質上完全不同。聖經也提醒我們禱告的態度,不能是虛假或炫耀,耶穌責備那些在街市上站著禱告、為要叫人看見的假冒為善者(太6:5),而是要進入內室,暗中向神祈禱,因神察看人內心,並非注重外在形式。同時禱告要憑信心,不可疑惑,雅各書1:6-7說:「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信心是禱告的基礎,因為禱告不是自我安慰,而是倚靠那位真實活著的神。此外,禱告必須與順服結合,約翰壹書5:14-15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這顯示:禱告並不是要神照著人的意思來行,而是使人的心順從神的旨意,真正的禱告不是改變神,而是改變人。當信徒禱告與神的心意相合時,就必然得著成就。禱告的範圍是廣泛的,不僅為自己,也要為家庭、教會、國家、列國萬民禱告,提摩太前書2:1-3說:「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這提醒我們禱告不應侷限於個人需要,而要承擔更大的使命,為世界的和平、為神國的擴展而禱告,因為神的旨意是要萬人得救,明白真理(提前2:4)。最後,啟示錄描繪了一幅極為震撼的圖畫,揭示禱告在屬靈爭戰中的分量,啟示錄8:3-4說:「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這表明信徒在地上的禱告在天上被視為馨香之氣,達到神的面前,並且成為神施行審判與成就計劃的重要部分,這使我們更看重禱告的屬靈價值。總結來說,禱告是基督徒生命的呼吸,是信心的實踐,是靈裡與神的交通,是個人與群體在神面前的敬拜、認罪、感恩與代求,聖經呼召我們要常常禱告,因為神樂意垂聽,也應允合乎祂旨意的祈求,主耶穌已經應許:「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因此我們要存著謙卑與信心,奉耶穌基督的名,靠著聖靈,向天父禱告,直到祂的國降臨,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16 聖靈──聖徒個人及教會群體的引導與啟示
聖靈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格,與父神、子神同等、同榮、同權,卻在救恩歷史中有獨特的位格與工作。聖經清楚啟示,聖靈不是抽象的力量,也不是單純的情感波動,而是有位格的神,祂會說話(徒13:2)、會感動人(尼希米記9:20)、會使人知罪(約16:8),甚至會為信徒代求(羅8:26-27)。在舊約時期,聖靈的工作多半是臨到特定人物,賜下能力完成神的旨意,例如降臨在士師基甸身上,使他領導以色列軍隊(士6:34),或感動大衛作詩讚美(撒下23:2)。然而這種臨到多為暫時性的,例如掃羅王因悖逆神而失去聖靈的同在(撒上16:14)。新約時期,耶穌應許聖靈要以全新的方式降臨,不僅與人同在,更要住在信徒裡面(約14:16-17)。耶穌在升天前吩咐門徒:「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五旬節那天,聖靈如大風吹過,又如火舌降在每位門徒頭上,使他們說起各國的方言(徒2:1-4),這不僅顯示福音將跨越語言與民族的界限,更應驗了舊約約珥書的預言:「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2:28-29;徒2:16-18)。從此,聖靈的澆灌不再侷限於少數先知、祭司或君王,而是凡信靠基督的人都能領受(徒2:38-39)。
在聖徒個人層面,聖靈的第一個工作是使人知罪,引領人悔改歸向神。耶穌說:「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沒有聖靈的光照,人雖然聽見福音,也無法真正明白自己的罪與需要救恩(林前2:14)。當人信靠耶穌時,聖靈內住成為救恩的印記(弗1:13-14),保證我們將來得著永恆的產業。保羅形容這是「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意即信徒的生命被神從根本上更新,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聖靈不僅重生信徒,更引導信徒在真理中成長。耶穌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這意味著信徒讀經、禱告、分辨屬靈事物時,都需要聖靈的啟示與光照(林前2:10-12)。聖靈也提醒我們主的教訓(約14:26),使我們在面對試探與挑戰時能想起神的話。除此之外,聖靈還結出屬靈的果子,包括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這是信徒生命成熟的標誌。聖靈也賜下屬靈恩賜,使信徒能在教會中彼此服事、建造基督的身體。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列出多種恩賜,如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並指出「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恩賜的目的不是抬高自己,而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
在教會層面,聖靈是教會存在與成長的根基。教會誕生於五旬節聖靈降臨的那天(徒2),其後使徒們凡事倚靠聖靈的引導與差派。例如,安提阿教會在禁食禱告時,聖靈吩咐:「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13:2)。這顯示宣教使命不是出於人的策略,而是聖靈的主權差派。聖靈也在耶路撒冷會議(約公元49年)中引導眾人作出合乎真理與愛心的決定(徒15:28)。沒有聖靈的同在與引導,教會會變成單純的宗教組織,失去屬靈的生命力。聖靈同時也是合一的靈。保羅在以弗所書4:3-4勉勵信徒:「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真正的教會合一不是靠制度或人為協議,而是源自同一位聖靈的內住與引導。當信徒順服聖靈時,就能彼此包容、彼此建立,不讓分裂的靈進入教會。
聖靈──屬靈爭戰能力之源及末世的盼望. 聖靈也是教會群體及信徒個人得勝屬靈爭戰的能力來源。保羅提醒我們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6:18),因為屬靈的爭戰不是屬血氣的爭戰(林後10:4),需要倚靠聖靈的大能。當聖靈充滿時,信徒就能剛強站立,抵擋仇敵的詭計(弗6:10–11)。值得注意的是,聖靈的充滿與內住不同。聖靈內住是每位信徒在重生時就得著的恩典(羅8:9),而聖靈充滿則是信徒持續順服、渴慕神、被祂的靈掌管的狀態(弗5:18)。內住是一個地位的確定,充滿是一個生命狀態的更新。使徒行傳記載彼得與門徒多次被聖靈充滿(徒4:8,31),顯示這是一個可以反覆經歷的屬靈實際。在末世的盼望中,聖靈同樣扮演重要角色。在啟示錄,聖靈與新婦(即永生神的教會)一同呼喊:「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催促世人接受基督(生命的活水,見約翰福音4:14)的救恩,也預備教會迎見再來的主。「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聖靈是信徒將來得著「兒子的名分」與「身體得贖」的確據,使我們能與主永遠同在。正因如此,基督徒擁有何等寶貴的盼望啊。
聖靈的工作包括重生、內住、引導、啟示、成聖、賜恩賜、建造教會、保守合一、賜能力爭戰,以及引領進入榮耀。信徒若不依靠聖靈,就無法真正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教會若不順服聖靈,就會失去屬靈的能力與方向。因此,我們當常存渴慕與謙卑的心,被聖靈充滿,順服祂的引導,使我們的生命和服事都在聖靈的能力中彰顯神的榮耀,正如撒迦利亞書4:6所言:「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
聖靈與神的七靈. 聖經在不同的經卷中啟示聖靈的本質與工作時,使用了不同的象徵與描述。聖靈與神的七靈在聖經中有著密切的關聯,兩者實質上指向同一位位格神,但在不同的經文與啟示中呈現出不同的象徵意義。聖靈是三一神的第三位格,祂與父神、子神同等同榮,具備位格性,能說話、感動人、引導人進入真理(徒13:2;約16:13)。而「神的七靈」一詞主要出現在啟示錄中,如啟示錄1:4說:「從那位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以及啟示錄4:5提到「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還有啟示錄5:6所述羔羊有「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這些象徵性的描述顯示「七靈」代表聖靈在位格上的完全和屬性上的全備。七這個數字在聖經中象徵完全與圓滿,如創世記七天的創造(創世記1章)、利未記中的七個節期(利未記23章,見圖1),以及啟示錄中多次出現的七印、七號、七碗等,象徵神旨意的完整執行。以賽亞書11:1-4「從耶西的本(原文是𣎴)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這段經文記載了彌賽亞所擁有的七重靈。這七重靈列出如下: 耶和華的靈(The Spirit of the LORD;聖靈的位格本體,源自永恆的神)、智慧的靈(Spirit of Wisdom;賜人洞察神旨意的能力)、聰明的靈(Spirit of Understanding; 使人正確認識與分辨屬靈事物)、謀略的靈(Spirit of Counsel;在屬靈決策中提供正確引導)、能力的靈(Spirit of Might;賜下行事的能力與力量)、知識的靈(Spirit of Knowledge;使人深刻明白神與祂的道路)、敬畏耶和華的靈(Spirit of the Fear of the LORD;賜下敬畏與順服神的心)。以賽亞書的七重靈與啟示錄的七靈相互呼應,顯明聖靈在智慧、聰明、謀略、能力、知識、敬畏神等方面的完全屬性。撒迦利亞書4章中的「燈臺上有七盞燈」(4:2)和「七眼」(4:10)也是這一象徵的延伸,燈台代表聖靈的光照和神的同在,七眼代表神全知全見的屬性。因此,神的七靈不是多位靈,而是同一位聖靈在不同屬性與職責上的彰顯,祂在救恩歷史中以完全無缺的方式工作。這提醒信徒和教會,聖靈不僅是賜力量與恩賜的靈,更是具備完全智慧、洞察力與敬畏神的靈,祂的工作覆蓋真理啟示、教會建造、審判執行與末世差遣,正如啟示錄5:6所示,聖靈被差遣往普天下完成神的計畫。故此,聖靈與神的七靈是同一位格的不同啟示面向,讓信徒更全面認識聖靈的豐富與全備,從而在信仰生活中更加依靠祂的引導與能力。
17 神的羔羊與「彌賽亞」、「神之道」與「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及「七十個七」的關聯
在創世之前,神就已計畫一個救贖的藍圖,預備一位能挽回人類墮落與罪孽的中保,這位中保正是耶穌基督,祂是神的羔羊,是彌賽亞,是太初之道,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更是在但以理書預言中七十個七所指向的主角。在伊甸園中,當人類因罪被逐出神的面前時,神親自為亞當和夏娃用皮子做衣服遮蓋他們的羞恥,預示著將來有無辜的血為人流出,才能遮蓋罪孽(創3:21)。到了亞伯與該隱的獻祭,神悅納了亞伯所獻羊羔的血祭,拒絕了該隱的地裡出產,顯明唯有流血才能贖罪(來9:22)。此一真理貫穿整部聖經,直至施洗約翰在曠野看見耶穌時所發出的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的出現不是偶然,而是神所預定的時間之內出現的救主,如使徒保羅所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
「彌賽亞」(希伯來文:משיח,讀音:māšîaḥ,意即「受膏者」). 希伯來文的「彌賽亞」與希臘文的「基督」(Χριστός, 讀音:Christós)意義相同,均指受膏的君王與救主,是神所膏立並揀選來拯救世人的救贖者。「彌賽亞」為舊約中對神所應許的拯救者的稱呼,祂同時具備王、先知與祭司的身份(參見:詩篇第2篇;撒上10:1;但9:25)。猶太人期待這位彌賽亞會來推翻壓迫、重建以色列國。然而,耶穌的來臨出人意外地先以「神的羔羊」角色出現─祂不是先作政治性的君王,而是先成為為罪而死的祭物。這與路加福音24:25-27的教導一致:「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耶穌的彌賽亞身份並不單是君王式的勝利者,而是以受死、復活為中心的救主。耶穌在新約聖經中多次公開或私下證實祂是彌賽亞(基督),即神所應許來拯救以色列和萬民的救世主。列舉幾段經文和事件,突出耶穌親自證明祂是彌賽亞的關鍵時刻。撒瑪利亞婦人提到彌賽亞將要來:「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4:25-26)。 這是耶穌首次明確向非猶太婦人表明自己就是彌賽亞。使徒馬太寫道:「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5-17)。耶穌肯定彼得的認識,稱這是神藉天父啟示給他的啟示。有一次,猶太人圍著耶穌問是基督不是,「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約翰福音10:24-25)。祂以神蹟為證明自己的彌賽亞身份。約翰福音11:25-27寫道,「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認定祂是基督,是要來到世上的那一位。馬可寫道:當耶穌於公會(the council)受審時,大祭司問:「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 14:61-62) 。這是祂正式在猶太公會公開承認自己就是彌賽亞(基督)。路加福音4:16-21提到,耶穌在拿撒勒會堂宣讀以賽亞書的預言,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這是宣告自己是預言中的彌賽亞。馬太福音21:9寫道,耶穌進耶路撒冷時,群眾喊著:「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這是承認祂是彌賽亞,王的後裔。
「七十個七」(但9:24-27). 祂是應驗但以理書九章預言的彌賽亞。但以理書9:24-25「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譯: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者:或譯所)。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此七十個七即490年,分為七個七、六十二個七與最後的一個七,前六十九個七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起算,到「受膏君」出現,即主耶穌公開傳道與進耶路撒冷的時候為止。但9:26更說「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正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捨命的時刻,祂不是為自己而死,而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祂的死正是「羔羊被宰殺」的時刻,應驗以賽亞書所言:「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賽53:4-7)。祂為罪而死,使我們因信得生,這正是「神的羔羊」身份的核心─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領我們到神面前(彼前3:18)。然而,耶穌不僅是羔羊,更是神所膏立的彌賽亞。彌賽亞在舊約中既是預言的君王、先知與祭司,也是將來要來成就神國的救世者。詩篇中,耶和華宣告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6-7),這正是對彌賽亞(基督)的宣告。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中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5-16),耶穌肯定他這回答,是來自天父的啟示。祂就是受膏的王,卻先以羔羊的身份來成就救恩。
「神之道」. 神的羔羊耶穌也是神之道(ὁ Λόγος τοῦ Θεοῦ, ho Logos tou Theou)。約翰福音開篇即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14)。這裡的「道」(Logos)不僅指神的語言與啟示,也指神創造萬有的主體。耶穌作為「道」,是神自我啟示的終極表達者,即太初與神同在,且本為神的道。「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3,14)。神的羔羊不僅是替罪贖人的獻祭者,也是道成肉身的主,是那位創世的道。這顯出耶穌既是神本身,又是彌賽亞,並以獻上自己為羔羊,完成救贖之工。「道」既是生命的源頭(約1:4),又是光照萬民的真光。這位道在歷史中成為人,就是耶穌──而這位神之道,正是那「神的羔羊」。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耶穌基督是創造萬有的主,是啟示神旨意的話語,祂既是神的表達,也是神本體的真實顯現(來1:2-3)。祂不僅成就救恩,也彰顯神的榮耀與真理。然祂死後復活,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如腓立比書所言:「祂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使萬膝跪拜,萬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2:8-11)。這正是啟示錄中所稱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榮耀基督。「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而這位「萬王之王」竟是那位曾被宰殺的羔羊,祂將來必再臨,以審判的王者身份掌權作王。「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17:14)。
在「七十個七」的最後一個七中,將有大災難(great tribulation)、假基督(false Christs)、假先知(false prophets)的出現(太24:21-24),並有堅定盟約的事件(但9:27),許多神學者認為這將在末日大災難期間發生(太24:21-22;但7:25,12:7;啟11:2-3, 12:6,14;啟13:5),而基督再臨即在其後。「看哪!祂駕雲降臨…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啟1:7;參:太24:30),到那日萬民都要見祂的榮耀,「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啟19:15),並建立千禧年國度(啟20:4)。千禧年國度之後,關於大審判,使徒約翰在啟示錄20:11-12寫道: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是彌賽亞王權的完全實現。約翰福音第五章22節寫道:「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這位「子」就是耶穌基督,「神的羔羊」,「永生神的兒子」。因此,耶穌基督的身份,貫穿聖經全盤歷史與神學:祂是神的羔羊,在神預定的時間裡為人受死;祂是彌賽亞,應驗了先知預言中的受膏者;祂是神之道,是太初的創造者與啟示者;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將再臨施行審判並建立國度。祂的出現正應驗但以理所啟示的七十個七,使罪惡止息、義得彰顯、永遠的國度被建立。神的計畫非偶然,祂藉先知預告、藉歷史實現、藉基督成就,使我們今日因信得生。這位神的羔羊,曾為我被殺;這位榮耀的君王,將為我再臨;這位永活的道,今仍向我說話。願我們在祂第一次來臨時認祂為救主,也在祂再來時歡然迎接祂為王,正如啟示錄所言:「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2-13)。
18 神的救贖計畫──神的時刻、七大節期真義、末日的等待、聖徒的忍耐
神的時刻. 摩西五經中的利未記第23章開頭記載:「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利未記23:1-2)。整章詳細描述了七個節期(見圖1)以及安息日,在每週安息日及七個節期中一些特定要求安息的日子,禁止一切勞動。這七個節期──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稱為「耶和華的節期」。「節期」מוֹעֵד (moed) 意指神所指定的相會時間,這不是人發明的節日,而是創世以前神在祂救贖計畫中預先設定的時間座標,使祂的百姓在歷史中與祂相遇。這七節期按次序分為春季的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夏季的七七節(五旬節),以及秋季的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涵蓋了救恩歷史的起點、進行與完成,並以耶穌基督為核心。聖經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馬書5:6),又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拉太書4:4-7)。神在歷史中有祂精確的時刻,基督的死與復活並非偶然,而是完全按著節期的預表成就。保羅在羅 5:6 提到的「所定的日期」(κατὰ καιρὸν — kata kairon)並非指一個籠統的「剛好時候」,而是帶有「神預定的合宜時刻」之意,這個時刻是早在創世以前就已經設定的(參:彼前 1:20「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在舊約中,利未記23章所列的「耶和華的節期」(מוֹעֵד moed ─有「神指定的時間與約會」之意),每一個節期都是神救贖藍圖中的時間標記。
逾越節(尼散月14日黃昏的時候,利23:5;出12章)起源於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時,耶和華吩咐每家宰一隻一歲無殘疾的羔羊,把血塗在門框與門楣上,使滅命的天使越過,拯救他們脫離死亡。這是歷史上的救贖,也預表屬靈的救恩──基督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羔羊(約1:29),在逾越節那天為我們被釘死於十字架(約19:14,31),祂的血成為我們脫離永死的保障。使徒保羅說:「因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
除酵節(尼散月15日至21日,利23:6-8)緊接逾越節,七天除盡酵,酵象徵罪與敗壞(林前5:6-8),這預表基督無罪的身體被埋葬(賽53:9),使信祂的人與罪隔絕,過誠實與真實的生活。
初熟節(除酵節尼散月15日後每週安息日的次日,利23:9-14)獻上初熟的禾捆:指大麥的第一捆(Omer),作「全收割」(即整片田地的莊稼都會被收割進倉)的保證。耶穌在尼散月14日逾越節受死,當天日落前被埋葬,時間隨即進入除酵節(尼散月15日,猶太時間計時),並在初熟節這天(即週安息日的次日)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祂的復活是將來所有信徒復活的確據。這正應驗了祂所預告的「約拿的神蹟」──「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這位「人子」如約拿一樣從死亡深淵被帶回生命,顯明神救贖的大能。
七七節(五旬節,利23:15-21;正好落在以色列的小麥收割季節)從初熟節起數七個安息日,共五十天,是感恩收割初熟小麥的日子。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五旬節那日聖靈降臨,使徒得著能力作見證,因此教會誕生,耶穌基督福音向萬國展開,屬靈的莊稼開始收割,這是救恩計劃進入列邦(參:創10:5,20,31,32)的階段。
吹角節(提斯利月1日,利23:23-25)以號角聲宣告新年,呼籲悔改與警醒,預表末日號角吹響時,基督(王者)再來召聚祂的選民(帖前4:16-17),開啟末世審判。當天,須守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註: 提斯利月是猶太宗教曆的7月,猶太民曆的1月,見圖1]。
贖罪日(提斯利月10日,利23:26-32)是一年中最莊嚴的日子,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為百姓贖罪(利16章),預表基督作大祭司一次進入天上的至聖所,成就永遠的贖罪(來9:11-12),將來祂也要完全潔淨以色列與萬民,使救恩達到最終的圓滿。當天,須守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住棚節(提斯利月15日至21日,利23:33-43),第一日(提斯利月15日)及第八日(提斯利月22日)當守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記念以色列人在曠野寄居。住棚象徵神與人同住,預表新天新地時神要與祂的百姓永遠同住(啟21:3),不再有眼淚、死亡、悲哀、哭號、疼痛。
七大節期真義. 七節期不僅是以色列的歷史記念,更是神救贖計劃的啟示與藍圖時間表:春季的三個節期(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在基督第一次來臨之時已經精準應驗──祂是逾越的羔羊,無罪的除酵餅,復活的初熟果子;夏季的五旬節已在聖靈降臨之時準確應驗,並開啟了教會的時代,現今教會正處於大使命的「福音傳至萬邦」末段時期;秋季的三個節期(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則預告──基督再來、大審判、潔淨,以及永恆國度的實現。這一切顯明神在歷史中行事的精確與信實,祂在古時藉節期預表,到了時候就成全(太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羅馬書5章6節的「按所定的日期」與加拉太書4章4節的「及至時候滿足」,說明神的救恩是有計畫、有時刻的;基督不是隨意的來,也不是隨機的死,而是在神預定的節期裡,為了愛罪人甘願捨命,正如經上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羅5:8的經文應驗了主的宣告: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而律法和先知的核心就是愛──愛主你的神與愛人如己(見:太22:34-40)。約拿的神蹟提醒我們,復活是救恩的核心,正如初熟節的果子保證「全收割」,基督的復活也保證信徒將來的復活與永生。從羔羊的血到無酵的餅,從初熟的禾捆到五旬的收割,從號角的響聲到大祭司的贖罪,再到與神同住的棚,七個節期描繪了神整個救贖藍圖與其歷史:開始於十字架的犧牲,經過聖靈工作的收割,完成於再來與永恆同住。神的愛在這計畫中顯明得淋漓盡致──祂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彼後3:9),並且一步步在祂所定的日期呼召、潔淨、成全祂的百姓,使他們在永恆裡與祂相會。神的羔羊(基督)是耶和華七節期的中心,祂是逾越的羔羊,是無酵的聖潔,是初熟的復活,是五旬的收割者,是號角的君王,是贖罪的大祭司,是住棚的以馬內利(以馬內利即是「神與我們同在」之意,見:太1:23)。神的救贖計畫從古到今不改變,祂在節期中所預表的一切,既已應驗的成為我們信心的根基,尚未應驗的成為我們盼望的確據,因為成就過逾越與初熟的神,也必成就吹角與住棚的榮耀。神信實不變,必守祂的約,施行慈愛。這愛的藍圖跨越時間與空間,把我們從罪與死中,帶進永恆的同在(同住),正如經上所應許:「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21:3),那裡不再有黑夜與死亡,有生命水的河與生命樹,並有神和羔羊的寶座,景象何其美哉!
末日的等待與聖徒的忍耐. 聖經中多處經文提醒神的子民要以忍耐等候末日的成就,因為神的計畫不會因人眼中的延遲而落空。哈巴谷書2:3說:「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假。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這句話是神對哈巴谷的安慰與教導,先知在國家動盪與惡人猖狂之時質問神,為何公義似乎遲延,神的回應卻指出祂的審判與拯救有祂的時間,不會過早,也不會過晚。接著哈巴谷書2:4強調:「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這裡的「惟義人因信得生」(but the righteous person will live by his faithfulness, NIV)這句話在新約多次被引用(羅馬書1: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1;希伯來書10:38),成為信心神學的核心,指出信徒在動盪之中得以生存的根基不是環境順利,而是對神的信靠。這與末世信徒所要面對的處境十分相似,因為末日並非瞬間臨到,而是包含一段漫長的等待與試煉,而在這段過程中,信心的忍耐就成為聖徒最重要的特徵。啟示錄14:12說:「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這節經文正是放在三位天使警告的宣告之後,特別是第三位天使嚴厲警告人不可拜獸和獸像,也不可受牠的印記,否則就要喝神烈怒的酒,受永遠的刑罰。在這樣可怕的審判背景下,神的話語指出另一個對比,就是末世真正屬神的聖徒會展現「忍耐」──不是向世界妥協,不是被恐懼捆綁,而是堅持到底。這裡「忍耐」的原希臘文 ὑπομονή(hypomonē) 帶有「持續站立、不動搖、在困境或試煉中持守信心」的意思,不是消極忍受,而是更強調在試煉、迫害或困難中主動地堅持、持守信仰和順服神的心志,積極以信心抵抗壓力,面對逼迫仍然持守忠誠。啟示錄14:12還具體說明忍耐的內容,一是「守神誡命」,二是「耶穌的真道」或譯作「耶穌的信心」。前者說明末世聖徒並未因環境艱難而放棄神的道德要求,仍然遵行聖潔的生活,拒絕偶像與不法;後者則指出他們不是倚靠自己的力量忍耐,而是因著對基督的信心,或者說是因耶穌的信實而站立得穩。這與哈巴谷書「惟義人因信得生」形成了舊約與新約的完美呼應。耶穌在橄欖山講論末世時同樣強調這一點,祂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24:13)。祂提醒門徒末世將有假基督、戰爭、饑荒、地震、逼迫,信心會受到嚴峻考驗,但得救的關鍵不是外在的環境,而是能否忍耐到底。保羅也在羅馬書5:3-4說:「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這說明忍耐不是末日信徒不得不承受的痛苦,而是神在磨練祂子民,使信心更加堅固,盼望更加確定。彼得後書3:9也從另一角度解釋「遲延」的意義:「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這提醒我們末日尚未來到,不是神忘記了祂的應許,而是神在施行憐憫,延長時間讓更多人有機會悔改得救。因此基督徒在等待的過程中不該焦躁,而應該看見神憐憫的心,並且更加殷勤地傳福音,因為主曾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馬太福音24:14)。所以末日的等待是一個帶著使命的等待。啟示錄14:12的「忍耐」也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聖徒不是單單被動忍受環境,而是積極守神誡命、持守信心、完成福音使命,直到末期來到。先知哈巴谷在他的禱告中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榜樣,他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巴谷書3:17-18)。這段話描繪出最極端的缺乏與荒涼景況,但先知仍然因信而喜樂,這正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的具體展現。這也是末世聖徒所要學習的態度:即便環境逼迫、資源缺乏、生活艱難,仍舊因著信心而堅守對神的敬拜與對基督的忠誠。啟示錄14:12說「聖徒的忍耐就在此」,表明忍耐本身就是末日信徒的印記,是屬神百姓的標誌。相對於拜獸受印的人,他們的記號是短暫的利益與虛假的安全,而聖徒的記號是忍耐到底的信心與順服。耶穌在路加福音21:19說:「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或譯:必得生命)」。這節經文再次印證了忍耐與末日救恩的密切關聯。總而言之,聖經啟示我們,末日不是單單的恐懼與審判,它也是對信徒信心與忍耐的考驗。哈巴谷書指出,神的應許雖然在人看似遲延,卻必然應驗,因此義人必因信得生;啟示錄則進一步顯明,在獸印與逼迫之下,聖徒的忍耐與信心就是他們的標記,他們持守神的誡命,不妥協於世界,因信靠基督而堅立,直到主榮耀再來。基督徒今天活在等待中,應當以信心與忍耐為根基,活出聖潔,殷勤傳福音,在延遲中看見神的憐憫,在試煉中操練忍耐,在缺乏中仍能喜樂,正如哈巴谷的禱告一樣,最終得著神所應許的救恩與永恆的榮耀。
19 結論
從罪的起源及神的救贖藍圖出發,本文探討神如何透過歷史中的節期安排、先知性的預言、屬靈的象徵與具體的應驗,顯明祂永恆的旨意,並成就祂對全人類的救恩。雖然罪的起源令人痛心,但神早已為人類預備了一條救贖之路,並在出埃及記中設立逾越節,以羔羊的流血代贖為記號,作為未來彌賽亞犧牲及救贖的預表與基礎。這節期制度不只是歷史記錄,更是啟示性的時刻,從預備日、大安息日、每週安息日,到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與五旬節,皆反映神對時間與歷史的主權,並揭示基督成就救恩的具體時點與神學意涵。逾越節的羔羊正象徵神所預備的救贖方式:一隻無瑕疵的公羊在神所定的時辰被宰殺,血塗門框,使神的審判越過。主耶穌基督所行的,正完全應驗這圖像。祂在尼散月十日進入耶路撒冷,被百姓歡呼接待為王,正是羔羊被選定的日子(出12:3),直到尼散月十四日,五天之中,祂在聖殿中接受猶太宗教領袖及羅馬官員的各種試探與質問,卻無人能定祂的罪。祂毫無瑕疵,正如彼得所見證:「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前2:22),是神所預備的無罪羔羊(彼前1:19)。祂的受難也不是偶然事件,而是精準應驗出埃及記所定的宰羊時刻:「本月十四日黃昏要宰殺羔羊」(出12:6)。主耶穌就在尼散十四日約下午三時被釘死於十字架,流血捨命,正值聖殿中宰殺逾越羊的時辰。祂以自己為獻祭,使律法中一切獻祭的影子得著終極實現(來10:1-14)。正如使徒保羅所宣告:「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祂是舊約一切獻祭制度的總結與實體,是神所設立、唯一能除罪的義者。保羅在羅馬書10:4寫道:「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Christ is the culmination of the law so that there may be righteousness for everyone who believes. Romans 10:4, NIV)。
然而,若基督僅死而不復活,祂的犧牲便與其他義人無異,救恩也將失去功效。因此,祂復活的必要性乃在於證實祂不僅是義者,更是擁有勝過死亡與陰間權柄的神子。祂親自以約拿為例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這不是象徵,而是對時間的明確預告。祂在尼散十四日日落前被埋,至十七日日落前或之後,完成三日三夜的時間周期,在尼散十八日復活主向人顯現,精確應驗祂的預言。基督復活的事實,不僅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更有眾多歷史見證人支持:馬利亞與其他婦女、使徒、五百多弟兄、主的兄弟雅各,甚至昔日的逼迫教會者掃羅(後來的保羅)也親見復活主(林前15:3-8)。這些人在逼迫中堅持為祂作見證,並不惜犧牲性命,證明復活不是幻覺或造作,而是歷史事實與神蹟,是福音真實可信的根基。這位神的羔羊,正是舊約先知們所預言的彌賽亞:以賽亞筆下那位為人受痛苦的僕人(賽53)、大衛詩篇中在苦難中呼喊的義者(詩22)、但以理書中「受膏者被剪除」的那位(但9:26),更是創世記中女人後裔(創3:15),利未記獻祭的總結,耶利米書中的新約之成全(耶31:31-34)。祂既應驗舊約,也啟動新約,使凡信祂的人,因祂所流的寶血,與神立新約,得以因信主而被神稱義(即因信稱義之真理),在基督裡成為聖潔(成聖),並領受聖靈為印記與憑據(弗1:13-14)。
這「救恩之道」不可僅停留在頭腦的認知上而失去實際功效,乃要憑著信心進入其中,藉信得著稱義。基督既已為我們捨命,我們當以信心接受祂,悔改歸向祂,經歷重生──從水和聖靈而生(約3:5),不再屬血氣或人意,而是從神而生(約1:13)。這樣的生命因信稱義,並受洗歸入主的死與復活(羅6:3-5),與主聯合,進入神的國度。當越來越多信徒重生,教會就在地上興起,成為基督的身體、聖靈的居所、真理的柱石與根基(提前3:15)。教會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由信主重生得救的人組成的基督徒群體,他們彼此相愛、彼此建造,在聖靈引導下完成大使命:傳福音直到地極,使萬民作主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教導遵守主所吩咐的一切(太28:18-20)。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者(約1:29),祂完成了約拿的神蹟,也藉自己的死與復活,成為通往永生的唯一道路(約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如今祂坐在天上寶座,得著榮耀,受萬族萬民敬拜(啟5:9-13),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我們在地上寄居的年日,當存敬畏、聖潔的心生活,因我們得贖不是憑金銀,而是靠那無價之寶血──神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使徒約翰在啟示錄12:11寫道:「弟兄勝過他(註:「他」指撒旦,見:啟12:9),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願我們認識並回應這福音,使神的真理不僅在歷史中實現,也在我們生命中得著榮耀。
謝辭
本文作者衷心感謝各方資料來源的寶貴支持與幫助。特別感謝《聖經和合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Bible 以及 King James Version Bible,為本文引用之聖經經文提供了準確而權威的文本依據。亦感謝維基百科(Wikipedia, www.wikipedia.org)所提供之廣泛且易於取得的資訊資源,尤其在查考歷史背景、曆法制度、猶太節期與相關文化脈絡等方面,對本文架構與內容的建立起了重要輔助與補充作用。此外,也感謝所有在真理探索之路上默默耕耘、整理與分享資料的人,他們的付出使知識得以傳遞,並使讀者更貼近神的啟示。願一切榮耀、頌讚與尊貴,永遠歸於獨一的真神。
補充資料
[1] 《創世記》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2] 《創世記》22:7-8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3] 《利未記》4:22-35「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4] 《出埃及記》12:3-11「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5] 《利未記》23:5「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6] 《約翰福音》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7] 《馬太福音》12:39-40「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8] 《約翰福音》12: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
[9] 《約翰福音》12:12-13「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
[10] 《彼得前書》1:19「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11] 《以賽亞書》53:7-8「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12] 《希伯來書》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 Israeli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以色列獨立宣言,1948 年 5 月 14 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sraeli_Declaration_of_Independence
[14] Jewish holidays (猶太節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ewish_holidays
[15] Vulgate (武加大聖經). https://en.wikipedia.org/wiki/Vulgate
[16] Lucifer (路西法).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ucifer
[17] Bethany (伯大尼).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ethany
[18] 《聖經和合本》經文查詢/閱讀網站. https://springbible.fhl.net/Bible2/cgic201/read100.html
[19] High Sabbaths (大安息日). 在大多數基督教和彌賽亞猶太教的用法中,大安息日是聖經中每年七個耶和華節期,其節期中的安息日,記載在 《利未記》 和 《申命記》 中。這是《 欽定本 》 約翰福音 19:31 中「 大日 」一詞的延伸。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igh_Sabbaths
[20] Messianic Judaism (彌賽亞猶太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ssianic_Judaism
[21] Second Temple period (第二聖殿時期). 第二聖殿時期,或稱為猶太人歷史上的後流放時期,指的是第二聖殿矗立於耶路撒冷城約600 年(西元前516年—西元70年)的時期。它始於猶太人從巴比倫之囚回歸錫安,以及隨後重建耶路撒冷聖殿 ,終於第一次猶太羅馬戰爭和羅馬人圍攻耶路撒冷。隨著第二聖殿猶太教的發展,多種宗教思潮湧現,文化、宗教和政治也得到了廣泛的發展。希伯來聖經正典、猶太教堂和猶太末世論的發展都可以追溯到第二聖殿時期。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預言在第二聖殿時期早期停止了;這使得猶太人在最需要支持和方向的時候失去了他們自己的神聖指引。在希臘化統治下,希臘文化在猶太教中日益增長的影響成為那些堅持一神論信仰的猶太人的異議之源;這是馬加比起義的主要催化劑。在該時期的後期,猶太社會在意識形態上嚴重兩極化,形成了法利賽人、撒都該人、 愛色尼人、奮銳黨和早期基督教等教派。第二聖殿時期也創作了重要的猶太著作,包括部分希伯來聖經,例如《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 《以斯帖記》和《但以理書 》,以及偽經和死海古卷的部分著作。這段時期的主要資料來源包括約瑟夫斯和斐洛的著作、 《馬加比書》、希臘和羅馬作家的著作以及後來的拉比文學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cond_Temple_period
[22] Greek East and Latin West (東方希臘世界與西方拉丁世界). https://en.wikipedia.org/wiki/Greek_East_and_Latin_West
[23] 逾越節的逾越羊(Passover lamb)是在聖殿中宰殺的。根據《出埃及記》與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習俗,當猶太人進入迦南地、以耶路撒冷為聖所之後,逾越節的宰羊儀式便不再在家中進行,而是集中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由祭司監督完成。申命記 16:5-6「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歷代志下 30:15-16;35:11中提到希西家與約西亞王重新守逾越節時,利未人與祭司在聖殿中宰殺逾越羊,並按律法將血灑在壇上。第二聖殿時期,根據米示拿(Mishnah, tractate Pesahim 5~6章)的記載,宰殺逾越羊的儀式是在聖殿院內進行,由一般百姓或家長帶羊進聖殿。宰殺的工作可以由非祭司完成,但灑血的動作必須由祭司負責,他們接血並傳遞至祭壇灑上。通常在尼散十四日(約下午三點至五點之間)進行,大量信徒依次進入聖殿院區,分批宰羊。約瑟夫(Josephus)記錄,一次逾越節有超過25萬頭羊被宰,數百萬人共襄盛舉(《猶太戰記》6.9.3)。在主耶穌時代,逾越羊是在聖殿中宰殺後,家庭再將羊帶回家中烤來食用,正如《路加福音》22:7-13記錄門徒預備逾越節一樣。主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的時間(約下午三時),正與聖殿宰殺逾越羊的時刻一致,因此祂被視為「神的羔羊」。
[24] 舊約安息日過渡到新約主日(Lord's Day)崇拜.
聖依納爵(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是早期基督教的重要教父之一,約活躍於公元一世紀末至二世紀初,任安提阿教會主教。他在被羅馬帝國以異端罪名押送至羅馬受殉道途中,寫下多封書信,這些書信不僅記錄了當時教會的信仰實踐,也反映了初代教會面對異端與分裂的掙扎,以及教會秩序的建立。依納爵的書信成為教會史上宗徒教父的重要文獻之一,對教會後世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依納爵共留下七封被普遍認可的書信,分別致以弗所、馬內西亞、他喇勒、羅馬、非拉鐵非、士每拿教會及士每拿主教波利卡普。這些書信強調教會合一,特別是信徒對主教、長老與執事的順服,視為維持信仰純潔和防止異端的關鍵。他以強烈的語氣勉勵信徒不陷入猶太化或諾斯底主義異端,堅守基督福音真理,且展現了對殉道的堅定信念,視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最高表達。關於崇拜日的轉變,安提阿的依納爵書信是早期教會從守舊約安息日(週六)過渡到主日(週日)崇拜的重要歷史證據之一。舊約安息日原為紀念創造與神與以色列立約的日子,要求停止工作並專心敬拜(出埃及記20:8-11)。然而,隨著耶穌基督的復活發生在一週的第一日,基督徒逐漸將這天視為新生命和救恩的紀念日,稱為「主日」。依納爵在其致以弗所教會和馬內西亞教會的書信中提到,信徒們「在主日聚集」(Ign. Eph. 20:1),這反映了主日作為敬拜日的實踐已在一世紀末開始普遍化。主日崇拜的確立不僅象徵著基督徒新生命的開端,也標誌著從律法禮儀中得釋放,進入基督恩典與聖靈引導的自由。依納爵書信中對主日聚會的重視,體現了早期教會對基督復活的核心信仰,並且以此日為教會合一和信徒生活的中心。這種轉變對後來教會的禮拜制度與神學形成了基礎,影響深遠。安提阿的依納爵書信不僅是理解早期教會組織、信仰與敬拜實踐的珍貴文獻,更是見證了安息日向主日崇拜轉變的歷史進程。透過這些書信,我們得以窺見教會在迫害與挑戰中,如何堅守信仰,並確立基督徒崇拜的核心日子。
[25] 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聖依納爵)https://en.wikipedia.org/wiki/Ignatius_of_Antioch
[26] 《致馬格尼西亞書》(Ignatius to the Magnesians), by 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安提阿的依納爵). https://www.earlychristianwritings.com/text/ignatius-magnesians-roberts.html
[27] Lord's Day(主日)https://en.wikipedia.org/wiki/Lord%27s_Day
[28] 神頒布律法於出埃及地第50天.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史發生在神行擊殺埃及所有頭生之災的那一夜(逾越之夜)。當晚,已經進入尼散月15日(猶太時間計時),以色列人收拾行囊,立即離開埃及(出12:31-37)。尼散月(正月)共有30天,從尼散15日(逾越節次日)算起至月底,共15天;再加上以珥月(二月)有29天,共44天。西彎月(三月)初一日,以色列人就來到西乃(西奈)的曠野,NIV經文記載:「On the third month after the Israelites left Egypt—on the very day—they came to the Desert of Sinai」(Exodus 19:1, NIV)。接著,摩西上山,下山,神呼召百姓自潔三天(出19:10-11),到了第三天耶和華在西乃山顯現,頒佈十誡(出19:16-20:21)。西彎月初六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來到第50天,這一天猶太傳統認為就是神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的日子。當天,神降臨西奈山,伴隨雷轟、閃電、號角聲,使百姓對神的威榮敬畏不已。換言之,從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出埃及之日)算起,到西彎月初六,正好 共計五十天。出埃及後的這第50天,神藉著祂的僕人摩西向以色列人頒布律法(十誡),恰逢出埃及後經歷的第七個七日,象徵性的「五旬」,對應後來的節期──五旬節。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後第50天領受律法,這是一個歷史事件,但並非利未記中規定、每年固定守的五旬節;前者屬於歷史實際,後者則是律法制度化的節期。因此,出埃及後第50天可視為五旬節制度的原型,而「五旬節」作為律法節期,是利未記後來所明定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領受律法的事件,其象徵意義是「神的話賜下」。五旬節(Shavuot)不僅是猶太節期中的「七七節」,象徵收割之日;在新約中,其應驗(使徒行傳2章)則是聖靈降臨,彰顯神的律法從石版到信徒心中的延續與成全。
[29] 《五書》(希臘語:πέντετεῦχος,Pentateuch)通常稱為《摩西五經》(英語:Five Books of Moses,天主教譯作《梅瑟五書》,東正教譯作《摩伊息斯之五經》,唐朝景教譯作《牟世法王經》),猶太教稱為妥拉(希伯來語:תּוֹרָה,Torah),亦稱摩西律法(希伯來語:תּוֹרַת־מֹשֶׁה,Torat Moshe),基督徒常稱為律法書,是《希伯來聖經》的五部最初經典。這些經文最早在希臘王亞歷山大統治時的希臘猶太教中出現,用最古老的希伯來文書寫,是西元前六世紀以前以色列唯一的法律匯編,也曾作為猶大國的國家法律,亡國後仍以習慣法調節猶太人的生活。傳統認為,摩西在西奈山接受上帝啟示後撰寫這些文獻,內容包括以色列民族的起源、習俗、律法及宗教啟示,尤其記錄上帝創世的作為。五經的核心思想包括六個重要教義:上帝創造、人的尊嚴與墮落、上帝救贖、上帝揀選、上帝立約及上帝律法。公元前六世紀,以色列人被擄至巴比倫時,這些文獻被整理彙編,以維持信仰基礎,強化民族認同,彰顯他們作為上帝選民的歷史。摩西五經是整本聖經的基礎,猶太人稱之為「妥拉」(Torah,意為律法或教導),基督徒則習慣稱為「Pentateuch」,即五卷書的意思。這五卷書分別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以及《申命記》。在英文中它們的名稱源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Genesis 意為「起源」,描述天地萬物與人類的起頭;Exodus 意為「出走」,記述以色列人蒙神拯救脫離埃及奴役;Leviticus 指「利未人之書」,專注於獻祭、聖潔與祭司制度;Numbers 意為「數字」,因書中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兩次人口統計;Deuteronomy 則意為「第二律法」,重申摩西臨終前向百姓所頒布的律例。另一方面,希伯來聖經的傳統則是以各卷開頭的第一個重要詞作為書名,如《創世記》稱為「בְּרֵאשִׁית」(Bereshit,起初)、《出埃及記》稱為「שְׁמוֹת」(Shemot,名字)、《利未記》為「וַיִּקְרָא」(Vayikra,祂呼叫)、《民數記》為「בְּמִדְבַּר」(Bemidbar,在曠野)、《申命記》則稱「דְּבָרִים」(Devarim,話語)。這些名稱展現猶太傳統對聖經的重視方式,不是以主題或內容命名,而是直接延續經文的開頭。從神學角度來看,摩西五經不僅是以色列民族的歷史與律法,更是神救贖計劃的開端,創世的記載揭示人類墮落與罪的起源,律法的設立則指向神的聖潔與公義,曠野漂流的歷程反映人對神的依靠與悖逆,而申命記則呼籲以色列人遵守神的誡命,以承受應許之地。基督徒相信,五經中所預表的獻祭制度與逾越節羔羊最終都在耶穌基督裡得到完全的應驗,因此摩西五經不僅是猶太人的根本經典,也是基督信仰理解救恩歷史不
可或缺的核心。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rah
[30] 關於主耶穌應驗「約拿的神蹟」.
耶穌的死與復活精準應驗了祂自己所預言的「約拿的神蹟」。太12:40中祂明言:「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中,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裡。」這是對舊約預表的直接應驗。約拿書1:17記載,約拿被大魚吞下三日三夜,象徵神在確定的時刻完成祂的救贖計畫。同樣,耶穌在地上的受死與復活也遵循精確安排,完全符合神的救贖藍圖。根據聖經,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日子是在尼散14日(即逾越節預備日),下午3時斷氣,日落前一刻入墓(太27:57-60;約19:31-42)。摩西律法規定逾越節羊羔必須在尼散14日宰殺(出12:3,6),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在當夜吃羔羊,並且不可留到早晨,象徵無瑕的贖罪。耶穌正是神所預定的羔羊,祂的受死完全符合法律與預表(約1:29)。猶太日子從日落到日落計算為一天,因此耶穌入墓後,日落即開始尼散15日夜晚,作為祂在墓中的第一夜。耶穌在太27:63曾對宗教領袖明言:「三日後我要復活」。這裡的「三日」應精準理解為三日三夜的字面計算。依據猶太日落到日落規則,我們可以清楚排列耶穌在墓中的時間表:第一夜:尼散15日夜;第一日白天:尼散15日白天;第二夜:尼散16日夜;第二日白天:尼散16日白天;第三夜:尼散17日夜;第三日白天:尼散17日白天日落前。因主的安葬在尼散14日的日落前一刻,根據「三日三夜」推論,主耶穌應於尼散17日的日落前一刻復活(即第三日復活)或之後,而完成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空墓被婦女發現的時間是「七日的第一日,天未亮」(太28:1;約20:1),按猶太日落開始計算,這是尼散18日夜晚初始,與三日三夜完整計算完全吻合。在此期間,宗教領袖為防止門徒偷走耶穌的身體,特地向羅馬總督請求派兵守墓(尼散15日白天),後來由猶太兵丁守墓(太27:62-66)。這樣的時序安排,正好從耶穌入墓後的尼散14日日落前一刻至七日的第一日清晨(天未亮)被人發現空墓(此前,主已復活),確保神安排的三日三夜與復活時間精準無誤。婦女購買香料與膏抹耶穌的身體(路24:1-3;太28:1-7)也遵循律法,但當她們到達時,發現空墓,在此之前耶穌已經復活,這再次證明神的時刻安排完美無誤。復活的耶穌在星期日(週安息日的翌日)向人顯現,祂應驗了律法中初熟果子的預表。利3:17和民23:19-20規定,初熟的穀物與果子必須獻給神,在神面前搖一搖,象徵救贖與生命的先發預表。耶穌作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祂的復活在三日三夜後完成,象徵神在救贖計畫中的首發應驗,預示所有信祂之人的復活與得勝,即在未來「全收割」的保證。綜合摩西律法、先知預表以及耶穌自己的言行,可以清楚看到:將受難日強行定位於週五不僅破壞三日三夜的字面要求,也與空墓發現時間及婦女購香料的順序不符。唯有承認耶穌在尼散14日下午三時斷氣,當天的日落前一刻入墓,三日三夜完整,復活在尼散17日白天日落前一刻或之後完成,空墓在尼散18日天未亮時分(七日的第一日)被人發現,才能忠於聖經記載,精準應驗律法、先知預表及約拿神蹟,彰顯神救贖計畫的智慧與精準。本條補充資料引用的經文包括:太12:40,27:57-63,28:1;路24:1-3;約1:29;出12:3,6;林前15:20;利3:17;民23:19-20等,藉此清楚展現三日三夜的計算方式、猶太曆法的日子規則、主的言行與預言、守墓的安排、婦女購備香料的細節,以及初熟果子的預表。這些證據共同構成完整的論證,明確顯示耶穌如何精準應驗了祂所宣告的「約拿的神蹟」。
[31] 關於主耶穌週五受難的反駁.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受難的日期是猶太曆尼散14日白天,即逾越節的預備日(太27:57-60;約19:31-42)。摩西律法規定,逾越節羊羔必須在尼散14日黃昏時段宰殺,並在當晚吃羔羊(出12:3,6),以色列人必須遵守「不可留到早晨」的規定(出12:46)。耶穌作為神的羔羊,正是在尼散14日完成被釘十字架的工作,象徵性應驗律法與祭司制度的預表(約1:29)。如果將受難日推至週五,則與律法明確的日期不符,也無法精準應驗逾越節羊羔的象徵。先知的預表也指向耶穌必須在神指定的時刻完成受死與復活。約拿書1:17預表耶穌「三日三夜在地裡」,太12:40引用約拿神蹟明確指出,耶穌必須按三日三夜的時間規律完成救贖工作。若主耶穌在週五(尼散月十四日)日落前下葬入墓(在地裡頭),則安葬入墓完成後立即進入尼散月十五日的週安息日(星期六,計為一夜一日),之後直到七日的第一日清晨(星期日,天未亮,計為另一夜),婦女發現墳墓已空,顯示主早已復活。如此推算,根據猶太計時方式(從日落到日落為一天),最多僅能得出二夜一日(白天)。由此可見,『週五受難說』無法成立,因為若按此推論,復活將落在更晚日期,與先知的預表及主親自所言的『三日三夜』明顯不符。主明確宣告過:『三日後我要復活』(太27:63),顯示祂的受死與復活時間皆在神精準的掌管之中。依照猶太日落到日落計算,耶穌入墓的第一夜是尼散15日夜,第一日白天是尼散15日白天,第二夜是尼散16日夜,第二日白天是尼散16日白天,第三夜是尼散17日夜,第三日白天則是尼散17日日落前,復活完成(可參考路16:1-2計算日子)。空墓被婦女發現的時間是「七日的第一日,天未亮」(太28:1;約20:1),按猶太日落開始計算一天,這是尼散18日夜晚初始,也就是新的一天開始。婦女前來塗香膏與香料(路24:1-3;太28:1-7)證明她們依循律法規定,為耶穌的身體準備香料,但當她們到達時,才發現空墓(表示在此之前耶穌已復活)。這些細節顯示神安排的時間完全精準,不容隨意改動(參見:啟22:18-19)。此外,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正應驗了律法中初熟果子的預表。利未記3:17和民數記23:19-20規定,初熟的穀物與果子必須獻給神,象徵救贖與生命的先發預表。耶穌的復活發生在三日三夜的那刻或之後,正如「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祂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得勝死亡的主,對應律法與節期安排。這也解釋了使徒保羅為何稱耶穌為「初熟的果子」,強調神精確安排救贖的時間。值得注意的是,宗教領袖為防止門徒偷走耶穌的身體,特地請求羅馬總督派兵守墓(尼散月15日白天),之後由猶太兵丁守墓(太27:62-66),這更印證了耶穌必須在特定日期復活:守墓的時間是從尼散15日白天至七日的第一日清晨,而婦女遵循律法購買香料與膏抹身體的行動,與耶穌三日三夜後的復活精準對應。這些安排清楚表明,若將耶穌受難日置於週五,則三日三夜、空墓發現、守墓安排以及婦女購香料的順序將全然不符。綜合摩西律法、先知的預表及耶穌的言行,將受難日定於週五不僅破壞三日三夜的字面要求,也無法精準符應主耶穌自己的復活言行(太12:40,27:63)。唯有承認耶穌在尼散14日白天下午受死且最後一刻入墓(在地裡頭),三日三夜完整,復活在尼散17日的日落前一刻或之後完成,空墓被發現於尼散18日天還黑的時候(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才能忠於聖經記載,精確應驗律法與先知的預表,彰顯神救贖計畫的智慧與精準。
[32] 第一次尼西亞會議. 公元325年,基督教歷史上舉行了一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公會議──尼西亞會議(First Council of Nicaea),於拜占庭帝國比提尼亞地區的尼西亞城(今土耳其布爾薩省伊茲尼克 İznik)召開,會議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親自主持,並邀集來自各地主教參與。此會自當年5月開始,持續至7月底,成為基督教教義與教會制度發展史上的重要轉折點。當時的基督教正處於迅速擴展與教義多樣化的階段,其中亞流派(Arianism)引發了重大爭議。亞流派由亞流(Arius,約250–336)創立,其核心教義主張耶穌基督並非永恆的神,祂是受造之子,具有起始,因此在本質上低於父神。這種觀點挑戰了早期教會對基督神性的普遍理解,也引發了教內與帝國範圍內的信仰紛爭。亞流教義在東方教會廣泛傳播,使信徒與主教間出現激烈辯論,甚至影響社會秩序,因此亟需統一教義。本次會議的核心議題聚焦於耶穌基督神性的本質,以及是否允許亞流派教義存在。會中主教們(Christian bishops)展開激烈辯論;亞流主張聖子是受造之物,與聖父本質不同,而反對亞流的多數主教則堅信耶穌與聖父『同質』(homoousios),同為永恆的真神。最終,尼西亞會議作出決議,正式拒絕亞流教義,確立基督與父同質,並頒布了第一份具有普世效力的信經──《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 also called the Creed of Constantinople)。信經明確宣告:「我們信獨生子耶穌基督,從父而生,生於生之前,光明出於光明,真神出於真神,由父所生,不是受造的,與父同質。」此外,會議也將亞流及其追隨者逐出教會,以維護正統信仰。這一決議不僅確立了早期教會對三位一體教義的基本理解,也為後世教義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除了神學爭議外,尼西亞會議還處理了復活節(復活日)日期的統一問題。在會議之前,基督教各地對復活節的計算存在差異:亞歷山大與東方教會依照猶太逾越節後的第一個主日來慶祝,而羅馬及西方教會則有時在不同日期慶祝。這種不一致性造成了全教會節期混亂。會議決定,復活節應統一定在春分後的第一個滿月之後的主日,保證復活節永遠落在週日(星期日),以記念耶穌復活。為了避免依猶太曆法而產生爭議,會議明確規定復活節日期不直接跟隨猶太逾越節,確立基督教獨立於猶太節期的計算原則。這一決定為後世東、西方教會節期統一奠定了基礎,儘管復活節日期的爭論仍持續了數個世紀,但基本原則由尼西亞會議確立。綜合而言,325年尼西亞會議在基督教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會議不僅處理了亞流派的神學爭議,確立耶穌基督的神性與父同質,形成《尼西亞信經》,還統一了復活節的計算方式,維護教會節期一致性。這些決議彰顯了早期教會與羅馬帝國合作維護信仰統一的特徵,也為後世教義發展與教會秩序奠定了基礎。尼西亞會議的影響深遠,不僅在當時平息了教義爭議,也為整個基督教世界的信仰認同與節期安排提供了長久的標準。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rst_Council_of_Nic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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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雙重曆法假說─逾越節晚餐與主受難時間──四福音書表面矛盾的整合式解釋
新約四福音書中,關於主耶穌的逾越節晚餐與受難時點的記載,表面上似乎彼此矛盾。為釐清這一問題,此附錄文介紹並探討『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並進一步分析這兩種曆法在理解福音書敘述、特別是耶穌最後一週事件中的關鍵作用。法國學者Annie Jaubert (1954)提出「雙重曆法假說」(Two Calendar Theory),用以解釋馬太、馬可、路加等三卷福音書所記「主與門徒守逾越節」與約翰福音所述「主受死時猶太人尚未吃逾越節晚餐」(參見:約翰福音18:28;19:14)之間看似矛盾的敘述。在主後第一世紀的猶太社會中,曆法並非單一而一致的制度。在第二聖殿時期(西元前516年—西元70年)的末期,尤其在主耶穌在世時,存在著多元的宗教群體與文化傳統,而不同的猶太團體可能根據其神學立場、地理位置與祭司權力的分配,使用不同的節期計算方式與曆法系統。這一曆法上的差異成為理解福音書中逾越節與主受難時間敘述差異的重要關鍵。當今學者中有愈來愈多的研究支持一種假設:加利利地區的猶太人(如耶穌與祂的門徒)與耶路撒冷祭司體系可能遵循不同的曆法,分別為所謂的「加利利曆」(Galilean Calendar)與耶路撒冷曆(Jerusalem Calendar)。這兩套曆法的差異或許導致了主耶穌最後晚餐與祂受難的時間在四福音書中看似有所差異,而從「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的視角出發,可以幫助我們更準確理解「神的羔羊」如何在歷史中應驗舊約預言,並完全成就祂所說的「約拿的神蹟」(太12:40)。
[註: 「加利利曆」目前尚無考古實證支持,其存在僅屬於學術上的推測;而耶路撒冷曆即是猶太曆,是一種陰陽合曆。]
「加利利曆」被視為一種基於太陽年(即回歸年, tropical year )的太陽曆,與耶路撒冷所主導的官方猶太曆相比,其特色在於時間起算點與節期安排的不同。根據《死海古卷》中對於太陽曆的記載,社群如昆蘭人(Essenes)採用的是以週為基礎的364日太陽曆,一年恆定為五十二週,並以每週的第一日(即主日)作為節期之基準點(《死海古卷》1QH與1QpHab註釋)。學者Jaubert(1954)與Finegan(1998)皆認為,這類曆法可能於加利利地區仍被保有一定影響力,特別是在不完全受耶路撒冷聖殿體系主導的民間群體中。這種曆法強調秩序與週期的穩定,避免月相變化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並固定如逾越節、無酵節、七七節等節期於每年相同的星期與日子上。根據此推測,耶穌與門徒所遵循的「加利利曆」中的逾越節可能比耶路撒冷曆所定的早一到兩日,使得祂能在真正的逾越羔羊被宰之前先與門徒吃「逾越的筵席」。
耶路撒冷曆(即猶太曆)是一種由月相觀測與祭司階層共同決定的陰陽合曆。此曆法體系主要由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所主導,透過觀察新月來確定每月的起始日,並以此為基準推算各項節期。尼散月(Nisan),又稱亞筆月(Aviv),是猶太宗教曆法的第一個月份,而逾越節則定在尼散14日黃昏(傍晚)舉行(參:出12:6),隨後從尼散15日起為期七天的是除酵節(參:利23:5-8)。由於此曆法依賴天文觀測,節期的實際日期每年在公曆中會有所浮動,其具體實施則需由當時耶路撒冷的祭司權威來宣告與裁定。約翰福音對主耶穌受難的敘述(例如,約13:1,18:28,19:14)正是根據這一曆法系統所記,指出耶穌是在耶路撒冷曆尼散14日被釘十字架(即逾越羊實際在聖殿被宰殺的那天;該日對應於「加利利曆」尼散15日),藉此突顯祂作為「神的羔羊」的預表與成就。
四福音書的矛盾整合. 當我們將「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並置比較時,便展現出一幅看似矛盾卻彼此補足的圖像:若主耶穌與門徒於「加利利曆」的尼散15日的夜吃逾越筵席(註:14日的日落之後是15日的起算點,猶太計時),則此時相當於耶路撒冷曆的尼散14日的夜(即耶路撒冷曆尼散14日已起算,猶太計時)。當夜(時間屬於「加利利曆」尼散15日),祂隨即被捕、受審。「加利利曆」尼散15日的白天,亦即耶路撒冷曆尼散14日的白天,耶穌被釘十字架。這一天約下午三時正是屬於在聖殿宰殺逾越羊的法定時段(黃昏的時候),如出埃及記所言:「要在黃昏時宰殺羔羊」(出12:6)。根據馬可福音,主耶穌於巳初(約上午九時)被釘上十架(可15:25),至申初(約下午三時)斷氣(太27:46-50;可15:34,37),正落在宰殺羔羊的時段。約翰福音明確記載:「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是午正」(約19:14),並指出祭司不願進衙門,恐「被玷污,不能吃逾越節筵席」(約18:28),再次印證:主受難的那一天下午正是耶路撒冷曆的尼散14日下午。四福音書對此的敘述表面看似有矛盾,實則可透過曆法的差異獲得調和。馬太、馬可與路加(即所謂的「符類福音書」)從「加利利曆」的觀點出發,記述主與門徒守逾越節筵席(太26:17-20;可14:12-17;路22:7-15),視那一夜為正式的逾越晚餐。而約翰福音則將主的受難時間描繪為耶路撒冷曆尼散14日下午(約13:1;18:28;19:14)(即「加利利曆」尼散15日下午)的逾越羊宰殺時刻,強調主耶穌在聖殿宰殺羔羊之時為世人之罪而捨命。這兩種敘述非但不矛盾,反映出當時猶太社群內部雙重曆法並存的實況,使不同的宗教群體各自根據自身曆法見證同一歷史事實,而神的救贖計畫也正透過這樣的多重結構得以完全展現。
Jaubert(1954)即在此脈絡中提出「雙重曆法假說」,主張「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曾於當時代並行。若此假設成立,則耶穌確實於「加利利曆」尼散14日的日落之後與門徒共守逾越節晚餐(時間進入「加利利曆」尼散15日的起算;日落後是一天之始,猶太計時)。耶路撒冷曆尼散14日下午(即「加利利曆」尼散15日下午),祂在聖殿宰殺逾越羊的同一時段被釘死於十架。由此,祂既按主人的身分與門徒守節,又作為無瑕羔羊被獻上,象徵與應驗並行不悖,顯明神救贖計畫的精確與全備。如此的時序安排,並不僅是歷史上的巧合,更在神學上具有深遠意義。耶穌在時間中精準地完成兩大使命:一是與門徒共守逾越節,設立新約的聖餐;二是在聖殿宰殺逾越羊的時刻被釘,應驗「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預言(約1:29)。透過這一曆法與節期的深度整合,我們得以看見主耶穌不僅遵行摩西律法的細節,也在每一個時間節點上無一失誤地實踐神的救贖藍圖。耶穌的死與復活,不僅在曆法安排上無懈可擊,更在神學上構成整部福音的核心奧祕。祂正是那位按神預定時刻為人捨命,從死裡復活的贖罪主。祂走上十字架的每一步,都在神的計劃中準確無誤,不僅成就律法與先知的預言,也完成了歷史中永恆的救贖。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主,掌管歷史進程,也成全真理的實體。(註: 要使雙重曆法假設獲得確切成立,仍須有考古證據的有力佐證;目前此說仍屬於學術上的推論階段。)
雙重曆法假設的主要目的在於統合解釋四福音書中關於主耶穌受難當日時間記載的差異,且不會動搖「人子三日三夜在地裡」(太12:40)這一預言的時間順序。「三日三夜」的計算是建立在大安息日(節期安息日)的基礎之上完成的。若從雙重曆法的視角來理解主的受難與復活時序,不僅不違背這一預言,更能提供一種前後一致、合乎理性且與聖經文本相符的詮釋方式。根據此假說,耶穌在「加利利曆」的尼散14日的日落之後與門徒一同吃逾越節的筵席(時間進入「加利利曆」尼散15日夜間;日落後是一天之始,猶太時間觀),當夜被捕,並於「加利利曆」尼散15日白天被釘十字架,而這一天正對應於耶路撒冷曆尼散十四日白天,主耶穌死的時刻也就是聖殿中宰殺逾越羔羊的法定時辰(耶路撒冷曆尼散十四日下午三時)。如此,耶穌既守了逾越節(按「加利利曆」),又成為真正被獻的羔羊(按耶路撒冷曆),雙曆互補,象徵與實際在祂身上完全交會。祂的埋葬可視為在耶路撒冷曆尼散14日的日落前完成,緊接著時間進入耶路撒冷曆尼散15日的夜(日落後是猶太一天之始)──耶路撒冷曆尼散15日即是除酵節的首日(除酵節期中的一個大安息日)。耶穌因此在墳墓中經過三日三夜,計算為耶路撒冷曆的尼散15、16與17日(註:「一天=一夜+一日(一晝)」)。因尼散14日的日落前完成入墓(在地裡頭),根據三日三夜而推論,祂的復活應發生在耶路撒冷曆尼散17日的日落前或之後完成。在『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清早天未亮之時(耶路撒冷曆尼散十八日,依猶太人計時),人們發現了空墓;就在同一天不久之後,復活的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4-18)。這一天──耶路撒冷曆的尼散十八日──正是我們今日所稱的主日,也就是主復活的日子。這不僅吻合耶穌所言的「三日三夜」之預告,也在神學上與《利未記》23:11所述『安息日次日獻初熟大麥禾捆』的初熟節安排精準相合。因此,耶穌的復活發生在「初熟節」這一象徵重生與新創造的節期之日,祂成為從死裡首先復活的「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3),開啟了復活新生命的時代,也將舊約節期的預表具體實現。透過雙曆法的觀點,歷史與神學得以完美結合,顯出神的救贖計劃的精確與榮耀,使我們對福音的真理更加堅信,也對救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充滿敬畏與感恩。
附錄參考文獻
1. Jaubert, Annie. (1954). "La date de la derniere Cene"(中文:最後的晚餐日期) Revue de l'histoire des religions 146,140-173. [The first article appeared in an English summary in Theology Digest 5 (1957) 67-72.]
2. Annie Jaubert (1957).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Études Bibliques.
3. Joseph J. Kavanagh (1958).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Philippine Studies, vol. 6, no. 1, 105–114. [Link for Pdf]
4. Annie Jaubert (1965).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New York: Alba House. (171 pages)
5. Jack Finegan (1998). 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 Principles of Time Reckoning in the Ancient World and Problems of Chronology in the Bible. Revised Editio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6. Colin J. Humphreys (2011). The Mystery of the Last Supper: Reconstructing the Final Days of Jesu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 Dead Sea Scrolls (死海古卷), 1QH, 1QpHab, The Community Rule.
8. Holy Bible, Chinese Union Version (和合本).
9. Holy Bib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10. Holy Bible, King James Version (KJV).
11. Roger T. Beckwith (2002). “The Day, the Hour, and the Year of the Crucifixion.” Tyndale Bulletin 53.1: 9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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