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時刻──逾越節、羔羊與約拿的奧祕
God’s Timing──The Hidden Meaning in Passover, the Lamb, and Jonah
李俊賢, 臺南.臺灣, August.2025
__________
(作者為主耶穌基督的門徒, 大學教師.臺灣)
God’s Timing──The Hidden Meaning in Passover, the Lamb, and Jonah
李俊賢, 臺南.臺灣, August.2025
__________
(作者為主耶穌基督的門徒, 大學教師.臺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1. 緒言
2. 罪的起源、天上的爭戰、人的全面墮落、神的救法
3. 神的救贖藍圖、逾越節的起源與預表
4. 猶太日期─預備日、大安息日、週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及五旬節
5. 逾越羔羊的啟示
6. 神的羔羊選出於「尼散月十日」之必須性
7. 神的羔羊無瑕疵之必須性──各方的檢驗
8. 神的羔羊宰殺於「尼散月十四日」之必須性
9. 神的羔羊應驗「先知約拿的神蹟」之必須性
10. 神的羔羊復活之必須性
11. 神的羔羊復活之見證人
12. 神的羔羊應驗舊約與成就新約之必須性
13. 人的重生與教會的興起
14. 基督十字架的誇勝
15. 禱告──神與人之間的通路
16. 聖靈──聖徒個人及教會群體的引導與啟示
17. 神的羔羊與「彌賽亞」、「神之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及「七十個七」的關聯
18. 神的救贖計畫──神的時刻、七大節期真義、末日的等待、聖徒的忍耐
19. 結論
謝辭
補充資料
附錄: 雙重曆法假說─逾越節晚餐與主受難時間──四卷福音書表面矛盾的整合式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摘要. 本文旨在討論聖經中逾越節作為神救贖計畫的深層意義。在文章中,不僅將逾越節放回以色列歷史與猶太文化脈絡中,更深入揭示其在神救贖藍圖的關鍵地位,強調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從揀選、受死於十字架、埋葬、死裡復活的全程應驗。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基督信仰之核心真理,是信主之人得以從聖靈重生的基礎。神對信靠主耶穌之人所應許的就是永生。本文從罪的本質與起源開始,指出亞當(神所造的第一個人)雖然是因罪而墮落,但罪的根源其實可追溯至靈界一部份天使的叛逆神事件。本文闡明耶和華獨一真神設立逾越節的緣起,藉此展開祂救贖人的宏大全備計劃,並藉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彰顯神的榮耀。隨後,詳述猶太曆的關鍵時點與節期的神學內涵,包含預備日、大安息日、週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及五旬節,為後續探討逾越羔羊奠定歷史與文化基礎。隨後,進一步剖析逾越羔羊的啟示,說明「尼散月十日」神揀選羔羊的重要性,及羔羊必須要無瑕疵的屬性,凸顯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在摩西律法中的完美應驗。透過探討「尼散月十四日」神的羔羊被宰殺的時間,揭示歷史事件與先知預言逾越羔羊的準確契合: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完全精準應驗舊約先知約拿「三日三夜」的神蹟。關於基督復活,聖經列舉了許多見證人,強調其復活是歷史事實,主的復活也是信徒新生命的根基,今日的每位基督徒都是基督復活的見證人。本文亦闡述罪人如何因信靠主耶穌基督而重生,成為新造的人,在生命上與主聯合,在地位上成為聖徒(基督徒、門徒),並聖靈如何在聖徒個人與基督徒群體(教會)中運行,促使教會興起成為聖靈共同體。接著,說明神的羔羊與「彌賽亞」(彌賽亞即是基督)、「神之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七十個七」預言的內在關聯,揭示神的救贖藍圖及歷史的奧秘。關於神救贖計畫的末期,基督再臨必會發生,而且在大災難之後。基督再臨事件將為末後日子揭開序幕,並按未來時間次序,指向:神家的審判、千年國度、白色大寶座審判世界、及新天新地。最後,本文闡明神的羔羊在耶和華七大節期的真義,彰顯耶穌基督在神救贖計劃的關鍵地位。在附錄中,探討Annie Jaubert 提出的「雙重曆法假說」(1954 年),調和四卷福音書關於主的逾越晚餐與隨後受難的時間差異,在敘事上四卷福音書具備互補性,因此該理論為上開敘事時間差異提供一個彼此補足的整合視角。
___________________
1 緒言
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書》第9章第22節寫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句話深刻揭露出神對罪極其嚴肅的態度,表明在屬靈原則中,罪的赦免必須以流血為代價。這句話代表著整本聖經中對救贖真理最深刻、最核心的總結之一。其意義貫穿聖經之舊約與新約,揭示神救贖計畫的關鍵:流血是贖罪的必要條件。「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這不是出於殘酷,而是出於神對公義與聖潔的堅持,同時也是神憐憫人的表現,使罪人能有重得潔淨的出路。在舊約中,神藉摩西律法設立獻祭制度,如利未記17:11所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這裡清楚指出,生命的代價是流血,而流血的目的是代替人的性命來贖罪。因此,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每年都要在贖罪日(七月10日)將祭牲的血獻在壇上,由祭司為百姓遮蓋罪惡(見 利未記16:29-31)。然而,正如希伯來書10:4 所言:「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這些獻祭只是一個預表,一個影兒,指向那真正有能力除去人罪的「一次而永遠的」贖罪行動—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耶穌」這名字的意思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創世記1:31記載:「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既然神的創造原本是完全良善的「都甚好」,那麼「罪」究竟是從何而來呢? 這是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
經文引用及猶太時間觀. 本文說明經文的引用格式,例如,「《約翰福音》1:29」或「約1:29」或「約翰福音1:29」均指《約翰福音》書卷的第1章第29節;「羅1」指《羅馬書》書卷的第1章;「來10:1-4」指《希伯來書》書卷第1章的第1至第4節;「來1-3」指《希伯來書》書卷的第1章至第3章;其餘的經文引用皆循此模式。本文引用的經文皆取自《聖經和合本》,除非另有註明。本文數字採中文與阿拉伯數字並行使用。本文所稱的「神」或「上帝」均指聖經中的耶和華神。猶太時間觀是以日落為一天的開始,有別於現代時間觀。鑒於猶太時間觀與現代觀念有所不同,本文根據猶太時間觀特別定義下列用語以避免混淆,除非語境上另有註明。「一夜」:指日落至後續日出前的黑暗時段。「一日、白天、一晝」:指日出至後續日落間的陽光時段。「一天」:指從日落開始至後續日落為止的完整週期,亦即「一天 = 一夜 + 一日(一晝)」。願讀者在對這些聖經預表與神蹟的理解中,更深體會神的救恩何等真實,也更堅定相信那為我們捨命贖罪、又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基督。
2 罪的起源、天上的爭戰、人的全面墮落、神的救法
罪的起源. 罪起源於天使界的墮落,路西法因驕傲與悖逆而被神從天上摔下(賽14:12-15;結28:12-17)。「路西法」(Lucifer)這個名字(或譯「路西弗」),在聖經中並非明確作為撒但(希伯來文: שָׂטָן (śāṭān),原意為「對頭」、「敵對者」、「控告者」) 的名字出現,而是出現在以賽亞書的一段詩句中。進入新約時,「撒但」(希臘文: Σατανᾶς Satanas)與「魔鬼」(希臘文: διάβολος diabolos,意為「誹謗者」、「毀謗者」)幾乎可互換使用。
在以賽亞書14:12中說:「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是針對巴比倫王的詩歌性嘲諷,形容他的驕傲與墮落,並不直接指撒但。但後來基督教傳統(特別是奧古斯丁、耶柔米等教父的解釋)逐漸將「明亮之星的墜落」與啟示錄第12章所述撒但與天使被摔下地的事件聯繫起來,使「路西法」成為撒但墮落前的名字。「明亮之星」(הֵילֵל בֶּן־שָׁחַר , Helel ben Shachar)的「Helel」在希伯來文意指「閃耀的」、「發光的」。拉丁文聖經《武加大譯本》將「明亮之星」譯為「路西法」( Lucifer),意為「帶來光者」,後來西方神學傳統便沿用此名稱,視之為撒但墮落前在天上原本的身份。[註: 聖經《武加大譯本》(Vulgata, 或譯 Vulgate)是由早期教父聖耶柔米(Jerome, 約公元347–420年)編譯,完成於公元4世紀末,是中世紀西方教會官方使用的聖經版本,對西方神學、文學與拉丁語文化有深遠影響。武加大譯本使用當時拉丁世界的通俗語體,目的在於讓普羅大眾也能閱讀神的話語。] 從這段經文與以西結書第28章對推羅王的譴責(尤其是以西結書28:12-17)結合來看,許多教父與神學家解釋為對撒但墮落的隱喻性描述。例如,以西結書28:14-15 說:「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論到這位「明亮之星」,以賽亞書14:12-15說:「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這樣的語氣與驕傲,符合撒但的性格:「......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並且「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早期教會常從這些經文中看到對撒但由榮耀到墮落的預表:他曾為神所造、居於高位,卻因驕傲與悖逆而被摔下,被神定罪(路加福音10: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路西法」象徵了墮落前極榮耀的靈體(被造的天使),卻因心高氣傲、妄想與神同等而墜落,成為如今敵擋神與迷惑世人的撒但(啟示錄12:9)。這個形象提醒人:驕傲是罪。箴言6:16-19「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此段經文指出驕傲是耶和華所恨惡的七樣之首,可見其嚴重性。反之,謙卑順服才是持守與神關係的關鍵(彼得前書5:5-6)。真正的謙卑指的是:人甘願服在神的權柄之下。神是創造主,神對人有權柄,人站在受造者地位,不可高舉自己且不可堅持己意。順服的真義指的是:人聽從神的話而行之。謙卑是內裡,順服是外顯,因此順服與謙卑是一體兩面,互為表裡。人真正的謙卑必產生真正的順服神,反之亦然。經上記著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故此你們要順服神。......」(雅4:6-7) 。這段經文把兩者直接連在一起:先謙卑而後順服,神的恩典也是從這裡開始。
天上的爭戰. 啟示錄第12章揭示了一場在天界發生的屬靈爭戰,其核心人物包括米迦勒、大龍(撒但),以及隨之而來的人類歷史中的罪惡問題。經文記載:「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他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12:7-9), 「牠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12:4)。這段話揭示了撒但的本質、其墮落的過程、以及米迦勒在神國度中維護秩序的角色。撒但,又稱魔鬼、古蛇、大龍,別名彼列(林後6:15),曾是榮耀的天使長,根據以賽亞書第14章與以西結書第28章的間接描述,其前身極可能是路西法(明亮之星),原為光明使者,擁有完美的智慧與美麗,卻因高傲而企圖與至高神同等,因此墮落。路西法的墮落標誌著罪在宇宙中的首次出現 ── 一種違逆神的意志、自我高舉的叛逆精神。撒但的墮落並不孤單,經文說「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說明一大批原屬神的天使也與他一同叛變,成為墮落天使或惡靈。這場天上的戰爭,神並未親自對撒但出手,而是差遣米迦勒 (Michael) ── 一位天使長(one of the chief princes),常代表神的軍隊與以色列民族 (參 但以理書10:13,21) ── 帶領天軍將撒但驅逐出天上。米迦勒的得勝不僅是屬靈權柄的彰顯,更表明在神的計劃中,義與不義不能共處於聖潔之天界,最終撒但被摔到地上,罪的權勢開始在人類歷史中進一步展開。自人類始祖亞當犯罪以來,撒但成為迷惑普天下的「古蛇」,延續伊甸園中的詭計,以謊言與試探使人遠離神,罪便因而進入世界(參 羅5:12)。從靈界路西法的墮落,到撒但的工作,再到地上亞當犯罪墮落,形成一條屬靈墮落的鏈條,其共同核心是「離棄神賦予受造之物的本位」,也就是說,撒但離棄天上榮耀的職位,亞當離棄神的誡命與關係。米迦勒則象徵神的公義與勝利,他在歷史與末世的交會點上擊退撒但,預表末日最終的審判。這一切顯示,罪的根源與擴散離不開撒但的作用,撒但的起頭是路西法的自我高舉,而神所設立的聖潔使者 ──米迦勒── 則不斷為神的子民爭戰,直到神完全得勝。
聖經的罪詞. 聖經中使用希伯來文及希臘文多種不同罪詞,分別有著不同且多層次意涵。罪在聖經中不僅是一種行為的錯誤,更是一種對神本體與祂旨意的背叛。罪的基本定義是「違背神的律法、悖逆神的旨意」;反之,則是「毫髮不差」(at an hair breadth, and not miss, KJV),達到神的標準 (參見 士師記20:16)。以下討論舊約希伯來文及新約希臘文的罪詞及其意涵。
舊約希伯來文的罪詞及其意涵如下。
希伯來文的第1個罪詞是「חטא」(ḥaṭṭāʼ)或 חַטָּאת(ḥaṭṭā’t),意指「偏離目標」、「未達標準」或「射不中靶心」,意指偏離神的標準,中文常譯為「罪」,英文譯為「sin」(詩32:5, NIV, NKJV) 。因此,「罪」指出人未能遵行神的旨意 (偏離神的標準)。
希伯來文的第2個罪詞是「פֶּשַׁע」(pesha),其基本意涵是「背叛、叛逆、違犯、故意反抗」,是舊約中常見的罪的詞彙之一。「פֶּשַׁע」中文常譯為「罪愆(ㄑ一ㄢ)」,強調故意悖逆(以賽亞書1:2);英文常譯作:transgression (違犯)、rebellion (叛逆)、trespass (踰越)。因此,故意悖逆的罪(פֶּשַׁע pesha) 不是單純的「過錯」或「誤失」,它帶有強烈主觀意識的違反與反叛行為,常用來指向對神或人立約關係中的故意違約或背棄。這種罪有法律意涵上的「重罪」色彩 (若相比於 sin 罪)。
希伯來文的第3個罪詞是 עָוֹן (ʿāwōn),意為「彎曲、扭曲」,強調罪性帶來的敗壞與後果,中文譯為「罪孽」。
希伯來文的其他罪詞是 רָע (rāʿ) 與 רֵשַׁע (rēšaʿ),意涵分別為「邪惡」及「壞事」,對應於中文的「罪惡」。
新約希臘文的罪詞及其意涵如下。
希臘文的第1個罪詞是 ἁμαρτία (hamartia),意為「射不中靶心」,中文譯為「罪」,英文譯為「sin」,這個罪詞是最普遍的罪概念。
希臘文的第2個罪詞是 παράπτωμα (paraptōma),意為「跌倒、偏離正路」,中文譯為「過犯」。
希臘文的第3個罪詞是 ἀνομία (anomia),意為「無律法、違法」,強調與律法為敵。
希臘文的其他罪詞是πονηρία (ponēria) 與 κακία (kakia),意涵分別為「道德敗壞」及「惡意」, 中文譯為「罪惡」。
罪的區分. 聖經指出,罪不僅是行為上的錯誤,更是人內心與本性的敗壞,「因為世人都犯了罪(ἁμαρτία),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這種虧缺與偏離並非僅限於外在行為,而是源自人內裡扭曲的心(耶17:9),因此即使在行為上看似正直,也可能在神的標準下被算為有罪。罪孽(עָוֹן)揭示了罪帶來的深層影響,不僅玷污人的靈魂,也導致咒詛與刑罰,「我是在罪孽(עָוֹן)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חֵטְא)」(詩51:5)(NIV: Psalm 51:5 Surely I was sinful at birth, sinful from the time my mother conceived me.),顯明罪性自亞當墮落以來已深入人的本質。罪愆(פֶּשַׁע)則帶有叛逆的意味,是對神旨意的有意違抗,「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עָוֹן)都歸在他身上」(賽53:6),這節經文也揭示了彌賽亞(基督)代贖的核心——祂擔當了我們的罪與罪孽,使我們得稱為義。罪惡(רָע , πονηρία)更是一種整體的邪惡狀態,耶穌曾指出,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太15:19-20),說明罪惡不只是外在事件,而是發自內心深處。聖經也告訴我們,無論罪的層次如何,最終都使人與神隔絕(賽59:2),然而神在救贖中為我們預備了完全的赦免,「我向你陳明我的罪(חַטָּאת),不隱瞞我的惡(עָוֹן 罪孽);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פֶּשַׁע),你就赦免我的罪惡(עֲוֹן חַטָּאתִי, 意為「罪中的罪孽」)」(詩32:5)。這裡的「罪惡(עֲוֹן חַטָּאתִי)」有兩個罪詞而成 (即「罪孽, עֲוֹן, ‘ăwōn」及「罪, חַטָּאתִי, ḥaṭṭā’tî 」),可譯為「罪中的罪孽」。在詩32:5這節經文中,三種不同的罪詞並列,顯示神的赦免是全方位的。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不僅除去罪的刑罰,也釋放人脫離罪的權勢,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7),這救恩成就了舊約預言中彌賽亞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的應許。最終,啟示錄21:27 宣告「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唯有蒙羔羊寶血洗淨的才可進入,顯明在神永恆的國度裡,罪、罪孽、罪愆、罪惡都要被徹底除去。
人的全面墮落. 使徒保羅指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顯示罪是人無法達成神榮耀標準的狀態。罪首先進入人類歷史,是亞當違背神命令所致(創世記3:6),因此「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馬書5:12)。大衛在詩篇第51篇寫道:「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指出人一出生就帶著罪的本性。罪使人靈裡與神隔絕,成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以弗所書2:1),也敗壞人的心思與情感,使心剛硬而詭詐(耶利米書17:9),不再順服神的真理。耶穌說:「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馬可福音7:21-23),顯明罪根深植人心。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不僅是肉體的死亡,更是永遠與神隔離的刑罰(啟示錄20:14-15)。罪也使整個受造界敗壞,地被咒詛(創世記3:17),萬物服在虛空之下,一同歎息(羅馬書8:20-22)。罪是一場全面的墮落,使人遠離神、敗壞自己、污染世界,而且人無法自救,因為罪是在人的內裡。每一項人所犯的罪都是向著神的,贖價也因此要付給神,人纔得長遠活著。然而,神要的贖價極貴,沒有人能支付得起,因為詩篇第49篇記著說:「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詩49:6-8)。因此,除非神有所拯救並願付出極重代價,否則,按著「罪的工價乃是死」的律,罪人最終結局只有滅亡一途。罪人因為罪擺在面前,面臨生死存亡的攸關問題,如何是好? 神在創世之前已預備了基督 (弗1:4;提後1:9;多1:2),作為救贖之法。
神的救法. 唯有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血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靠著耶穌的名,使我們得救,除此而外,別無他法,因為聖經明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這裡的「他」指耶穌基督。「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羅3:25);神「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如此,聖經顯明神的救法: 一個罪人因信靠耶穌的名,神必因此稱他為義,此乃「因信稱義」之法。因此,聖經明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羅5:1-2)。
3 神的救贖藍圖、逾越節的起源與預表
神的救贖藍圖. 在創世之前(參見 彼前1:20),神就已經預定了一個宏偉而周密的救贖藍圖,要使祂所造的人從罪惡中得救,使凡在基督耶穌裡的都與神和好,並在基督裡一同承受榮耀於永世。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四節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救恩不是神在亞當犯罪後才臨時想出的對策,而是在祂永恆的旨意中早已預備的,亦即,在萬古之先(指時間開始之前) (NIV: before the beginning of time) 早已「在基督耶穌裡」為「我們」預備了恩典(提後1:9 )及永生(多1:2),這是神永恆的旨意,誰也不能推翻。神的目的是要藉著基督耶穌,將萬有(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1:10),使祂的榮耀得著稱頌(弗1:6,12,14)。
神的救贖藍圖分為四個階段:
(1) 預備期 (舊約時代: 藉律法、獻祭、先知,預表基督);
(2) 根基成就期 (十字架與空墓: 耶穌降生、受死、埋葬、復活);
(3) 救恩實施期 (五旬節聖靈降臨與教會時代: 藉聖靈將救恩施行在罪人身上、教會建立、福音傳至萬邦);
(4) 完成期 (啟示錄成就時: 基督再來、神家的審判、千年國度、白色大寶座審判世界、新天新地)。
在人類歷史中,亞當與夏娃受撒但引誘,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禁果(創3:1-6)。從那時起,罪的影響全面擴展,不只敗壞了人內在的心靈,也影響了整個受造界。人靈裡死了(弗2:1),魂被罪性轄制,心剛硬詭詐(耶17:9),體受敗壞與死亡的律支配(羅7:24)。不僅如此,罪也使地受咒詛(創3:17-18),海成為神審判的工具(創第6-8章),天閉塞不下雨(申28:23-24;哈該1:10),萬物被服在虛空之下(羅8:20-22)。保羅說:「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22)萬物都在等待神的眾子顯現,盼望得脫離敗壞的轄制(羅8:19-21)。連人手中所管理的物質與自然世界,也因人的罪而被玷污與濫用(雅5:1-3)。罪的影響不僅是個人道德的偏差,而是一種全面性的腐蝕與敗壞,從靈魂深處延伸到全地。但神的救恩計畫沒有因此止步,反而從創世記第三章就開始啟示出來。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這被稱為「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是對將來彌賽亞(基督)的預告。自此,整個舊約歷史成為預備與預表的階段。神揀選亞伯蘭(即亞伯拉罕)與他的後裔,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註: 另見 加3:8「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祂藉摩西頒布律法,使人知罪(羅3:20),又設立祭司與獻祭制度,預表將來真正除罪的羔羊(利17:11;來10:1-4;約1:29)。眾先知也不斷預言那位受膏者(基督)的來臨,彌迦書第五章第二節說:「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這一切的應驗,都在耶穌基督身上成就了。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約1:14),來到世上,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基督在地上的生活完全遵行律法。信主的人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林前1:30),在十字架上,基督成了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流出寶血,使我們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神豐富的恩典(弗1:7)。使徒約翰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耶穌基督的流血與死亡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基督的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林前15:17-22)。祂升天坐在神的右邊,成為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代求(來7:25)。接著,神差遣聖靈降臨,使救恩進入實施階段。五旬節那天,聖靈如風、如火臨到,使門徒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證(徒1:8、2:1-40)。從那時起,聖靈就成為施行救恩的主動者。聖靈感動人認罪悔改(約16:8)、使罪人重生(約3:5-7)而成新造的人。聖靈內住在信徒心中,並引導進入真理(約16:13)。信徒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林前6:11)。同時,神在地上建立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弗1:23),藉著教會傳揚福音、牧養聖徒、實踐神國的樣式。主耶穌所頒佈的大使命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如今,我們正處於神的計畫之「教會時代」的末期。聖靈仍在感動人信主,福音已傳至世界多數地區。主耶穌曾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而今福音在各族群中正快速擴展,這正是末期來臨的重要預兆。同時,世界道德敗壞、宗教混亂、以色列復國(1948年)等現象,也符合聖經對末後日子的預言(提後3:1-5;帖後2:3-10;路21:24-28)。
神的救贖計畫將進入第四階段:主耶穌基督再來(林前1:7;來9:28;西3:4;多2:13;彼前1:7、1:13、4:13、5:4;約壹2:28、3:2)。神計畫的末期,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指基督再來)、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5-17)。
關於神的審判,聖經一貫的原則是:神總是先審判屬祂的人,然後才審判世界。彼得前書4:17說:「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許多人一看見「審判」二字,立刻想到白色大寶座、火湖、永刑,但彼得所說的,並不只是世界末日對罪人的定罪,而是神在末後日子裡,先對祂自己的百姓、自己的家、自己的教會所施行的察驗、煉淨、分辨與審核。彼前4:17中的「審判」,原文是 κρίμα(krima),其意不單是最後定罪,也可指審核、判定、處理、管教。彼前4:17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指的是神末世性的審判工作先從教會開始,這與上下文完全一致。彼得前書第四章一直在講信徒的受苦、火煉與試驗。彼前4:12-14說:「...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因此,「審判從神的家起首」是指神已經開始在祂百姓中進行煉淨與分辨。這也是為何彼得接著說:「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8)。義人(信徒)尚且需要經過火煉、試驗、顯明與審核,更何況悖逆神的人。
這原則在舊約早已存在。以西結9:6,神對施行審判的使者說:「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注意,神不是先從外邦開始,而是先從聖所、先從與神最接近的人開始。瑪拉基書3:1-3也說,主來的時候,要如煉淨銀子的火,先潔淨利未人,使他們獻上公義的祭。也就是說,越親近神的人,越先被察驗。這正是彼前4:17的背景。
因此,神家的審判其實在教會時代已經開始。希伯來書12:6說:「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林前11:29-31提到,「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他們因輕慢主的桌子而軟弱的與患病的甚多,死的也不少。保羅又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這清楚說明,神今日已經在祂家中施行審判性的管教,其目的不是毀滅,而是潔淨、挽回、分別。
啟示錄更顯示這個次序。啟示錄一開始,不是先審判世界,而是主耶穌行走在七個金燈臺中間。七個燈臺就是七個教會 (啟1:20)。主先察驗教會的行為、愛心、真理、忍耐與忠心。以弗所教會失去起初的愛心;老底嘉教會不冷不熱;推雅推喇教會容讓耶洗別。主對教會發出警告、責備、勸勉與應許。換言之,啟示錄一開始,就是「審判從神的家起首」。之後才進入書卷七印、七號、七碗,開始對世界施行審判。
但神家的審判,並不止於今世教會中的管教與煉淨。神家的審判在基督再來時,將進入全面公開的顯明。主耶穌關於再來的比喻,幾乎全部都顯示:主回來時,先處理祂自己的僕人,而不是先審判外邦世界。馬太第24章的忠僕與惡僕的比喻中,主人回來後,先審核僕人的忠心與行為。馬太第25章的十童女的比喻中,新郎來了,童女被分別;有的進入婚筵,有的被關在門外。接著按才幹受託的比喻中,主人回來,「和他們算帳」原文是 συναίρει λόγον,有清算、核對之意。注意,這些對象不是外邦人,而是稱為「僕人」、「童女」的人,也就是與主有關的人。這正是彼前4:17的實際應驗:主回來時,先審核神家的人,主按各人的忠心、工程與得勝施行賞罰與分別。之後,馬太第25章的後段才出現綿羊與山羊的審判。這裡的對象變成「萬民」,也就是列國。因此次序十分清楚:先童女、先僕人、後列國;先神家、後世界。
保羅的教導與上述的完全一致。林後5:10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裡的「我們」是信徒。保羅不是對不信者說話,而是對教會說話。「顯露」原文有被公開揭示之意。也就是說,主再來時,信徒的一切忠心、工程、生活,都要被主顯明。林前3:12-15更進一步說明這審判的性質。保羅說,各人的工程必被火試驗,草木禾稭要被燒掉,金銀寶石卻要存留。「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這節極重要,因為這不是白色大寶座的永刑審判,而是信徒在基督臺前的工程審核。這裡有得賞賜,也有受虧損;有得稱許,也有羞愧。這正是神家的審判。
因此,新約中有兩種不同層次的審判。第一種審判,是在基督臺前對信徒的審核與賞罰;第二種審判,是在白色大寶座前對世界的永遠定罪。許多人把這兩者混在一起,因此產生混亂。啟示錄第20章清楚顯示,白色大寶座是在千年國(啟20:4,6)之後才發生。經文說,撒但被釋放、最後背叛結束後,「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啟20:11-12)這裡的對象,是「死了的人」,並非是教會中的得救者。接著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就被扔在火湖裡。這是神最終對人永遠的定罪。
主耶穌再來時,信徒要先站在基督臺前受審核。林後5:10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信徒今生一切真實光景,到那日都要被主顯明。這不是決定信徒是否仍有永生,而是決定其在國度中的賞罰。林前3:12-15進一步說明這審核的性質,「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4-15)。保羅清楚區分兩件事:一個人「得救」,但同時「受虧損」。因此,得救不等於一定得賞賜;有些人雖有永遠生命,卻在千年國度中失去榮耀與權柄。
這也正是主耶穌眾多國度比喻的背景。馬太福音第25章按才幹受託的比喻中,主人回來後,先與僕人算帳。忠心的僕人被稱讚:「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但那將銀子埋藏的僕人,卻被稱為又惡又懶。注意,他仍被稱為「僕人」,並不是陌生人。他的問題不是沒有主人,而是不忠心。他最終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許多人一看到「哀哭切齒」,便直接等同火湖永刑,但若仔細查考上下文,會發現這人原本是主的僕人,是被託付銀子的人。這比喻重點不是得救與否,而是國度賞罰。火湖是白色大寶座後對永遠沉淪者的刑罰;而「外面黑暗」更像是被排除於國度榮耀與喜樂之外。因為國度的中心是榮耀與光,而失敗的僕人則被留在榮耀之外,經歷羞愧與懊悔。十童女的比喻也是如此。十個童女都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都知道新郎要來,也都一度沉睡。她們不是世界上的不信者,而是等候新郎的人。但當新郎來時,只有預備好的進入婚筵,其餘五個被關在門外。她們失去的不是生命本身,而是婚筵的榮耀與國度中的享受。這比喻的焦點,不是「有沒有永生」,而是「是否預備好迎見主」。
啟示錄更直接將「得勝」與「作王」連在一起。啟2:26:「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啟3:21:「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注意,主不是對所有掛名信徒籠統地說「都與我同坐寶座」,而是明確限定:「得勝的」。因此,與基督一同作王,是得勝者的賞賜。保羅也同樣說:「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2)。這裡的「若」顯示條件性。不是所有得救者都必然同等作王,而是那些忍耐到底、忠心跟從主的人,要得著國度中的王權。啟20:4更顯示這點:「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裡特別說「他們」,並非毫無區別地指所有人。作王本身,就是賞賜與權柄分配的結果。既然有人得著王權,就意味著不是所有人都在同一層次中。
那麼,那些未能作王的信徒如何呢?新約並未詳細描述他們全部的情況,因此不能超越經文隨意想像。但至少有幾件事是清楚的。第一,他們不是永遠滅亡。因為林前3:15已清楚說:「自己卻要得救。」第二,他們要受虧損。第三,他們會經歷羞愧。約壹2:28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既然有「不至於慚愧」,便表示有人將會羞愧。第四,他們失去國度性的賞賜與榮耀,包括冠冕、權柄、與主同王的職分。這也解釋了為何新約對信徒有如此多警告。若信徒將來完全沒有任何差別,那麼主耶穌何必如此強烈地呼召人警醒、忠心、儆醒等候、持守到底、追求得勝?正因為國度中的榮耀與賞賜,與今日信徒實際屬靈光景有關,所以新約才充滿勸勉與警戒。
整體聖經呈現出一個完整圖畫:人因信基督得著永生,這生命出於神的恩典,不是靠人的功勞維持;但信徒得救之後,如何活、是否忠心、是否順服、是否愛主、是否警醒,將決定他在主再來時的賞罰與國度地位。主再來後,信徒要先在基督臺前顯露;之後,得勝者與基督一同作王;失敗者則受虧損、失去國度榮耀。這不是兩種救恩,而是同一救恩下,對國度賞賜與榮耀參與程度的不同。因此,新約對信徒的呼召,從來不只是「不要滅亡」而已,更是:「你當竭力,好叫你在那日可以站立得住」、「務要儆醒」、「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因為在基督的千年國度裡,不只是有沒有永遠生命的問題,還有是否有分於國度榮耀、是否與基督同王的問題。
論到「死人復活的次序」、「末期」與「國」,聖經(林前15:20-26)這樣說: 「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這裡「末期」指末日( the end, NIV 2011),「國」指神的國( the kingdom, NIV 2011)。上述林前15:23中的「在他來的時候」,指的是基督再臨。聖經在林前第15章繼續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at the last trumpet, NIV 2011)。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1-53)。基督再來時,那些在基督裡已睡了的人要從死裡復活,成為不朽壞的、不死的;屬基督且還活著的,也要改變。他們都要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 (帖前4:15-17)。論到救主耶穌基督從天上再臨(腓3:20)時,屬基督的人「身體得贖」、「得著兒子的名分」(羅8:23),聖經說,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15:42-44),因主耶穌基督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因此,主顯現的時候(指基督再臨)必將信靠祂的人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3:4),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
關於「神的國」與「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主在受害前逾越節的筵席(最後晚餐)上,題到使徒們要在基督的國裡,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加福音22:14-30說:「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叫你們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關於「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與「復興的時候」,另外參見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28節: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關於「復興的時候」,使徒行傳 1:3-11說:「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 這裡的「他還要怎樣來」指耶穌基督再臨。這裡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呼應於「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太24:36-37;參見 可13:30) 。
基督再臨. 我們若比對兩處經文:「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15:52)與「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11:15),這比對結果清楚地指向基督再臨的序幕。從啟示錄第5章到第20章,描述的是基督再來前後發生的一系列事件。摘要部分重大事件節點 (從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到千年國度),包含: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啟11)、兩個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啟11)、那兩個見證人作完見證時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把他們殺了(啟11)、第七位天使吹號 (啟11:15)[羔羊揭開第七印的時候,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有七枝號賜給他們(啟8:1-2);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祕就成全了(啟10:7);羔羊揭開七印中第一印(啟6:1);坐寶座的右手中有書卷,裡外都寫著字,用七印封嚴了(啟5:1);羔羊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啟5:9);另有七位天使掌管盛神大怒的七金碗(象徵七災)(啟16:1、15:1,5-8);第七位天使把碗倒在空中,就有大聲音從殿中的寶座上出來,說:成了!(啟16:17)]、神天上的殿開了且殿中現出他的約櫃(啟11)、 龍向婦人發怒且去與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啟12)、那龍授權柄給獸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13)、獸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啟13)、獸與聖徒爭戰且得勝且制伏地上的人(各族、各民、各方、各國)(啟13)、羔羊站在錫安山同他有十四萬四千人(啟14)、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傳永遠的福音給住在地上的人(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啟14)、天使拿著快鐮刀收割地上的莊稼(啟14)、天上那存法櫃的殿開了(啟15)、七位天使降七災(啟15、16)、大淫婦與大巴比倫城傾倒(啟17、18)、羔羊婚娶與萬主之主(啟19)、假先知與獸被擒拿並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19)、撒但被捆綁一千年並扔在無底坑裡(啟20)、千年國度(啟20)。 啟示錄第19章所說的「神之道」(啟19:13)及「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指的即是基督耶穌。 簡言之,從大衛的根(神的羔羊)展開那書卷七印(啟5:1,7-10)到千年國度(啟20:4-6), 依時間先後次序排列(基於啟示錄)如下,{書卷七印、七號、七碗(七災)、基督再臨、千年國度}。
耶穌基督從天再臨是要得勝其敵對勢力(獸、假先知、地上的君王、地上的客商、大淫婦、巴比倫城、撒但 等等...)(啟示錄第17、18、19章),並建立千年國度(啟20:1-7)。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在此之前,撒但(即那龍、古蛇、魔鬼)被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the Abyss, NIV 2011)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from deceiving the nations anymore, NIV 2011)。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他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撒但)被扔在硫磺的火湖(the lake of burning sulfur, NIV 2011)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見 啟20:7-10)。再後,坐在白色大寶座上的要行審判。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the book of life, NIV 2011)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20:11-15)。
最後,祂要創造新天新地(賽65:17、66:22;彼後3:13;啟21:1)。並且,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啟21:2),在那裡「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4)。神要親自與人同住(啟21:3;代下6:18;詩68:18、101:6;賽7:14;太1:23;約14:23;林後5:8),萬有要在基督裡完全更新,一切都更新了(啟21:5;西3:10;多3:5)。主耶穌基督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3)。這話主必要親自成就,阿們。
因此,我們今日正處於極關鍵的時期,正如保羅所說:「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我們既處在神的救恩計畫中,當回應祂的呼召,悔改歸主,受聖靈充滿,忠心傳揚福音,等候基督再來,直到那一天我們與祂一同得榮。神的救恩是全然的,祂正在按其計畫施行人靈魂體的救贖。如今,這神的救恩仍開放給凡願意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願我們在這救恩中與主同行,直至見祂面的那日。
「千年國度」與「神的國」的關聯. 千年國度(啟20:4,6)是基督耶穌作王與得勝信徒同王在地上執掌王權的國,時間是在撒但被監禁於無底坑的那一千年(見 啟20:1-7)。神的國(the kingdom of God, 參見 馬可福音1:15)即是天國(the kingdom of heaven, 參見 馬太福音3:2)。在神的救贖計畫中,天國是一個整體性神的國度,從基督第一次來(道成肉身),一直到將來的新天新地 (即永世完全實現)。我們看幾處經文,馬可福音1:14-15說,「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路加福音17:20-21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林前15:24說,「...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這3處經文清楚說明,天國是神掌權整體而完全的國度。(聖經還有許多處經文記載:神在人歷史中掌權。)
因此,千年國度並不是天國的全部,千年國度僅是天國在歷史中基督公開作王一千年的國度階段。廣義而言,天國比千年國度的時間跨度更大,甚且涵蓋了新天新地的永世。今天信徒其實已經活在"天國的預嚐"裡,因為主耶穌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路17:20-21)
[關於天國(即神的國)的經文,參見: 馬太福音3:2、4:17、4:23、5:3,10,19,20、7:21、8:11、9:35、10:7、11:11-12、12:28、第13章、16:19,28、第18章、19:12,14,23,24、第20章、21:31,33,43、22:2、23:13-14、第24章、第25章;馬可福音1:15、4:26,30、9:1,47、10:14-5,23-25、12:1,34、13:29、14:25、15:43;路加福音1:33、4:43、6:20、7:28、8:1,10、9:2,11,27,60,62、10:9,11、11:2,20、12:31-32、13:18,20,28,29、14:15、16:16、17:20-21、18:16-17,24-25,29、第19章、21:31、22:16,18,29,30、23:42;約翰福音3:3,5、18:36;徒1:3、8:12、14:17、19:8、20:25、28:23,31;羅14:17;林前4:20、6:9-10、15:24,50;加5:21;弗5:5;西1:13、4:11;帖前2:12;帖後1:5;提後4:1,18;來1:8;雅2:5;彼前2:9;彼後1:11;啟5:10、11:15、12:10 ]
「永生」與「千年國度賞賜」. 新約聖經中,一個極重要卻長久被忽略的真理,就是「得永生」(得救) 與「千年國度賞賜」並非完全相同層次。許多人將二者混為一談,因此一讀到主耶穌關於黑暗、哀哭切齒、被拒於門外、失去賞賜等經文時,便只能在兩個極端中選一個:不是認為那些人根本不是信徒,就是認為真信徒可能會失去永生(永遠生命)。但若整體查考新約,就會發現:聖經一方面極清楚地宣告,得救(永生)是本乎恩、因著信,不是靠行為得來;另一方面,也同樣嚴肅地啟示,信徒將來在基督的國度(千年國度)中的地位、權柄、榮耀與賞賜,與今生是否忠心、警醒、得勝,有直接關係。「永生」(eternal life) 是神對罪人的恩賜 (a gift),不是賞賜(not a reward)。罪人信了主耶穌,就是信徒了,有聖靈內住,永不離開,不離不棄。罪人得永生的條件是信靠耶穌基督,擔當他的罪孽,就有永生(得救),不定罪(羅8:1),而他就被算為有神的義(因信稱義)。永生是恩賜,不是賞賜。人真實信主得救(永生)後,不會失去救恩,永不滅亡,因為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從父神與基督手裡奪去 (見 約翰福音10:28-29)。但是信徒若犯罪,父神會有管教,像父親管教兒女一樣,為要神的兒女有份於衪的聖潔,但不會失去永生。基督徒若犯罪,按聖經(約翰一書1:9),要來到神面前認他的罪,神就要赦免,他與神之間的交通就可以恢復,這是管教的一部份,無關乎永生問題。「千年國度賞賜」是神對信徒的賞𧶽 (a reward),不是恩賜(not a gift)。在千年國度(啟20:4,6)裡,信徒不只有地位高低的分別 (參見 路19:11-27),並且千年國度也有得進入和不得進入的分別 (參見 馬太第25章)。信徒雖然已經得救,雖然稱呼主,也作了工作,可是如果不是按著神的旨意去作的話,千年國度還是不得進去 (參見 馬太第25章; 馬太24:45-51)。千年國度賞賜是根據信徒的順服神。所以信徒在地上如果不忠心、不警醒,雖然他不會失去永生,但是可能會失去千年國度的榮耀。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有人不得進入千年國度。
凡不信主到底的,斷不能進入神的國(天國),其結局會在火湖裡(永刑),這是來自聖經的信息,而且是對不信主者的嚴厲警告,不可不慎!因此人活在世上,應趁著還有今日,快快信靠主耶穌為救主,免得一閉眼離世就沒機會了。
逾越節的起源與預表. 在以色列的歷史中,有一個節期被視為民族的起點,也是世世代代猶太人紀念神大能拯救的象徵──逾越節(Passover)。這不僅是一場從埃及奴役中獲得自由的歷史事件,更是一場關乎生、死與審判的屬靈轉捩點。當神差遣摩西向法老宣告釋放以色列人的命令時,埃及遭遇了連續十次神蹟般的災難。最後一災──擊殺埃及所有頭生者──成為神憐憫與審判之間最明顯的界線。在那關鍵的一夜,神吩咐以色列人宰殺無瑕的羔羊,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框與門楣上,作為「逾越」的記號。當滅命的天使巡行全地時,擊殺了所有頭生(無論人或牲畜),卻越過了那些有羔羊血記號的以色列人家(見 出埃及記第12章)。那一夜,被稱為「逾越之夜」,正式揭開了逾越的序幕。然而,逾越的意義遠不僅是回顧一次歷史神蹟,它成為整個猶太信仰中最核心的節期之一,也深深預表了那位將來真正為人犧牲的「神的羔羊」—— 耶穌基督。祂為世人的罪被釘死於十字架,使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可以脫離永遠的死亡,得著永恆的生命。在整本聖經66卷書(包含舊約39卷及新約27卷)中,有兩個重要的預表性意象貫穿舊約與新約、彼此呼應,並共同指向同一位救主─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一個是「神的羔羊」:預先揀選、毫無瑕疵,獻上自己作贖罪祭;另一個是「先知約拿的神蹟」: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象徵耶穌進入陰間並戰勝死亡的神蹟。當施洗約翰在約旦河邊看見耶穌時,他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見 約1:29)。施洗約翰的這句話不只是辨認出「神的羔羊」的身份,更是見證耶穌將親自成就逾越之恩典的這樣一位救主。而耶穌自己也曾對當世代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39-40)。這兩個主題—神的羔羊與先知約拿的神蹟—交織出一幅神榮耀的救恩藍圖。從羔羊被揀選與宰殺的時辰,到耶穌在墳墓中三日三夜的精準應驗,都彰顯神在歷史中的救贖計畫何等嚴謹與奇妙。本文將帶領讀者深入探討逾越節的起源、設立背景與每項儀式細節的屬靈涵義,並對照耶穌如何在新約中完全應驗這一切。
4 猶太日期──預備日、大安息日、週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及五旬節
「預備日」的原文為希臘文 Παρασκευή (Paraskeuē),意思就是「準備」、「供應」。這天的主要目的是為即將來臨的安息日預備所需的一切,因為根據摩西律法,在安息日不可從事工作。「預備日」是新約聖經中一個重要術語,用來指稱安息日的前一天,尤以與耶穌基督受難事件密切相關而備受關注。在猶太傳統中,預備日具有實際且宗教上的重大意義,因為這是為迎接安息日所預備的時段—安息日乃神所設立、吩咐人守為聖、歇息與敬拜的神聖之日。新約四卷福音書皆提及「預備日」,且皆與耶穌受難的敘事密不可分。例如,馬可福音15:42記載:「到了晚上(evening, NIV;傍晚, 中文當代譯本),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馬太福音27:62則說:「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路加福音23:54也記錄:「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而約翰福音19:31更強調埋葬耶穌的迫切:「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在猶太曆法中,預備日即為每週的第六日,也就是現今所說的「星期五」(即週五,週安息日前一天)。安息日自星期五日落開始,至星期六(週六)日落結束。因此,猶太家庭會在預備日白天完成所有必要家務,如煮食、打掃、安排一切在安息日禁止進行的工作。這些準備正是為遵守十誡中神的命令:「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埃及記20:8)。耶穌的受難與埋葬與「預備日」緊密相關。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在逾越節的「預備日」──也就是尼散月14日(見 約19:14),而猶太人急於將屍體處理完畢,因為第二天是「大日」(即除酵節期的第一天,大安息日,尼散月15日),屬於七大節期中的一個特別安息日,不一定是週六。約翰福音 19: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因此「預備日」不總是指「每週安息日」的前一天,它也指「大安息日」的前一天,因為大安息日是節期中的一個特別安息日,「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參見 利未記23:5-8)。
「大安息日」(High Sabbaths or High Days). 在多數基督徒與彌賽亞猶太教徒(即信耶穌的猶太基督徒)的用法中,「大安息日」一詞指的是根據聖經所設立的每年耶和華的七個節期,其節期中的安息日,記載於利未記和申命記。大安息日又稱「大日」或「節期安息日」。「大安息日」不同於每週的安息日。「大安息日」術語源自《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 KJV)對約翰福音第19章第31節的翻譯:「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for that Sabbath day was a high day, KJV & NKJV),並在後世延伸為節期安息日的名稱。這七個節期的大安息日,不一定落在每週的安息日(即第七日安息日)。耶和華七個節期的節期安息日的希伯來文名稱為 מִקְרָא (miqra), 其意義是「聖會」、「召集的會」、「被召集的聚會」、「宣告的集會」、「公開的朗讀或會眾聚集」。希伯來文מִקְרָא (miqra) 對應聖經英文譯本及中文譯本如下,KJV: holy convocation; NIV: sacred assembly;中文合和本:聖會。「聖會」在利未記第23章中多次出現,用於描述神所指定的節期與集會。這些節期至今仍由猶太人及部分基督徒遵守。其中兩個大安息日發生在春季,即除酵節(又稱無酵節)的第一日與第七日;一個在夏季,即七七節(又稱五旬節);其餘四個則在秋季、猶太曆的第七個月舉行,分別為:吹角節(Yom Teru'ah,七月初一日),贖罪日(Yom Kippur, 七月初十日),住棚節(Sukkot)的7月15日(住棚節期的首日)與住棚節末後日(7月21日)的翌日(即7月22日)。(註:這些月份是指猶太曆月份而非現代公曆。) 在部分文獻中,「shabbaton」(安息日的另一種形式)一詞也被廣義地用來指涉這七個年度節期。這些「大安息日」被視為聖日(如同每週的安息日一樣),不可作工、要有聖會(聚會),因此稱為「大」或「高」的安息日。例如,利未記23:5-8「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無酵節又稱除酵節。根據這段經文,無酵節期的第一日(尼散月15日)與第七日(尼散月21日)為節期中的安息日,無論這天落在一週的哪一天。約翰福音19:31說,「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 (NKJV & KJV & NASB: a high day; NIV: a special Sabbath;NLT: a very special Sabbath),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這裡使徒約翰所說的「大日」是指重大的安息日,並非指一般的每週安息日。這裡的「大日」原文是 μεγάλη ἡ ἡμέρα (megalē hē hēmera) ,意為「大的日子」、「重大的日子」。要注意的是,約19:31不是單獨說「那日是大日」,而是說 ἐκείνου τοῦ σαββάτου 「那個安息日」,意思是「因為那個安息日的日子是重大的」。這裡約翰所說的背景,正是除酵節的節期安息日。因此,約19:31所說的「大日」,指的是除酵節第一天(即尼散月15日)的安息聖會日,所以稱為「大安息日」。這也是為何約翰特別補充說:「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因為是節期安息日、聖會日、除酵節週的特殊安息日 (a special Sabbath),而非普通週六的安息日。
「安息日」(希伯來文:שַׁבָּת , Shabbat)是神特別設立的一天,具有創造的記號、律法的命令、屬靈的意涵與彌賽亞的預表。「安息日」又稱「每週安息日」或「週安息日」。聖經首次提到安息日在創世記2:1-3「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這顯示安息日的設立不是由人開始,而是神主動設立、賜福並分別為聖的一天,是神創造完成後的記號。當神藉摩西頒布十誡時,安息日成為第四條誡命,是神與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約記。「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出20:8-11)。「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31:17)。安息日是神聖的命令,也是與神關係的記號;百姓不可作工,並要將這日獻給神;違反安息日的規定可導致嚴重刑罰(見 民15:32-36)。耶穌沒有廢除安息日的意義,但祂指出人本末倒置、將律法高舉過於人的需要:「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耶穌在安息日醫病、教導、行善,表明祂成全律法的精神,不是拘泥於形式,而是恢復安息日的真正意義:使人得自由、得生命、得醫治。初代教會在耶穌復活後,逐漸以主日(星期日, 七日的第一日)為聚會敬拜的時間,因為: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主耶穌向人顯現(約20:14-18)。聖靈降臨日也是主日(使徒行傳第2章)。初期信徒「七日的第一日」(使徒行傳20:7;哥林多前書16:2)聚會擘餅。這表明安息日的意義,在基督裡已得完全的成全與更新:「我們若信從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已經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來4:3,10)。安息日關鍵在於基督是我們真正安息之主(見 太11:28);外在的日子只是影兒,實體是基督本身(西2:16-17「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希伯來文: תחום שבת, Techum Shabbat)是猶太律法中對於安息日行走距離的限制,源於舊約律法精神並經過後來拉比傳統的具體規範。這個概念在新約聖經的使徒行傳1:12中被明確提及:「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離耶路撒冷不遠,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舊約摩西律法中並未明確規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的長度,但有一些原則性的命令,例如,出埃及記 16:29:「看哪,耶和華既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祂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可離開本處。」這節經文成為猶太拉比界訂「人在安息日不可遠行」的法律基礎,稱為「תחום שבת (Techum Shabbat)」,意即「安息日邊界」。民數記 35:5 提到城郊四圍「二千肘」為利未人之地。拉比們根據這些經文,認為人在安息日不應「離開本處」,於是發展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這一規定。根據猶太傳統與塔木德的解釋,「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2,000肘(אמות, amot),一肘 ≈ 45~50 公分,總長 ≈ 900~1,000 公尺(約 0.9~1 公里)。這是從人居之地邊界(如城牆)之外開始計算的距離。若超過,便視為違反安息日安靜居住的精神。拉比律法的延伸與應用存在例外情況。例如,如果有人在安息日之前在某地設立「食物存放點」(稱為 Eruv Techumin),則可將「本處」定義在那裡,延長可行走距離。城市連結法 (Eruv):現代宗教猶太人透過繩線或界標將城市連為一體,允許在某範圍內自由行走與攜物。醫療或緊急狀況:可以不受此限制,遵守「救命優先」原則 (Pikuach Nefesh)。現今正統猶太教徒在安息日仍遵守這項規定,在居住區域設立 Eruv 以方便安息日的生活實踐。對基督徒而言,這規定主要是理解聖經背景的重要文化脈絡,並不具有律法上的束縛(參:羅馬書 14:5-6,加拉太書 4:10)。
伯大尼(希臘文:Βηθανία;亞蘭文:Beth Anya),意為「困苦之家」、「無花果之家」或「歡樂之家」(學界有不同解釋),是位於耶路撒冷東邊約3公里處的一個村莊,靠近主耶穌升天的地點。伯大尼(Bethany)位於橄欖山的東坡,地理上與橄欖山是相連的,但伯大尼本身不等同於整座橄欖山。這裡是耶穌常去的地方,也是幾個重要事件發生之地。伯大尼是耶穌在地上生活與服事中極為重要的地點,新約福音書多次提及,是祂在耶路撒冷事工的「避風港」。從伯大尼走到耶路撒冷的距離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嗎? 是的。從伯大尼走到耶路撒冷的距離,符合「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的規定。根據約翰福音11:18記載:「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這裡的「六里路」原文是:「ὡς ἀπὸ σταδίων δεκαπέντε」── 約 15個stadia (stadion),1 stadion ≈ 185 公尺,所以 15 stadia ≈ 2.8公里(約1.7英里)。根據猶太拉比傳統,「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約為0.9~1公里。那為什麼從伯大尼到耶路撒冷約 2.8 公里,卻仍算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這是因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的起點是「人所在的地方(居住區)外圍再加上 2,000 肘」:如果伯大尼和耶路撒冷被視為連續的社區 (例如, 有許多住戶、道路、供應物資),拉比傳統容許它們之間被視為「一個社區」。此外,如果有設立 Eruv Techumin (安息日邊界擴展的食物存放點),則合法地擴大範圍。橄欖山位於中間偏伯大尼方向,橄欖山與伯大尼間不過約1公里,因此伯大尼與耶路撒冷之間可能被視為一體社區的延伸範圍。因此,從伯大尼經橄欖山至耶路撒冷的行走路程,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眼中,是可以在安息日合法行走的。耶穌在聖週期間 (Holy Week),每日往返耶路撒冷與伯大尼之間 (參見 可11:11-12;太21:17),卻未曾被批評違律法,可見這段距離符合猶太人對安息日行走的容許範圍。
[註: 聖週期間指主耶穌受難前的一週,也稱「受難週」或「最後的一週」(the Passion Week)。]
「逾越節」(Passover, 希伯來文:פֶּסַח Pesach)是舊約中最重要的節期之一,其設立、日期、程序及屬靈意義都與耶穌基督受難、死亡與救贖密切相關。逾越節是神為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得釋放而設立的節期。在摩西時代,神擊殺埃及所有頭生的(人及牲畜),但吩咐以色列人宰殺羔羊、將血塗在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12:7)。當耶和華的滅命天使見到羔羊的血,就「逾越」那家,不使滅命的進去殺他們(出12:13)。「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利未記23:5)。出埃及記12:6記載: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這「黃昏」的希伯來文是בֵּין הָעַרְבַּיִם,拼音為bein ha-arbayim,字面意思為「兩個傍晚之間」(between evenings),也可譯為「在黃昏之間」。「黃昏」到底是什麼時間?猶太傳統對「黃昏בֵּין הָעַרְבַּיִם」的解釋有兩種主要看法。一種為主流拉比觀點(塔木德與後期猶太傳統):「兩個黃昏之間」是指:第一個「傍晚」開始於太陽開始下落(約下午3時);第二個「傍晚」是太陽完全下山(約下午6時)。所以這段時間是「從下午3點鐘到日落前」。這與耶穌在下午三點斷氣的時間剛好一致。(太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另一種為撒都該人的看法:認為「兩個傍晚之間」是指「黃昏至天黑之間」,即從日落開始至星星初現,時間較晚。這一派觀點較少被主流接受,尤其在節期運作上。在節期中,特別是逾越節(出12:6)與每日獻祭(出29:39;民28:4)的規定,這段黃昏時間是最重要的獻祭時段。因此,耶穌在下午三點左右斷氣(馬可15: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正好處於「兩個傍晚之間」(בֵּין הָעַרְבַּיִם),完全應驗「逾越節羔羊在黃昏宰殺」的律法規定。猶太曆與耶和華的七個節期,見圖1。
圖1 猶太曆、公曆月份對照、耶和華七節期。(The image above had been modified for accuracy according to the Bible. The original was accessed at lupon.gov.ph.)
「除酵節」(希伯來文: חַג הַמַּצּוֹת, Chag HaMatzot),意為「無酵餅的節日」,又稱「無酵節」,是與逾越節密切相關的一個節期,在猶太曆「尼散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舉行,為期七天。除酵節(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期間,每日不可吃有酵之物。除酵節前,猶太家庭會徹底打掃家中除盡一切含酵的食物。利未記第23章、出埃及記第12章和民數記第28章都對此節期有詳細描述。酵(酵母)在聖經中常象徵罪惡、敗壞、假道(參:路12:1;林前5:6-8)。除酵象徵從罪中潔淨,預備自己迎見神。無酵餅 (matzah) 象徵以色列人對神旨意的迅速順服—「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立即啟程(出12:11)。除酵節象徵神子民生命的新階段,離開舊奴役,邁向應許之地。使徒保羅在新約明確指出,除酵節的實體在基督裡已得成全:「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盡,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羊羔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5:7-8)。這裡保羅不僅引用了除酵節的語言「無酵餅」,指出基督徒生命中的除酵行動是丟棄舊人、潔淨內心、活出真理與公義。主耶穌基督本是無罪的,為世人的罪釘死於十字架,第三天復活,使凡信靠基督的都成為「無酵餅」、「無酵的麵」。耶穌被埋葬的那天正是除酵節的第一天(尼散月十五日開始,日落後,猶太時間觀,大安息日開始)(約翰福音19:31),象徵祂進入墳墓中代替我們成就潔淨。
「初熟節」(Firstfruits, 希伯來文: בִּכּוּרִים , Bikkurim)是以色列人在除酵節尼散月十五日之後的第一個週安息日的隔天(即星期日、七日的第一日)獻上春天初熟莊稼的日子,也就是獻上大麥初熟的捆(omer)為祭的節日。這節期有深厚的歷史背景與屬靈意義,更在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中得到了完全的應驗。利未記23:9-1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初熟節為期一天,通常落在除酵節期間。此日以色列人要把田中初熟的大麥捆獻給神,感謝神賜下豐收,也代表整個收成的歸屬與奉獻。新約聖經清楚指出,耶穌的復活向人顯現發生在尼散月15日後的那個主日(即初熟節),祂成為「初熟的果子」,應驗了舊約律法中的預表。「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按著所定的日期,基督從死裡復活,在初熟的日子…(見 利23:10-11;路24:1-6;可16:9)。這就像農夫把初熟之物獻上,信心地盼望未來豐收一樣;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對所有信祂之人未來復活的保證;祂是首先復活、永不再死的那一位,之後所有屬祂的人都要按自己的次序復活(林前15:23)。初熟之物是最好的,是「頭一份」,象徵整個收成屬於神。我們的生命若已屬神,應當也將最好的獻給祂—時間、恩賜、資源。初熟節的核心是復活的盼望。耶穌不是僅死於十字架,更從死裡復活。基督徒不僅被赦罪,也要有復活的新生命(參 羅6:4-5)。初熟之物是「聖的」,要獻給神(參 民18:12-13)。我們也當將自己的生命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單單歸主。
「五旬節」(Pentecost, 希臘文 Πεντηκοστή, 意為「第五十」),又稱為「七七節」(希伯來文:שָׁבוּעוֹת Shavuot),是以色列人三大朝聖節期之一,為期一天。從初熟節(七日的第一日)數起(含),滿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 50 天(即五旬),如此所定的節日稱為五旬節(或稱七七節、收割節),如利未記23:15-16所記,「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這裡的「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是指初熟節。五旬節不僅有深厚的舊約意義,也在新約中應驗為聖靈降臨的日子,標誌著教會時代的開端。五旬節是春季小麥的收割節。這時以色列百姓會帶著「新穗子」的餅(與逾越節大麥不同,五旬節收割的是小麥)到耶路撒冷敬拜獻祭。根據猶太傳統,這一天也紀念神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給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 50 天, 見:補充資料[28])。使徒行傳2:1-4「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耶穌復活後與門徒同在有 40 天之久,並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降臨(徒1:4-5)。第50天時,也就是那五旬節的當天,聖靈降臨,應驗了主耶穌受難之前及復活之後的應許。神的律法從石版(西奈山頒律法)寫入人心(見 耶利米書31: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五旬節降聖靈,人心得更新。新約時代的「靈魂收割」開始(教會起頭),約有3000人悔改受洗成為門徒(徒2:41),對比於舊約西奈山,約有3000人因拜金牛犢被殺(出32:28)。神使門徒說起各國語言 (說鄉談或說方言, speak in tongues (other languages)) (徒2:6-11),眾人各按本鄉話聽見神的大作為,應驗約珥書2:28「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 聖靈不是只為說鄉談(說方言),更是賜給我們能力、智慧與安慰,活出新生命,倚靠聖靈過得勝生活(羅第8章)。教會始於主耶穌升天後的五旬節──聖靈降臨,因此教會也被稱為「聖靈的共同體」。信徒不單是個人得救,更是被呼召進入基督身體──教會(即基督徒的群體),並參與傳福音、培養門徒。正如逾越節重申我們得了基督的救贖,五旬節喚醒我們對聖靈的渴慕與順服。五旬節不僅是聖靈降臨的日子,更是救恩計畫從「個人」擴展到「群體」的起點。這一天的歷史意義,既連結西奈山上的律法,也連結耶路撒冷樓房中的聖靈火焰(徒2:1-5)。它提醒我們:不是靠勢力,不是靠才能,乃是靠神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書4:6)。
5 逾越羔羊的啟示
當以撒問他父親亞伯拉罕「燔祭的羊羔在哪裡」時,亞伯拉罕回答:「神必自己預備燔祭的羊羔」(見 創22:7-8)。在舊約時代,當以色列百姓犯罪時,要獻上無瑕的羊羔為贖罪祭(見 利未記4:22-35)。在摩西時代,「逾越羔羊」與「尼散月十日」之間,蘊含著神的救恩預表與屬靈啟示。當耶和華神藉摩西設立逾越節時,祂向以色列人頒布了具體而嚴謹的指示,出埃及記12:1-11說,「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裡所說的「本月」是指「亞筆月」(Abib),後來在巴比倫之後稱為「尼散月」(Nisan),相當於格里曆(公曆)的3月至4月之間。「羊羔」指「逾越羔羊」。尼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利未記23:5)。以色列人要在尼散月10日選取一隻無殘疾的公羊羔,並在14日黃昏將之宰殺,其血要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與門楣上,使神的滅命天使越過他們的家。這正是「逾越節」名稱的由來。「尼散月十日」正是神救恩計畫中的關鍵時刻。尼散月十日不僅是歷史中的一個日期,更是神救贖歷程中的關鍵預表。這一天代表了三重屬靈意義:1. 分別與揀選: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揀選」一隻無瑕疵的羊羔,預表救恩不是隨意的選擇,而是神所喜悅、完全聖潔的獻祭。2. 預備與觀察:從第十日到第十四日,羊羔要被留在家中,這段時間用來觀察這羊羔是否真是無瑕疵的。象徵對獻祭之物的嚴格要求,也表明耶穌基督將接受公開的試煉與檢驗。3. 救贖恩典:「一家一羊」象徵救贖是個別且具體的。每個家庭都必須親自選羊、宰殺、用血塗抹,救恩不能代替,罪也不能被忽視。在出埃及記的救贖中,逾越節的羔羊遵循一個清楚的程序:首先被選出、接著經過幾日的觀察以確認其無瑕疵,然後被宰殺,最終其血塗抹於門框及門楣上,使以色列全家得以免於死亡之災。這一系列的步驟,不僅是歷史事件中的儀式安排,更深層預表了將來那位真正能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 耶穌基督。本文將帶領讀者從神的計劃的角度,逐步探討這四個關鍵階段:從羊羔的選取、觀察與檢驗、被殺流血、到最終成為贖罪(除罪)與拯救的憑據。我們將並列舊約律法中的指示與新約耶穌基督的言行,驗證耶穌是否完全應驗了作為逾越節羔羊的所有條件與預表。透過這樣的比較與省思,讀者將更深認識神在救恩歷史中的精準與偉大,也更加確信耶穌就是那獨一無二、為我們而死的無瑕疵羔羊。
6 神的羔羊選出於「尼散月十日」之必須性
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被選出的時刻,是整本聖經中一幅震撼人心的預表與應驗。根據出埃及記12:3,神吩咐以色列人:「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這個日子——尼散月10日——標誌著逾越節準備期的開端。此時選出的羊羔要在家中被保留至第十四日,期間需確認牠是否「無殘疾」,才可在黃昏時被宰殺作為贖罪之祭。這不只是儀式性的指令,更是預表神所要差來的救主——那為世人贖罪的無瑕羔羊。耶穌正是在尼散月十日被公開「選出」。約翰福音第12章記載,耶穌在尼散月九日抵達伯大尼(約12: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處」),隔天(即尼散月10日),騎驢榮耀進入耶路撒冷(約12:12-13「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着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正應驗了撒迦利亞書9:9「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當日,百姓揮舞棕樹枝,迎接耶穌,高呼:「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約翰福音12:13)。這一幕是逾越節預表的驚人對應:如同當年每家在尼散月十日選出自己的羊羔,耶穌作為「神的羔羊」也在這一天被以色列百姓公開迎接與選立。耶穌不只是猶太人期待的彌賽亞(基督),更是整個人類歷史中被揀選的救主。正如施洗約翰所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耶穌的進城是救恩歷史中的關鍵時刻,也是一幅深具象徵性的圖畫。祂的時間、行動、以及群眾的反應,皆精準地對應舊約律法對逾越節羔羊的規定與期待。這樣的對應不僅讓我們看見神計劃的周詳,更讓我們明白:耶穌並非偶然地成為救主,而是按照神早已預定的神的時刻與方式,公開地被選為那無瑕疵的贖罪羔羊。本文後續將繼續深入探討耶穌如何在被選出之後,經歷一連串公眾的檢驗,最終證明祂是那真正「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彼得前書》1:19)。
7 神的羔羊無瑕疵之必須性──各方的檢驗
這「無瑕疵羔羊」的要求從摩西律法中已被清楚揭示,並在新約中以耶穌基督的生命與事工得到了完全的應驗。根據出埃及記12:5-6的規定,當神設立逾越節為以色列人的救贖記號時,祂明確吩咐說:「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這條命令不僅是動物獻祭的儀式要求,更是預表那將來為人類罪孽而死的「神的羔羊」——耶穌基督——必須是完全無罪、無玷污、無瑕疵的。從逾越節的安排來看,尼散月十日是選出羊羔之日。自那天起至十四日的黃昏之間,羊羔要被留存觀察,以確保其完全無瑕。這五天的觀察與驗證,是要確認是否適合獻為祭物。這正與耶穌基督在進入耶路撒冷之後的五天中,所經歷的各樣試驗與質問形成了完美對照。耶穌在尼散月十日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城,應驗了撒迦利亞書9:9的預言。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日期,不僅是王者(基督)的象徵,更是神為世人預備的「贖罪羔羊」被揀選與公開呈現的關鍵時刻。在進入耶路撒冷後,耶穌沒有退隱,也沒有立即赴死,而是主動進入聖殿,接受猶太人與猶太宗教領袖的觀察與試驗。如同律法中羊羔被仔細檢查是否無殘疾一樣,耶穌從進城那刻起,便接受來自各方的質詢與挑戰,包含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希律黨人與撒都該人輪番質問(見 太第21~23章;可第11~12章;路第20章),從權柄的來源到納稅、復活、誡命的大小等,皆受公眾試驗。
例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質問祂的權柄(太21:23),耶穌反問他們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哪裡來,使他們啞口無言。接著,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來試探祂,問祂是否該向該撒納稅(太22:15-22),耶穌以一枚錢幣的比喻回應:「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使他們驚訝無言。然後是撒都該人,他們不信復活,便舉出七兄弟娶同一女子為妻的問題來試探祂(太22:23-33)。耶穌指出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因在復活的時候,人不娶也不嫁,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耶穌進一步引用摩西的書:「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15,16),證明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這一回答使眾人希奇不已。法利賽人中有一個律法師又問祂:「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太22:36)耶穌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40)。這一總結不僅展現祂對律法的透徹理解,更表明祂的教導回歸律法的核心——愛。連續幾番試探之後,經文記載「......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太22:46)。這表明耶穌在這五天中,面對連番的挑戰(檢驗),始終表現出絕對的智慧、權柄與聖潔,無人能在言語或教義上找到耶穌的破綻(瑕疵)。正如彼得前書1:19所寫:「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耶穌基督在這幾天所展現的,正是祂作為贖罪羔羊的資格與神聖身份。
除了被動地接受挑戰與質問,耶穌在這段期間也主動地宣告審判與預言自己的死與復活。例如祂潔淨聖殿,趕出做買賣的人(馬太福音21:12-13),彰顯祂對神殿的主權與聖潔的要求。祂也藉著比喻指出猶太領袖的不信與拒絕神的心,如無花果樹的枯乾、兩個兒子的比喻、兇惡園戶的比喻與婚宴的比喻等,皆指出以色列宗教領袖將被棄絕,神的國將賜給那結出果子的百姓(太第21~22章)。其中,在「兇惡園戶的比喻」中,耶穌明言自己是「園主的兒子」,將被園戶殺害(太21:37-39),並引用詩篇118:22-23「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來預言祂雖被人棄絕,卻被神所立為根基(頭塊房角石),這不僅顯明祂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基督),也指出祂的受難將帶來新的救恩秩序。這段從尼散月10日至14日的過程,正是耶穌作為神的羔羊,接受檢查與見證的期間。耶穌公開地經歷一切人所能設下的試探與質問,不論是宗教層面還是政治問題,從未出錯,無有瑕疵。耶穌基督的聖潔與真理,使祂成為那唯一合格的贖罪羔羊。
在彼拉多的審問中,我們也看到一個外邦官員對耶穌的觀察與結論。彼拉多三次對群眾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該死的罪來」(路23:4,14,22)。這再一次從外邦官員的角度證明耶穌是無罪的。這五天的公開檢驗最終以祂被釘十字架而告終。然而這正是神計畫中的一環:無罪的基督代替有罪的人,如經上所記,「...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3:18)。耶穌的死不是因為他有罪,而是因為基督是那被揀選的贖罪羔羊,正如在萬古之先神的救贖計畫所預定的。
當我們回顧舊約時代的逾越節原型與耶穌在世上的應驗,就會明白為何林前5:7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從摩西律法對羊羔的檢查,到耶穌受難前的挑戰與無罪見證,我們看見神的救贖計畫是如何一絲不苟、精確應驗的。這不僅讓我們對基督的贖罪有更深的敬畏與感恩,也讓我們確信: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抽象的宗教理論,而是那位真實道成肉身、歷史中被驗證、為我們死而復活的救主耶穌基督。
因此,基督徒在每一次守主的晚餐(逾越節)時,應當存敬畏與感恩的心,記得祂是那為我們被選出、被觀察、被獻上的神的羔羊。主耶穌基督的血是我們得以越過神的審判、不至滅亡的保障。基督是我們得以進入永生的門與路 ,引我們到父神那裡去 (約14:6)。
8 神的羔羊宰殺於「尼散月十四日」之必須性
根據出埃及記第12章,逾越節是在猶太曆「亞筆月」(後稱「尼散月」)14日黃昏。當年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神吩咐他們於尼散月十四日黃昏宰殺無瑕疵的羊羔,將羊血塗在門框上及門楣上,使神的滅命天使越過他們家戶,保全以色列頭生的性命(出12:1-14)。尼散月15日起便進入除酵節期,連續七日,以色列人吃無酵餅,紀念他們先祖當年匆忙出埃及,不容餅有時間發酵 (出12:15-20)。尼散月十四日是耶穌基督受難的關鍵時刻。基督作為「神的羔羊」,尼散月14日這一天的每一個細節都應驗了舊約。依時間順序,本文深入整理耶穌在尼散月14日的各個事件,並佐以聖經經文,顯明祂如何成為我們的逾越節羔羊(林前5:7),並成全先知約拿三日三夜的神蹟(太12:40)。
(一)、尼散月十四日:夜晚至清晨
1. 最後晚餐、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被捕:在最後晚餐後,主耶穌與門徒前往橄欖山下的客西馬尼園禱告 (太26:36-46)。主耶穌在極其痛苦中三次禱告,汗如大血點(路22:44),顯明祂甘願順服父神的旨意。猶大率猶太兵丁前來,以親嘴為記號,將主出賣 (太26:47-50;約18:1-12)。
[註: 按猶太計日方式,夜是一天的開始。因此,尼散月14日的夜是14日的開始。]
2. 夜審與猶太公會審問:耶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家夜審 (太26:57-68)。雖尋找假見證,但無法一致 (可14:55-59)。耶穌直言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大祭司便撕裂衣服,定祂為褻瀆。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 (太26:63-67)。此時彼得三次不認主。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太26:69-75)
(二)、尼散月十四日:清晨至上午(羅馬審訊階段)
3. 送交彼拉多審問:天一亮,猶太公會將耶穌交予羅馬巡撫彼拉多,控告祂自稱為王(太27:1-2;約18:29-32)。彼拉多審問後未見其罪,遂送祂至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23:6-7)。
4. 希律王審問與戲弄:希律極欲見耶穌行神蹟,但耶穌默然不語(路23:8-11),這應驗「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53:7)。希律戲弄祂後再送回彼拉多。
5. 公審與釘十字呼聲:彼拉多欲釋放耶穌,然祭司鼓動群眾呼喊:「把他釘十字架!」(太27:22-23)。為迎合民意,彼拉多釋放強盜巴拉巴,將無罪的耶穌交予羅馬兵丁(太27:24-26)。
(三)、尼散月十四日:上午至正午(鞭打與十字架)
6. 鞭打與受辱:羅馬兵丁鞭打耶穌、戴荊棘冠冕、披紫袍羞辱祂為「猶太人的王」(可15:15-20)。
7. 背十字架至各各他:耶穌拖著十字架要行至刑場,但途中因力盡,由古利奈人西門代勞(路23:26)。
8. 被釘十字架於各各他(髑髏地):在四卷福音書中,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有互補的敍述。馬可的經文說: 「巳初的時候」(可15:25);約翰的經文說: 「約有午正」(約19:14);路加的經文:未明言;馬太的經文:未明言。綜合以上,主耶穌上十架的時間應在巳初到午正前的時段。本文引用馬可15:25的經文:「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NIV: It was nine in the morning when they crucified him.)。「巳初的時候」相當於猶太第3時辰,約早上九點鐘。兵丁分祂衣服(詩22:18;太27:35),主的十字架兩旁分別是兩強盜的十字架(太27:38)。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 (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安在主的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19:19)。
(四)、尼散月十四日:正午至午後(死亡與大震動)
9. 黑暗籠罩:猶太第六時辰至第九時辰,即午正至下午3時,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預表神的審判臨到。(NKJV: Matthew 27:45「Now from the sixth hour until the ninth hour there was darkness over all the land.」)
10. 呼喊與斷氣:耶穌高聲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引用詩篇22篇。祂又喊「成了!」(約19:30),並將靈魂交付神。耶穌斷氣約在申初(路23:44,46;可15:34,37;太27:46,50)。申初對應現代時間下午3點鐘。
[註: 「成了」希臘原文是 Τετέλεσται (Tetelestai),意為「完成」、「達到目的」。在新約語境中,它通常指「使命完成」「工作達到目標」。在古希臘及當時的商業用語中,tetelestai 也會出現在收據或帳單上,意指「已付款」「債務已結清」。因此,有些神學家將耶穌說「成了」解釋為:祂已經「全數付清了我們的罪債」。人類因罪欠神的債,已被基督的犧牲全額支付。這個概念與舊約祭祀系統和新約的贖罪思想相呼應:耶穌作為代贖者,完全成就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
11. 幔子裂開與地震:耶穌斷氣時,地震、磐石崩裂、墳墓開啟,百夫長驚呼:「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太27:54)。「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太27:50-51)。
[註: 耶穌斷氣時,聖殿幔子從上至下裂開(太27:51),象徵新路開通(來10:19-20)。幔子是「從上到下」(from top to bottom, NIV)裂開,表明這不是人為的行動,而是神親自的作為。這與「從下到上」的撕裂(人所能及)不同,是神主動打開了通向祂的道路。根據《巴比倫塔木德》(Babylonian Talmud)的記載,幔子的厚度是「一個手掌寬」(Hebrew: טפח tephach)。一個手掌寬約等於8~10公分(3~4英吋)。此幔子是編織而成的,據說要三百名祭司一起清洗它,可見其尺寸與重量極大。根據《耶路撒冷塔木德》與其他註釋,幔子高達40肘(約18公尺),寬20肘(約9公尺),重得令人難以搬動。每年製作兩層幔子,厚重程度堪比牆體,極難撕裂。約瑟夫斯是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學者,在《猶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與《猶太戰記》(The Jewish War)中記載第二聖殿的幔子情況,他形容幔子為極厚重之布幕,上面繡有宇宙圖案(天象、星宿),象徵天地之間的屏障。雖未明言厚度,但從其對幔子的讚嘆來看,推測與塔木德所述相近。幔子的厚重不是偶然,正是隱含人罪隔絕神的嚴重性。如今,神以恩典撕裂厚幔,顯明救贖恩典突破一切障礙。]
(五)、尼散月十四日:日落前(預備日與安葬)
12. 求遺體與安葬:亞利馬太來的約瑟向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約瑟與尼哥底母一同用細麻布與香料在當天日落前安葬主耶穌於約瑟的新墳墓(鑿在磐石裡),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參見: 太27:57-61;約19:38-40)
耶穌安放在那裡的原因: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約19:41-42)
主耶穌於尼散月十四日完整實現了逾越節的核心:被選的羔羊在黃昏被殺,血成為救贖的記號(出12:5-6)。主耶穌經歷尼散月10日至14日的公開檢視(太21-23章),沒有一點罪(彼前2:22),最終在神預定的時刻「一次獻上」(來9:12),成就永遠贖罪。祂的死裂開聖殿幔子(太27:50-51),使信祂的人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22)。祂也是那被殺卻仍活著的羔羊,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敬拜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9-14)。祂不是一般的祭物,而是「神的羔羊」——主耶穌,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總結而言,從逾越節的律法設立、羔羊的檢視與宰殺、耶穌的被審與釘十字架,到安葬,尼散月十四日展現了「神的羔羊」如何擔當世人的罪,成就舊約預表,開啟新約救恩。這天是歷史的樞紐,是救恩的起點,也是信心的根基。我們唯有因信主耶穌所成就的代贖大功,才能出死入生,與神和好。
9 神的羔羊應驗「先知約拿的神蹟」之必須性
耶穌安葬至復活的關鍵時段正是從尼散月十五日到十七日,這三日三夜既應驗了受難之前主所預告的「先知約拿的神蹟」(太12:40),也與猶太節期中的除酵節、大安息日與初熟節精準呼應。主耶穌曾明確預言:「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NIV: For as Jonah was three days and three nights in the belly of a huge fish, so the Son of Man will be three days and three nights in the heart of the earth.)。事件的次序亦清楚對應節期如下。尼散月十五日:大安息日,兵丁守墓。尼散月十六日:婦女在安息日隔日預備香料。尼散月十七日:每週安息日,婦女遵誡命安息。從尼散月十五日到十七日,我們將按日期逐步檢視主耶穌如何應驗「三日三夜」之後復活的細節,並逐一對照聖經經文。
(一)、尼散月十五日──安息與陰間的寂靜
根據猶太曆,尼散月15日是除酵節的第一天,也是大安息日(利23:6-7),屬於節期中的安息日,不一定是每週的星期六,但具有完全停止勞作的意義。這一天的開始(前一天日落後)耶穌已被安放在墳墓中(太27:57-61),墳墓被大石封住,並由猶太兵丁嚴密看守(太27:62-66)。對門徒而言,是極度哀傷與困惑的一天,他們因安息日,必須守安息、不可勞作。
1. 尼散月15日守墓設封:猶太宗教領袖記得耶穌曾預言「三日後我要復活」,便請求羅馬巡撫彼拉多派兵把守墓,直到第三日。馬太福音27:62-66記著: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NIV: After three days I will rise again.) 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2. 安息與除酵節:出埃及記12:17記述神吩咐以色列人守這日為紀念神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之日,並在七天中除掉酵,象徵除去罪與敗壞(林前5:6-8)。耶穌死後的靜默,正如潔淨與隔離的過程,也象徵罪的權勢被中止,撒但不能再控告屬神之人。
3. 墓中之靜:耶穌身體安放墳墓,是祂經歷「死亡之境」的第一天。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2:27援引詩篇16:10「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這是舊約對主耶穌死後不將靈魂撇在陰間,而且他的肉身未見朽壞的論述。換言之,詩篇16:10已經預言了基督復活之事(參見 徒2:31-32)。耶穌的肉身並未在此時敗壞,反而是在死亡中繼續完成神的救贖計劃,等父神叫他復活。
4. 向死亡及陰間宣告得勝:彼得前書3:18-20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NIV: the imprisoned spirits)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段經文被許多人理解為耶穌在死後進入靈界,向死亡與陰間宣告得勝。彼得前書3:18-20的「這靈」(NIV & KJV: the Spirit)指聖靈;這裡的「傳道」原文是「ἐκήρυξεν 」,意思是「宣告、傳揚」,並不是指傳福音。(比較: 彼前3:18-20 及 彼前4:5-6)
[註: 彼前3:19的「ἐκήρυξεν」(宣告、傳揚)與彼前4:6的「εὐηγγελίσθη」(傳福音) 在原文用字其實不同。因此,彼得並沒有說:「向監獄裡的靈傳福音。」,而是:「向監獄裡的靈宣告。」這裡彼得沒有用「死人」(νεκροί),而用「靈們」(πνεύματα),因此不一定是普通死人。彼前3:18-20指的是: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彼前4:6指的是:那些生前曾聽信福音,如今已睡的信徒。況且,希伯來書2:16說,「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神的福音(救恩)只有給人,沒有給天使。人有機會得這福音只有在世上活著的時間。]
(二)、尼散月十六日──預備香料與隱密等待
根據馬可福音16: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這裡的「安息日」表示是一個「大安息日」(尼散月15日)。「過了安息日」就是尼散月16日,婦女們便趁著非安息日的時間購買香膏,準備過週安息日(尼散月17日)之後,在18日清晨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路24:1)。
1. 婦女們的信心與愛心:在無聲等待中,這些婦女仍未放棄對耶穌的愛,儘管不了解主的預言:「三日後我要復活」,卻表現出極高的忠誠與盡責(路23:55-56)。
2. 門徒的隱匿與動搖:大多數門徒仍處於驚惶失措與躲避之中(約20:19)。他們未明白: 主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第三日復活」(the third day rise again, KJV)的話(參見 路24:6-11)。顯明人性在苦難面前的無助,但也為復活的出人意外作鋪墊。
[比較: 馬太27:63-64的「三日後我要復活」、「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 及 路24:7「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三)、尼散月十七日──每週安息日
1. 在週安息日,猶太人遵著誡命安息了。
2. 因主的安葬在尼散月14日的日落前一刻(太27:57-61;約19:38-42;路23:50-55;可15:42-47),根據「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主耶穌應於尼散月17日的日落前一刻復活,即第三日復活(路24:7),而完成「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27:63)。
10 神的羔羊復活之必須性
在尼散月18日(七日第一日,主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約20:1,NIV: while it was still dark),抹大拉的馬利亞前往墳墓 (與其他婦女同往,請參見 路24:22-24),發現石頭已被挪開,耶穌不在墳墓中 (路24:1-3;約20:1),隨後復活的主向馬利亞顯現 (約20:14-18)。這一天正是人發現主復活的榮耀日,也是在猶太節期中「初熟節」的實體應驗。
1. 天使宣告主已經復活:天使對婦女說:「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太28:6)。天使宣告「主已經復活了」,這真是石破天驚,令人震撼! 這正是基督信仰的宣告──死亡被勝過,生命已得勝。當時在場的天使有兩個(約20:12;路24:4)。(註: 馬可福音16:5說: 「......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
2. 先知約拿神蹟的應驗:馬太福音12: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從尼散月14日下午三時斷氣,當天日落之前埋葬入墓(在地裡頭),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 (約20:1),發現空墳墓,表示此前主已經復活。按猶太時間觀,當天是屬於尼散月18日。主「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已經完全成就了先前的這預言。主耶穌以自己從死裡復活應驗了舊約先知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的神蹟。
3. 生命與重生的起始:主已經復活的事實代表著:新人創造的基礎已確立 (林後5:17)。耶穌是「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NIV: the last Adam, a life-giving spirit),帶來信徒的新生(重生)與永生(永恆生命)。使徒保羅在羅6:4寫道:「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是與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4. 彌賽亞與初熟節:利未記23:10–11記載,初熟節是在除酵節期之週安息日的次日(即星期日,後來稱為主日)獻上初熟莊稼。主耶穌死裡復活後,向人顯現一事正是發生在七日的頭一日(星期日),那天是尼散月18日。就在這一天,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彌賽亞)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4-18)。林前15:20說,「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祂是第一位從死裡復活、不再死的復活者,聖經(羅6:9)說:「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復活主為所有真實信靠祂的人鋪下復活的盼望。等到時候滿足,已睡信徒的復活必具體成全。這正是「初熟節」的真義。
[註:由於主耶穌空墓的發現及復活主向人顯現的時間在星期日,因此後來教會認定主復活的日子在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使徒約翰在啟示錄題到主復活的日子,稱為「主日」。(註:「主日」與「主的日子」並不相同。「主日」指七日的第一日,復活主向門徒顯現之日。「主的日子」指代基督再臨及之後的那一段時期。) 初代教會敬拜神的時間,從週安息日逐漸過渡至主日,過程是漸進的,特別在公元325年尼西亞大公會議之後。因為七日的第一日復活主向門徒顯現,主日成為今日大多數信徒敬拜神的時間。]
11 神的羔羊復活之見證人
耶穌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在指定的日子被獻上;於預備日(尼散月十四日)成為無罪的受害者並在日落前下葬;而在初熟節(主日,除酵節期之週安息日的次日),空墓被看見,復活的基督顯現,使祂成為復活的初熟果子,為信徒開啟永恆生命(永生)的盼望。因此,這些節期不僅是預表,更在歷史中具體應驗,成為真理的印證。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使我們如今在祂裡面得以成為新造的人,擁有復活的盼望,也領受勝過罪與死的權柄 (羅6:14,6-7;約壹3:9;羅8:13;加5:16;來2:14;約5:24;林前15:54–55、15:57)。主耶穌基督作為「神的羔羊」,從死裡復活以後,按照聖經記載,有許多明確的見證人。「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這些人親眼看見了復活的主,或與祂交談,或與祂一同吃飯,這些見證成為使徒宣講福音的根基,證實耶穌確實照聖經所預言的「三日三夜」後復活(見:太27:63「三日後我要復活」;約12:40),顯明祂是彌賽亞(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神的羔羊」,並且是「從死裡首先復活」(啟1:5),為那要來的審判主。根據聖經,以下是復活後主耶穌所向其顯現的重要見證人。
一、抹大拉的馬利亞(約20:11-18;可16:9). 這是耶穌復活後最先向其顯現的個人。主稱她的名字「馬利亞」,她就認出祂來。她去報告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主了!」這是復活的第一個目擊見證人,極具啟示意義:主首先向一位曾被鬼附、忠心愛主的婦女顯現。
二、幾位婦女(包括馬利亞、約亞拿……等等)(太28:8-10;路24:9-11). 主也向幾位一同去墳墓的婦女顯現,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並吩咐她們去告訴門徒要往加利利去見祂。
三、彼得(西門)(路24:34;林前15:5). 主向彼得單獨顯現,這段過程雖無細節記述,但明確表明彼得在悔改痛哭之後,也親自得見復活的主。
四、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路24:13-35). 他們一路與主同行,直到在掰餅時認出祂。路24:13-35這段經文清楚記載,復活的主耶穌「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證明耶穌就是應驗律法與先知預言的那一位「神的羔羊」。
五、十個門徒(不含多馬)(約20:19-23;路24:36-49). 主在關門之處顯現,向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並讓他們觀看祂的手和肋旁。祂向門徒吹氣說「你們受聖靈」,並賜下赦罪與傳道的權柄。
六、十一門徒(包含多馬)(約20:26-29). 復活主向十個門徒(不含多馬)的那一次後,過了八日,又向門徒顯現,這一次特別向多馬顯現,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多馬因此宣告:「我的主,我的神!」這是門徒首次對復活的耶穌公開承認祂的神性。
七、加利利的門徒七人(約翰福音第21章). 在提比哩亞海邊,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正在打魚,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祂呼召他們上岸吃早餐。他們吃完了早飯後,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這段經文中,復活主對彼得恢復屬靈信心,而且要彼得牧養祂的群羊。耶穌隨後對彼得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約21:18-19)。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即約翰福音書的寫作者)跟著。彼得看見他(約翰),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彼得)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21:22)。這裡的「等到我來的時候」指的是基督再臨。
八、加利利山上向十一門徒顯現(太28:16-20). 在此,耶穌對他們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並頒佈大使命,要他們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是「萬王之王」的身分啟示之一,顯明復活的主擁有宇宙主權。
九、五百多弟兄一同看見(林前15:6). 保羅明確見證:「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這是極具歷史見證力的一件事,顯示主的復活不是少數人幻覺,而是多數見證人同時看見的真實事件。
十、向主的弟弟雅各顯現(林前15:7). 耶穌的肉身弟弟雅各原本不信主(約7:5),但復活後主親自向他顯現,他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並為主殉道。
十一、所有使徒(林前15:7). 保羅強調復活主向「眾使徒」顯現,這包含後來在升天前的顯現與囑咐 (徒1:3-11)。
十二、保羅(掃羅)(徒9:1-6;林前15:8). 最後主向保羅顯現,雖不是與其他見證人同時間內的顯現,卻是復活主的親自呼召。保羅稱自己如「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林前15:8),但仍蒙主揀選為外邦人使徒(加2: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這些見證人來自不同背景,有男有女,有漁夫有文士,有信主早的、有初時不信的,甚至有曾逼迫主名的(如保羅)。這證明復活不是一群信徒自我催眠的宗教經驗,而是復活的主耶穌親自主動向人顯現,堅固他們的信心,差派他們成為復活的見證人。正如彼得所說:「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32)。這些見證共同構成基督信仰歷史性的根基: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被交給人,為使我們稱義從死裡復活(羅4:25),祂如今仍活著,並將再來審判活人死人(徒17:31;彼前4:5 )。
基督復活的意義. 使徒保羅曾在帖撒羅尼迦的會堂中,本著聖經,為基督從死裡復活的真理,與猶太人竭力爭辯。使徒行傳17:1-4記載:「保羅和西拉……來到帖撒羅尼迦,在那裡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他們中間有些人聽了勸,就附從保羅和西拉,並有許多虔敬的希利尼人,尊貴的婦女也不少」。這耶穌復活的真理不僅是信徒對基督信仰的宣告,更是一個關乎整個人類歷史與救恩計劃的中心信息。基督的死與復活不是偶然的歷史事件,而是神在創立世界之前所預定 (弗1:4;提後1:9;多1:2)、並藉眾先知所預言、最終在耶穌身上成就的救贖工程。祂的復活不只是祂個人的得勝,更是萬人得救的憑據與根基,因「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這一憑據,並非模糊不清的傳說,而是具有歷史事實、見證人群與屬靈功效的真實事件。耶穌的復活,是神親自對祂的認可與印證,如羅馬書1:4所說:「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大能的復活,使祂的神性、祂的信息、祂的國度與祂對人類的救贖計劃得以完全確認,並揭示祂不僅是彌賽亞(基督),也是創造萬有並掌管萬有的主宰。耶穌的復活,不僅關乎祂自己的榮耀,也是我們信徒得著新生命的門路。「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5),這種聯合是實質的,是信徒與基督之間生命的連結,是藉著洗禮進入祂的死,埋葬與復活,使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經上也記著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3:3-4)。這裡所說的「他顯現的時候」,指基督再臨時的"被顯現"(原希臘文φανερωθῇ),這個希臘字的意思是"原本隱藏的,現在公開顯明,從不可見變為可見"。因此,復活是基督信仰的重要真理之一。提摩太後書2:8提醒我們要記念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裔,祂從死裡復活,正合乎保羅所傳的福音。啟示錄22:16寫道: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 (I am the Root and the Offspring of David, NIV & NKJV)。我是明亮的晨星」。這福音不是人的哲學思辨,也不是宗教的幻想,而是神自己藉著耶穌在歷史中所做的真實工。基督的死與復活,成為福音的核心,是拯救與審判的分界線。因為「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林後4:14),這樣的盼望,深深建立在那已成就的歷史事件之上,並延伸到我們將來的復活榮耀裡。神既已叫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將來也要叫一切屬基督的人與基督一同得著榮耀,這是基督徒信仰最核心的盼望。以弗所書1:10揭示,神的計劃是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這項安排正是以基督的復活為轉捩點。祂既是創造的元始,「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1:16),那麼祂也就是萬有的終極目標與中心。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西1:17)。基督的復活,彰顯祂是那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在哥林多前書第15章中,保羅進一步揭示復活的屬靈意義與次序:「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這表示祂的復活不僅是起頭,更是預兆。就如在舊約初熟節中,獻上初熟的果子代表整個收成的開端與保證,基督的復活即為全人類復活的保證與開始。「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因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1-22),這種對比揭示了兩位人類代表:亞當與基督。亞當使人類陷入死亡與敗壞;基督則帶來生命與復活,祂是新人的元首,是全新創造的起點。然後,「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24),這段次序說明復活不是一次完成,而是神歷史計劃中的一個漸進程序。基督首先復活,成為我們的憑據;然後是屬祂的人在祂再來時復活;最終,在末期,祂要將萬國萬民都帶到神的審判與榮耀中,並「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15:24)。這不是虛構的千年國度幻想,而是神的國度實現。「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腳下」(林前15:25)。「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6),這是復活的最終意義:死亡不再為王,陰間被吞滅,生命得勝凱旋。當「萬物都服了祂,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這一切的終局並非混沌的虛無,而是神完全的同在與治理。這是一幅榮耀的異象,是歷史的終點,也是信仰的巔峰。基督的復活,既是歷史的事實,也是信仰的核心;既是生命的保證,也是審判的標準。每一位信主的人,既與基督一同受死,也必與祂一同復活,進入那永遠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這樣的盼望,並不是空中樓閣,而是建立在神親自成就的歷史事件上。基督已經復活,祂是初熟的果子;而我們,也要在祂的榮耀中復活,使神在萬有之中得榮耀。這就是福音的大能,也是歷史的終極意義。
12 神的羔羊應驗舊約與成就新約之必須性
早在耶穌降生之前約七百年,先知以賽亞就已發出驚人的彌賽亞(即基督)預言,深刻描繪那位為人受苦、無辜代罪的義僕形象。他寫道:「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賽53:7-8)。這段不僅充滿哀傷與尊嚴,更是對未來彌賽亞耶穌受難情境的準確預告。祂如同無聲的羊羔,在受審與被殺的過程中毫無反抗,甘願背負眾人的過犯,代替我們承受應得的刑罰。耶穌在世上的苦難與死亡,並非偶發的歷史悲劇,而是神預先計畫、為贖人類罪過所成就的救恩核心。以賽亞的這番預言,為世人揭示了神的義僕如何甘心承擔審判,使我們因祂的鞭傷得醫治,因祂的死與復活得以赦罪及稱義。
新約聖經(希伯來書9:11-12) 如此宣告:「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節經文清楚地指出,耶穌所獻的不是屬地祭物的血,而是祂自己無瑕無玷的生命。祂只「一次」的獻祭(來9:12;來10:10,12,14),就成就了永遠有效的贖罪,徹底終結了舊約祭司年年獻祭的制度。這裡「進入聖所」指基督進入天上真聖所,不是地上的,因為經上記著說,「...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 ...」(來9:24)。
希伯來書9:12「進入聖所」的真義. 聖經(來9:12)說,「...... 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許多人讀到這節經文時,容易產生一個疑問:主耶穌是在各各他十字架上受難流血,受難地點是在耶路撒冷城外,為何希伯來書9:12卻說祂「進入聖所」呢?
若按照一般觀念,「進入聖所」似乎是祭司在會幕或聖殿中的動作,而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卻是在耶路撒冷城外。這個問題要從聖經的預表與應驗來理解。首先要明白,希伯來書不是在敘述主耶穌受難的地理位置,而是在解釋祂受難所成就的屬靈意義。作者不是從羅馬刑場的角度看基督十字架,而是從神救贖計畫與會幕預表的角度來看基督十字架。因此,「進入聖所」不是指主耶穌走進耶路撒冷的聖殿,而是指祂所流出的血達到神面前,完成永遠的救贖。
按前約(即舊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本文稱呼地上「屬世界的聖幕」為舊約會幕。舊約會幕分為外院、聖所與至聖所 (參見: an image of the Tabernacle)。希伯來書9:1-5題到,舊約會幕有預備的帳幕,帳幕的頭一層叫做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做至聖所,有金香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約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原文作:蔽罪)座。
希伯來書9:3-4說:「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做至聖所,有金香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注意一下,希伯來書9:4題到:至聖所內「有金香爐」,為何? 這裡「金香爐」希臘原文是 θυμιατήριον (thymiatērion),字源來自 θυμιάω (thumiaō)=「燒香」及 θυμίαμα (thymiama)=「香」。因此 θυμιατήριον 字面意思是「燒香用的器具」(英文: incense implement),並不一定限定是哪一種器具。按字義而論,θυμιατήριον 最自然的意思為「香爐」,而非「香壇」。雖然按聖幕(會幕)的陳設,金香壇(出30:1-5)設在聖所內(頭一層帳幕),即第二幔子外 (出30:6「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但在贖罪日(猶太曆7月10日,利16:29-34),大祭司會拿盛滿火炭的金香爐及一捧搗細的香料,帶入至聖所,即第二幔子後的那一層帳幕 (利16:12-13)。舊約大祭司進入至聖所是一年一次,而非隨時可以進入。希伯來書第9章的重點不是描述會幕的固定陳設,而是說明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事奉(為贖罪),並以此預表:基督進入天上的真聖所,「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 (來9:11-12)。利未記第16章記載,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時,「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16:12)。贖罪日這一天,金香爐會被帶入至聖所。因此,希伯來書9:4把「金香爐」與至聖所放在一起提及。這並非是希伯來書作者弄錯會幕結構,而是因為作者要從贖罪日大祭司行使禮儀的角度來論述。這也解釋了為何希伯來書9:4使用 θυμιατήριον (香爐) 而不是 θυσιαστήριον (祭壇、香壇)。
舊約會幕中的祭牲被殺是在外院,不是在聖所裡面。祭牲流血之後,血便被帶到神面前,作為贖罪的根據。因此,聖經所重視的不是祭牲被殺的地點,而是血是否達到神面前。正如出埃及記第十二章逾越節的羔羊,羔羊是在家中被宰殺,血塗在門框及門楣上。神說: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出12:13)。神所看的是血,不是羔羊的屍體。血代表生命已經傾倒,罪的刑罰已經執行。
主耶穌正是這位真正的逾越節羔羊,林前5:7說:「......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祂是在尼散月14日,也就是逾越節羔羊被宰殺的日子被釘十字架。這不是偶然,而是神早已安排好的預表應驗。既然主是神的羔羊,那麼祂的工作必須照著羔羊的預表來完成。羔羊在尼散月14日被殺,血當天便在神面前發生功效;同樣,主耶穌在尼散月14日流出寶血時,救贖也就在當天完成。因此,主在十字架上最後宣告:「成了!」(約19:30)原文 τετέλεσται(Tetelestai)是完成式,表示已經完成,而且其功效永遠有效。主並沒有說「將來要成了」,也沒有說「三天後才成了」,而是在斷氣之前宣告:救贖已經完成。這一點從聖殿幔子的裂開更可得到印證。「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太27:51)。注意,這件事發生在主斷氣的那一刻。幔子不是從下往上裂開,而是從上往下裂開,顯明這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幔子原本隔開人與神,人不能隨意來到神面前。如今主耶穌流血完成救贖,神便親自裂開幔子,這是神宣告:通往神面前的道路已經開通。希伯來書10:19-20解釋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因此,幔子的裂開不是一個單純的神蹟,而是神公開宣告:因著基督的血,信基督的人如今可以來到神面前。從這個角度再回來看希伯來書9:12:「...... 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裡的重點不是主離開地上走到天上某個地方,而是祂的血在神面前已經蒙悅納,救贖已經成立。若主是照著逾越節羔羊的預表應驗,那麼祂流血的那一天,也就是尼散月14日,祂的血便已經在神面前發生功效。神見了這血,所以幔子裂開;神見了這血,所以新路開通;神見了這血,所以罪人得以藉著信靠基督耶穌來到神的面前。
這也幫助我們理解受難與復活的不同功用。主受難流血是為解決罪的問題:「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因此,救贖是在基督十字架上完成的。而主的復活則是另一層面的工作。主自己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復活應驗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也顯明死亡已被勝過。使徒保羅在羅4:25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主基督耶穌的復活證明父神已經悅納祂的贖罪祭,也使信靠基督的人被神稱義,並得著永遠的生命(即永生)。因此,基督十字架解決罪的問題,主的復活使信的人稱義、得永生。罪人死亡之律已被主的復活所得勝。
所以,希伯來書9:12的「進入聖所」,不應理解為:主耶穌在地上受難之後,隔了數日(復活後)才開始進行救贖工作;也不應理解為:主在十字架上尚未完成救贖。相反地,主既是神的羔羊,就照著神所定的時候在尼散月14日被獻上;祂的血在當天便達到神面前,神因此裂開幔子,開通新路。來9:12所強調的是,基督的血在神面前永遠有效,祂一次獻上自己,便成就了永遠的救贖,使凡信靠祂的人都能坦然來到神面前,得蒙赦罪,得著生命,並與神和好。這就是希伯來書9:12所要說的。
這位為世人流血的「神的羔羊」,在天上同樣被尊崇為榮耀的中心。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親眼見證這一幕,寫道:「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這羔羊前來,從坐寶座的右手裡拿了書卷。他既拿了書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我又看見且聽見,寶座與活物並長老的周圍有許多天使的聲音;他們的數目有千千萬萬,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啟5:6-14)。這不僅彰顯了基督的救贖,也肯定了祂在永恆中的至高地位。此外,啟示錄7:14進一步指出:「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這表明,只有透過羔羊的血,信徒才能得潔淨、站立在神面前。耶穌的血是潔白衣裳的唯一泉源,是進入神國的唯一門徑 (約翰福音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因此,我們看見,耶穌並非只是象徵性的「羔羊」,祂是完全成就神救贖計畫的真實「神的羔羊」,也是配得全受造界唯一敬拜的主。祂的獻祭不僅應驗了舊約的預表,也開啟了通往永生的恩典之路。
關於「基督受難與復活」的這一切起點,正與神藉摩西律法所設立的「尼散月十日」緊密相連。在「尼散月十日」那一天,神命令以色列百姓要為各家選出無瑕疵的羊羔,預備逾越節的獻祭。這一天不僅是神救贖事件的起點,更是預言得以具體應驗的時刻。大約一千五百年後(從摩西律法起算到主耶穌榮耀進入耶路撒冷)的同一天,神的羔羊準備為世人捨命贖罪。神的計畫從不混亂,每一個節期、每一個細節,都是為祂的兒子耶穌的榮耀所鋪設的舞台。
13 人的重生與教會的興起
耶穌基督福音簡述. 在神創造萬有之初,人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像與樣式,純全無罪,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但因始祖亞當違命而墮落,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死也因此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罪使人與神隔絕(以賽亞書59:2),在靈裡死亡,罪人成為可怒之子(弗2:3),失去原有的榮耀與神的同在(羅馬書3:23)。在這樣無助與黑暗之中,神並未放棄祂所造的人類,祂早在創世之前(弗1:4;提後1:9;多1:2),就預定在基督裡施行救贖,使凡信基督耶穌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聖經(約翰福音3:16)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神的救恩從創世記第3章就啟示出來,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這是原始福音,預告彌賽亞(基督)將來要擊敗撒但與罪惡的權勢。到了時候滿足,神差遣祂的兒子為童貞女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拉太書4:4-5)。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界上,傳天國的福音(馬太福音4:17「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顯明神的愛與公義,最終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成為代罪的羔羊。按聖經所說,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林前15:3-4),向使徒顯現四十天之久 (徒1:3),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可16:19)。
人的重生. 人要如何領受這救恩?不是靠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乃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2:8-9)。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重生不是肉身再進母腹而生,而是由聖靈所生,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這重生的工作是聖靈藉著基督福音在人心中動工,使人知罪、悔改、信靠耶穌基督、聖靈內住。初熟節過後50天,五旬節那天早上(徒2:1,15),彼得向群眾講道,指出他們釘死了神立為主為基督的耶穌,「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7-38)。馬可福音16:15-16寫道:「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在新約聖經中,「按手領受聖靈」是一個明確的屬靈經歷,特別在使徒行傳中多次記載,是神藉著使徒或教會領袖將聖靈恩賜傳遞給信徒的方式之一,但並非唯一的方式。使徒在撒馬利亞的信徒身上所行的事:「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8:14-17)。這段經文明確說明,撒馬利亞人雖已信主並受洗(徒8:12),但直到使徒按手,他們才領受聖靈。這表示按手可以作為領受聖靈的媒介。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保羅遇到以弗所的門徒時:「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徒19:6)。這裡不僅有按手,還有明顯的聖靈降臨的證據,包括方言與預言。另一處記載是亞拿尼亞奉主差遣去找掃羅(即保羅)時,說:「主就是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隨後亞拿尼亞「按手在他身上」(徒9:17),掃羅就得了看見,也受了聖靈。希伯來書6:1-2也有「懊悔死行」(意思是:為致死的行為悔改,中文當代譯本)、「信靠神」、「各樣洗禮」及「按手之禮」的教導。然而,我們也應當記住,聖靈的降臨不受限於儀式,而是神主權施予信靠耶穌基督的人 (參見 約翰福音7:38-39 及 以弗所書1:13)。
基於上述這幾處新約經文,人的重生得救包括:悔改罪行、信主、受洗叫罪得赦、按手、領受聖靈。
悔改罪行與因信稱義. 悔改是轉離罪惡及世界的一種心意更新的狀態。信就是信靠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救主,耶穌為我這罪人的罪而死,埋入地裡頭,第三天復活,為要叫我這信主之人(信徒)在神面前稱義 。這就是因信稱義之道、得救之法。經上記著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10:4),又記著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受洗、與主聯合. 信徒受洗是向世界公開宣告的信心見證,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信徒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3-4)。聖經 (羅6:5)說,「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不僅如此,這種聯合是生命的聯合,就是新人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之聯合,因為聖經(林前6:17)說,「... 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並且,主耶穌親自應許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 6:47)。
新造的人. 洗禮之後,教會領袖按手於信而受洗者,使其領受聖靈(徒8:17)。當人信而受洗,聖靈內住在他裡面(約14:16-17; 羅8:9,11; 林前3:16,6:19; 林後1:21-22; 加4:6; 弗1:13-14,3:16-17; 提後1:14; 約壹3:24,4:13),他就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另一處聖經經文(以弗所書 4:23-24)也說,「... 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因為神看見基督耶穌已釘於十字架流出血,這血神已經看見了,新造的人的一切罪就被神赦免了。因此,新人的生命開始有了能力不再被罪轄制,開始有了能力活出聖潔生活,這就是成聖。羅6:19說:「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NIV: holiness)。」這裡「成聖」的希臘原文是 ἁγιασμός (hagiasmos),意指「被分別為聖」、「成為聖潔」。這個詞在舊約中對應的是希伯來文 קָדוֹשׁ (qadosh),同樣有「分別出來歸屬於神」的意思。
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1:12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裡「信他名的人」就是真實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信徒),就是「接待他的」。換言之,按著此處聖經經文,信他名的信徒,神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照著神在創世之前的救贖計畫,耶穌基督已經被釘十字架死了,埋葬了、復活了,升天了,如今在神的寶座右邊,作天上的大祭司,為聖徒祈求。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也要照聖經所說的,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其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罪身已經滅絕了,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因為聖經(羅馬書 6:5-8)記著說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這裡「就信必與他同活」指著「信的人有永生」的應許(約6:47)。因此,罪必不能作信徒的主,因信徒已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6:14)。帖撒羅尼迦前書4:3-4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彼得前書1:15-16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聖靈也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重生的人不再是孤立的個體,乃是被神納入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在耶穌基督裡的人稱為基督徒(參:徒11:26「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有聖靈內住在他裡頭,其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3:16-17)。因此基督徒就是一個屬靈人,有聖靈居於其中。
萬靈的父管教我們. 信徒若犯罪會被父神管教,而漸漸模成像基督的生命屬性,為要有分於神的聖潔。因為聖經(來12:10)說: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試驗一切靈之真假. 基督徒在世上行走,須要警醒,分辨哪些靈是出於神不是。因此,使徒約翰提醒基督徒,寫道:「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4:1-4)。
耶路撒冷會議對今日基督徒的影響. 摩西律法是耶和華神藉由摩西頒布給以色列人遵行的典章例律,不是給外邦人的律法。神並沒有任何明文的律法給外邦人(就是以色列人之外的萬族)。初代教會,當門徒往外邦地區傳基督福音時,外邦信徒在基督福音信仰上受到猶太教背景的人攪擾,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15:1),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紛爭辯論。保羅等這些傳福音者為了捍衛「因信稱義」的真道,因此才有了耶路撒冷會議(記載於使徒行傳第15章)。耶路撒冷會議是初代教會處理跨文化信仰衝突的關鍵時刻,其決議對今日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有著深遠影響。當時,保羅、巴拿巴和其他幾個門徒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惟有法利賽教門背景的幾個信徒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5),這挑戰了福音的核心真理(即因信稱義)。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有許多人為此辯論。彼得就起來見證神在外邦人中所行的工作(徒第10-11章),指出神藉聖靈潔淨了他們(指外邦信徒),「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15:10-11)。這裡的「不能負的軛」明顯指摩西律法。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他們住了聲,雅各(主耶穌之弟)就總結 (他引用 阿摩司書9:11-12) 指出:「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15:16-18),外邦人歸向神早已在先知中預言,於是會議在聖靈引導下,寫信告訴外邦信徒:「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15:28-29)。這四項禁戒既維護信仰純潔(因信稱義),也顧及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的合一。這四項禁戒而外,神並沒有要求外邦信徒遵守摩西律法其他規條 (例如: 安息日、割禮、十一奉獻、耶和華神的七節期、五祭、......等等律法規條)。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非靠律法行為(加2:16),因為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6:14)。
關於摩西律法. 摩西律法分為三類,即禮儀律、民事律及道德律。禮儀律(獻祭、節期、祭司制度、潔淨條例等)乃基督的預表(來9:11-14),已在祂裡面完全成全 (西2:16-17)。民事律(國家法律、司法刑罰等)隨以色列神權國度的結束而不再直接約束教會,但其公義原則仍適用(羅13:1-7)。道德律則反映神永恆聖潔標準,在新約中仍具權威性(羅13:8-10),其中的核心表達就是十誡(出20:1-17;申5:6-21),前四條關乎對神的愛與敬拜(太22:37),後六條關乎對人的愛與行為(太22:39)。摩西律法屬乎以色列人(出24:3;出31:12-18),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這帶出一件事情:神對以色列人(即雅各家)未來的安排另有心意,因為經上有話說,「......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5-29)。聖經說,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 (出31:16)。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出31:17)。
主耶穌沒有廢掉摩西律法,祂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太5:18;另參見 路16:17)。主耶穌總結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而成兩條誡命 (太22:37-40),其一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30;太22:37;路10:27),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二是「要愛人如己」(可12:31;太22:39;路10:27)。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以十誡為例,耶穌的教訓是將它的要求內化、深化。例如將「不可殺人」延伸至不可心懷怒恨(太5:21-22)。新約作者引用十誡原則(羅13:9;雅2:8-12),表明它仍是基督徒的道德準則,但遵守的動力不是律法轄制,而是愛神、愛人的心(羅13:10),因為神已將律法寫在信徒心版上(耶31:33;來8:10,10:16;結36:26-27;林後3:3,6;另見 羅8:4、加6:2)。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3:8-10 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另外,安息日在新約中呈現出特別的轉化。舊約中,安息日是創造的記念(創2:2-3)、十誡的第四誡命令(出20:8-11),同時也是神與以色列立約的記號(出31:13),要求在第七日停止工作。耶穌宣告祂是「安息日的主」(太12:8),並邀請人到祂裡面得真安息(太11:28-29)。耶路撒冷會議未要求外邦信徒遵守安息日律例,使徒保羅也教導不可讓人因安息日來論斷信徒 (西2:16-17)。初代教會因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是在七日的第一日 (太28:1;徒20:7;林前16:2),逐漸地在主日聚會,這成為記念主復活與敬拜神的重要日子。早期文獻如《安提阿的依納爵書信》也證實了此轉變。對今日基督徒而言,真正的安息是屬靈的,即在基督裡因救恩而歇了自己的工 (來4:9-10)。因此,我們雖不在律法安息日的轄制下,仍應分別出時間專心敬拜、團契、及服事神(來10:25),並尊重信徒在守日方式上的自由,因為聖經(羅14:5-6)說:「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綜合來看,耶路撒冷會議確立了救恩唯獨靠恩典、因信稱義的核心(弗2:8-9),聖靈及使徒並長老定意不將摩西律法的重擔放在外邦信徒身上 ,惟要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註: 摩西律法是神特定給以色列人遵守的,並非給外邦信徒或外邦人的。) 安息日在基督裡得以成全,因為律法的安息日是影兒,安息日的主是耶穌基督。雖然初代教會早期大多在安息日聚會敬拜神,但是在羅馬政治、文化、法律及外邦信徒增長等因素的強力影響下,後來漸進地轉化成主日聚會、敬拜神。
教會的興起. 教會的希臘原文ἐκκλησία (Ekklesia),原意為「被呼召出來的人群」。新約中教會用來指稱屬於基督的群體。因此教會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人,是基督徒群體。耶穌曾對彼得說道:「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16:18)。舊約出埃及記中的以色列「會眾」、「大會」常預表將來新約中的教會。神呼召以色列人脫離埃及,聚集在曠野、會幕前敬拜─如同教會是被召出、聚集歸向神的一群人。「以色列會眾」(希伯來文: עֲדַת יִשְׂרָאֵל, ‘adat Yisra’el 或 qahal Yisra’el)是舊約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代表神在舊約時代所揀選、呼召、聚集的立約群體,是新約教會的預表與根源。
[註: 會眾的希伯來文:קָהָל (qāhāl),意為「被召集的群體」、「集會」。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常譯為 ἐκκλησία (Ekklesia) ── 即新約中的「教會」一詞。另外,會眾 (Edah) 希伯來文:עֵדָה (‘ēdāh),常指「聚集在一起的民眾」、「共同體」。強調見證者的身份(同詞根‘ed,「見證人」)。兩字在舊約中常互換使用,均指神在曠野與應許之地中呼召的以色列百姓群體。]
因此,教會是被召出來的一群人(見證人),以耶穌為元首,聖靈在其中運行,互為肢體、彼此服事、傳福音、牧養群羊、建立神的國。教會不是我們去的地方,也不是建築物,教會是我們的身份與使命。信徒不是單獨存在的「基督徒」,乃是教會身體的一部分。離開教會,如肢體離身,容易枯乾、跌倒、被迷惑。神的祝福、恩賜與保護,常透過教會這個「屬靈家庭」來流通。教會的興起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那日門徒聚集一處,聖靈如風吹過,火焰分開落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被聖靈充滿,開始說起各國的方言(使徒行傳2:1-4),這是教會正式誕生的時刻。那天彼得一講道,約有三千人悔改受洗,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凡物公用,天天在殿裡同心合意的敬拜,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2:42-47),這是初代教會的榮景。教會是神藉著基督在地上的代表,保羅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6-17),又說:「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1:23)。
信徒在教會中被建立、被裝備、學習真道、過聖潔生活,並且承擔大使命,馬太福音28:19-20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裡的「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是基督福音大使命之重點。罪人信主作了門徒後,傳福音者接著將一切主耶穌「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是傳福音的秩序。今天的教會處於救贖歷史的一個階段,這時期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直到世界的末了」,稱為恩典時代,也是外邦人得救的時期 (羅11:25)。
隨著時間漸漸進入世界末期,基督再臨之前,必有大災難的試煉時期,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關於災難的起頭,馬太福音24:6-8 這樣說:「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是生產之難)的起頭。」主耶穌基督在逾越節被釘十字架之前兩天(太26:2),出了聖殿,在橄欖山上坐著(太24:1-3),對門徒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是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24:29-31)。上述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大災難之後,基督再來,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基督再來時,他的教會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6-17)。然而,基督再臨的「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24:35;太24:39)。接著,基督在榮耀中設立千年國度(在那之前,撒但已被捆綁,扔在無底坑裡,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一千年,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再後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神會創造出新天新地,而且有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神設立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示錄21:1-5)。這裡,清楚告訴我們: 死被完全消滅,因為啟21:4明說「不再有死亡」。這話正對照了林前15:26「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因此,信徒重生之後,應當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活,積極參與教會的建造與宣教使命,預備自己作無瑕疵的新婦,等候新郎再來(基督再來)。人若願意領受這救恩,只需回轉向主,承認自己是罪人,願意悔改,單單信靠主耶穌為自己的救主,受洗,神就按祂的應許賜下永生與聖靈,使人重生得救,加入教會的大家庭,一起與眾聖徒同奔天路,直到榮耀之日。願人都聽主的聲音,「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6:2)。
信徒服事神. 關於服事神,許多信徒首先想到的是講道、帶領聚會、探訪、傳福音、管理教會事務或擔任各種職分。然而從聖經的啟示來看,服事神的中心並不是工作,而是生命;不是外面的活動,而是裡面的順服;不是人為神作了多少事,而是服事者是否在其身上讓神得著應有的地位。
初代教會時期,使徒保羅及其同工團隊在哥林多建立教會。後來,哥林多教會卻出現許許多多的問題,例如,嫉妒、紛爭和結黨。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有人說:「我是屬亞波羅的。」保羅卻指出這些現象的根源:「你們仍是屬肉體的」(林前3:3)。可見在神眼中,服事神最大的難處並不是恩賜不足,也不是知識不夠,而是肉體太強。當人活在肉體裡,就容易產生比較、嫉妒、競爭、爭名和結黨等等。原本是服事神,最後卻變成服事自己。雖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3章提到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問題多多,「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林前3:1),但他所指責的問題也是今日信徒服事神應要借鏡之處,我們特別留意一下哥林多前書3:3-9「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嗎?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基於這段經文,我們討論:信徒服事神應有的態度原則。
服事神的第一原則:將自己獻給神. 服事神不是先學習如何工作,而是先將自己獻給神。保羅在羅馬書12:1說:「... 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NIV: Romans 12:1 Therefore, I urge you, brothers and sisters, in view of God’s mercy, to offer your bodies as a living sacrifice, holy and pleasing to God—this is your true and proper worship.) 這裡「身體」希臘原文σῶμα (sōma) ,意為「身體」、「全人外在生活」。保羅沒有說:獻上靈魂,也沒有說:獻上思想,他是說:「將身體獻上」。因為身體是人在地上實際活出的器皿,包括:眼睛看什麼、耳朵聽什麼、嘴巴說什麼、手作什麼、腳往哪裡去。因此,「將身體獻上」不是口號,而是生活主權的轉移。「活祭」原文是 θυσίαν ζῶσαν,中文直譯是「活的祭物」,其中 θυσία (thysia) 意為「祭物」,ζῶσαν (zōsan) 意思為「活著的」。舊約祭物有一個特點:祭牲死了獻上。但是,新約信徒是活著被獻上,意思是信徒每天活著屬於神、順服神、讓神使用。這與舊約祭物形成強烈對比。「事奉」原文是 λατρεία (latreia),意為「敬拜」(NIV: worship)、「祭司事奉」、「聖所服事」。舊約祭司在聖所事奉神常用此字。因此,保羅不是說一般工作,而是在說「祭司性的事奉」。新約的事奉不是先獻上工作,而是先獻上自己。神所要得著的,首先不是人的能力,而是人自己。許多人問:「我能為神作什麼?」但神更在意的是:「你是否願意屬於我?」只有當一個人把自己交在神手中,他才能進入真正的服事。
主耶穌也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6)。這句話揭示服事神的根基乃是跟從主。跟從在前,服事在後。人若不認識主的心意,不活在主的同在中,就無法真正服事主。因此服事神不是先忙於工作,而是先學習與主交通、親近主、認識主。這也是馬大和馬利亞故事所啟示的原則(路加福音10:38-42)。馬大忙於服事,馬利亞卻坐在主腳前聽道。主並沒有否定服事本身,而是指出馬大「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馬利亞先得著主自己,所以她選擇了上好的福分。真正的服事必須先有與主的交通,然後才有為主的工作。
服事神的第二個原則:服事者只是僕人. 保羅接著說:「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林前3:5)。「執事」原文 διάκονος (diakonos),意即僕役、服事者。保羅並不把自己看成教會的主人,而是看成神手中的僕人。這揭示服事神的第二個原則:服事神的人必須認識自己只是僕人,不是主人。今天許多服事上的問題,正是因為人忘記了自己的身分。當人把神的工作當作自己的事業,把神的群羊當作自己的羊,把神所賜的恩賜當作自己的資本時,就容易追求人的稱讚與地位。然而保羅卻問:「保羅算什麼?亞波羅算什麼?」意思是說,無論工人多麼有恩賜、多麼有果效,都不過是神的僕人。
接著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林前3:6)。這是哥林多前書3:3-9整段經文的中心。保羅負責撒種,亞波羅負責澆灌,但生命的生長卻完全在神手中。人可以講道,可以教導,可以牧養,可以探訪,可以傳福音,但沒有人能使人重生,也沒有人能使人的生命長大。生命的源頭永遠是神。因此保羅又說:「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3:7)。這不是否定工人的價值,而是指出工人不能取代神的位置。服事神的人最大的學習,就是承認自己的有限。人只能作神所交託的那一部分,而真正使生命改變、更新、成熟的,乃是神自己。這正如主耶穌所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枝子不能靠自己結果子,必須住在葡萄樹上。同樣,信徒的服事若離開基督的生命供應,即使十分忙碌,也不過是人的工作。真正的服事不是靠熱心、能力或經驗,而是靠住在基督裡。
保羅接著說:「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林前3:8a)。這裡的「一樣」不是指工作內容相同,而是指在神面前的地位相同。在神的工作中,所有工人都在同一主權之下。因此,事奉不是競爭,而是同一工程中的不同角色。有人講道,有人教導,有人探訪,有人代禱,有人接待,有人牧養;職事雖然不同,但在神面前都是神的僕人。神不因人的職位高低而衡量價值,祂看的是人是否忠心。因此,服事神者要忠於神的託付,不是與他人比較。保羅不能代替亞波羅,亞波羅也不能代替保羅。每個人都有神所量給的那一份。真正的忠心,不是羨慕別人的職事,而是完成神交給自己的職事。保羅又說:「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3:8b)。這裡「賞賜」是與主耶穌再來時信徒各人在基督臺前交帳 (林後5:10;太25)及基督千年國度的賞賜有著密切關聯。這裡「照自己的工夫」明說賞賜是信徒各人自己的,非教會群體的賞賜。神將來的「賞賜」不是根據人的名氣、地位或工作規模,而是根據忠心與各人的工程(合於神的旨意與否),受神的審核。聖經( 林前3:11-15)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有人服事在眾人面前(主的託付在顯處事奉),有人服事在隱密處(主的託付在隱處事奉);有人一生影響千萬人(主的託付多),有人一生牧養少數信徒(主的託付少)。但是,神衡量的標準不是依照成果大小,乃是依照是否忠心完成祂所託付的,因為聖經(哥林多前書4:2)有話說,「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服事神的第三個原則:服事者是否仍站在受託之位的檢驗. 服事者(受託者)是否仍站在受託的位置上,或已經開始轉向主人(託付者)的位置,這是服事者應留意的事,因為聖經有話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30),又說,「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約5:37)。這裡,主耶穌自己就是最完全的榜樣:主不照著自己的意思,只尋求天父的旨意。主耶穌在地上時都已經是如此的事父態度了,更何況是服事神之人呢! 因此服事者要先明白神的旨意,再照著神的旨意而行,這就是服事神之人要有的態度。服事者發生屬靈墮落往往不是離開事奉,而是在事奉中開始佔有神的工作;服事者屬靈墮落可能是不自覺的發生或是有意識的,或兩者皆有之。服事者須留意其事奉是否讓被服事之人直接歸向基督,就是彰顯基督是主。當服事者開始錯誤地認為:是我帶出果效、是我建立群體、是我造成成長,他就已經從「服事神」滑向「佔有神的工作」。這是一個嚴重之警訊,服事者不可不慎!。因此,服事神的人應要謙卑地反省自己的事奉工作,藉由禱告回到神面前,常常尋求神的心意,並順服神的旨意。當服事者站回僕人的位置,神的榮耀才不被攔阻而顯明在祂的教會。
最後保羅總結說:「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3:9)。這裡的「與神同工」,並非表示神與人平起平坐地合作。從上下文來看,保羅的意思乃是:我們都是屬於神的工人,在神的田地上工作。神是主人、設計者、生命的源頭、使人長大的那一位,而所有服事的人不過是神所使用的工人。因此,「與神同工」並不是神需要人的幫助,而是神在恩典中讓人有分於祂的工作。人不是工作的主角,神才是;人不是榮耀的接受者,神才是;人不是生命的源頭,神才是。
從整本聖經來看,真正服事神的人乃是:將自己甘心獻給神,謙卑自己順服神,忠心完成神所託付的職分,並將一切榮耀歸給神。這樣的人無論是在無人看見之處忠於神的託付、在眾人面前見證神及領人歸主、還是在暗中的代禱裡,他們都是神所喜悅的僕人。因此服事神者最深的意義,不僅是要做合神旨意的事,更是要在神託付職分中作一個忠心的管家,聖經(哥林多前書4:1-2)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服事神的人不是要讓人看見自己,而是要讓人看見基督。神的僕人不是要建立自己的名聲,要建造的乃是基督的身體。僕人不是要追求人的稱讚,而是要等候主的稱許。服事神者真正的價值在於忠心到底,專注於神,並讓神得著榮耀。
下面討論主日 (即復活主向門徒顯現之首日) 的起源與發展。
主日 (the Lord's Day) 的起源與發展,必須從舊約安息日的設立開始談起。安息日 (שַׁבָּת, Shabbat) 是神在創造完成後所分別為聖的日子:「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2:2-3)。後來摩西律法將安息日列入十誡(出20:8-11;申5:12-15),吩咐以色列人守這日為聖,不作工,記念神的創造與祂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的救恩(申5:15)。猶太時間觀以日落為一天的開始(見:創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因此安息日從週五日落至週六日落。在此期間,百姓停止一切勞作,專注敬拜與家人團聚(利23:3),並且視之為立約的記號(出31:13,16-17)。然而,希伯來書提醒我們,舊約的安息日只是更深層安息的預表。希伯來書4:4-10引用創世記第七日的安息,並指出「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希伯來書4:9)。此處的「安息日的安息」原希臘文為 σαββατισμός (sabbatismos),意即屬靈層面的「守安息」,表達信徒在基督裡得享救恩完成後的平安與滿足,是一種停止自我努力、完全安息在神救贖工作的狀態(來4:10)。這個「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超越每週一次的律法安息日,指向永世的安息(來4:11),但也在歷史中透過主日敬拜得以提前預嚐。
新約福音書一致記載,耶穌基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被人發現從死裡復活(太28:1;可16:2;路24:1;約20:1)。對門徒來說,這是救恩歷史的高峰,也是新創造的開始(林後5:17)。因此,七日的第一日不僅是時間上的標記,更是神在基督裡翻轉歷史、開啟永恆國度的見證。舊約的第七日安息紀念原創造的完成,而新約聖經中七日的第一日復活則宣告新創造的啟動。這種從「結束」到「開始」的轉換,成為早期基督徒聚會習慣轉變的神學基礎。使徒行傳20:7記載:「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哥林多前書16:2提到信徒在這日奉獻,顯示初代教會已在復活日聚集敬拜、擘餅(記念主的死與復活)、聽道與奉獻。啟示錄1:10首次將這日稱為「主日」(the Lord's Day),說明到第一世紀末,這個名稱已被教會廣泛使用。
公元第二世紀的教父文獻為這種轉變提供了清楚見證。安提阿的依納爵(Ignatius, 約公元110年)在《致馬格尼西亞書》第9章中說,基督徒「不再守安息日,而是依照主的生活,在主復活的日子喜樂」,顯示早期信徒將復活日視為屬於主的新安息。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約公元150年)在《護教篇》第一卷第67章解釋:「我們在稱為太陽日的日子聚會,因為這是神在創造的第一日造光的日子,也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日子。」愛任紐(Irenaeus)與特土良(Tertullian)也強調主日敬拜的重要性,並反對律法主義地守舊約安息日。對他們來說,主日的屬靈意義在於記念基督完成救贖後的復活,並預嚐來世永恆的安息。
公元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 (Constantine the Great) 頒佈《米蘭詔書》,宣布基督教合法化。321年,他更頒令規定「榮耀的太陽日」為全帝國的休息日,政府官員與城鎮居民停止工作(農業除外)。雖然這與羅馬傳統太陽神崇拜在名稱上有重疊,但對基督徒而言,這是主復活的日子,社會層面上第一次將主日(星期日、週日、七日的第一日)定為公共假日,使基督徒更容易在這天聚會敬拜。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 (First Council of Nicaea) 除了處理亞流派 (Arianism) 爭議外,也統一了復活節的日期,決定復活節應在春分後第一個滿月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舉行,而不再依猶太曆的逾越節日期計算。這一決定進一步鞏固了星期日(主日)作為記念復活主耶穌的聚會敬拜日,並將主日與猶太週安息日徹底區分。
從神學角度看,這一歷程顯示了時間觀的轉換:每週安息日(七日的第七日)屬於原創造與律法之下,主日(七日的第一日)屬於新創造與恩典之下。聖經(來4:1-11)說:「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原文是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於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在歷史中透過主日敬拜,希伯來書所說的「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得以具體化,更是指向將來永恆裡神的安息,即「我的安息」(來4:3,5),也就是「那安息」(來4:3,11)。在基督裡,信徒已經進入屬靈的「那安息」(來4:3,11),這實現了主耶穌所說「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因為主耶穌的這話記載在馬太福音11:28-29:「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這段經文的「到我這裡來」表明:基督耶穌就是安息的主,人必須「在基督裡」才得享受真正的安息。反之,離了主耶穌,人不會有安息。主日是復活主的日子,信徒因信基督而被神稱義,成為神的兒女。神應許信徒的就是永生。基督徒在主日敬拜神、讚美神的救贖、及記念基督的復活。主日是靈裡安息之預嚐,指向永世。因此,新約主日在神學上具有更深層意義,對比於舊約安息日。
每逢主日,教會聚集敬拜、擘餅、聽道、奉獻,都是在宣告基督的得勝與救恩的完成。從創造的第七日,到救贖的新第一日,歷史與救恩在主日相遇,顯明基督是時間與永恆的主。依納爵所說「不再守安息日,而是依照主的生活,在主復活的日子喜樂」,正是對希伯來書新安息思想的教會實踐。游斯丁所說「我們在太陽日聚會,因為這是光被造與救主復活之日」,則是將創造與救贖連成一條時間線,彰顯主日的雙重神學根基。尼西亞會議的決定,則使這種敬拜模式成為普世教會的共同見證。今天的主日敬拜,不是將安息日簡單移動到星期日,而是因著基督的復活與基督裡得安息的應許(太11:28-29),在歷史中見證並提前享受將來的榮耀安息,直到那日,救恩完全成就,神與人同住,真正的安息不再是預表,而是永恆的實現。
「主日」、「基督的日子」、「主的日子」. 許多信徒讀聖經時,常把「主日」與「主的日子」視為同一件事,因為中文只差一個字,但若回到原文和整本聖經的啟示來看,二者其實有明顯不同的來源、意義和神學重點。「主日」所關注的是復活的基督與教會當前的生活。「主的日子」所關注的是再來的基督與世界未來的審判。前者屬於教會時代的經歷,後者則屬於末世神國完全顯現的範圍。「基督的日子」是信徒與主耶穌基督相見並交帳的日子。
「主日」(NIV: the Lord's Day) 只在新約出現一次,就是啟示錄1:10-11:「當主日 ,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其中「主日」原文是 κυριακῇ ἡμέρᾳ(kyriakē hēmera)。「κυριακός」的意思是「屬於主的」、「歸給主的」,因此這個詞組的意思是「屬主的日子」。同樣的字在新約只另外出現一次,就是哥林多前書11:20的「主的晚餐」(κυριακὸν δεῖπνον)。因此,「主日」與「主的晚餐」在語法上完全平行,都是表示某件事特別歸屬於主。新約聖經說,公元第一世紀,初代教會已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例如,使徒行傳20:7「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的「七日的第一日」。還有另一處經文,哥林多前書16:2「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的「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依此來看,初代教會已逐漸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敬拜神。因為從死人中復活的主耶穌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向門徒顯現(太28;可16;路24;約20),所以教會逐漸把這一天(即七日的第一日)稱為「主日」,作為記念復活主的日子。主日所彰顯的是基督已經完成的救贖,是恩典時代中教會敬拜、交通和事奉神的中心。
然而,「主的日子」(NIV: the Day of the Lord) 則完全不同於「主日」。「主的日子」的原文是 ἡμέρα Κυρίου(hēmera Kyriou),意思是「主的日子」。這個詞組不是從新約開始,而是承接舊約「耶和華的日子」的概念。舊約先知多次提到「耶和華的日子」,希伯來文是 יוֹם יְהוָה(Yom Yahweh)。例如約珥書1:15說:「哀哉!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接著,約珥書2:27-32又說:「你們必知道我是在以色列中間,又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的百姓必永遠不致羞愧。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其中題到「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約珥書2:31)。阿摩司書5:18-23也說:「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那日黑暗沒有光明,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這段經文裡四次題到「耶和華的日子」。這些經文中的「耶和華的日子」,在七十士譯本(希臘文)中都譯成「ἡμέρα Κυρίου」,即「主的日子」。
到了新約,使徒們繼續沿用這個概念。帖撒羅尼迦前書5:2說:「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彼得後書3:9-10也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可見,「主的日子」不是單指一天二十四小時,而是神公開介入世界歷史、施行審判、建立國度並最終更新天地的一個時期。從大災難開始,到基督榮耀再來、敵基督受審、列國受審、千年國建立,甚至到天地更新,都屬於「主的日子」所涵蓋的範圍。
若從語法上比較,差異更加明顯。「主日」(κυριακῇ ἡμέρᾳ) 是形容詞加名詞,意思是「屬主的日子」;「主的日子」(ἡμέρα Κυρίου) 則是名詞加所有格,意思是「主施行作為的日子」。前者強調歸屬,後者強調行動;前者著重敬拜,後者著重審判;前者是教會的經歷,後者是世界的結局。因此,把啟示錄1:10的「主日」解釋為末世的「主的日子」,在原文上並不自然。若約翰要表達自己被帶到未來的審判時代,他完全可以使用新約常見的「ἡμέρα Κυρίου」。但他沒有這樣寫,而是用了獨特的「κυριακῇ ἡμέρᾳ」(主日),顯示他是在教會所稱的 κυριακῇ ἡμέρᾳ (主日) 裡被聖靈感動,然後領受了有關未來主的日子 (ἡμέρα Κυρίου) 的異象。
此外,新約還有一個容易混淆的詞,就是「基督的日子」(NIV: the Day of Christ),希臘原文是 ἡμέρα Χριστοῦ(hēmera Christou)。例如,腓立比書1: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NIV: the Day of Christ Jesus;NKJV: the Day of Jesus Christ)。」又如腓立比書1:9-11「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ἡμέρα Χριστοῦ);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這段經文裡「基督的日子」重點不在世界受審,而在信徒被成全、受獎賞、向主交帳。
因此,若從聖經整體啟示來看,可以說「主日」是從教會角度記念基督已完成的救恩;「基督的日子」是從信徒角度等候與主相見並接受評價;「主的日子」則是從世界角度看神的審判與國度降臨。這三者(即主日、基督的日子、主的日子)放在一起,就形成一條完整的救贖歷史線。今日教會在主日聚集敬拜,是因為主已經復活;信徒盼望基督的日子,是因為將來要向主交帳並得賞賜;世界終將進入主的日子,是因為基督必要再來掌權並施行公義的審判。因此,主日是對復活的記念,基督的日子是對見主的盼望,主的日子則是對榮耀國度的期待。
基於以上說明,我們從這樣的角度再看啟示錄1:10,就會發現其中隱含著極深的屬靈意義:約翰是在「主日」被聖靈感動,卻看見了未來「主的日子」所要發生的一切。他在記念復活主的日子(主日)裡,看見了榮耀君王再來的日子(基督的日子);他在教會時代的敬拜中,看見了國度時代的降臨;他在恩典時代之中,被帶去觀看審判世界與榮耀新天新地的景象(主的日子)。這也提醒今日的信徒,每一次主日的聚集,不僅是在回顧十字架與復活,也是在預嘗將來國度的榮耀,正如保羅在林前11:23-26所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這裡的「直等到他來」指主耶穌基督再臨。保羅在林前15:3-8接著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這裡經文說,基督從死裡復活是照聖經所說的,而聖經所說的正是神在萬古之先已預定的計畫(提後1:9; 多1:2; 彼前1:20; 弗1:4)。主日使我們記念這位已經復活的主,主的日子則使我們仰望那位快要再來的主;前者見證祂已經得勝,後者宣告祂必要掌權。
14 基督十字架的誇勝
在基督信仰的核心當中,基督的十字架是一個充滿神奧秘與能力的記號,它並非僅僅是一個刑具或羞辱的象徵,反而成為神藉著基督完成救贖與誇勝的地方,正如歌羅西書2:13-15所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這段經文揭示了基督十字架的三重勝利:(1) 神赦免人的罪;(2) 廢掉律法對信徒的控告;(3) 徹底勝過一切屬靈惡勢力 (指的是: 以撒但為首的暗黑勢力)。這是一場宇宙性全方位神的勝利,這勝利在創世以前神的救贖計畫中早已預定,就在神的兒子基督被釘於十字架的時候顯明出來了。
首先,基督十字架彰顯了神赦罪的恩典。保羅說我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這顯示人因罪與神隔絕,靈性上是死亡的(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神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使我們得以與祂一同活過來,這是生命的新造。這樣的赦免不是基於人的行為或功德,而是單單出於神的恩典(弗2:8-9)。基督十字架使我們不再被罪捆綁,因為基督已經代替我們承受刑罰。祂在十字架上呼喊說:「成了!」(約19:30)。這不是失敗的呼喊,而是得勝的宣告,表明救贖的工作已經完全。羅馬書6:5-7說:「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信徒不再被罪轄制,而是活在基督的自由裡。加拉太書2:20更深刻地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其次,這基督十字架塗抹了在律法上所寫的「字據」,這字據好比一張債務契約,記錄著我們因罪所欠的債。律法的要求是聖潔、完全的,但人無法靠自己遵守,因此成了定罪的根據(羅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然而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承擔這一切債務,將律例上所寫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使摩西律法不再能控告我們。正如羅馬書8:1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這是何等大的釋放,因為律法的咒詛已經因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而解除(加3:13)。因此,十字架不只是赦免個人罪過的地方,也是宣告神公義得以滿足、恩典得以顯明的地方。
第三,基督十字架是屬靈爭戰中最徹底勝利的地方。保羅說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這裡的「執政的、掌權的」的原希臘文是 ἀρχαί καὶ ἐξουσίαι (NIV: the powers and authorities),在保羅書信中常指撒但和邪靈的勢力。這些權勢透過罪、死和律法轄制人,但在基督十字架上,基督公開羞辱牠們,如同古代羅馬將軍凱旋時,把俘虜公開遊街示眾,顯明勝利的榮耀。希伯來書2:14-15進一步解釋這奧秘:「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基督以祂的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使信徒不再被死亡轄制。這勝利也在復活中被徹底顯明,因為死亡不能拘禁基督(徒2:24),祂必要吞滅死亡而得勝,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見 林前15:54-57)。因此,十字架不是失敗的象徵,而是得勝的記號。這種勝利的意涵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中也一再強調。例如在以弗所書1:20-22,保羅說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 (NIV: not only in the present age but also in the one to come) 也都超過了。」這表明神的兒子基督耶穌藉著他的死於十字架、死裡復活、升天,如今坐在神的右邊。神已將他升為至高,又已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聖經(腓立比書2:8-11)說:「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基督十字架的卑微順服成就了神榮耀的高舉,這就是誇勝的真諦。基督十字架誇勝也意味著信徒在基督裡同享這勝利。基督十字架(一個重大歷史事件)不僅是在靈界裡一個大勝利的里程碑,更是每個真信徒生命經歷的極重要基礎,藉著與基督聯合,信徒得以在祂的死與復活中分享勝利(得勝)。這種誇勝不僅針對個人層面,也關乎整個教會的使命。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8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基督十字架的道理,在人看來或許是軟弱與失敗,但在神的救贖計劃裡卻是得勝的大能大力。因此,教會不應依靠世俗的智慧與勢力,而是單單高舉基督十字架,因為這正是神拯救的大能。這正是真信徒「仗著十字架誇勝」之緣由。當我們面對逼迫、困難或屬靈爭戰時,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著基督十字架的真理 [即「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弗1:20)],使信徒(教會)能剛強站立並得勝。正如啟示錄12:11所說:「弟兄勝過牠(按:牠指撒但),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這正是基督十字架誇勝之理。
總而言之,基督十字架誇勝的真理涵蓋三方面:首先,它是對罪的赦免,因基督替我們承擔刑罰,使我們與神和好;其次,它是對律法控告的終止,因基督釘在十字架上,除去了律法的咒詛,使信徒不再被定罪;第三,它是對撒但與屬靈惡勢力的徹底勝利,基督公開羞辱並擄掠牠們,使信徒能在耶穌基督裡面得著自由與得勝。這場誇勝不僅是人眼中的勝利,而是神在永恆裡的大凱旋,並且已經賜給凡信靠基督的人,正如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2:14所說:「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此,基督十字架不再是羞辱的記號(在古羅馬時期),而是榮耀的冠冕(在基督的國度裡),不再是死亡的象徵,而是生命的泉源,不再是失敗的標誌,而是得勝的凱歌。信徒要常常記念基督十字架,活在這得勝的真理中,直到主再來,使一切的仇敵徹底敗亡,神的國度完全彰顯。
15 禱告──神與人之間的通路
自從神的羔羊──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那一刻起,通往至聖所的道路就完全敞開了。希伯來書10:19-20清楚地宣告:「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這段經文指出,雖然聖殿的幔子原是阻隔人與神之間的屏障,但是基督耶穌的身體就如同聖殿的幔子一般,在十字架破碎,使得這阻隔屏障被徹底拆毀,人與神之間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已開通,信靠主基督耶穌的人因此能直接進入聖殿至聖所。
這與馬太福音27:51所說:「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互相呼應,見證了神親手打開了通往祂面前的道路。從此,凡相信基督的人,不再需要透過地上的大祭司,也不必靠著祭司獻祭的儀式,只憑著主耶穌的寶血,就能坦然無懼地來到父神施恩寶座前。這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因為此道路是藉著基督一次獻上自己而成就的,並且永遠有效,不再是死板的律法條文或重複的獻祭,而是神與人之間活生生的關係與真真實實的交通。
禱告之路. 基督徒如今可以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隨時進入神的同在,與祂親密的交通。這一條又新又活的路的具體表現就是信徒向神的禱告。神為祂兒女所預備又新又活的路正是禱告之路,這道路是神藉著基督的死而復活所開啟的,永不關閉。禱告不僅是一種屬靈的操練,更是十字架帶來的實際恩典。信主者可以藉由禱告來到父神施恩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正如聖經(希伯來書4:16)所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禱告的基礎──信心. 信徒禱告於神,要憑信心,不可疑惑。雅各書1:6-7說:「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信心是禱告的基礎,因為禱告不是自我安慰,而是倚靠那位真實活著的神。信徒要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聖經(羅馬書4:17-21)記著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這段經文正是神「算為他的義」(羅4:22) 的緣由。另外,希伯來書11:6也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使徒保羅如此說,「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林後3:4),這話用在信徒的信心禱告上正合適。 (關於信心見證人的經文,請見: 新約聖經 希伯來書 第十一章。)
禱告的本質. 在聖經中,禱告被視為信徒(神子民)與神交通最核心的方式,因為神是靈,祂與人建立關係並非藉著可見的形像,而是透過話語與心靈的交流。禱告就是人憑著信心,將其心靈向神傾倒、交託重擔給神,藉此經歷祂的同在與作為。聖經(舊約與新約)充滿的許多禱告見證人,並且神的救贖藍圖也藉由禱告被信徒們不斷經歷與承接。聖經教導我們要常常禱告,不住地祈求,並且要在禱告中敬拜、認罪、感恩與代求,將一切交託給神,因為祂是聽禱告的主,詩篇65:2 (大衛的詩歌) 說:「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由此可見,禱告不是某些人專有的,這處經文說:「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因此,人雖尚未信神或認識神,他是可以向神發出祈求的,例如:哥尼流的故事(見 使徒行傳第10章)。 (關於詩篇65:2的說明, 請見補充資料[33]。)
舊約時期,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創18:23-33),摩西為以色列人代求(出32:11-14),哈拿在示羅的聖所向神痛哭祈求得子(撒上1:10-20),大衛在患難中不斷呼求神(詩篇3:4;34:4),先知以利亞禱告天閉塞不下雨三年零六個月,又再禱告天就降下雨來(王上17:1;18:42-45;參:雅各書5:17-18)。這些例子顯示禱告是神與祂子民之間最重要的互動:人將心意呈上,神則以祂的旨意回應,並且在過程中彰顯祂的主權。
新約初期,耶穌基督不僅教導門徒如何禱告,更親自成為禱告的榜樣。祂常常退到山上或曠野獨自禱告(路5:16),在挑選十二使徒之前整夜禱告(路6:12-13),在客西馬尼園面對十字架時俯伏在地懇切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這清楚表明禱告不是要神來成全人的意思,而是人順服於神的旨意。
主禱文. 主耶穌教導門徒主禱文。主在聖經如此說,「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沒有因為……阿們等字)」(太6:9-13)。這禱文內容成為基督徒禱告的典範,首先讚美神的聖名,其次求神的國降臨、旨意成就,再求日用的飲食、罪得赦免、脫離試探與惡者,這五方面涵蓋了禱告的基本元素,提醒我們:禱告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首先求神的榮耀,其次才是個人的需要。
禱告的多面向. 禱告包含多重面向:首先是敬拜神,因為神是配得榮耀的主,禱告不是單單求恩典,更是承認祂的偉大 (詩29:2);其次是認罪,因人常常跌倒,需要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 (約壹1:9);第三是感恩,因神是賜各樣恩典的神 (詩100:4;帖前5:18);第四是代求,因神呼召祂的子民為他人站立在破口上代禱,例如,摩西為以色列人,保羅為眾教會所作的 (弗1:16;西1:9)。
不住的禱告. 保羅也多次教導信徒要恆切禱告,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這裡的「不住地禱告」並非指形式上不斷講話,而是隨時保持與神的交通,無論在任何處境都心存對神的倚靠與依附。腓立比書4:6-7也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這應許顯示,禱告不僅能帶來事情的改變,更能帶來內心的平安,因為當人將重擔交託給神,就不再被憂慮轄制。
禱告的功效. 關於禱告的功效,雅各書5:13-16說:「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這段經文不僅指出禱告有醫治的能力,更強調禱告的信徒彼此性(即信徒彼此代求、彼此認罪),就能經歷神的醫治與赦免。
禱告的對象──神. 禱告的對象單單是神,因為祂是全能的創造主。任何形式的向人、向偶像、向亡者的禱告,都被聖經嚴厲禁止,因為這是偶像崇拜(申18:10-12;詩115:4-8)。
禱告的中保──耶穌基督. 耶穌在約翰福音16:23-24說:「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顯示新約信徒是奉耶穌基督的名來禱告,因祂是新約的唯一中保 (來9:15,12:24;提前2:5),藉著祂的死裡復活,信徒得以坦然無懼來到神施恩寶座前 (來4:16),因此基督徒的禱告與其他宗教的祈求本質上完全不同。
禱告的態度. 聖經也提醒我們禱告的態度,不能是虛假或炫耀,耶穌責備那些在街市上站著禱告、為要叫人看見的偽善者 (太6:5),而是要進入內室,暗中向神祈禱,因神察看人內心,並非注重外在形式。此外,禱告必須與順服結合,約翰壹書5:14-15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這顯示:禱告並不是要神照著人的意思來行,而是使人的心順從神的旨意,真正的禱告不是改變神,而是改變人。當信徒禱告與神的心意相合時,就必然得著成就。
禱告的範圍. 禱告的範圍是廣泛的,不僅為自己,也要為家庭、教會、國家、列國萬民禱告,提摩太前書2:1-3說:「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這提醒我們禱告不應侷限於個人需要,而要承擔更大的使命,為世界的和平、為神國的擴展而禱告,因為神的旨意是要萬人得救,明白真理(提前2:4)。
禱告是屬靈爭戰. 啟示錄描繪了一幅極為震撼的圖畫,揭示禱告在屬靈爭戰中的分量,啟示錄8:3-4說:「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這表明信徒在地上的禱告在天上被視為馨香之氣,達到神的面前,並且成為神施行審判與成就神的計劃的重要部分,這使我們更看重禱告的屬靈價值。
總結來說,禱告是基督徒生命的必須、信心的實踐、靈裡與神的交通,也是信徒個人與群體在神面前的敬拜、認罪、感恩與代求的途徑(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聖經呼召我們要常常禱告,因為神樂意垂聽,也應允合乎祂旨意的祈求。主耶穌已經應許:「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因此我們禱告要存著信心、謙卑與順服,奉耶穌基督的名,靠著聖靈,向天父禱告,直到祂的國降臨。願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如同主耶穌教導門徒的主禱文(太6:9-13)所題的。
16 聖靈──聖徒個人及教會群體的引導與啟示
聖靈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格。三一真神 (父神、子神、聖靈) 同等、同榮、同權。聖靈是有位格的神,在神的救恩歷史中有其獨特的工作。聖靈又稱為「保惠師」(NIV: the Advocate;或譯作訓慰師),就是真理的聖靈 (約14:16-17)。「保惠師」的希臘原文是 ὁ παράκλητος (ho paraklētos)。希臘文 ὁ 意為「這」。希臘字詞「παράκλητος」由兩部分組成:παρά (para)=「在旁邊」,καλέω (kaleō)=「呼召」。「ὁ παράκλητος」的意思可以譯為「被召到旁邊幫助人的那位」。因此「保惠師」一詞帶有多種含義:安慰者、幫助者、辯護者、代求者、中保、扶助者。新約初期,主耶穌升天之後的十天,五旬節當天早上(徒2:1,15),門徒都聚集在一處,聖靈降臨於門徒當中,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 (徒2:1-4)。自此之後,聖靈就永遠與我們同在了,因為聖經(約翰福音14:13-21)記著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這裡約翰福音14:17的「他常與你們同在」(NIV: he lives with you),就是「他跟你們住在一起」,指聖靈與主的門徒同住。
聖經清楚啟示:聖靈是有位格的神。經文列舉如下。
聖靈對門徒說話(徒13:2-3「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
聖靈感動人(尼希米記9:20「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
聖靈使人知罪(約16:7-8「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於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聖靈為信徒代求(羅8:26-27「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在舊約時期,聖靈的工作多半是臨到特定人物,賜下能力完成神的旨意,例如降臨在士師基甸身上,使他領導以色列軍隊(士6:34),或感動大衛作詩讚美(撒下23:2)。然而這種臨到多為暫時性的,例如掃羅王因悖逆神而失去聖靈的同在(撒上16:14)。新約時期,耶穌應許聖靈要以全新的方式降臨,不僅與人同在,更要住在信徒裡面(約14:16-17)。耶穌在升天前吩咐門徒:「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五旬節那天,聖靈如大風吹過,又如火舌降在每位門徒頭上,使他們說起各國的方言(徒2:1-4),這不僅顯示福音將跨越語言與民族的界限,更應驗了舊約聖經的約珥書的預言:「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2:28-29;徒2:16-18)。從此,聖靈的澆灌不再侷限於少數先知、祭司或君王,而是凡信靠基督的人都能領受(徒2:38-39)。
在聖徒個人層面,聖靈的第一個工作是使人知罪,引領人悔改歸向神。耶穌說:「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沒有聖靈的光照,人雖然聽見福音,也無法真正明白自己的罪與需要救恩(林前2:14)。當人信靠耶穌時,聖靈內住成為救恩的印記(弗1:13-14),保證我們將來得著永恆的產業。
保羅形容「聖靈內住」是「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意即信徒的生命被神從根本上更新,成為新造的人 (林後5:17)。關於「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3:4-7如此說,「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這段經文明確題到信徒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照神的憐憫及因神的恩,信徒得稱為義,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神的兒女。這是一個罪人被神拯救而成為神的後嗣之重生過程,聖靈在此過程有著極關鍵的角色。因此,聖靈內住成為信徒內裡的印記,憑著這印記,作神的兒女、得永生、得永恆的基業。
聖靈不僅重生信徒,更引導信徒在真理中成長。耶穌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這意味著信徒讀經、禱告、分辨屬靈事物時,都需要聖靈的啟示與光照(林前2:10-12)。聖靈也提醒我們主的教訓(約14:26),使我們在面對試探與挑戰時能想起神的話。除此之外,聖靈還結出屬靈的果子,包括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這是信徒生命成熟的標誌。聖靈也賜下屬靈恩賜,使信徒能在教會中彼此服事、建造基督的身體。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12章列出多種恩賜,如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並指出「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恩賜的目的不是抬高自己,而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
在教會層面,聖靈是教會存在與成長的根基。教會誕生於五旬節聖靈降臨的那天(徒2),其後使徒們凡事倚靠聖靈的引導與差派。例如,安提阿教會在禁食禱告時,聖靈吩咐:「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13:2)。這顯示宣教使命不是出於人的策略,而是聖靈出於祂主權的差派。聖靈也在耶路撒冷會議(約公元49年)中引導眾人作出合乎真理與愛心的決定(徒15:28)。沒有聖靈的同在與引導,教會會變成單純的宗教組織,失去屬靈的生命活潑力。聖靈同時也是使衆信徒合一的靈。保羅在以弗所書4:3-4勉勵信徒:「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真正的教會合一不是靠制度或人為協議,而是源自同一位聖靈的內住與引導。當信徒順服聖靈時,就能彼此包容、彼此建立,不讓分裂的靈進入教會。
聖靈──屬靈爭戰能力之源及末世的盼望. 聖靈也是教會群體及信徒個人得勝屬靈爭戰的能力來源。保羅提醒我們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6:18),因為屬靈的爭戰不是屬血氣的爭戰(林後10:4),需要倚靠聖靈的大能。當聖靈充滿時,信徒就能剛強站立,抵擋仇敵的詭計(弗6:10–11)。值得注意的是,聖靈的充滿與內住不同。聖靈內住是每位信徒在重生時就得著的恩典(羅8:9),而聖靈充滿則是信徒持續順服、渴慕神、被祂的靈掌管的狀態(弗5:18)。內住是聖靈使一個新造生命地位上的確定,而充滿是聖靈使一個得救生命狀態上的清新(刷新)。使徒行傳記載彼得與門徒多次被聖靈充滿(徒4:8,31),顯示這是一個可以反覆經歷的屬靈實際。在末世的盼望中,聖靈同樣扮演重要角色。在啟示錄,聖靈與新婦(即永生神的教會)一同呼喊:「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催促世人接受基督(生命的活水,見約翰福音4:14)的救恩,也預備教會迎見再來的主。「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聖靈是信徒將來得著「兒子的名分」與「身體得贖」的確據,使我們能與主永遠同在。正因如此,基督徒擁有何等寶貴的盼望啊。
聖靈的工作包括重生、內住、引導、啟示、成聖、賜恩賜、建造教會、保守合一、賜能力爭戰,以及引領進入榮耀。信徒若不依靠聖靈,就無法真正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教會若不順服聖靈,就會失去屬靈的能力與方向。因此,我們當常存渴慕與謙卑的心,被聖靈充滿,順服祂的引導,使我們的生命和服事都在聖靈的能力中彰顯神的榮耀,正如撒迦利亞書4:6所言:「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
聖靈與神的七靈. 聖經在不同的經卷中啟示聖靈的本質與工作時,使用了不同的象徵與描述。聖靈與神的七靈在聖經中有著密切的關聯,兩者實質上指向同一位位格神,但在不同的經文與啟示中呈現出不同的象徵意義。聖靈是三一神的第三位格,祂與父神、子神同等同榮,具備位格性,能說話、感動人、引導人進入真理(徒13:2;約16:13)。而「神的七靈」一詞主要出現在啟示錄中,例如,啟示錄1:4說:「...... 從那位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 ......」,啟示錄4:5提到「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還有啟示錄5:6所述羔羊「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這些象徵性的描述顯示「七靈」代表聖靈在位格上的完全和屬性上的全備。數字「七」在聖經中象徵完全與圓滿,例如,創世記七天的創造(創世記第1章),利未記中的七個節期(利未記第23章,見圖1),及啟示錄中多次出現的七印、七號、七碗等,象徵神旨意的完整執行。聖經(以賽亞書11:1-4)說,「從耶西的本(原文是𣎴(讀音: ㄉㄨㄣˇ ))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這段經文記載了「耶西的本」(指向彌賽亞)住著七重靈。這七重靈列出如下: 耶和華的靈(The Spirit of the LORD;聖靈的位格本體,源自永恆的神)、智慧的靈(Spirit of Wisdom;賜人洞察神旨意的能力)、聰明的靈(Spirit of Understanding; 使人正確認識與分辨屬靈事物)、謀略的靈(Spirit of Counsel;在屬靈決策中提供正確引導)、能力的靈(Spirit of Might;賜下行事的能力與力量)、知識的靈(Spirit of Knowledge;使人深刻明白神與祂的道路)、敬畏耶和華的靈(Spirit of the Fear of the LORD;賜下敬畏與順服神的心)。以賽亞書11:1-4的七重靈、啟示錄1:4的「祂寶座前的七靈」與啟示錄4:5及5:6的「神的七靈」相互呼應,指向聖靈在智慧、聰明、謀略、能力、知識、敬畏神等方面的完全屬性。撒迦利亞書第4章中的「燈臺上有七盞燈」(4:2)和「七眼」(4:10)也是這一象徵的延伸。這裡「燈」代表聖靈光照與神的同在;「燈臺」就是教會 (啟1:20),教會需要神的同在和聖靈的光照啟示而後能見證神的救贖及榮耀;「七眼」代表神全知全見的屬性。因此,神的七靈不是多位靈,而是同一位聖靈在不同屬性與職責上的彰顯,祂在救恩歷史中以完全無缺的方式工作。這提醒信徒個體和教會群體,聖靈不僅是賜力量與恩賜的靈,更是具備完全智慧、洞察力與敬畏神的靈,祂的工作覆蓋真理啟示、教會建造、審判執行與末世差遣,正如啟示錄5:6所示,「... 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完成神的計畫。故此,聖靈與神的七靈是同一位格的不同啟示面向,讓信徒更全面認識聖靈的豐富與全備,從而在信仰生活中更加依靠祂的引導與能力。
17 神的羔羊與「彌賽亞」、「神之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七十個七」的關聯
神從創世之前就已備妥一個救贖人類的藍圖,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弗1:4)。這位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one mediator),祂能挽回人類墮落與罪孽。這位中保正是神的獨生子耶穌 (提前2:5-6),使我們(指信徒)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當初,亞當和夏娃因犯罪被逐出神的面前。耶和華神便打發亞當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神親自為他們用皮子做衣服遮蓋他們的羞恥,預示著將來有無辜的血為人流出,遮蓋人之罪 (創3:21)。有一日,亞當的長子該隱及其弟亞伯獻祭於神時,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註:這需殺牲流血)。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這顯明一真理:唯有流血才能贖罪 (來9:22),此一真理貫穿整部舊約新約聖經。耶穌時代,有一天,在約但河外伯大尼(就是約翰施洗的地方,有古卷:伯大巴喇),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施洗約翰就明說:他自己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那些差人因此質疑約翰:為什麼施洗呢?。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隔天,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宣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作為神的羔羊,他的出現不是偶然,而是按創世之前神的救贖計畫所預定的時候,因為聖經(加4:4-5)記著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神的羔羊與「彌賽亞」、「神之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七十個七」的關聯,在以下討論。
「彌賽亞」(希伯來文:משיח,讀音:māšîaḥ,意為「受膏者」). 希伯來文的「彌賽亞」與希臘文的「基督」(Χριστός, 讀音:Christós)意義相同,均指受膏的君王與救主,是神所膏立並揀選來拯救世人的救贖者。「彌賽亞」為舊約中對神所應許的拯救者的稱謂,祂同時具備王、先知與祭司的身份 (詩篇第2篇;撒上10:1;但9:25)。猶太人期待這位彌賽亞會來推翻壓迫、重建以色列國。然而,耶穌的首次來臨出人意外地先以「神的羔羊」角色出現──祂不是先作政治性的君王,而是先成為為罪而死的祭物。這與路加福音24:25-27的教導一致:「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耶穌的彌賽亞身份並不單是君王式的勝利者,而是以受死、復活為中心的救主。耶穌在新約聖經中多次公開或私下證實祂是彌賽亞 (基督),即神所應許來拯救以色列和萬民的救世主。這裡列舉幾段經文和事件,來凸顯耶穌親自提到祂是彌賽亞的關鍵時刻。撒瑪利亞婦人提到彌賽亞將要來,「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4:25-26)。 這是耶穌首次明確向非猶太婦人表明自己就是彌賽亞。使徒馬太寫道:「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5-17)。耶穌肯定彼得的認識,稱這是天父啟示給他的。有一次,猶太人圍著耶穌問是基督不是,「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約翰福音10:24-25)。祂以神蹟為證明自己的彌賽亞身份。約翰福音11:25-27寫道,「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認定祂是基督,是要來到世上的那一位。馬可寫道:當耶穌於公會(the council)受審時,大祭司問:「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 14:61-62) 。這是祂正式在猶太公會公開承認自己就是彌賽亞(基督)。路加福音4:16-21提到,耶穌在拿撒勒會堂宣讀以賽亞書的預言,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這是宣告自己是預言中的彌賽亞。馬太福音21:9寫道,耶穌進耶路撒冷時,群眾喊著:「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這是承認祂是彌賽亞,王的後裔。
「七十個七」(但9:24-27). 祂是應驗但以理書第九章預言的彌賽亞。但以理書9:24-25「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譯: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者:或譯所)。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此「七十個七」指時間維度上的某段時期(一般認為是490年),分為七個七、六十二個七與最後的一個七,前六十九個七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起算,到「受膏君」出現,即主耶穌公開傳道與進耶路撒冷的時候為止。但9:26更說「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正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捨命的時刻,祂不是為自己而死,而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祂的死正是「羔羊被宰殺」的時刻,應驗以賽亞書所言:「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賽53:4-7)。祂為世人的罪而死,使我們因信得生,這正是「神的羔羊」身份的核心──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領我們到神面前(彼前3:18)。然而,耶穌不僅是羔羊,更是神所膏立的彌賽亞。彌賽亞在舊約中既是預言的君王、先知與祭司,也是將來要來成就神國的救世者。詩篇中,耶和華宣告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6-7),這正是對彌賽亞(基督)的宣告。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中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5-16),耶穌肯定他這回答,是來自天父的啟示。祂就是受膏的王,卻先以羔羊的身份來成就救恩。
「神之道」(啟19:13). 神的羔羊耶穌也是神之道(ὁ Λόγος τοῦ Θεοῦ, ho Logos tou Theou)。約翰福音開篇即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14)。這裡的「道」(Logos)不僅指神的話語與啟示,也指神創造萬有的主體。耶穌作為「道」,是神自我啟示的終極表達者,即太初與神同在,且本為神的道。「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3,14)。神的羔羊不僅是替罪贖人的獻祭者,也是道成肉身的主,是那位創世的道。這顯出耶穌既是神本身,又是彌賽亞,並以獻上自己為羔羊,完成救贖之工。「道」既是生命的源頭(約1:4),又是光照萬民的真光。這位道在歷史中成為人,就是耶穌──而這位神之道,正是那「神的羔羊」。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耶穌基督是創造萬有的主,是啟示神旨意的話語,祂既是神的表達,也是神本體的真實顯現(來1:2-3)。祂不僅成就救恩,也彰顯神的榮耀與真理。然祂死後復活,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如腓立比書所言:「祂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使萬膝跪拜,萬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2:8-11)。這正是啟示錄中所稱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榮耀基督。「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而這位「萬王之王」竟是那位曾被宰殺的羔羊,祂將來必再臨,以審判的王者身份掌權作王。「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17:14)。
在「七十個七」的最後一個七中,一般認為將有大災難(great tribulation)、假基督(false Christs)、假先知(false prophets)的出現(太24:21-24),並有堅定盟約的事件(但9:27),許多神學者認為這將在末日大災難期間發生(太24:21-22;但7:25,12:7;啟11:2-3, 12:6,14;啟13:5),而基督再臨即在大災難之後,聖經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是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24:29-31) 及「看哪!祂駕雲降臨…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啟1:7;參:太24:30)。到那日萬民都要見祂的榮耀。聖經又說,主「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啟19:15),並建立千年國度(啟20:4)。千年國度之後,關於白色寶座大審判,使徒約翰在啟示錄20:11-12寫道: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是彌賽亞王權的完全實現。約翰福音第五章22節寫道:「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這位「子」就是耶穌基督,「神的羔羊」,「永生神的兒子」。因此,耶穌基督的身份,貫穿聖經全盤歷史:祂是神的羔羊,在神預定的時間裡為人受死;祂是彌賽亞,應驗了先知預言中的受膏者;祂是神之道,是太初的創造者與啟示者;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將再臨施行審判並建立國度。祂的出現正應驗天使向先知但以理所說的七十個七,使罪惡止息、義得彰顯、永遠的國度被建立。神的計畫非偶然,祂藉先知預告、藉歷史實現、藉基督成就,使我們今日因信得生。這位神的羔羊,曾為我被殺;這位榮耀的君王,將為我再臨;這位永活的道,今仍向我說話。願我們在祂首次來時認祂為救主,也在祂再來時歡然迎接祂為王,正如啟示錄所言:「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2-13)。
18 神的救贖計畫──神的時刻、七大節期真義、末日的等待、聖徒的忍耐
神的時刻. 摩西五經中的利未記第23章開頭記載:「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利未記23:1-2)。整章詳細描述了七個節期(見圖1)以及安息日,在每週安息日及七個節期中一些特定要求安息的日子,禁止一切勞動。這七個節期就是 { 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遮罪日)、住棚節 } ── 稱為「耶和華的節期」。「節期」מוֹעֵד (moed) 意指神所指定的相會時間,這不是人發明的節日,而是創世以前神在祂救贖計畫中預先設定的時間座標,使祂的百姓在歷史的時間與空間中與祂相會與交通。這七節期按時間次序分為春季的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夏季的七七節(五旬節),以及秋季的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
這七節期涵蓋了救恩歷史的起點、進行與完成,並以耶穌基督為核心。聖經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馬書5:6),又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拉太書4:4-7)。神在歷史中有祂精確的時刻,基督的死與復活並非偶然,而是完全按著節期的預表成就。保羅在羅 5:6 提到的「所定的日期」(κατὰ καιρὸν — kata kairon)並非指一個籠統的「剛好時候」,而是帶有「神預定的合宜時刻」之意,這個時刻是早在創世以前就已經設定的(參見 彼前 1:20「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在舊約中,利未記第23章所列的「耶和華的節期」(moed) ──有「神指定的時間與約會」之意,每一個節期都是神救贖藍圖中的時間標記。
逾越節(尼散月14日黃昏的時候,利23:5;出埃及記第12章)起源於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時,耶和華吩咐每家宰一隻一歲無殘疾的羔羊,把血塗在門框與門楣上,使滅命的天使越過該家,拯救他們脫離死亡。這是歷史上的救贖,也預表屬靈的救恩──基督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羔羊 (約1:29),在當年逾越節那天為我們被釘死於十字架 (約19:14,31),祂的血成為我們脫離永死的保障。使徒保羅說:「因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
除酵節(尼散月15日至21日,利23:6-8)緊接在逾越節之後,此節期七天都要除盡酵,酵象徵罪與敗壞(林前5:6-8),這預表基督無罪的身體被埋葬(賽53:9),使信祂的人與罪隔絕,過誠實與真實的生活。除酵節第一日及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初熟節 (除酵節期之週安息日的次日,利23:9-14) 獻上初熟的禾捆。這裡「初熟的禾捆」指初熟大麥的第一捆(Omer),為之後「全收割」的保證 (即整片田地的莊稼都會被收割進倉)。耶穌在尼散月14日逾越節受死,當天日落前被埋葬在地裡頭,時間隨即進入除酵節(尼散月15日,猶太時間計時),並在初熟節這天(即除酵節期之週安息日的次日)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祂的復活是將來所有信徒復活的確據。這正應驗了祂所預告的「先知約拿的神蹟」──「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這位「人子」如約拿一樣從死亡深淵被神帶回生命而復活,顯明神救贖的大能。
七七節 (即五旬節、收割節,利23:15-21) 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五旬節正好落在以色列的小麥收割季節,也是感恩收割初熟小麥的日子。使徒行傳第2章記載,五旬節那日聖靈降臨,使徒得著能力作見證,約有三千人受洗,因此教會誕生,耶穌基督福音向萬國展開,屬靈的莊稼開始收割,這是救恩計劃進入列邦的階段(參:創10:5,20,31,32)。
[註: 為慶祝初熟小麥的收割, 七七節有時也稱後初熟節 (熟的是小麥),以區分於初熟節 (除酵節期之週安息日的次日,熟的是大麥)。]
吹角節(提斯利月1日,利23:23-25)以號角聲宣告猶太新年,呼籲悔改與警醒,預表末日號角吹響時,基督(王者)再來召聚祂的選民(帖前4:16-17),千年國度之後開啟末世大審判。當天須守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註: 提斯利月是猶太宗教曆(猶太聖曆)的七月,也是猶太民曆的一月,見圖1]。
贖罪日(即遮罪日)(提斯利月10日,利23:26-32)是一年中最莊嚴的日子,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為百姓贖罪(利未記第16章),預表基督作大祭司一次進入天上的真聖所,成就永遠的贖罪(來9:11-12),將來祂也要完全潔淨以色列人與許多外邦信徒,使救恩達到最終的圓滿。當天須守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住棚節 (提斯利月15日至21日,利23:33-43),第一日及第八日(提斯利月22日)當守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記念以色列人在曠野寄居。住棚象徵神與人同住,預表新天新地時神要與祂的百姓永遠同住 (啟21:3),不再有眼淚、死亡、悲哀、哭號、疼痛。住棚節又稱收藏節。
一年三節朝見神. 在摩西律法中,神要求以色列一切的男丁一年三節,要朝見神,即除酵節、五旬節(收割節)、住棚節(收藏節)。 出埃及記23:14-17說,「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又要守收割節,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勞碌得來初熟之物。並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節。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另見其他經文: 申16:16、代下8:13。
七大節期真義. 七節期不僅是以色列的歷史記念,更是神救贖計劃的啟示與藍圖時間表。春季的三個節期(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在基督第一次來臨之時已經精準應驗──祂是逾越的羔羊,無罪的除酵餅,復活的初熟果子。夏季的五旬節已在聖靈降臨之時準確應驗,並開啟了教會的時代,現今教會正處於福音「傳到萬邦」末段時期。秋季的三個節期(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預告: 基督再來、千年國、大審判、潔淨(永遠贖罪)、新天新地、聖城新耶路撒冷的實現。這一切顯明神在歷史中行事的精確與信實,祂在古時藉七節期預表,到了時候就成全(太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羅馬書5:6的「按所定的日期」與加拉太書4:4的「及至時候滿足」,說明神的救恩是有計畫、有時刻的;基督不是隨意的來,也不是隨機的死,而是在神預定的節期裡,為罪人甘願捨命,正如經上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羅5:8的經文應驗了主的宣告: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而律法和先知的核心就是: 愛主你的神與愛人如己 (見 太22:34-40)。先知約拿的神蹟提醒我們,基督復活是救恩的核心,正如初熟節的果子保證「全收割」,基督的復活也保證信徒將來的復活與永生。從羔羊的血到無酵的餅,從初熟的禾捆到五旬的收割,從號角的響聲到大祭司的贖罪,再到與神同住的棚,七個節期描繪了神整個救贖藍圖與其歷史:開始於基督在那十字架的犧牲(逾越節、除酵節)(見 太12:40;路23:44-46,50-56),基督死裡復活(初熟節)(見 約20:1),基督已經升入高天作大祭司成就永遠的贖罪(贖罪日)(見 來4:14,9:24),經過聖靈工作的收割(五旬節),主耶穌再來(吹角節)(見 太24:31),完成於新天新地裡神與人同住(住棚節)。神的愛在這計畫中顯明得淋漓盡致:祂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彼後3:9),並且一步步在祂所定的日期呼召、潔淨、成全祂的百姓,使他們在永恆裡與祂相會。神的羔羊(基督)是耶和華七節期的核心,祂是逾越的羔羊,是無酵的聖潔主,是初熟的復活主,是五旬的收割者,是號角的君王,是贖罪的大祭司,是住棚的以馬內利(以馬內利即是「神與我們同在」之意,見 太1:23)。神的救贖計畫從古到今不改變,祂在節期中所預表的一切,已應驗的成為我們信心的根基,尚未應驗的成為我們盼望的確據,因為成就過逾越與初熟的神,也必成就吹角與住棚的榮耀 (我們在基督裡必與神一同得榮耀)。神信實不變,必守祂的約,施行慈愛。這愛的藍圖跨越時間與空間,把我們從罪與死中,帶進永恆的同在(同住),正如經上所應許:「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21:3),那裡不再有黑夜與死亡,有生命水的河與生命樹,並有神和羔羊的寶座,景象何其美哉!
末日的等待與聖徒的忍耐. 聖經中多處經文提醒神的子民要以忍耐等候末日的成就,因為神的計畫不會因人眼中的延遲而落空。哈巴谷書2:3說:「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假。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這句話是神對哈巴谷的安慰與教導,先知在國家動盪與惡人猖狂之時質問神,為何公義似乎遲延,神的回應卻指出祂的審判與拯救有祂的時間,不會過早,也不會過晚。接著哈巴谷書2:4強調:「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這裡的「惟義人因信得生」(but the righteous person will live by his faithfulness, NIV)這句話在新約多次被引用(羅馬書1: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1;希伯來書10:38),成為信心神學的核心,指出信徒在動盪之中得以生存的根基不是環境順利,而是對神的信靠。這與末世信徒所要面對的處境十分相似,因為末日並非瞬間臨到,而是包含一段漫長的等待與試煉,而在這段過程中,信心的忍耐就成為聖徒最重要的特徵。啟示錄14:12說:「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這節經文正是放在三位天使警告的宣告之後,特別是第三位天使嚴厲警告人不可拜獸和獸像,也不可受牠的印記,否則就要喝神烈怒的酒,受永遠的刑罰。在這樣可怕的審判背景下,神的話語指出另一個對比,就是末世真正屬神的聖徒會展現「忍耐」──不是向世界妥協,不是被恐懼捆綁,而是堅持到底。這裡「忍耐」的原希臘文 ὑπομονή(hypomonē) 帶有「持續站立、不動搖、在困境或試煉中持守信心」的意思,不是消極忍受,而是更強調在試煉、迫害或困難中主動地堅持、持守信仰和順服神的心志,積極以信心抵抗壓力,面對逼迫仍然持守忠誠。啟示錄14:12還具體說明忍耐的內容,一是「守神誡命」,二是「耶穌的真道」或譯作「耶穌的信心」。前者說明末世聖徒並未因環境艱難而放棄神的道德要求,仍然遵行聖潔的生活,拒絕偶像與不法;後者則指出他們不是倚靠自己的力量忍耐,而是因著對基督的信心,或者說是因耶穌的信實而站立得穩。這與哈巴谷書「惟義人因信得生」形成了舊約與新約的完美呼應。耶穌在橄欖山講論末世時同樣強調這一點,祂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24:13)。祂提醒門徒末世將有假基督、戰爭、饑荒、地震、逼迫,信心會受到嚴峻考驗,但得救的關鍵不是外在的環境,而是能否忍耐到底。保羅也在羅馬書5:3-4說:「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這說明忍耐不是末日信徒不得不承受的痛苦,而是神在磨練祂子民,使信心更加堅固,盼望更加確定。彼得後書3:9也從另一角度解釋「遲延」的意義:「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這提醒我們末日尚未來到,不是神忘記了祂的應許,而是神在施行憐憫,延長時間讓更多人有機會悔改得救。因此基督徒在等待的過程中不該焦躁,而應該看見神憐憫的心,並且更加殷勤地傳福音,因為主曾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馬太福音24:14)。所以末日的等待是一個帶著使命的等待。啟示錄14:12的「忍耐」也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聖徒不是單單被動忍受環境,而是積極守神誡命、持守信心、完成福音使命,直到末期來到。先知哈巴谷在他的禱告中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榜樣,他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巴谷書3:17-18)。這段話描繪出最極端的缺乏與荒涼景況,但先知仍然因信而喜樂,這正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的具體展現。這也是末世聖徒所要學習的態度:即便環境逼迫、資源缺乏、生活艱難,仍舊因著信心而堅守對神的敬拜與對基督的忠誠。啟示錄14:12說「聖徒的忍耐就在此」,表明忍耐本身就是末日信徒的印記,是屬神百姓的標誌。相對於拜獸受印的人,他們的記號是短暫的利益與虛假的安全,而聖徒的記號是忍耐到底的信心與順服。耶穌在路加福音21:19說:「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或譯:必得生命)」。這節經文再次印證了忍耐與末日救恩的密切關聯。總而言之,聖經啟示我們,對不信主的世人而言,末日意味著恐懼與審判; 然而,對基督徒而言,末日的等待是信心與忍耐的考驗。哈巴谷書指出,神的應許雖然在人看似遲延,卻必然應驗,因此義人必因信得生;啟示錄則進一步顯明,在獸印與逼迫之下,聖徒的忍耐與信心就是他們的標記,他們持守神的誡命,不妥協於世界,因信靠基督而堅立,直到主榮耀再來。基督徒今天活在等待中,應當以信心與忍耐為根基,活出聖潔,殷勤傳福音,在延遲中看見神的憐憫,在試煉中操練忍耐,在缺乏中仍能喜樂,正如哈巴谷的禱告一樣,最終得著神所應許的救恩與永恆的榮耀。
19 結論
從罪的起源及神的救贖藍圖出發,本文探討神如何透過歷史中的節期安排、先知的預言、屬靈的象徵、與具體的應驗,顯明祂永恆的旨意,並成就祂對全人類的救恩。雖然罪的起源令人痛心,但神早已為人類預備了一條救贖之路,並在出埃及記中設立逾越節,以羔羊的流血代贖為記號,作為未來彌賽亞(基督)犧牲及救贖的預表與基礎。這節期制度不只是歷史記錄,更是啟示的時刻,從預備日、大安息日、每週安息日,到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與五旬節,皆反映神對時間與歷史的主權,並揭示基督成就救恩的具體時點與救贖意涵。逾越節的羔羊正象徵神所預備的救贖方式:一隻無瑕疵的公羊在神所定的時辰被宰殺,血塗門框與門楣,使神的審判越過。主耶穌基督所行的正完全應驗這圖景。祂在尼散月十日進入耶路撒冷,被百姓歡呼接待為王,正是逾越羔羊被選定的日子 (出12:3),直到尼散月十四日。在這五天之中,祂在聖殿中接受猶太宗教領袖及外邦羅馬官員的各種試探與質問,卻無人能定主耶穌的罪。祂毫無瑕疵,正如彼得所見證:「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前2:22),是神所預備的無罪羔羊 (彼前1:19)。祂的受難也不是偶然事件,而是精準應驗出埃及記所定的逾越羔羊宰殺時刻:「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出12:6)。主耶穌就在尼散月十四日約下午三時死於十字架,流血捨命,正值聖殿中宰殺逾越羊的時辰。祂以自己為祭物,使律法中一切獻祭的影兒得著終極實現 (來10:1-14)。正如使徒保羅所宣告:「......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祂是舊約一切獻祭制度的總結與實體,是神所設立且唯一能除罪的義者。保羅在羅馬書10:4寫道:「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NIV: Romans 10:4 Christ is the culmination of the law so that there may be righteousness for everyone who believes.)。
然而,若基督僅死而不復活,祂的犧牲便與其他義人無異,救恩也將失去功效。因此,祂復活的必要性乃在於證實祂不僅是義者,更是擁有勝過死亡與陰間權柄的神之子。祂親自以約拿為例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這不是象徵,而是對時間的明確預告。主耶穌基督既在尼散月十四日釘死於十字架,當天日落前被埋入墳墓(在地裡頭) (路23:50-56),按「三日三夜在地裡頭」主自己的預言,至尼散月十七日日落時刻前,主就完成滿三日三夜的時間周期。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天未亮的清晨時刻,復活的主向人首次顯現,因此,基於馬太福音12:40主自己的預言經文,當天是尼散月十八日。今稱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首次顯現的日子為主日 (七日的第一日, 星期日)。基督復活是一個事實,而且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歷史上有眾多的見證人,例如,抹大拉的馬利亞與其他婦女們、使徒們、五百多弟兄、主的肉身兄弟雅各,甚至昔日的逼迫教會的掃羅(即後來的使徒保羅)也親見復活主 (林前15:3-8)。這些人在逼迫中堅持為祂作復活見證,並不惜犧牲性命,他們都見證基督復活不是幻覺或造作,而是歷史事實與神蹟,是基督福音真實可信的根基。這位神的羔羊,正是舊約先知們所預言的彌賽亞:先知以賽亞筆下那位為罪人受痛苦的僕人 (賽53)、大衛詩篇中在苦難中呼喊的義者 (詩22)、但以理書中「受膏者被剪除」的那位 (但9:26),更是創世記中女人後裔 (創3:15),利未記獻祭的總結,耶利米書中的「新約」之成全(耶31:31-34)。祂既應驗舊約聖經關於祂的經文,也啟動新約,使凡信祂的人,因祂所流的寶血,與神立新約,得以因信主而被神稱義 (即因信稱義之真理),在基督裡成為聖潔(成聖),並領受聖靈為印記與憑據(弗1:13-14)。 這「救恩之道」不可僅停留在頭腦的認知上而失去實際功效,乃要憑著信心進入其中,藉信得著稱義。基督既已為我們捨命並復活,我們當以信心接受祂為主,悔改歸向祂,經歷重生 (即從水和聖靈而生)(約3:5),不再屬血氣或人意,而是從神而生(約1:13)。這樣的生命是因信稱義,並且是受洗歸入主的死與復活(羅6:3-5),與主聯合,進入神的國度。
當越來越多人信主耶穌基督而重生得救,教會就在地上興起,成為基督的身體、聖靈的居所。神的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基督的教會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由信主重生得救的人組成的基督徒群體,他們彼此相愛、彼此建造,在聖靈引導下完成大使命:傳福音直到地極,使萬民作主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教導遵守主所吩咐的一切(太28:18-20)。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祂已完成先知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的神蹟,並藉神之大能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使信徒因著基督能到天父那裏,因為約翰福音14:6說,「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如今,神的羔羊基督已坐在父神的右邊,得著榮耀。將來,基督要受萬族萬民敬拜(啟5:9-13),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阿們! 我們在地上寄居的日子,當存心敬畏神而生活,因我們得贖不是憑金銀,而是靠那無價神的羔羊基督之血(彼前1:18-19)。使徒約翰在啟示錄12:11寫道:「弟兄勝過他(註:「他」指撒旦, 啟12:9),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按萬古之先神的救贖計畫,基督耶穌必要再來,我歡喜期待榮耀的主耶穌再來。願我們都認識主耶穌並回應基督福音。願榮耀歸於獨一真神──萬軍之耶和華。聖經(以弗所書3:20-21)記著說:「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最後,分享一首美麗的詩歌: 奇妙真神,願你在基督耶穌裡因信稱義,蒙神賜福!
謝辭
本文作者感謝各方資料來源的寶貴支持與幫助。特別感謝《聖經和合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Bible、King James Version (KJV) Bible 及 New King James Version (NKJV) Bible,為本文引用之聖經經文提供了準確而權威的文本依據。作者亦感謝維基百科 (Wikipedia, www.wikipedia.org) 所提供之廣泛且易於取得的資訊資源,尤其在查考歷史背景、曆法制度、猶太節期與相關文化脈絡等方面,對本文架構與內容的建立起了重要輔助與補充作用。此外,也感謝所有在真理探索之路上默默耕耘、整理與分享資料的人,他們的付出使真理知識得以傳遞,並使讀者更貼近神的啟示。一切榮耀、頌讚與尊貴單要歸於萬軍之耶和華。
補充資料
[1] 創世記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2] 創世記22:7-8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3] 利未記4:22-35「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4] 出埃及記12:3-11「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5] 利未記23:5「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6] 約翰福音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7] 馬太福音12:39-40「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8] 約翰福音12: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
[9] 約翰福音12:12-13「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
[10] 彼得前書1:19「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11] 以賽亞書53:7-8「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12] 希伯來書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 Israeli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以色列獨立宣言,1948 年 5 月 14 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sraeli_Declaration_of_Independence
[14] Jewish holidays (猶太節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ewish_holidays
[15] Vulgate (武加大聖經). https://en.wikipedia.org/wiki/Vulgate
[16] Lucifer (路西法).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ucifer
[17] Bethany (伯大尼).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ethany
[18] 《聖經和合本》經文查詢/閱讀網站. https://springbible.fhl.net/Bible2/cgic201/read100.html
[19] High Sabbaths (大安息日). 在大多數基督教和彌賽亞猶太教的用法中,大安息日是聖經中每年七個耶和華節期,其節期中的安息日,記載在 利未記 和 申命記 中。這是《 欽定本 》 約翰福音 19:31 中「 大日 」一詞的延伸。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igh_Sabbaths
[20] Messianic Judaism (彌賽亞猶太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ssianic_Judaism
[21] Second Temple period (第二聖殿時期). 第二聖殿時期,或稱為猶太人歷史上的後流放時期,指的是第二聖殿矗立於耶路撒冷城約600 年(西元前516年—西元70年)的時期。它始於猶太人從巴比倫之囚回歸錫安,以及隨後重建耶路撒冷聖殿 ,終於第一次猶太羅馬戰爭和羅馬人圍攻耶路撒冷。隨著第二聖殿猶太教的發展,多種宗教思潮湧現,文化、宗教和政治也得到了廣泛的發展。希伯來聖經正典、猶太教堂和猶太末世論的發展都可以追溯到第二聖殿時期。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預言在第二聖殿時期早期停止了;這使得猶太人在最需要支持和方向的時候失去了他們自己的神聖指引。在希臘化統治下,希臘文化在猶太教中日益增長的影響成為那些堅持一神論信仰的猶太人的異議之源;這是馬加比起義的主要催化劑。在該時期的後期,猶太社會在意識形態上嚴重兩極化,形成了法利賽人、撒都該人、 愛色尼人、奮銳黨和早期基督教等教派。第二聖殿時期也創作了重要的猶太著作,包括部分希伯來聖經,例如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 以斯帖記和但以理書 ,以及偽經和死海古卷的部分著作。這段時期的主要資料來源包括約瑟夫斯和斐洛的著作、 《馬加比書》、希臘和羅馬作家的著作以及後來的拉比文學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cond_Temple_period
[22] Greek East and Latin West (東方希臘世界與西方拉丁世界). https://en.wikipedia.org/wiki/Greek_East_and_Latin_West
[23] 逾越節的逾越羊(Passover lamb)是在聖殿中宰殺的。根據出埃及記與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習俗,當猶太人進入迦南地、以耶路撒冷為聖所之後,逾越節的宰羊儀式便不再在家中進行,而是集中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由祭司監督完成。申命記 16:5-6「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歷代志下 30:15-16;35:11中提到希西家與約西亞王重新守逾越節時,利未人與祭司在聖殿中宰殺逾越羊,並按律法將血灑在壇上。第二聖殿時期,根據米示拿(Mishnah, tractate Pesahim 第5~6章)的記載,宰殺逾越羊的儀式是在聖殿院內進行,由一般百姓或家長帶羊進聖殿。宰殺的工作可以由非祭司完成,但灑血的動作必須由祭司負責,他們接血並傳遞至祭壇灑上。通常在尼散月14日(約下午三點至五點之間)進行,大量信徒依次進入聖殿院區,分批宰羊。約瑟夫(Josephus)記錄,一次逾越節有超過25萬頭羊被宰,數百萬人共襄盛舉(《猶太戰記》6.9.3)。在主耶穌時代,逾越羊是在聖殿中宰殺後,家庭再將羊帶回家中烤來食用,正如《路加福音》22:7-13記錄門徒預備逾越節一樣。主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的時間(約下午三時),正與聖殿宰殺逾越羊的時刻一致,因此祂被視為「神的羔羊」。
[24] 舊約安息日過渡到新約主日(Lord's Day)崇拜.
聖依納爵(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是早期基督教的重要教父之一,約活躍於公元第一世紀末至第二世紀初,任安提阿教會主教。他在被羅馬帝國以異端罪名押送至羅馬受殉道途中,寫下多封書信,這些書信不僅記錄了當時教會的信仰實踐,也反映了初代教會面對異端與分裂的掙扎,以及教會秩序的建立。依納爵的書信成為教會史上宗徒教父的重要文獻之一,對教會後世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依納爵共留下七封被普遍認可的書信,分別致以弗所、馬內西亞、他喇勒、羅馬、非拉鐵非、士每拿教會及士每拿主教波利卡普。這些書信強調教會合一,特別是信徒對主教、長老與執事的順服,視為維持信仰純潔和防止異端的關鍵。他以強烈的語氣勉勵信徒不陷入猶太化或諾斯底主義異端,堅守基督福音真理,且展現了對殉道的堅定信念,視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最高表達。關於崇拜日的轉變,安提阿的依納爵書信是早期教會從守舊約安息日(週六)過渡到主日(週日)崇拜的重要歷史證據之一。舊約安息日原為紀念創造與神與以色列立約的日子,要求停止工作並專心敬拜(出埃及記20:8-11)。然而,隨著耶穌基督的復活發生在一週的第一日,基督徒逐漸將這天視為新生命和救恩的紀念日,稱為「主日」。依納爵在其致以弗所教會和馬內西亞教會的書信中提到,信徒們「在主日聚集」(Ign. Eph. 20:1),這反映了主日作為敬拜日的實踐已在一世紀末開始普遍化。主日崇拜的確立不僅象徵著基督徒新生命的開端,也標誌著從律法禮儀中得釋放,進入基督恩典與聖靈引導的自由。依納爵書信中對主日聚會的重視,體現了早期教會對基督復活的核心信仰,並且以此日為教會合一和信徒生活的中心。這種轉變對後來教會的禮拜制度與神學形成了基礎,影響深遠。安提阿的依納爵書信不僅是理解早期教會組織、信仰與敬拜實踐的珍貴文獻,更是見證了安息日向主日崇拜轉變的歷史進程。透過這些書信,我們得以窺見教會在迫害與挑戰中,如何堅守信仰,並確立基督徒崇拜的核心日子。
[25] 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聖依納爵)https://en.wikipedia.org/wiki/Ignatius_of_Antioch
[26] 《致馬格尼西亞書》(Ignatius to the Magnesians), by 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安提阿的依納爵). https://www.earlychristianwritings.com/text/ignatius-magnesians-roberts.html
[27] Lord's Day(主日)https://en.wikipedia.org/wiki/Lord%27s_Day
[28] 神頒布律法於出埃及地第50天.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史發生在神行擊殺埃及所有頭生之災的那一夜(逾越之夜)。當晚,已經進入尼散月15日(猶太時間計時),以色列人收拾行囊,立即離開埃及(出12:31-37)。尼散月(正月)共有30天,從尼散月15日(逾越節次日)算起至月底,共15天;再加上以珥月(二月)有29天,共44天。西彎月(三月)初一日,以色列人就來到西乃(西奈)的曠野,NIV經文記載:「On the third month after the Israelites left Egypt—on the very day—they came to the Desert of Sinai」(Exodus 19:1, NIV)。接著,摩西上山,下山,神呼召百姓自潔三天(出19:10-11),到了第三天耶和華在西乃山顯現,頒佈十誡(出19:16-20:21)。西彎月初六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來到第50天,這一天猶太傳統認為就是神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的日子。當天,神降臨西奈山,伴隨雷轟、閃電、號角聲,使百姓對神的威榮敬畏不已。換言之,從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出埃及之日)算起,到西彎月初六,正好 共計五十天。出埃及後的這第50天,神藉著祂的僕人摩西向以色列人頒布律法(十誡),恰逢出埃及後經歷的第七個七日,象徵性的「五旬」,對應後來的節期──五旬節。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後第50天領受律法,這是一個歷史事件,但並非利未記中規定、每年固定守的五旬節;前者屬於歷史實際,後者則是律法制度化的節期。因此,出埃及後第50天可視為五旬節制度的原型,而「五旬節」作為律法節期,是利未記後來所明定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領受律法的事件,其象徵意義是「神的話賜下」。五旬節(Shavuot)不僅是猶太節期中的「七七節」,象徵收割之日;在新約中,其應驗(使徒行傳第2章)則是聖靈降臨,彰顯神的律法從石版到信徒心中的延續與成全。
[29] 《五書》(希臘語:πέντετεῦχος,Pentateuch)通常稱為《摩西五經》(英語:Five Books of Moses,天主教譯作《梅瑟五書》,東正教譯作《摩伊息斯之五經》,唐朝景教譯作《牟世法王經》),猶太教稱為妥拉(希伯來語:תּוֹרָה,Torah),亦稱摩西律法(希伯來語:תּוֹרַת־מֹשֶׁה,Torat Moshe),基督徒常稱為律法書,是《希伯來聖經》的五部最初經典。這些經文最早在希臘王亞歷山大統治時的希臘猶太教中出現,用最古老的希伯來文書寫,是西元前六世紀以前以色列唯一的法律匯編,也曾作為猶大國的國家法律,亡國後仍以習慣法調節猶太人的生活。傳統認為,摩西在西奈山接受上帝啟示後撰寫這些文獻,內容包括以色列民族的起源、習俗、律法及宗教啟示,尤其記錄上帝創世的作為。五經的核心思想包括六個重要教義:上帝創造、人的尊嚴與墮落、上帝救贖、上帝揀選、上帝立約及上帝律法。公元前六世紀,以色列人被擄至巴比倫時,這些文獻被整理彙編,以維持信仰基礎,強化民族認同,彰顯他們作為上帝選民的歷史。摩西五經是整本聖經的基礎,猶太人稱之為「妥拉」(Torah,意為律法或教導),基督徒則習慣稱為「Pentateuch」,即五卷書的意思。這五卷書分別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以及《申命記》。在英文中它們的名稱源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Genesis 意為「起源」,描述天地萬物與人類的起頭;Exodus 意為「出走」,記述以色列人蒙神拯救脫離埃及奴役;Leviticus 指「利未人之書」,專注於獻祭、聖潔與祭司制度;Numbers 意為「數字」,因書中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兩次人口統計;Deuteronomy 則意為「第二律法」,重申摩西臨終前向百姓所頒布的律例。另一方面,希伯來聖經的傳統則是以各卷開頭的第一個重要詞作為書名,如《創世記》稱為「בְּרֵאשִׁית」(Bereshit,起初)、《出埃及記》稱為「שְׁמוֹת」(Shemot,名字)、《利未記》為「וַיִּקְרָא」(Vayikra,祂呼叫)、《民數記》為「בְּמִדְבַּר」(Bemidbar,在曠野)、《申命記》則稱「דְּבָרִים」(Devarim,話語)。這些名稱展現猶太傳統對聖經的重視方式,不是以主題或內容命名,而是直接延續經文的開頭。從神學角度來看,摩西五經不僅是以色列民族的歷史與律法,更是神救贖計劃的開端,創世的記載揭示人類墮落與罪的起源,律法的設立則指向神的聖潔與公義,曠野漂流的歷程反映人對神的依靠與悖逆,而申命記則呼籲以色列人遵守神的誡命,以承受應許之地。基督徒相信,五經中所預表的獻祭制度與逾越節羔羊最終都在耶穌基督裡得到完全的應驗,因此摩西五經不僅是猶太人的根本經典,也是基督信仰理解救恩歷史不
可或缺的核心。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rah
[30] 關於主耶穌應驗「先知約拿的神蹟」.
耶穌的死與復活精準應驗了祂自己所預言的「先知約拿的神蹟」。太12:40中祂明言,「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這是對舊約預表的直接應驗。約拿書1:17記載,約拿被大魚吞下三日三夜,象徵神在確定的時刻完成祂的救贖計畫。同樣,耶穌在地上的受死與復活也必須遵循精確安排,為要完全符合神的救贖藍圖。根據聖經,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日子是在尼散月14日(即逾越節預備日),下午3時斷氣,當天日落前一刻入墓(太27:57-60;約19:31-42)。摩西律法規定逾越節羊羔必須在尼散月14日黃昏宰殺(出12:3,6),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在當夜吃羔羊,並且不可留到早晨,象徵無瑕的贖罪。耶穌正是神所預定的羔羊,祂的受死完全符合法律的預表(約1:29)。猶太日子計天規則:從一天的日落後起算到隔天日落為止而為一天 (即一天=一夜+一晝(白天))。因此耶穌入墓後,日落即開始新的一天(即尼散月15日)的夜晚,作為祂在墓中的第一夜。耶穌在太27:63曾對宗教領袖明言:「三日後我要復活」。這裡的「三日」應精準理解為三天 (即三晝三夜或三日三夜) 的字面計算。依據猶太日落到日落規則,我們可以清楚排列耶穌在墓中的時間表:第一夜:尼散月15日夜;第一日白天:尼散月15日白天;第二夜:尼散月16日夜;第二日白天:尼散月16日白天;第三夜:尼散月17日夜;第三日白天:尼散月17日白天日落前。因主的安葬在尼散14日的日落前一刻,根據「三日三夜」主預言的經文(太12:40),主耶穌應於尼散月17日的日落前一刻復活(即第三日復活),而完成「三日三夜在地裡頭」。空墓被婦女發現的時間是「七日的第一日,天未亮」(太28:1;約20:1),按猶太日落開始新的一天計算,這就是尼散月18日夜晚,與三日三夜完整計算完全吻合。在主復活前的這段期間,宗教領袖為防止門徒偷走耶穌的身體,特地向羅馬總督請求派兵守墓(尼散月15日的白天),後來羅馬總督允許由猶太兵丁守墓(太27:62-66)。這樣的時序安排,正好從耶穌入墓後的尼散月14日日落前一刻至七日的第一日天還黑的時候 (尼散月18日,天未亮) 被人發現空墓(此前,主已復活),確保神安排的三日三夜與復活時間精準無誤。婦女購買香料與膏抹耶穌的身體(路24:1-3;太28:1-7)也遵循律法,但當她們到達時,發現空墓,在此之前耶穌已經復活,這再次證明神的時刻安排完美無誤。復活的耶穌在星期日(週安息日的翌日)向人顯現,祂應驗了律法中初熟果子的預表。利3:17和民23:19-20規定,初熟的穀物與果子必須獻給神,在神面前搖一搖,象徵救贖與生命的先發預表。耶穌作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祂的復活在三日三夜後完成,象徵神在救贖計畫中的首發應驗,預示所有信祂之人的復活與得勝,即在未來「全收割」的保證。綜合摩西律法、先知預表以及耶穌自己的言行,可以清楚看到:將受難日強行定位於週五不僅破壞三日三夜的經文字面,也與空墓發現時間及婦女購香料的時序不符。基於以上,唯有認定耶穌在尼散月14日下午三時在十架上斷氣,當天日落前入墓,滿三日三夜,復活在尼散月17日白天日落前一刻(或之後),空墓在尼散月18日天未亮時分(即七日的第一日,天還黑的時候)被人發現,才能忠實於聖經記載(精準應驗律法、先知預表及約拿神蹟),彰顯神救贖計畫的智慧與基督的精準應驗。本條補充資料引用的經文包括:太12:40,27:57-63,28:1;路24:1-3;約1:29;出12:3,6;林前15:20;利3:17;民23:19-20等,藉此清楚展現三日三夜的計算方式、猶太曆法的日子規則、主的言行與預言、守墓的安排、婦女購備香料的細節,以及初熟果子的預表。這些證據共同構成完整的論證,明確顯示耶穌如何精準應驗了祂所宣告的「先知約拿的神蹟」。
[31] 關於主耶穌週五受難的反駁.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受難的日期是猶太曆尼散月14日的白天,即逾越節預備日(太27:57-60;約19:31-42)。摩西律法規定,逾越節羊羔必須在尼散月14日黃昏時段宰殺,並在當晚(即尼散月15日夜)吃羔羊(出12:3,6),以色列人必須遵守「不可留到早晨」的規定(出12:46)。耶穌作為神的羔羊,正是在尼散月14日當天完成釘十字架的完整工作,應驗律法與祭司事工的預表(見 約1:29)。如果將受難日推至週五(即週安息日的前一天),則與律法明確的日期不符,也無法精準應驗律法上對逾越節羊羔的要求。先知的預表也指向耶穌必須在神指定的時刻完成受死與復活。約拿書1:17預表:耶穌「三日三夜在地裡」,主耶穌引用約拿書明確指出,祂必須按三日三夜的時間規律完成救贖工作(太12:40)。若主耶穌在週五 (即 若以該天為尼散月十四日) 日落前下葬入墓(在地裡頭),則安葬入墓完成後立即進入週安息日(星期六, 尼散月十五日),計為一夜一晝。之後,到了「七日的第一日」天還黑的時候 (星期日,天未亮),計為另一夜。然而,星期日清早時,婦女已發現主的墳墓是空的 (明顯地, 主早已復活了)。根據猶太計天方式(從日落到日落計為一天),基於上述,推算主耶穌在墓裡的時間最多僅能得出一晝二夜(即一白天+二夜晚)。由此可見『週五受難說』無法成立,因為若按此推算,主復活會落在更晚日期,這與先知約拿的預表及主親自所言的「三日三夜」明顯不符。主明確宣告過:『三日後我要復活』(太27:63),顯示祂的受死與復活時間皆在神精準的掌管之中。依照猶太日落到日落計算,耶穌入墓的第一夜是尼散月15日夜,第一日白天是尼散月15日白天,第二夜是尼散月16日夜,第二日白天是尼散月16日白天,第三夜是尼散月17日夜,第三日白天則是尼散月17日日落前,如此滿足「三日三夜」後而復活(可參考 創1:5 計算日子)。空墓被婦女發現的時間是「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太28:1;約20:1),按猶太計天規則,這是尼散月18日的夜晚 (也就是說,這是星期日的夜晚)。婦女前來塗香膏與香料(路24:1-3;太28:1-7)證明她們依循摩西律法規定,為耶穌的身體準備香料,但當她們到達時才發現空墓(表示此前主耶穌已復活)。這些細節顯示神安排的時間完全精準,不容隨意改動(參見:啟22:18-19)。此外,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正應驗了摩西律法中初熟果子的預表。利未記3:17和民數記23:19-20規定,初熟的穀物與果子必須獻給神,象徵救贖與生命的先發預表。耶穌的復活發生在三日三夜後的那刻(或之後),正如「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祂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並且得勝死亡的主,精準對應律法與節期安排。這也解釋了使徒保羅為何稱復活主耶穌為「初熟的果子」,強調神精確安排救贖的時間。值得注意的是,宗教領袖為防止門徒偷走耶穌的身體,特地請求羅馬總督彼拉多派兵守墓 (時間在尼散月15日白天),之後彼拉多允許由猶太兵丁守墓(太27:62-66),這更印證了耶穌必須在特定日期復活:守墓的時間是從尼散月15日白天至「七日的第一日」清晨,而婦女遵循律法購買香料與來看墳墓的行動提供了經文有力證據支持: 主耶穌確實在墓中經歷了「三日三夜」後而復活,如主所言 (太12:40 「......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這些安排清楚表明,若將耶穌受難日置於週五,則三日三夜、空墓發現、守墓安排以及婦女購香料的順序將全然不符。綜合摩西律法、先知的預表及耶穌的言行,將受難日定於週五不僅破壞「三日三夜」的經文,也無法精準符應主耶穌自己的復活言行(太12:40,27:63)。況且,聖經中並無任何經文題到或支持主耶穌週五受難之說。基於太12:40,讀聖經的人都知道,主耶穌在尼散月14日白天下午約三時斷氣,且在當天日落前一刻完成入墓(即在地裡頭),主耶穌在墓裡的時間完整滿足祂所預言的「要三日三夜在地裡頭」,而後,主復活在尼散月17日的日落前一刻(或之後),空墓被抹大拉的馬利亞發現於「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尼散月18日, 天未亮),就跑去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彼得與約翰兩個人同跑,兩個門徒一先一後都到墳墓,並且都先後進墳墓裡看了情況。但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兩個門徒回去之後,當天早上,在主的墳墓的園中,馬利亞站在墳墓外面哭,復活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首先顯現,並且他們有一些對話 (見 約翰福音第20章)。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總而言之,按著萬古之先神的救贖計畫,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在神的時刻精確應驗摩西律法要求與先知約拿的神蹟預表。
[32] 第一次尼西亞會議. 公元325年,基督教歷史上舉行了一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公會議──尼西亞會議(First Council of Nicaea),於拜占庭帝國比提尼亞地區的尼西亞城(今土耳其布爾薩省伊茲尼克 İznik)召開,會議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親自主持,並邀集來自各地主教參與。此會自當年5月開始,持續至7月底,成為基督教教義與教會制度發展史上的重要轉折點。當時的基督教正處於迅速擴展與教義多樣化的階段,其中亞流派(Arianism)引發了重大爭議。亞流派由亞流(Arius,約250–336)創立,其核心教義主張耶穌基督並非永恆的神,祂是受造之子,具有起始,因此在本質上低於父神。這種觀點挑戰了早期教會對基督神性的普遍理解,也引發了教內與帝國範圍內的信仰紛爭。亞流教義在東方教會廣泛傳播,使信徒與主教間出現激烈辯論,甚至影響社會秩序,因此亟需統一教義。本次會議的核心議題聚焦於耶穌基督神性的本質,以及是否允許亞流派教義存在。會中主教們(Christian bishops)展開激烈辯論;亞流主張聖子是受造之物,與聖父本質不同,而反對亞流的多數主教則堅信耶穌與聖父『同質』(homoousios),同為永恆的真神。最終,尼西亞會議作出決議,正式拒絕亞流教義,確立基督與父同質,並頒布了第一份具有普世效力的信經──《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 also called the Creed of Constantinople)。信經明確宣告:「我們信獨生子耶穌基督,從父而生,生於生之前,光明出於光明,真神出於真神,由父所生,不是受造的,與父同質。」此外,會議也將亞流及其追隨者逐出教會,以維護正統信仰。這一決議不僅確立了早期教會對三位一體教義的基本理解,也為後世教義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除了神學爭議外,尼西亞會議還處理了復活節(復活日)日期的統一問題。在會議之前,基督教各地對復活節的計算存在差異:亞歷山大與東方教會依照猶太逾越節後的第一個主日來慶祝,而羅馬及西方教會則有時在不同日期慶祝。這種不一致性造成了全教會節期混亂。會議決定,復活節應統一定在春分後的第一個滿月之後的主日,保證復活節永遠落在週日(星期日),以記念耶穌復活。為了避免依猶太曆法而產生爭議,會議明確規定復活節日期不直接跟隨猶太逾越節,確立基督教獨立於猶太節期的計算原則。這一決定為後世東、西方教會節期統一奠定了基礎,儘管復活節日期的爭論仍持續了數個世紀,但基本原則由尼西亞會議確立。綜合而言,325年尼西亞會議在基督教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會議不僅處理了亞流派的神學爭議,確立耶穌基督的神性與父同質,形成《尼西亞信經》,還統一了復活節的計算方式,維護教會節期一致性。這些決議彰顯了早期教會與羅馬帝國合作維護信仰統一的特徵,也為後世教義發展與教會秩序奠定了基礎。尼西亞會議的影響深遠,不僅在當時平息了教義爭議,也為整個基督教世界的信仰認同與節期安排提供了長久的標準。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rst_Council_of_Nicaea
[33] 詩篇65:2「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的真義. 「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詩65:2),這節經文乍看之下似乎十分容易理解,好像是在說世人都要來到神面前禱告。然而當我們把整本聖經放在一起思想時,卻會產生一個重要的問題。主耶穌明明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保羅也說:「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3:11)。既然天然的人不尋求神,罪人又不能憑自己來到神面前,那麼大衛為何說「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呢?許多人解釋這節經文時,容易把重點放在人的身上,認為這是人在尋求神。然而若仔細閱讀上下文,便會發現大衛的焦點並不在人,而在神。詩篇第65篇一開始便說:「神啊,錫安的人都等候讚美你;所許的願也要向你償還。」接著第2節說:「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注意,大衛首先稱神為「聽禱告的主」,原文 שֹׁמֵעַ תְּפִלָּה(Shomea Tefillah),意即「那位持續垂聽禱告者」。因此本節的中心不是人如何來,而是神本是一位垂聽禱告的神。然而經文並未停留在第2節。第3節立刻說:「罪孽勝了我;至於我們的過犯,你都要赦免。」第4節又說:「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你居所、你聖殿的美福知足了。」詩65:2-4的這3處經節其實是一個完整的思想。第2節說人來到神面前;第3節說神赦免人的罪;第4節說神使人親近祂。若把第4節抽掉,第2節很容易被誤解為人主動來尋找神;但第4節清楚指出,真正親近神的人乃是神所揀選、神所使其親近的人。「使他親近你」這句話極為重要。原文意思不是人自己靠能力靠近神,而是神使人能夠靠近祂。這與主耶穌所說的話完全一致:「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4)。又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請注意次序,不是人先來,所以父神接納他;乃是父神先賜給基督,因此他必來到基督面前。救恩的主動權始終在神,不在人。進一步看,以弗所書1:4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是關於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的寶貴經文。保羅在提摩太後書1:9-10又說:「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這是關於萬古之先神的恩典「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記述,而且這是神的旨意,永恆不改變的。上述這些經文顯示,信徒能夠來到神面前,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聰明、更虔誠或更願意尋求神,而是因為神在創世以前已在基督裡揀選了他,並在歷史中藉著福音呼召他、吸引他、使他來到基督面前。因此,當詩篇65:4說「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時,其實已經隱含了新約所啟示的救恩原則。那麼第2節所說的「凡有血氣的」又該如何理解呢?原文 כָּל־בָּשָׂר(kol basar)意即「一切血肉之人」,在舊約中通常指全人類,而不限於以色列人。因此,大衛在此不僅是單單思想選民(以色列人),而是看見神乃是全人類的神。祂不僅是以色列一國的神,也是萬民的神;不僅是少數人的神,也是所有受造之人的神。因此大衛宣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然而,「都要來就你」不等於「都必得救」。這是必須區分的。聖經從未教導所有人都將蒙恩得救。主耶穌說有寬門與窄門(太7:13-14),啟示錄也記載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20:11-15)。因此,「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應理解為:全人類既是神所造的,就最終都與神有關係,都要面對神,都在神的主權之下。但在這廣大的範圍之中,只有神所揀選、所赦免、所使其親近的人,才能住在祂的院中,享受與祂交通的福分。如此一來,詩篇第65篇第2節、第3節與第4節便形成一個由廣而窄的結構。第2節說到全人類:「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第3節說到罪的問題:「罪孽勝了我;至於我們的過犯,你都要赦免」;第4節則說到蒙恩的人:「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這不是三個分散的思想,而是一個逐步聚焦的啟示。全人類都在神面前,但只有蒙赦免的人才能親近神;而蒙赦免的人之所以能親近神,乃是因為神的揀選與吸引。因此,詩篇65:2真正的焦點,不是人的能力,而是神的主權;不是人的尋求,而是神的吸引;不是人如何找到神,而是神如何把人帶到自己面前。當大衛說:「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時,他所看見的不是人性的潛能,而是神恩典的浩大。神是聽禱告的神,神是赦罪的神,神也是使人親近祂的神。最終,一切得救的人都要承認:不是我先尋找神,而是神先尋找我;不是我先來到祂面前,而是祂在創世以前就在基督裡揀選我,又在時間中吸引我、呼召我、赦免我、使我親近祂。這正是詩篇65:2-4所共同見證的恩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 雙重曆法假說─逾越節晚餐與主受難時間──四卷福音書表面矛盾的整合式解釋
新約四卷福音書中,關於主耶穌的逾越節晚餐與受難時點的記載,表面上似乎彼此矛盾。為釐清這一問題,此附錄文介紹並探討『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並進一步分析這兩種曆法在理解福音書敘述、特別是耶穌最後一週事件中的關鍵作用。法國學者Annie Jaubert (1954)提出「雙重曆法假說」(Two Calendar Theory),用以解釋馬太、馬可、路加等三卷福音書所記「主與門徒守逾越節」與約翰福音所述「主受死時猶太人尚未吃逾越節晚餐」(參見:約翰福音18:28;19:14)之間看似矛盾的敘述。在主後第一世紀的猶太社會中,曆法並非單一而一致的制度。在第二聖殿時期(西元前516年—西元70年)的末期,尤其在主耶穌在世時,存在著多元的宗教群體與文化傳統,而不同的猶太團體可能根據其神學立場、地理位置與祭司權力的分配,使用不同的節期計算方式與曆法系統。這一曆法上的差異成為理解福音書中逾越節與主受難時間敘述差異的重要關鍵。當今學者中有愈來愈多的研究支持一種假設:加利利地區的猶太人(如耶穌與祂的門徒)與耶路撒冷祭司體系可能遵循不同的曆法,分別為所謂的「加利利曆」(Galilean Calendar)與耶路撒冷曆(Jerusalem Calendar)。這兩套曆法的差異或許導致了主耶穌最後晚餐與祂受難的時間在四卷福音書中看似有所差異,而從「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的視角出發,可以幫助我們更準確理解「神的羔羊」如何在歷史中應驗舊約預言,並完全成就祂所說的「先知約拿的神蹟」(太12:40)。
[註: 「加利利曆」目前尚無考古實證支持,其存在僅屬於學術上的推測;而耶路撒冷曆即是猶太曆,是一種陰陽合曆。]
「加利利曆」被視為一種基於太陽年(即回歸年, tropical year )的太陽曆,與耶路撒冷所主導的官方猶太曆相比,其特色在於時間起算點與節期安排的不同。根據《死海古卷》中對於太陽曆的記載,社群如昆蘭人(Essenes)採用的是以週為基礎的364日太陽曆,一年恆定為五十二週,並以每週的第一日(即主日)作為節期之基準點(《死海古卷》1QH與1QpHab註釋)。學者Jaubert(1954)與Finegan(1998)皆認為,這類曆法可能於加利利地區仍被保有一定影響力,特別是在不完全受耶路撒冷聖殿體系主導的民間群體中。這種曆法強調秩序與週期的穩定,避免月相變化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並固定如逾越節、無酵節、七七節等節期於每年相同的星期與日子上。根據此推測,耶穌與門徒所遵循的「加利利曆」中的逾越節可能比耶路撒冷曆所定的早一到兩日,使得祂能在真正的逾越羔羊被宰之前先與門徒吃「逾越的筵席」。
耶路撒冷曆(即猶太曆)是一種由月相觀測與祭司階層共同決定的陰陽合曆。此曆法體系主要由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所主導,透過觀察新月來確定每月的起始日,並以此為基準推算各項節期。尼散月(Nisan),又稱亞筆月(Aviv),是猶太宗教曆法的第一個月份,而逾越節則定在尼散月14日黃昏(傍晚)舉行(參:出12:6),隨後從尼散月15日起為期七天的是除酵節(參:利23:5-8)。由於此曆法依賴天文觀測,節期的實際日期每年在公曆中會有所浮動,其具體實施則需由當時耶路撒冷的祭司權威來宣告與裁定。約翰福音對主耶穌受難的敘述(例如,約13:1,18:28,19:14)正是根據這一曆法系統所記,指出耶穌是在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被釘十字架(即逾越羊實際在聖殿被宰殺的那天;該日對應於「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藉此顯明祂作為「神的羔羊」的預表與應驗。
四卷福音書的矛盾整合. 當我們將「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並置比較時,便展現出一幅看似矛盾卻彼此補足的圖像:若主耶穌與門徒於「加利利曆」的尼散月15日的夜吃逾越筵席(註:14日的日落之後是15日的起算點,猶太計時),則此時相當於耶路撒冷曆的尼散月14日的夜(即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已起算,猶太計時)。當夜(時間屬於「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祂隨即被捕、受審。「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的白天,亦即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的白天,耶穌被釘十字架。這一天約下午三時正是屬於在聖殿宰殺逾越羊的法定時段(黃昏的時候),如出埃及記所言:「要在黃昏時宰殺羔羊」(出12:6)。根據馬可福音,主耶穌於巳初(約上午九時)被釘上十架(可15:25),至申初(約下午三時)斷氣(太27:46-50;可15:34,37),正落在宰殺羔羊的時段。約翰福音明確記載:「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是午正」(約19:14),並指出祭司不願進衙門,恐「被玷污,不能吃逾越節筵席」(約18:28),再次印證:主受難的那一天下午正是耶路撒冷曆的尼散月14日下午。四卷福音書對此的敘述表面看似有矛盾,實則可透過曆法的差異獲得調和。馬太、馬可與路加等三卷福音書(即所謂的「符類福音書」)從「加利利曆」的觀點出發,記述主與門徒守逾越節筵席(太26:17-20;可14:12-17;路22:7-15),視那一夜為正式的逾越晚餐。而約翰福音則將主的受難時間描繪為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下午(約13:1;18:28;19:14)(即「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下午)的逾越羊宰殺時刻,強調主耶穌在聖殿宰殺羔羊之時為世人之罪而捨命。這兩種敘述非但不矛盾,反映出當時猶太社群內部雙重曆法並存的實況,使不同的宗教群體各自根據自身曆法見證同一歷史事實,而神的救贖計畫也正透過這樣的多重結構得以完全展現。
Jaubert(1954)即在此脈絡中提出「雙重曆法假說」,主張「加利利曆」與耶路撒冷曆曾於當時代並行。若此假設成立,則耶穌確實於「加利利曆」尼散月14日的日落之後與門徒共守逾越節晚餐(時間進入「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的起算;日落後是一天之始,猶太計時)。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下午(即「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下午),祂在聖殿宰殺逾越羊的同一時段被釘死於十架。由此,祂既按主人的身分與門徒守節,又作為無瑕羔羊被獻上,象徵與應驗並行不悖,顯明神救贖計畫的精確與全備。如此的時序安排,並不僅是歷史上的巧合,更在神學上具有深遠意義。耶穌在時間中精準地完成兩大使命:一是與門徒共守逾越節,設立新約的聖餐;二是在聖殿宰殺逾越羊的時刻被釘,應驗「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之預言(約1:29)。透過這一曆法與節期的深度整合,我們得以看見主耶穌不僅遵行摩西律法的細節,也在每一個時間節點上無一失誤地實踐神的救贖藍圖。耶穌的死與復活,不僅在曆法安排上無懈可擊,更在神學上構成整部福音的核心奧祕。祂正是那位按神預定時刻為人捨命贖罪,且從死裡復活的主。祂走上十字架的每一步,都在神的計劃中準確無誤,不僅成就律法與先知的預言,也完成了歷史中永恆的救贖。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主,掌管歷史進程,也成全真理的實體。(註: 要使雙重曆法假設獲得確切成立,仍須有考古證據的有力佐證;目前此說仍屬於學術上的推論階段。)
雙重曆法假設的主要目的在於統合解釋四卷福音書中關於主耶穌受難當日時間記載的差異,且不會動搖「......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這一預言的時間順序。「三日三夜」的計算是建立在大安息日(節期安息日)的基礎之上完成的。若從雙重曆法的視角來理解主的受難與復活時序,不僅不違背這一預言,更能提供一種前後一致、合乎理性且與聖經文本相符的詮釋方式。根據此假說,耶穌在「加利利曆」的尼散月14日的日落之後與門徒一同吃逾越節的筵席(時間進入「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夜間;日落後是一天之始,猶太時間觀),當夜被捕,並於「加利利曆」尼散月15日白天被釘十字架,而這一天正對應於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白天,主耶穌死的時刻也就是聖殿中宰殺逾越羔羊的法定時辰(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下午三時)。如此,耶穌既守了逾越節(按「加利利曆」),又成為真正被獻的羔羊(按耶路撒冷曆),雙曆互補,象徵與實際在祂身上完全交會。祂的埋葬可視為在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4日的日落前完成,緊接著時間進入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5日的夜(日落後是猶太一天之始)──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5日即是除酵節的首日(除酵節期中的一個大安息日)。耶穌因此在墳墓中經過三日三夜,計算為耶路撒冷曆的尼散月15、16與17日(註:「一天=一夜+一日(一晝)」)。因尼散月14日的日落前完成入墓(在地裡頭),根據三日三夜,祂的復活應發生在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7日的日落前或之後完成。在「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清早天未亮之時(耶路撒冷曆尼散月18日,依猶太人計時),人們發現了空墓;就在同一天不久之後,復活的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4-18)。這一天 (即該年耶路撒冷曆的尼散月18日) 正是我們今日所稱的主日 (也就是復活主的日子)。這不僅吻合耶穌所言的「三日三夜」之預告,也在神學上與利未記23:11所述「安息日次日」獻初熟大麥禾捆的初熟節安排精準相合。因此,耶穌的復活發生在「初熟節」,這也象徵信徒重生(新人創造)的節期之日,主成為從死裡首先復活的「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3),這保證了將來信徒復活得永遠生命(永生),具體實現舊約節期的預表。透過雙曆法的觀點,歷史與神學得以完美結合,顯出神的救贖計劃的精確與榮耀,使我們對福音的真理更加堅信,也對救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充滿敬畏與感恩。
附錄參考文獻
1. Jaubert, Annie. (1954). "La date de la derniere Cene"(中文:最後的晚餐日期) Revue de l'histoire des religions 146,140-173. [The first article appeared in an English summary in Theology Digest 5 (1957) 67-72.]
2. Annie Jaubert (1957).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Études Bibliques.
3. Joseph J. Kavanagh (1958).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Philippine Studies, vol. 6, no. 1, 105–114. [Link for Pdf]
4. Annie Jaubert (1965).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New York: Alba House. (171 pages)
5. Jack Finegan (1998). 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 Principles of Time Reckoning in the Ancient World and Problems of Chronology in the Bible. Revised Editio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6. Colin J. Humphreys (2011). The Mystery of the Last Supper: Reconstructing the Final Days of Jesu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 Dead Sea Scrolls (死海古卷), 1QH, 1QpHab, The Community Rule.
8. Holy Bible, Chinese Union Version (和合本).
9. Holy Bib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10. Holy Bible, King James Version (KJV).
11. Roger T. Beckwith (2002). “The Day, the Hour, and the Year of the Crucifixion.” Tyndale Bulletin 53.1: 99–1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