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Bahasa Melayu | 中文
一份妥善起草的遗嘱,可以让您决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委任可信任的人管理遗产,并为未成年子女作出安排。如果您正在寻找能够以中文沟通的遗嘱律师,蔡咏亿律师楼可根据您的资产、家庭情况及意愿,协助起草或更新遗嘱。本律师楼位于柔佛东甲,靠近麻坡,并为柔佛、马六甲及马来西亚半岛其他地区的客户提供服务。
如果非穆斯林去世时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其遗产一般按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分配,而不一定符合本人的意愿。
通过立遗嘱,您可以指定受益人、决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并委任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遗产。清楚记录这些安排,也能减少家属日后面对的不确定性。
留有遗嘱并不代表身故后无需办理遗产手续。遗嘱执行人一般仍须向高等法院申请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才能处理遗产资产。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遗嘱可以安排:
• 委任遗嘱执行人及替代执行人;
• 指定个人或机构为受益人;
• 把特定房产、款项或其他资产留给指定受益人;
• 决定剩余遗产的分配方式;
• 安排未成年受益人所得遗产的管理;以及
• 在适用时委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遗嘱执行人负责申请遗嘱认证书、收集遗产资产、偿还合法债务及费用,并按照遗嘱分配剩余遗产。您应委任一名愿意且有能力履行这些职责的人,也可以同时委任替代执行人。
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可通过遗嘱委任监护人。监护人主要负责照顾子女,遗嘱执行人则负责管理遗产。如果情况合适,同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这两个角色。
当您的个人、家庭或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审查遗嘱,例如:
• 结婚或离婚;
• 生育或领养子女;
• 遗嘱执行人或受益人去世;
• 资产或负债出现重大变化;或
• 您希望更换遗嘱执行人或监护人。
结婚可能影响现有遗嘱的有效性。不要直接在已经签署的遗嘱上作非正式的手写修改。任何更新都应按照适用的法律手续完成。
联系律师前不需要先准备齐全所有文件。以下资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您的意愿:
• 您的身份证明及基本家庭资料;
• 考虑委任为遗嘱执行人、替代执行人及监护人的人选;
• 受益人的姓名及身份证明资料;
• 房屋、土地、银行户口、投资、车辆、商业权益及其他资产的基本清单;
• 现有的公积金、保险或其他提名资料;以及
• 现有遗嘱(如有)。
审查您的情况及指示后,才进一步确定需要补充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