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相關社會福利資源與運用
一.身心障礙證明
一.身心障礙證明
1.資格:需經 3~6個月持續治療,再詢問醫師是否已達身心障礙標準。
1.資格:需經 3~6個月持續治療,再詢問醫師是否已達身心障礙標準。
2.須備資料: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索取身心障礙鑑定表、身分證影本、近三個月1吋照片3張、申請人印章(受委託者請備身分證及印章 )
2.須備資料: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索取身心障礙鑑定表、身分證影本、近三個月1吋照片3張、申請人印章(受委託者請備身分證及印章 )
*到宅鑑定服務:需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其他
*到宅鑑定服務:需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其他
三.申請外籍監護工
三.申請外籍監護工
失智症患者因疾病的特性,可能出現記憶力、定向感、判斷力、語言等障礙,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逐步出現困難。初期可能短時間的服務,可以減輕家屬的照顧負荷,隨著失智症病程的發展,短時數服務會越來越無法滿足家屬的需求,此時家屬可能考慮申請外籍看護工來提供患者全天的陪伴照顧。
失智症患者因疾病的特性,可能出現記憶力、定向感、判斷力、語言等障礙,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逐步出現困難。初期可能短時間的服務,可以減輕家屬的照顧負荷,隨著失智症病程的發展,短時數服務會越來越無法滿足家屬的需求,此時家屬可能考慮申請外籍看護工來提供患者全天的陪伴照顧。
以下針對外籍看護工申請辦法摘要說明網址:
以下針對外籍看護工申請辦法摘要說明網址:
http://tada2002.ehosting.com.tw/Support.Tada2002.org.tw/support_welfare06.html
四.全臺失智共照中心及據點布建相關聯絡資訊:
四.全臺失智共照中心及據點布建相關聯絡資訊:
五.失智症服務單位
五.失智症服務單位
1.全國性失智症社會支持中心:0800474580
1.全國性失智症社會支持中心:0800474580
2.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0800474580
2.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0800474580
3.1957福利諮詢專線
3.1957福利諮詢專線
4.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0800507272
4.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0800507272
5.天主教失智老人社會福利基金會:0223320992
5.天主教失智老人社會福利基金會:0223320992
6.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愛心手鍊):0225927999
6.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愛心手鍊):0225927999
六.失智症照顧類型
六.失智症照顧類型
1.機構式照顧:機構全日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多元日間照顧(需為其中心日照長輩)
1.機構式照顧:機構全日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多元日間照顧(需為其中心日照長輩)
2.社區照顧:家庭托顧、瑞智互助家庭、長照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2.社區照顧:家庭托顧、瑞智互助家庭、長照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3.家內托顧:家屬照顧、居家服務、外籍看護照顧
3.家內托顧:家屬照顧、居家服務、外籍看護照顧
七.愛心手鍊申請
七.愛心手鍊申請
九.人臉辨識
九.人臉辨識
當警方發現疑似走失人口時,將進行人臉辨識比對人員資料。
雖人臉比對精準度不易因表情變化及眼鏡、鬍子等臉部的微變化而受影響,但若有整型、受傷、明顯外觀變化等還是會影響判讀結
果。提醒家屬可透過幫失智者重辦身份證之方式,更新其戶政系統照片,以提高臉部辨識成功率。
另外, 建議家屬使用多種防走失資源,增加多元防護, 以降低意外之發生。
※ 重辦身分證等各項流程及準備資料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可跨區辦理)
十.指紋捺印:
十.指紋捺印:
若有走失之虞的失智症患者能接受指紋捺印建檔,則能盡快幫助家屬找回走失的失智症患者。
若有走失之虞的失智症患者能接受指紋捺印建檔,則能盡快幫助家屬找回走失的失智症患者。
內政部警政署開辦自願指紋建檔服務,期透過指紋辨識特徵,在最短的時間中幫助走失者找到回家的路。
http://tada2002.ehosting.com.tw/Support.Tada2002.org.tw/support_welfare04.html
衛福部新版失智照護服務資源地圖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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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設定在哪個區域,或是您正以手機上網所在地的方圓1.5 公里內的資源,都能顯示出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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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失智照護服務與所有長照服務整合於衛福部的長照服務地圖。非常難得的整合,造福更多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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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協議線上工具」產出指引,帶領家庭開啟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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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有兄弟姐妹、面臨父母照顧問題,但尚未進行家庭照顧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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