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德國
現代德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
1914年8月2日德國出兵中立國盧森堡,以取得盧森堡的鐵路網。8月3日德軍對比利時不宣而戰。8月21日德軍分兵五路攻向法國北部,法軍失守,被逼後撤。9月3日德軍已進逼巴黎,法國政府被逼撤退至波爾多。9月5-12日德軍與英法聯軍在巴黎近郊馬恩河一線爆發馬恩河戰役,結果法國獲勝,史稱「馬恩河奇蹟」。1917年11月東方戰線因俄國發生十月革命並退出戰爭而結束,德軍立即集中於西線,結果到了次年7月仍然一無所獲,己方軍力消耗殆盡,只得撤退至興登堡防線,從此只能作消極防禦。
《凡爾賽條約》將發動戰爭的責任悉數推給德國,從而對德國實行條件極為嚴厲的經濟與軍事制裁,德國失去13%的國土和12%的人口,還被解除武裝,德國陸軍被控制在10萬人以下,且不許擁有空軍。但德國雖然在一戰中最後戰敗,其元氣並未受到過大的傷害,工業體系依然保存完整,本土也並未受到戰火的波及。《凡爾賽條約》過多考慮戰勝國的利益分配,完全沒有考慮戰敗國自身的利益,加上條約的空前苛刻性和掠奪本質,造成德國貨幣瘋狂貶值,使得德國國民對強加給他們的條約有極強的牴觸和反感情緒,因而引發德國民眾強烈的民族復仇主義情緒。德國人為擺脫《凡爾賽條約》桎梏,各派政治勢力、各種政治思想在德國你爭我奪,顯得尤為激烈。種種因素配合以及德國在希特勒的納粹黨的領導下,終於爆發規模空前的第二次世界大戰。
納粹德國:
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後,威瑪共和國的政局開始轉向法西斯化。以希特勒為領袖的納粹黨在1933年1月30日開始掌握德國的政權。
希特勒執政後,對內開始實行白色恐怖,鎮壓異己分子,通過衝鋒隊、黨衛軍和蓋世太保及其遍布各地的勞動營和集中營實行法西斯專政。希特勒是通過鼓吹強烈的民粹主義上台的,上台後便開始對猶太人種族壓迫。1933年12月1日通過《保證黨和國家統一法》。1934年8月1日通過《德國元首法》等,加強法西斯獨裁統治。希特勒將國家經濟納入戰爭軌道,加快重整軍備的步伐。1935年3月16日,希特勒突破凡爾賽條約的封鎖,宣布實施普遍義務兵役制,建立起50萬人的軍隊,次年宣布實行由戈林主持的「四年計劃」,工業發展速度超過西方各國。1936年3月7日,希特勒將德軍開進萊茵非武裝區,7月武裝參與西班牙內戰。
11月25日德日締結《反共產國際公約》,1939年5月22日,德國和義大利於柏林訂立鋼鐵同盟,至此,三國正式結盟,被稱為軸心國。1938年3月德國吞併奧地利,9月,在慕尼黑會議上,希特勒表示「取得蘇台德地區以後,德國不再有領土要求」以及英法的綏靖政策的驅使下籤訂《慕尼黑協定》。10月,德國背約佔領捷克斯洛伐克。
1939年9月1日,德國以閃電戰進攻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開始,隨後迅速占領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等國。1940年,擊敗英法聯軍,並占領法國。隨後占領南斯拉夫和希臘等國。
1941年6月22日,德國開始進攻蘇聯,起初德國推進順利,但在1942年的史達林格勒戰役中,德軍失利,蘇聯大舉反擊,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轉折點。
1944年6月6日,美英聯軍在法國諾曼底登陸,1945年4月30日希特勒自殺,1945年5月8日德國宣布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雅爾達協定,蘇美英法分區佔領德國,柏林作為特殊單位由4國共同管理。1949年5月,美、英、法3國佔領區合併,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同年10月,蘇聯佔領區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分裂為兩個國家.
德國再次統一:
關於德國統一的條約達成於1990年2月13日,這個協議通過1990年2月14日的所謂「四加二協議」(英美蘇法四個占領國和東西德國)得以實現。統一後的德國被認為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擴大延續而非繼承國,因此仍然是歐共體(後來成為歐盟)和北約的成員國;此外,西德在所有國際組織中的成員資格均被其取代。根據1994年《柏林-波恩法案(英語:Berlin/Bonn Act)》,柏林重新成為統一德國首都,而波恩則獲得「聯邦城市」(Bundesstadt)這一獨有地位,保有一些聯邦機關。政府遷移於1999年全部完成。1998年選舉(英語:German federal election, 1998)後德國社會民主黨政治家格哈特·施洛德當選首位紅綠聯盟(英語:Red–green alliance)德國總理,與聯盟90/綠黨共同組建政府。
2015年,德國受到歐洲移民危機的影響,成為了多數移民進入歐盟後的目的地。德國通過配額機制將移民根據稅收及人口密度分配至各州,現在,它接受的難民超過了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