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四屆
活動規章
*詳細規定請點上方連結察看*
1、對公共事務議題及公共問題解決有興趣的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生)。活動期間,參賽學生必須擁有正式學制之在學學籍(含應屆畢業生)。
2、參賽者須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3~5人,每位成員不得跨隊重複參賽,報名後不得更換或替補參賽人選。
3、隊伍內成員不限校系年級,亦可跨校系、學制組隊。
1、參賽隊伍由隊長代表在官網上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完成報名程序。
2、表單需填寫內容包含:團隊名稱、團隊命名緣由、所選題目、團隊成員基本資料、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若無註冊章則須提供在學證明),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提供家長同意書。
3、參賽隊伍得於報名時登記一位指導老師針對問題解決方案進行指導與優化,若無指導老師亦可報名。
◎ 指導老師為協助角色,針對方案研究從旁指導;參賽隊伍應迴避邀請出題機關現職人員擔任指導老師。
4、指導老師名單至遲應於初賽結果公告後 2 週內提報,逾時不受理。
5、參賽隊伍若有修改報名表單的需求,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且應以原本回覆內容進行修正,請勿重新提交新表單。
◎ 報名截止日期為 4 月 30 日 23 時 59 分,為確保工作團隊有充足時間寄送報名成功信件,以保障您的報名權益,請盡早完成報名。
(一)初賽
初賽作品
報名後,請於初賽作品繳交截止時間前繳交初賽作品
◎ 作品內需包含項目及格式請至網頁最上方「活動規章」檔案中察看
初賽審查方式與流程
1、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就書面資料審查與評分。
2、初賽分數最高前 30 隊進入複賽。若報名隊伍不足 30 隊,以初賽分數最高之 2/3 隊伍進入複賽。
3、建議各隊伍以「政府開放資料」(Government Open Data)或公開文件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並提出初步解方。
◎ 為維護競賽公平性,請各隊伍切勿私自聯繫出題機關,以免造成機關之困擾。若經出題機關反應私下打擾,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複賽與決賽
1、進入複賽之隊伍,可出席由主辦單位舉辦之「出題機關座談」活動。參賽隊伍可在會議中對機關進行提問,釐清現狀與實際問題。隊伍請勿私自聯繫出題機關,若經出題機關反應私下打擾,將取消參賽資格。
2、複賽需繳交的資料包含:
a.一頁摘要(內容需包含與初賽作品的主要差異)
b.簡報檔(含個案問題診斷、分析方法、解決方案設計等內容)
3、進入複賽、決賽之隊伍須親赴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進行簡報,每隊須有至少 2/3 以上隊員出席簡報(詳見注意事項第九點)。
4、每隊簡報時間 10 分鐘,問答時間 7 分鐘。
初賽、複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決賽則邀請出題機關首長(或由首長指派之機關代表)以及專家學者共同擔任評審。
評分占比
1、初賽:問題解決方案完整性 50%、解方或策略創新性 30%、方案可行性 20%。
2、複賽:問題解決方案完整性 40%、解方或策略創新性 30%、方案可行性 30%。
3、決賽:問題解決方案完整性 30%、解方或策略創新性 30%、方案可行性 40%。
獎項分數計算
進入決賽之隊伍,最終獎項分數以下列方式計算:複賽分數 30%、決賽分數 70%。
下列獎項根據參賽作品實際表現頒贈,若作品未達該獎項標準得予從缺:
1、金牌獎: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紙。
2、銀牌獎: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紙。
3、銅牌獎: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紙。
4、人氣獎: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紙。
5、評審團特別獎: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紙。
6、佳作:6隊,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紙。
7:入圍:通過初賽之隊伍,指導老師及參賽者每人入圍證明乙紙。
◎ 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及人氣獎,如原得獎隊伍因故取消得獎資格,則依成績序位遞補;評審團特別獎、佳作及入圍則遇缺不補。
◎ 人氣獎由各隊製作 3 分鐘短片上傳至官方 Instagram 帳號及網站,影片內容須包含完整提案介紹,以 IG 按讚數 × 0.4 + 網頁投票數 × 0.6 計算分數。
1、參賽者於活動前皆需詳細閱讀「活動規章」並接受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若有資料登錄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且情節重大者,自動喪失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2、為保障參賽者權益,參賽者應於活動期間密切注意活動官網公告及所提供之聯絡電子信箱訊息。
3、參賽作品應由參賽隊員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經檢舉、告發並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如涉有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團隊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團隊需自行承擔並負相關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4、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對作品進行重製、出版,或於一切相關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擁有將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提供予出題機關或贊助單位採用、重製之權利,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5、得獎作品除公開舉辦頒獎典禮與成果展示外,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與隊員名單及作品簡介等相關資料,將整理公布於本活動網站。
6、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7、凡參賽作品中有引用他人著作或資料,請詳細說明並註明來源。
8、本活動之作品內容應以團隊原創為主,AI 僅能做為輔助,作為初期創意發想、資料蒐集、調整措辭之工具。參賽者如使用 AI,應於作品中說明使用之工具名稱及方式,並確保使用行為符合該工具之使用條款及相關著作權法規。若賽後經檢舉有任何違反相關條款事宜,主辦方得要求出具證明,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9、請於報名前審慎評估學期中的課業或活動時程安排,勿在已確定入選後無故棄權,或事後告知決賽當天已有其他課內外活動、實習、工作、出國交換或打工遊學等安排(當天不可抗力因素如重大傷病、親人亡故或發生意外狀況除外)。複決賽時,參賽隊伍須有至少 2/3 以上隊員出席簡報。在不影響賽事進行之前提下,無法出席複決賽之成員,至遲須於比賽前一週檢附相關事由之正式證明。如有發生以上情事且未提供合理理由影響賽事進行者,主辦單位將敘明事由,發函該隊學生所屬系所,並保留更換參賽隊伍之權利。
10、主辦單位不負責解決參賽隊伍內部任何形式之問題。
11、依所得稅法獎金需扣繳所得稅(獎額含稅),競賽獎金為 2 萬元(含)以上者,由主辦單位代扣 10%之稅金,並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納稅。
12、報名資料一經送出,即代表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上述各項約定均無任何異議。
13、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舉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得獎公告。
14、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以主辦單位通知及活動官網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