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2月1日土增稅永久調降後:
持有土地20年以下者(不含20年):按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計算×20%、×30%、×40%
持有土地超過20年以上者(不含30年),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部份減徵20%
超過30年以上(不含40年)減徵30%
超過40年以上減徵40%
您想瞭解寶貝房子適用新版土增稅減半徵收條款可以省多少嗎?
稅額計算公式:
查定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 X 稅率-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查定稅額-(查定稅額 X 減徵比率)-准予抵繳之增繳地價稅額
應徵稅額計算公式
漲價倍數=土地漲價總數額 / 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之原地價
自用住宅用地預估稅額=土地漲價總數額×稅率(10%)
一般土地:按漲價倍數分3級稅率累進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