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推薦
112學年度「繁星推薦」相關招生規定、作業說明,及校內推薦辦法如下,請自行點擊參閱。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相關公告與本校相關規定】
【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集體報名作業重要時程】
112年02月24日(五):發放「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學生個人成績暨分數百分比一覽表」
112年03月03日(五):繁星推薦校內作業學生說明會
112年03月07日(二):繁星推薦校內現場登記作業
112年03月09日(四)12時30分前:繳回繁星推薦「校內臨時報名志願表」
112年03月10日(五)16時30分前:繳回繁星推薦「推薦學生報名確認表」與「報名費」 (一般生每人新臺幣200元)
注意事項:
倘相關資料未於上開時限內繳交者,一律視同放棄報名資格,不得異議。
每一大學之一個學群,本校最多推薦兩位學生報名。倘某一大學之一個學群,已有登記順位較前的兩位學生登記時,其他同學不得再登記該學群。
本校報名同一所大學超過1名學生時,將依據登記該所大學各學生之登記先後順位,向大學填報「推薦優先順位」(第7與8類學群單獨排序)。
校內推薦不設遞補機制,無論任何情況,均不受理遞補推薦。
本學年度繁星推薦,預計於112年3月21日(星期二)公告第1至7類學群錄取名單;獲錄取的學生,無論放棄與否,均不得參加後續「大學」與「四技」之申請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