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政策
評估政策
模式:課堂功課 、 課堂表現 、設計圖 、縫紉表現
種類:個人(課堂表現、課堂功課、縫紉實習) / 小組(烹飪實習試)
科任教師協商及共同決定學生得分的準則
課堂功課:設有參考答案,使科任老師能有效掌握評分的要求。
可行方法:
科內老師協商評分標準
設計性的課業,會分為上、中、下三品要求作評分
不同班別教師均按樣本課業及評分參考批改課業
制訂機制處理特殊及異常個案
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則豁免扣分機制
完成評分後,老師會提供回饋,並要求學生作出改正。此外,老師會整體地指出學生的強弱項,會個別教導能力較遜色的學生。
各主要學習階段的評核準則,及讓學生得悉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