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时出席活动,不可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特殊情况除外。
2. 活动进行时,不得喧哗、闲聊、睡觉、吃东西及擅自换位。
3. 活动进行时,欲进入课室前必须先敲门;发言前先举手,得准后才发言。
4. 需携带各自的乐器,乐谱及以整齐的会服进行活动,且仪容要达学校标准。
5. 不可随意离开活动场地,除非向教练及主席请准后,方可离开。
6. 会员需提早到活动场地进行卫生工作,并于活动后留下整理方可离开。
7. 会员必须服从教练及执委的命令。
8. 准时出席所有召集。
1. 出外演出、比赛、交流等,都必须服从领队者的命令。
2. 准时集队,迟到者后果自负;不可无故缺席或早退,除非事先向领队或主席报告并获得允许。
3. 出外表演一律规定穿会服或表演服。
4. 出外表演时需负责保管自己的表演服及私人财务,遗失迟到者后果自负。
5. 若有使用学会资产,须由总务保管,且在返校后确保齐全,方可离开。
1. 凡是上课睡觉、没有准时交回条、会费和教练费者将会有所惩罚。
(惩罚:在一个盒子里抽签,有各种惩罚,如:跳舞、独奏……)。
1. 犯规者将交至执委团及顾问老师处理。
2. 若以上团规有未完善之处,顾问老师及执委团有权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