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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學校
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的招生學校,涵蓋基北區所有公立高中高職及大部分私立高中高職,且除個別私立學校外,各校於免試入學中提供之名額,均占該校核定招生名額的絕大部分(約75%以上),詳如招生簡章。
三、招生簡章
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的招生簡章,已於112年1月中旬公告,同學可至免試入學官方網站或本校網站瀏覽、下載。
四、變更就學區
本校屬基北區,原則上學生在高中職免試入學中,只能選報基北區的志願學校,如有暑假後欲至基北區以外地區就讀高中高職者,可到教務處領取變更就學區申請表,填寫完畢(經家長簽名)後備齊相關佐證資料(如:戶口名簿等)於4月6日(二)~4月10日(一)前繳回註冊組。(注意:變更通過後,免試入學時不得再選填基北區高中職志願學校。)
五、志願數
學生依序可選填30個志願,高職以科為單位,惟選填同一高職連續多科者,以同一志願序計(志願序積分相同)。考量以往有個別學生因選填志願不足致沒有錄取,建議同學至少選填15~20個志願學校。
六、報名辦法
(一) 在6月以前翻閱或至網上瀏覽免試入學簡章,了解免試入學的招生規則及各校招生內容,依據自己的興趣與能力,參考師長的意見,初步擬定可能選填的志願學校,並評估是否報名參加優先免試入學。
(二)優先免試、高職特招等錄取生,完成報到後未依規定辦理放棄者,不得報名免試入學,所填志願一律作廢。
(三) 在06/12(一)~06/20(二)期間至免試入學官方網站第3次模擬選填志願。
(四) 在6月21日(三)至免試入學官方網站瀏覽各招生學校實際招生名額,以及查詢自己的「序位」(不計志願序積分)。
(五) 在6月21日(四)~ 6月29日(四)12:00期間至免試入學官方網站選填/修訂志願。
(六) 選填志願完成後,由註冊組列印「報名志願表」(亦可返校使用相關設備),經家長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簽名後,連同報名費於6月29日(四)13:00前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補充1. 請同學特別注意:「報名志願表」列印後即不得更改任何志願。
補充2. 一般而言,免試入學是最後一個大型的招生管道,建議同學慎選並多選志願學校,以免發生遺憾。
七、評選方式
依據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每位學生依志願序以錄取1所學校(科)為限。如各高級中等學校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依「超額比序項目」之積分進行比序,說明如下:
(一)超額比序項目:
1. 多元學習表現積分=均衡學習積分+服務學習積分 (滿分36分)
(1) 均衡學習積分: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中,每領域前5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得7分,最高21分。
(2) 服務學習積分:109學年度上學期至111學年度上學期,每學期服務學習經學校認證達6小時以上者,得5分,最多採計3學期(15分)。
4. 總積分=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教育會考總積分+志願序積分 (滿分108分)
如經前項比序仍同分時,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增加名額,增額人數以不超過該校(科)之招生名額5%為原則;如增額人數逾該校(科)之招生名額5% ,增額部分依學生實際選填之志願順序於招生名額5%以內依序錄取。
如經上述適當之處理後仍有超額情形,以增加名額錄取。
八、放榜、報到
有關高中職免試入學的放榜及報到方式,請參閱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