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請假在三日(含)以上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因事故無法出席上課者均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曠課達三日(含)以上者,學校按權責依規定通報教育局進行中輟學童追蹤處理。
3.學生請假一律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填具請假單,簽章後送交級任導師審核及轉核。
4.學生請假二日以內者由導師核准,三日(含)以上送學務處、教務處及校長核准。
5.請假如在考試期間內,不論何種請假類別,按請假規定手續辦理核准後,另由教務處研商補考相關事宜。
6.因偶發事故或在家生病不能親自來校請假,請先以電話聯繫級任導師,或電話聯繫(04)22783631#班級號碼。(如一年一班 分機:101),告知請假學生班級、姓名、座號及原因,辦理請假手續登記。
7.請假期滿仍無法到校上課者,得由家長或監護人函請續假,否則仍以曠課論。
8.在校學生因故離校,事先未經核准擅自外出者,一律以曠課處理。
相關表件請參考:常見問題與文件檔案/學務處/請假規定及表格
辦理轉入手續如下:
1.將學生戶籍遷入本校學區。
2.攜帶戶口名簿至原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
3.攜帶戶口名簿及原就讀學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至本校辦理轉入。
為了學生的安全,請家長或安親班業者進出校門時在守衛室填報並換證件。
7:20~7:50上學
7:50~8:15晨間活動
8:15~8:35導師時間
8:35~8:40導師時間下課
8:40~9:20第一節上課
9:20~9:30下課時間
9:30~10:10第二節上課
10:10~10:25下課時間
10:25~11:05第三節上課
11:05~11:20下課時間
11:20~12:00第四節上課
12:00~12:35午餐時間
12:35~13:25午休時間
13:25~13:35下課時間
13:35~14:15第五節上課
14:15~14:25下課時間
14:25~15:05第六節上課
15:05~15:20下課時間
15:20~16:00第七節上課
16:00~放學時間
★班級人數:一年級招收一班,每班25名學生,額滿截止。
★收費方式:計算方式為【16:00前每節收費15元,16:00~18:00每節收費24元。一節以40分鐘計算】
★一年級新生招收預計時程:
5/08(五) 12:00報名(證明繳交)截止
5/08(五) 16:00前於校網公告名額及抽籤順序
5/15(五) 8:10於學校穿堂公開抽籤
5/15(五) 12:00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及備取名單
★一年級錄取順序:
第一順位錄取:學生具備以下身分之一者優先錄取,並享有政府全額補助「課後照顧費用」 (1)低收入戶(2)原住民(3)學生本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不包含鑑輔會通過安置證明)。低收證明、原住民戶籍謄本,身心障礙等上述證明文件請於5/08(五)中午12:00前繳交至輔導室,無法如期提供者,學校將以一般生身分辦理。(本順位人數超過25人後,依報名順序錄取)
第二順位錄取:有兄姊就讀本校且已參加本校課後照顧班者。(如前一順位報名人數超過25人後,本順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第三順位錄取:扣除第一順位及第二順位後,其餘名額依抽籤決定錄取順序 (備取順序保留至115年9月30日止)
★注意事項:
一、課後照顧班上課內容主要為孩童生活照顧,協助指導家庭作業、體能活動及閱讀指導,不進行學科指導與評量考試。
二、在課後照顧上課期間若須到外校補習,原則上以不再返校為原則,一年級新生務必由補習班老師或家長親自到校接走。(不開放由學童自行走至安親班)。並請家長提出申請「校外補習申請書」以便老師掌握孩子的狀況。
三、若因參加課外補習時間占用,導致課業無法完成,也請家長返家時再自行指導。不得要求課照班老師利用午休或其他非上課時間做個別指導,課後照顧費用恕無法退費。
四、參加者需為本校學生經家長同意。課後照顧班於下午6:00放學,務必準時接回。為配合校園安全管理,放學為晚上六點,無交通導護教師,恕無法讓學童自行走路回家。務請家長準時到校,自行接回,以策安全,煩請配合。若無法配合,也請自行斟酌是否仍報名參加。
五、警衛室亦非臨時代看場域,不得留置孩童。若經常未準時接回,經勸導無改善,累計耽延三次以上者,學校得停止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也請家長特別注意。
檔案連結:115新生課後照顧實施計畫
報名請填:https://forms.gle/zWJSbnf9Nrcehob39
聯絡電話:04-2278363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