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功國小社團申請注意事項
新竹市東區建功國小課後社團申請實施規範
1. 租借教室者,請保持整潔乾淨,且規範學生勿動教室內物品。
2. 確實計算上課次數與周數,按時間上課,若有異動調整也請告知學校。
3. 請妥善規畫課程,認真教學,課程中請勿出現時常滑手機、放任孩子吵鬧、過
多自由活動...等教學不利行為。
4. 實際授課老師務必與身分審查申請老師相符,若因病因故請假代課,請告知學
校,代課時數也不得超過總課程之 1/3。
5. 切勿散播不實謠言,造成學校以及其他社團名譽損害。
6. 請遵守個資法,勿洩漏其他社團老師以及學生個人資料。
若屢次違反相關規定,或情節重大,本校經審議後可決定是否受理該社團申請。
6. 每學年度都有四次申請時機,同一位開課老師只需通過一次身份審查即可,請
檢附該學年度 7 月份以後良民證。
7.請在上課前自行上學校校網(子網頁:社團活動專區)查看上課教室公告。
8.請提早 10 分鐘到教室等候學生。
9.若學生中有低年級孩子,請前一、二次上課到班級接學生,後續請確認學生能自
行到上課教室上社團課。
10.上課期間請留意學生的安全,勿讓孩子單獨離開教室。
11.下課後,請將教室整理乾淨、回復原狀後再離去。
12.請確實和家長聯繫,下課後接送學生的時間、地點,勿讓學生單獨留在校園等待,
待學生離開後,授課老師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