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02月19日公告修正腸病毒停課標準規定:
(一)本市將依據衛福部疾管署2024年12月訂定的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之附件六教托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之停課建議。
(二)A71 型流行期:一週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童確診腸病毒,該班停課七天。班級有D68型併發重症確診,該班停課七天。
(三)如若疾管署更新工作指引,則授權各托嬰中心、教保服務機構及學校依據最新修訂之工作指引辦理。
(四)當本市出現腸病毒重症病例(含腸病毒D68、A71型)發生時,為應行政時效性,由衛生局第一時間以信件、通訊軟體等方式知會權責單位,以利及時授權各托嬰中心、教保服務機構及學校應變處理(公文後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