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課後延長照顧及寒暑假加托服務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二)新竹市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補充規定。
二、目的:
為擴大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之範圍,支持家庭育兒,並讓學前幼兒在健康安全之環境成長。
三、實施內容:
(一)招收人數:達3人參加即開班。
(二)服務日期:
1.平日課後延長照顧以當學期教保活動上課日數為主(以當學期調查表開辦日期為主)。
2.寒假加托服務日期約一周、暑假加托服務約七周。
(三)服務時間:平日課後延長照顧16:00-18:00/寒、暑假加托服務8:00-16:00。
(四)服務地點:幼兒園多功能教室。
四、收費標準:
(一)平日課後延長照顧:每小時35元,每日2小時,一日70元。
(二)平日臨時托育:每小時50元/半小時30元。
(三)寒暑假加托服務:採每月參加者,每月2000元;採部分日數參加者,每日120元 。
(四)延長照顧服務之逾時收費:參與本服務幼兒家長倘未依規定時間接回幼兒達三次者,各園得取消參與本服務資格先予敘明。
1.第一、第二次、第三次逾時收費(未於6點接回幼兒):每小時50元,每半小時30元。
2.被取消延長照顧服務資格後,家長仍未於4點放學前準時將幼兒接回:每小時400元,每半小時200元以支付教師照顧幼兒之費用 。
五、退費方式:
退費方式依本要點規定辦理並事先完成請假手續(一次請假五天(含)以上)得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