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土庫國民中學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35678A 號令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雲林縣政府 106 年 12 月 18 日府教輔一字第 1062444798 號函「雲林縣政府辦理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原則」。
貳、目的:
一、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內涵,活化教師教學及提升教學成效與品質。
二、鼓勵校長和教師運用公開授課方式,相互觀摩,進行教學經驗分享,建立專業發展共識,促進教師合作成長。
三、藉由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厚植教師教材教法、多元評量及補救教學能力。
參、實施對象:
一、校長、正式老師、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為參與公開授課人員。
二、兼任教師及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理代課教師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為授課人員。
肆、實施方式:
一、授課人員應在本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
二、公開授課包括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三、公開授課實施方式:
(一)每次公開授課時間以 1 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觀課人員以至少 1 位教師觀課為原則。
(三)學校擬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
(四)校內公開授課得結合以下方式辦理:
1.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輔導團到校(分區)諮詢、教學支持團隊。
3.議題融入領域教學。
4.課程與教學創新相關計畫(例:分組合作學習、活化教學計畫、實驗教育計畫等)。
伍、授課人員應擬訂公開授課時間規劃表,送交教務處彙整公告,於每學年度開學後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頁。
陸、公開授課實施流程:
一、共同備課(備課):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前,針對學生先前的學習表現與教師教學觀察的內容進行專業對話,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共同備課紀錄表。
二、教學觀察(觀課):教學觀察前授課人員得提醒公開授課倫理與重點,並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等相關資料,供觀課人員參考;
授課人員提供觀課人員教學觀察紀錄表,以利教學觀察中進行活動記錄。
三、專業回饋(議課):由授課人員及觀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後,就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專業回饋紀錄表。
柒、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