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保險作業
學生團體保險作業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申請書(學生
及家長需親簽)
□診斷證明書(正本、影本須加蓋院所關防章)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副本或影本須加蓋院所
關防章)
□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詳細記事之3
個月內戶籍謄本【內容需涵蓋受益人(學生)及
法定代理人(父+母)資料) 】
□理賠金匯撥存摺封面影本
※備註:醫療金額扣除除外責任項目(掛號、疾病門診、診斷書、傷患運送、病房陪護或指定醫師等)未達500元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或其他特殊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