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中輟生

輔導處的機智校園生活

輔導處/周佳建主任

「輔導處嗎?有個小朋友在校門口大哭,不進教室......」警衛叔叔口氣平靜,是開學期間日常。

「我們過去了解一下。」專輔老師掛上電話便快步到校門口。

「哇!媽媽不要走!再抱一下!再抱一下!」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小一新生正扯著媽媽的背包,不讓媽媽離開。

「小朋友,要勇敢喔!已經長大要到學校上課,媽媽也趕著上班,跟媽媽說再見,我們進教室了。」專輔老師生柔聲說著,試著拉開小朋友緊抓背包的小手,並暗示媽媽先離開。

好不容易小朋友被專輔老師環抱著,媽媽也離開學校,專輔老師正耐心安撫著小朋友,終於順利牽著小朋友入班上課。

專家建議因應策略:

1、若孩子容易出現分離焦慮,應儘量避免在孩子情緒不好時離開,像是當孩子感到身體不適、肚子餓的時候。

2、讓孩子逐漸熟悉環境與人,例如在正式開學前,先陪伴孩子到新環境走走,或是在家長陪伴下,跟原本無熟識的人進行互動。

3、家長練習短暫與孩子分離,讓孩子逐漸習慣家人不在身邊。若孩子出現強烈情緒反彈,家長可以溫柔堅定地向孩子解釋分離原因,清楚交代分離時間,並準時在承諾的時間回來。

(節錄自:自由健康網「小一新生開學鬧不停 家長面對分離焦慮有撇步」https://health.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655883)

「輔導處嗎?老師要我打電話跟你們說羅小明又在發脾氣了......」電話那頭小朋友急忙通報著,輔導主任和輔導組長匆匆趕到班級教室。

羅小明一臉憤怒坐在椅子上,週遭散落課本、文具和書包。

「羅小明怎麼了?」主任在教室門口輕聲詢問老師。

「他原本在和陳小華玩,打來打去,沒一會兒突然翻臉追著要打陳小華,我抓他回座位冷靜,他一坐下就把桌子踢翻了......」老師無奈地說著。

「小明怎麼在生氣?」輔導組長柔聲詢問羅小明事件經過。

「陳小華打我!」羅小明氣嘟嘟地回答。

「你們不是在玩打架遊戲嗎?」組長再問。

「我都打很小力,他就用力打我!」羅小明更氣了。

「我哪有!是你很大力我才大力!」黃小華大聲地反駁。

羅小明衝過去要跟陳小華理論,被主任一把拉住。

「我知道你現在很生氣,但生氣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主任和組長好說歹說才把羅小明帶回輔導處冷靜情緒,冷靜後的羅小明也向老師及陳小華道歉。

專家建議因應策略:

1、耐心:處理與孩子有關的問題,爸媽的「耐心」是非常重要的!吳四維醫師提醒爸媽要培養、訓練自己的耐心。

2、語氣:除了耐心,態度也要「溫柔」,當爸媽安撫孩子的情緒時,使用較和緩的口吻會比嚴厲方式還要好,否則爸媽急忙忙地對著孩子談話,雖然是說正確的事情,但孩子還是感覺爸媽很恐怖,這樣的溝通效果就會有限!

3、觀察:察覺孩子的情緒問題有無因果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如果爸媽能夠多觀察孩子,進而發現因果關係,便可從降低「因」來減少後面的「果」,不良行為也會跟著較少出現。而多觀察的原因在於爸媽可能沒有辦法確定是哪一個因素影響著孩子,因此建議多觀察。

(節錄自:親子天下「孩子有情緒障礙?可能是爸媽的管教方式出問題」https://www.parenting.com.tw/article/5091274)

「徐媽媽,徐小文怎麼了?今天又沒到學校?」專輔老師撥打電話關心經常缺課的孩子。

「他身體不舒服,昨天腹瀉一整天,所以幫他請假。」媽媽回覆了最常用的理由。

「他已經4天未到校,請問小文看醫生有診斷證明嗎?」專輔老師提醒學校請假手續。

「他...他先吃之前醫生開的藥,請假、請假一定要證明嗎?那個...小文去學校,老師一直要他補作業,他壓力很大......」小文媽媽試圖把小文缺課歸咎導師太嚴格。

「媽媽,我跟小文導師聊過,他沒要求小文補交所有功課,只要寫基本的練習......」專輔老師見招拆招,事先已請教過導師對於小文功課的要求。

「是沒錯,但是小文說去學校同學都不理他、不跟他玩。」小文媽媽又幫他找了新理由。

「媽媽,解決這問題其實不難,小文正常就學,天天到學校就好啦!他都不來學校,自然與同學不熟,回學校才有機會交到朋友。」專輔老師不厭其煩地回答,希望透過持續的聯繫、關心,讓小文能夠正常就學。

「可是......」小文媽媽試圖再找缺課理由。

有時,孩子的中輟危機需要爸爸媽媽配合學校共同解決。

專家建議因應策略:

1.依據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9目規定,少年有逃學或逃家之行為,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社政法規辦理;少年具學籍者,教育機關(構)應依學生輔導法等相關教育法規辦理預防及輔導工作。

2.依據強迫入學條例第9條,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解決其困難。

3.前項適齡國民,除有身心障礙等特殊原因經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學、復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

4.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復學為止。

(節錄自: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請問如果在國民義務教育期間經常中輟、逃家會違反哪些法令?」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s=9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