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報108學年度優良認輔教師-雲林縣國民中小學推動認輔制度工作計畫

張貼日期:Jul 07, 2020 4:8:10 AM

一、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0月23日府教學二字第1082436410號函頒各校落實辦理。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期起迄時間異動,本案收件日期延至109年8月14日止。

三、各公、私立國中小學校參與認輔工作教師/人員,未填寫學生認輔紀錄者,由各學校於學年度結束時,自行依權責致贈感謝狀,鼓勵認輔學生之奉獻精神。

四、各公、私立國中小學每學年執行認輔工作,至少提列5至8次詳實學生輔導紀錄之優秀教師,請各校依獎狀頒發人數標準表(附表一)之人數提送縣府核頒獎狀,以資鼓勵。

五、各校提送本府核頒獎勵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優秀認輔教師獎勵名冊(詳見旨揭計畫附件二)

(二)認輔教師參與認輔工作執行成效統計總表(學校填報)

(三)認輔教師參與認輔工作執行成效自我檢核表

(四)認輔教師與受輔學生編配認輔名冊

(五)認輔工作會議紀錄

(六)個案研討會議紀錄

(七)個案輔導檢討會議紀錄

(八)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六、上述函送本府審核之資料,出現受輔學生之個人基本資料者,請妥善處理並善盡保密責任,以維護受輔學生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