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校園場地設施開放管理辦法
主旨:開放學校之場地與設施,提供民眾從事休閒活動與社會教育,以推廣全民運動及社會教育,達到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之目的。
開放原則
(一)教學優先原則: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及各項教學之進行。
(二)學校社區化原則:辦理社區之體育、社教、藝文等活動為原則,其活動之性質及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章及善良風俗。
(三)學校本位管理原則:縣府授權本校依實際情況辦理之。
校園開放時間:
(一)平 日:AM6:00-AM7:00;PM16:00-PM17:30。
(二)例假日(包含寒、暑假):AM8:00-PM5:00。
(三)教學區不開放
注意事項:
(一)非經許可禁止任何交通工具進入運動場。
(二)嚴禁施放煙火、爆竹、烤肉。
(三)請穿著適當之運動服飾,勿穿著拖鞋、皮鞋、高跟鞋、直排輪、滑板車、蛇板、雙龍板及攜帶寵物入運動場內運動。
(四)垃圾、紙屑請勿隨地丟棄,務請丟入附近垃圾桶內。
(五)運動場之各項附屬設施未經核准請勿擅自移動或變更其作用,如違反上述規定致場地器材受損者,照同等級賠償之。
(六)校內外團體使用時,請依本校場地租用辦法向總務處事務組申辦借用手續,並遵守使用規定。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