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25 家長委員會議通知

張貼日期:2013/9/18 上午 04:41:11

會議名稱:101學年度第五次家長委員會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星期三)晚上7:00~9:00

會議地點:南港高中簡報室

會議主席:王隆和會長

暫定議程:

一、主席致詞

二、校長致詞

三、確認上次會議記錄(附件1,請至協作平台參閱)

四、會務報告

五、討論事項

(一)查核101學年度財務移交報告(附件2,待補)、主要財產目錄(附件3,待補)、現金出納表及相關帳冊

(二)研擬102學年經費預算草案(附件4,待補)

(三)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辦法修正案

說明:擬於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修正本會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如下:

現行條文(99.3.28)

第七條 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修正條文

修訂說明

本校含國、高中部別,若兩部別同時進行投開票,選監人員至少需要6人。

第七條 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一、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二、進行候選人提名。

三、推派辦理選舉人員,包括監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若干人。

四、主席清點出席人數及選票數報告大會。

五、進行選舉投票。

六、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一、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二、進行候選人提名。

三、推派辦理選舉人員,包括監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若干人。

四、主席清點出席人數及選票數報告大會。

五、進行選舉投票。

六、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前項第三款選監人員置五人,其中至少應包含學校人員代表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參與並審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書面委託之真偽。

前項第三款選監人員置六人,其中至少應包含學校人員代表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參與並審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書面委託之真偽。

(四)討論會員代表大會議程(附件5)、工作分工(附件6)

(五)其他提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詳細資料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