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25 家長委員會議通知
張貼日期:2013/9/18 上午 04:41:11
會議名稱:101學年度第五次家長委員會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星期三)晚上7:00~9:00
會議地點:南港高中簡報室
會議主席:王隆和會長
暫定議程:
一、主席致詞
二、校長致詞
三、確認上次會議記錄(附件1,請至協作平台參閱)
四、會務報告
五、討論事項
(一)查核101學年度財務移交報告(附件2,待補)、主要財產目錄(附件3,待補)、現金出納表及相關帳冊
(二)研擬102學年經費預算草案(附件4,待補)
(三)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辦法修正案
說明:擬於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修正本會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如下:
現行條文(99.3.28)
第七條 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修正條文
修訂說明
本校含國、高中部別,若兩部別同時進行投開票,選監人員至少需要6人。
第七條 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一、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二、進行候選人提名。
三、推派辦理選舉人員,包括監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若干人。
四、主席清點出席人數及選票數報告大會。
五、進行選舉投票。
六、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一、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二、進行候選人提名。
三、推派辦理選舉人員,包括監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若干人。
四、主席清點出席人數及選票數報告大會。
五、進行選舉投票。
六、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前項第三款選監人員置五人,其中至少應包含學校人員代表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參與並審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書面委託之真偽。
前項第三款選監人員置六人,其中至少應包含學校人員代表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參與並審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書面委託之真偽。
(四)討論會員代表大會議程(附件5)、工作分工(附件6)
(五)其他提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詳細資料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