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冷氣機基金管理委員會

一、參與學校班級冷氣事務,並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提案並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有關學生教室冷氣裝置及使用管理之決議事項。

三、管理本會冷氣機基金。

四、其他有關事項。

委員:蕭素英(當然委員)、 陳建銘副會長、劉欣美副會長、黃聰智副會長、游新志副會長、洪啟仁副會長、 胡瓊琪常務委員、 陳麗嘉常務委員、 廖偉霖常務委員

候補: 賴宇朋委員、鄭敏聰委員、王文松委員

冷氣機基金管理及使用辦法